关于交通安全演讲稿_来看看吧(通用32篇)
尊敬的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不知道大家是否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在英国交了一个女朋友,结果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就分手了。原因是:年轻人过马路时闯了红灯,英国姑娘吃惊地说:"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事你不敢做?"回国后,小伙子又结交了一位中国姑娘,结果小伙子却因为/过马路没有闯红灯/而分手了,中国姑娘这样评价小伙子:"一个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人,能有什么大出息?"
当然,这仅仅是一个故事。那么下面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健康的身体和聪明的头脑与汽车相比哪个更珍贵?大家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聪明的大脑和健康的身体更珍贵了"!但是,我想再问的就是:为什么总有人无视交通法规的存在,依然在马路上我行我素?大家诚想:如果沉重的橡胶轮从你的身体上碾过,再聪明的大脑又有什么用处呢?你一定会说:"生命是宝贵的,谁会拿自己的生命和车祸开玩笑呢?"可是,车祸总在不断地发生,生命总在不经意间悄然逝去。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我神伤了,看着事故现场伸出的沾满灰尘和血污的手,我流泪了……为什么人们总不能吸取教训,为什么那些残忍的画面总在上演?
不知从何时起,那些宽阔的马路,成为了残杀生命的刑场,那些给人带来便捷的交通工具,变成了撕毁幸福的凶器。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近百年来,全世界死于车祸的人数已经达到四千万人,相当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死亡人数的5倍,超过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而且每年以超过40万人的速度递增。而中外交通事故分析表明,中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这恐怕与中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泊/不无关系吧。如开头故事中/中国姑娘想法的/大有人在。在中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超过10万人!平均每五分钟就有一人丧生车轮,平均每一分钟就一个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数百亿元。
多么可怕的一组数字!是否可以唤醒人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的意识?
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的欢声笑语而精彩,如果我们没有安全意识,视安全隐患而不顾,辜负家人的重望,把生命当儿戏,那么后果不堪设想,良心也终会受到谴责。一件件、一桩桩血腥的时事报道,令人胆战心惊、惨不忍睹。只因为忽视了安全问题,一个个生命如鲜花在瞬间凋零,给家人、朋友以沉重的打击。到那时,这一切都为时已晚。我们已经失去的太多太多,难道只有失去后才醒悟、才懂得珍惜吗?我们难道不应该反思吗?
朋友们,为了每一个你爱的和爱你的人,为了亲人能带着笑容度过每一个匆忙的日子,为了在夜晚能够做一个好梦;为了迎接每一天那明媚的阳光,请您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少儿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国家未来的宝贵财富。下面,我来为大家讲一讲有关“交通法”的知识。在我们国家,全国各地每年都有不少中小学生因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最终导致车祸不测事例的发生。
针对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趋势,为贯彻“交通安全从小抓起”的有关精神,广泛倡导中小学生应自觉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良好习惯。为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要联手加强对本区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交通事故防范宣传,不断提高中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是主要干道上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中学生骑车管理工作,以确保我区中学生的交通安全。
血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当我们在参与交通活动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当我们在上放学道路上行走时,必须走在人行道上,不要三五成群地走在马路中间,或走在车行道上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更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嬉闹。
二、当我们要横过马路时,必须从人行道内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线或从车行道内过马路,必须注意安全,要看清左右两边来往的车辆。在确认没有危险时安全通过,切勿斜穿行走和车前车后急穿马路。
三、通过行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严禁小学生骑自行车上放学。
五、不准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骑车。
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和交通管理部门,不要骑自行车带学生上放学。
为加强对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可利用电化教育设备播放专题影视教育片,邀请交警支队民警为学生讲解交通安全法和常识,结合双提高宣整活动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绘画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通过活动对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有进一步认识。
各学校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以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为着眼点,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让我们全体师生从我做起,从小做起,规范自己的走路骑车行为,文明行路,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做可爱的中学生。
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这样的伤痛,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那么多惨痛的教训和血的代价已经让我们深深地体悟到维护安全的不可或缺。您可曾想过,也许就在您一时冲动,酒后驾车;也许就在您为了赶时间而翻越马路栅栏,也许就在您铤而走险的那一刹那,就会有人欢快激昂的生命乐章因此戛然而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您三思而行。
一件件血一样的事实、一曲曲未奏完的生命交响时时刻刻警醒我们:安全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是一个足以让人背负一生伤痛的话题。朋友们,为什么交通安全意识的增长一定要用鲜血和泪水浇灌?!为什么只有经过死亡的对比才能让我们对生命更加珍惜?!是不是只有生离死别,只有亲人们惨痛的眼泪,才能唤起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呢?
朋友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忽视!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大家对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对交通秩序的自觉维护和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真心地希望大家能从红绿灯的排序开始身体力行的关注我们的交通问题,让快乐的音符永远跳跃在属于自己的生命乐章!
亲爱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朋友们,在这人海如潮、车轮滚滚的现实社会中,我们最需要的是什么?是漂亮的玩具,还是诱人的糕点?我认为我们最需要的是———平安 !!我们有了平安,爷爷、奶奶才能以休闲的心情漫步在夕阳下;我们有了平安,爸爸、妈妈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我们有了平安,才能在优美的学校环境下,孜孜不倦地学习。
"孩子,看着脚下的石头。"这是母亲在我蹒跚学步时的指点。"当心路上的汽车啊!"这是父亲在送我上学时身后的叮咛。"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这是你、我、他交通安全的祝福。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道路宽了,车辆多了,我们在享受现代文明带来便利时,也面临着突如其来的灾祸。这就要求我们在出行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文明出行,这既是做一个文明公民的要求,更是对自己生命的呵护。
每当我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看到"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的热闹景象,看到身边飞驰而过的车辆,眼前浮现的一幕幕车毁人亡的画面,让我感到害怕。大家可能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20xx年11月14日,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山西沁源县第二中学的几百名师生正在马路边跑操,突然间,一辆大货车象一个发疯的恶魔碾向跑操的队伍,随着一片片惊呼和惨叫,21个鲜花般的生命永远的离开了这美好的世界。许多家长听到噩耗传来,一路上呼唤着孩子的名字,奔向现场,可是,任凭大人们怎样撕心裂肺地呼喊,他们永远也不能回应。这血的教训,给多少家庭带来痛苦,把多少幸福的家庭拆散。
生命是何等的美好,又有谁不渴望自己拥有一次充满精彩、像花儿一样怒放的生命呢?可是随着道路的日益加宽、车辆的日益增多,美丽的生命也无奈地越发显得脆弱。我们痛楚地看到"交通事故"这个杀手给个人、给家庭、给企业、给社会带来的困扰和伤害。近百余年来,全世界死于车祸的人数已经达到4000多万人,而且每年仍在以超过40万人的速度在递增。中外城市交通事故分析表明,中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居世界第一,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人!10万啊!这是一个多么冰冷无情的数字,平均每五分钟就有一个人丧身车轮,平均每一分钟就有一个人因交通事故而伤残!珍贵的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而灾难的发生却是那样的无情:不论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不论幼小纤弱,不论力壮身强——滚滚的车轮不知碾碎了多少人美丽的梦想,多少幸福的家庭由此而支离破碎!
文明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生命的保障。让我们从现在做起,树立自我防范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把交通法规铭记于心,把"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作为头脑里最突出的八个字。别让交通事故,成为马路上唯一一道"风景线"。记住:只有珍爱生命,才能拥抱幸福!
交通中有你、有我、有他,有我们共同参与;交通文明需要你、需要我、需要他,需要我们共同营造。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交通环境,让交通更文明、更有序,让生活更和谐、更美好!
按照镇政府的要求,我社区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创新举措,认真实施,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交通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创建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20xx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社区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认识到位。年初就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工作方案、工作措施,起好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作用。
二、认真扎实做好交通安全创建工作
为抓好创建工作,社区做到了精心部署、职责明确。制定了文明路富源社区创建工作意见、社区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由上至下落实了责任人,实行奖惩兑现,镇安监站为社区责任部门,安全交通工作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向上对政府负责,向下对全社区平安畅通创建起好指导督促作用负责本辖区平安畅通创建工作,接受社区检查考核。在镇安监站平安畅通创建工作意见中,明确了创建目的意义。
三、主要工作回顾
(一)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在创建过程中,注重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常识,具体开展了社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专业常识培训、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专题课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张贴书写固定、步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千余份,接受教育培训达上百人次,群众受教育面增加。
(二)依托镇安监站,以摸排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基础,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社区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建立日常排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工作制度,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落实责任人,实行奖惩兑现。针对社区道路网络健全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抓源头,重防范的工作方针,以摸排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基础,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社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道路的路面、交通标识等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摸排安全隐患,并对摸排出对安全隐患即时整改,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与此同时,社区还与交警中队一起,采取白天突击检查,夜晚巡逻对方式,打击违规行驶,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
(三)抓好重点专项整治,建立专项与日常整治相结合的畅销机制
针对社区交通安全实际情况,确定重点,专项整治。
(四)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点带面,抓好社区交通安全工作,从一开始,就注重进一步完善、开展社区相关交通安全工作,如宣传、巡逻、处理紧急交通事务等。
(五)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构建平安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平安工作是平安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在实施平安创建的过程中,将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交通安全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在评选平安家庭时,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凡交通安全出现问题,一律不考虑评选。同时,社区年终考核时,也将交通安全作为重要指标,通过这些措施,提高了道路交通安全对重要性,增加了居民群众参与交通安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尽管我们已经在这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党委和政府对我们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xx年的66.8万多起,死亡人数由5万人翻了一番。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交通拥堵现象,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更为严重。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跟不上机动车数量的增长,相当部分公路缺少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导致道路堵塞增多,交通事故隐患增加;二是摩托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通常所指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安全性低的车辆占道路交通工具的绝大部分,这些车辆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必然带来众多安全隐患;三是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群众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另外,人车混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交通方式也直接影响了通行效率和安全。仅20xx年,全国共查处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2.1亿起。违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乱是危害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前,由于缺少必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依据,许多内容没有法律规范,直接影响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因此,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迫切需要出台一部高层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给道路交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虽然在短时间内由于配套的法规、措施和技术手段没有及时跟上,造成基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和全国一样,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情况有了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科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不同程度下降。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
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作了调整和规定:
(一)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中的管理职责,政府及其他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为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通过设立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杜绝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通过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
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不仅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也使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难题迎刃而解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在保持法律连续性的基础上,规定基本的通行规定,并授权下位法进行具体规范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从1988年开始实施,经过十几年的贯彻执行,许多通行规则已深入人心,并在实际生活中被广大交通参与者所遵守和执行。为保持法律的延续性和有利于新法的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留了原法规中合理的成份,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到现代交通的需要,明确了专用车道使用和通行优先权,规范了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及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通行。特别是赋予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警告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从通行权利分配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对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由国务院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此方面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如对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对遇交通堵塞时车辆依次排队通行的规定,对经过无交通信号路口优先通行权的规定,等等。
(六)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
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八)完善监督制度,将行政监察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公民监督等融入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之中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九)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对上位法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内容,从方便群众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出发,进行细化补充 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由于配套措施不到位,有些规定不够明确、细化,既给交通参与人遵守、理解法律法规带来一定难度,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执法造成困难。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安徽特色的地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道路交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作为政府管理道路交通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合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的实现。 同时,我们殷切地期望通过我省地方立法,完成与上位法的配套工程,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都知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以身涉险。酒后开车真的很可怕,后果会不堪设想的。女警官给我们看了一启事例:酒后驾车很残忍,两人死亡,四人受重伤,一辆昂贵的汽车最终成为破铜烂铁,现场简直就是一片废墟。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不要存着侥幸的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我们要做的自觉。
还有一些人骑着摩托车,但不带头盔,而导致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戴头盔真的很重要吗?事实的真相就是:非常重要!
有两个对比事例让我们更清楚的知道头盔的重要性,出门骑摩托车一定要带头盔,预防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无证驾驶,有人说:“我本来就能学会开车,无需考驾照。”还有一些说:“考不考驾照都无所谓。”但这样就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因为你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肯定会有许多困难没有去克的服,导致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交通规则必须要了解并做到,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生命。
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的珍视我们的生命,就要把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这一交通安全主题贯穿于现实生活的每一天,并以此为契机把交通安全教育深入持久的搞下去,真正抓出实效.在此,向全体师生再次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密切注意机动车的行驶情况,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3,当我们穿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5,放学后不要在校门口因等人而堵塞交通,有车接送的同学,要告诉家长尽量不要因停车而影响同学们的出行,停车时离校门要远一些.
6,倡议各班组织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总结过去,查找不足.每个同学都要审视自己的交通行为是否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是否做到安全出行,把交通行为与自己的生命安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尊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位同学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珍爱彼此的生命吧.同学们,交通安全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的大事,因此我们不能又丝毫的疏忽大意.为了你,为了他,为了大家,我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建设21世纪的法治,文明的中国的重任要落在你们的肩上.所以最后请同学们跟我一起说:我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从今天做起!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在马路上,唯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
在我们的身边,就有许许多多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例如我们石岩街道就发生了一齐交通事故。
有两名未满十二岁的小学生,由于骑单车经过马路闯红灯,被辆泥头车撞上,一名学生当场死亡,另一名重伤。这一齐交通事故,就违反了两条交通规则。一条是未满十二周岁骑自行车上街,另一条是过马路闯红灯,因此,就造成了这种一死一重伤的杯具。
还有一个8岁的儿童,他闯红灯,被一辆小车迎面撞来,撞伤了,但是他却要负全部职责。因为是他先闯红灯在先。因此可见,违反交通规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因为不但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有金钱上的损失。
由以上两个事例中能够看出,我们就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横穿马路和超速行驶。
大家好!
生活中什么重要?安全。童年中什么重要?安全。只有保证我们生命和生活的安全,一切才有意义。近,全校正在开展“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因为只有安全才是为我们保驾护航的.天神。在这,我代表全体老师向同学们发出“营造安全环境,建设平安校园——安全记心中”的倡议:校内课间不乱跑,不拥挤,上下楼梯快步轻声,靠右边。
2、放学按时离校,不经老师允许不能随意在校园内逗留。
3、不到小摊小贩购买食物,不吃不洁食物,喝水要讲究卫生,注意身体健康。
4、保证用电安全检查,不乱动电源插座,信息课上要按规定程序操作机器。
5、入校后不得随便出校门。上体育课、晨练及课外活动是要注意与他人合作,防治机械伤人,保证安全。
6、上学、放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未满十二周岁不允许骑自行车上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经过家长的允许,不私自骑自行车上街。
7、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再街上逗留,不与陌生人交往,不能接受陌生人馈赠礼物,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播打110帮助。
8、不***、不吸烟,爱护消防设施。要懂得一些防火、防病、放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紧急情况疏散知识,遇到险情时,能避险,能进行自救自护。
9、加强自我教育,培养自身良好的心理品质,与同学、老师保持和谐的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严防自残、自毁恶性的事件发生。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创建我们的平安校园吧!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安全之花!
同学们,你们知道母亲将你带到这个美丽的世界,然后把你养到这么大,花了多少心血吗?是的,从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我们,再培养到现在,父母操碎了心,花费了不少的心血。你们父母额上的皱纹,年纪不老头上就长出的几根白发,就见证了父母的艰辛,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命。我们是父母的心头肉,我们身体上的伤害就是对父母的伤害。要是我们爱惜父母,体贴父母,除了要好好学习,不乱花钱,听父母的话,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外,就是要爱惜自己的生命,因为我们如果有一点伤害,父母就会很担心和伤心。同学们,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呢?今天,我就在这里给大家讲讲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
首先,我先给大家讲一下交通法规中和我们有关的一些规定:
(一)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上公路都是步行的,所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交通法规对行人的要求有:
1、遵守车辆、行人各行其道的规定,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2、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多注意”的原则;
3、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与管理;
4、不要在道路上爬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在道路上躺卧、纳凉、聚众围观等;
5、不要强迫、纵容他人违反交通法规,同时对任何人违反交通法规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二)在放学和集体外出时应怎样做?
在放学路上,要遵守纪律排好队,在教师的护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我们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靠路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一边走一边玩耍或一边看书,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赶车辆嬉戏打闹。
集体外出活动,要有教师的带领,排成两列纵队,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随便离开队伍。不要在队伍里你推我拉,嬉戏打闹。不做妨碍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拥挤的地方集队、停留,以免影响他人通行。过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况,在没有车辆行驶时,抓紧时间通过。
(三)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
为什么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呢?因为骑车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体力、智力和骑车技术,还需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识以及对各种事物的识别、分析和判断能力,才能安全使用车辆。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十二、十三岁,才能初步达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规则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规定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
(四)行人上街和横过道路应该怎么做?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车行道。
2、横过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立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通过时,须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来车,确认来车距离远、无危险后才能通过。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来车驾驶员措手不及,发生危险。
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时,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边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险行走。
横过未设人行横道线的乡镇街道或公路时,要看清左右有无来车,千万不要奔跑,不要同来车抢道。
3、行人横过人行横道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灯的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进入人行横道。
还须注意:即使信号灯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是否停稳,然后再穿越道路。
4、设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地方,行人过街要走人行天桥或地道,不要横穿街道和公路。
5、列队横过车行道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两人,队列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待车辆过去后,再继续通过。
以上是交通法规中和我们学生相关的一些规定。只要我们严格按照规定做,就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接下来,我再给同学们讲讲小学生安全乘车方面的知识。
1、乘车学生必须提前 5-10 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候车。候车期间注意过往车辆,保证自身安全。上学、放学候车时不得追逐、打闹、嬉戏,上下校车时做到有序上下车,听从驾驶员指挥。
2、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上车。上车必须要等校车停靠稳妥后方可有秩序上下车,上下车途中不可拥挤、相互推拉、嬉闹;学生乘车时按照指定的固定座位有序入座,必须正确绑扎安全带。有晕车的同学请提早取用车上准备的垃圾袋,不在车上吃食物、喝饮料,保持车内安静、整洁。行驶途中不要随意站立,有事情请联系驾驶员。不要随意向车内、外抛洒物品,在车内不允许大声喧哗,以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不要随意开车窗,更不能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车外。
3、不在车内写作业、画画、看书,以防车辆制动时造成伤害。
4、学生乘车时要自觉爱护车辆及车辆附属物品,不随意在车身及车内附属物品上乱写乱划,保持好自己乘坐位置的卫生及物品的完整,如损坏车辆附属物品要照价赔偿。
5、车辆到达某一目的地后学生要在车辆停稳后有秩序下车,下车途中不推拉、嬉闹,带好自己的物品。下车后不要急速奔跑穿越公路,要仔细观察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穿越。
6、由于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车辆晚点,学生要听从驾驶员的指挥,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准时到达学校。
7、学生家长(监护人)应经常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对个别违反乘车纪律,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取消乘车资格,严禁其乘坐校车。
总之,我们的交通安全,不光要靠全社会的方方面面来关心、支持,还要靠我们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也只有这样我们的道路交通才会有序、安全、畅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大家的生活才会更加美满幸福!
今天我就讲到这里,最后祝大家平安幸福,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我们七彩阳光假日小分队,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红领巾共建平安浙江“活动,在西溪湿地博物馆组织一次向大家倡议交通安全的活动。非常有意义。大家快来看看我们的活动吧。
快快坐下,仔细聆听小分队大组长应孜妈妈给我们讲平安活动安排以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我们一个个竖着小耳朵,听的可认真了。
听完了,大组长将交通安全的倡仪书发给我们,我们要仔细再看看,记记住,等会要发给大家,让他们与我们一起遵守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呢。
这是我们的交通安全倡议书,是不是很全面呀,开始要向大家发倡议书,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不小挑战,我们首先要大方的向别人介绍我们是学军小学的小学生,还要与他们简单的讲述一下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这可不但要求我们胆子大,说话声音大,还要有礼貌,大家可一定要给我面子,配合一下我们呀。出发!
终于胜利完成了任务,快来合张影纪念一下这次活动吧。
活动虽然结束了,但是交通安全这个活动要一直持续下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必须珍惜它,必须珍惜你所拥有的美好,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人做起,共建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xx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二、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交通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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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六)监督制度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七)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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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1、20xx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点评: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xx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点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是20xx年12月2日,是国务院设立的第xx个“交通安全日”,专门设立这个节日,说明目前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说明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需要强化,交通安全常识需要推广和学习,今年交通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生命是美好的,世界是美好的,我们校门前的芹张线是宽敞的、新修的,你家的轿车、摩托车是新买的,你父母的驾照是新考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但都会因一次危险驾驶,不文明的出行,酿成大祸,造成车毁人亡,交通事故猛于虎,老虎再厉害,一口只能吃一个,交通事故可至几人、几十人丧失宝贵生命。
事故可以规避,灾难可以预知,只有我们拥有丰富的安全防护知识,较强的安全保卫意识,许多不安全事故都可以绕开我们,远离我们,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大家好的安全,更好地珍惜自己的生命,我在此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文明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做交通安全文明使者。
2、坚决不乘坐三无车辆,酒驾车辆,超员车辆,决不在路上嬉戏玩耍。
3、过马路时,要多一份谦让和耐心,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
4、作为未成年人,坚决不驾驶机动车辆。
许多血的事实告诫我们,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
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大家骑车、走路一定要记牢,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不躁不猛拐,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美好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有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安宁!
同志们:
大家好!
感谢各位能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我们今天这样一个学生家长会,说明大家对自己的孩子安全都十分关心。
学校非常重视安全工作,多次召开领导班子和班主任会议,反复强调要将学生安全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到工作的重要日程。冬季来临,乘车安全成为重点,使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是我们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我们在座各位家长的责任。
学生良好交通行为习惯包括:学生上放学,自觉排队在校门口路队通道上通行;不在车前、车后猛跑,横穿道路;不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嬉戏玩耍;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学生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不撒把、并行、竞逐;不乘无车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驾驶技术不好、车况不好的车辆、超员车、自改车等。
现在在座家长的孩子有的是集体包车、有的是合伙搭车上下学,甚至有的孩子未满12周岁就骑车上下学。冬季来临雪天增加,也为车辆行车安全带来了隐患,如果超员,刹车的安全系数会因为人数的增加而降低。为了您孩子的安全,请各位家长关注一下,车辆是否手续齐全,是否存在超员现象等,希望各位家长能把您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最近,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镇发生一起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也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我想相信通过这个实例有的家长其实心理面也有一定的担心,但是光担心不行,更不能抱侥幸心理。希望各位家长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保护工作,让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安全、健康地学习、成长、成才。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安全意识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的节奏也越来越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的交通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但造物主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在所有人感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灾难,在这些极速奔驰的车轮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无情的摧残,酿成了一个又一个的悲剧,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一瞬间变的支离破碎。我们这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学生,基本每天都要去上学,不是乘车就是骑自行车,或者就是走路。不管怎样我们几乎每天都要穿过繁忙的马路去到达目的地。但这时的马路已经是“杀机四伏”,变成了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正骑着自行车回家,突然,一辆自行车车“唰”地一下和我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他骑得很快,脸上不时露出慌张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我往前骑了两个路口,看见许多人围在马路中央,我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天啊!”我不禁惊叫起来。我心里想:“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可真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像这种事情层次不穷,近几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万起,死亡10万余人,并且呈递增趋势。基本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每当我听着广播说:在哪里又有交通事故,请大家绕行。交通事故有可能会使这个世界少一个人,也让那些急着去办事的人,堵在那条道上,可谓害人害己。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世界的第一杀手,我们能怎样保护自己的生命呢?首先,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一定一定不能因为赶时间而去闯红灯。翻越路两旁的防护栏杆。而且在乘车的时候,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就有关部门调查,系与不系安全带竟会相差70%的死伤率。此外,我们还要走人行横道。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也许正是你的一个不小心,就会使无辜的人失去幸福。
同学们,让我们多等一分的红灯,多一分安全。让我们多一分责任少一分牺牲。让我们多一分意识,做个有责任心的信息学校的一员。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为了社会上不会再有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亲人哀伤的呼唤,年轻生命的断送,为了不再出现因为交通意识浅薄而造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状,让我们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做个珍爱生命的信息人吧!
谢谢大家!
世界上没有不折不扣的路,世界上没有不求回报的花。苦难就像天上的雨。说出来就逃不掉,退不掉。——铭文
刺骨的北风呼啸着,天空很暗,红绿灯发出微弱的光,指示着过往的行人。街头小贩叫卖着,行人匆匆赶回家。红绿灯下,一个小女孩左手牵着妈妈的右手,嘴里唱着歌,脸上挂着心满意足的笑容,等待绿灯轻松过去。终于绿灯亮了,小女孩拉着妈妈的手,蹦蹦跳跳地过了马路。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发生在这对母女身上。一辆闯红灯的汽车向他们跑来。这时,一切都晚了,小女孩的妈妈用力推着旁边的女儿.突然,广阔的天空和地面变得出奇的安静,小贩的喊声消失了,人声也消失了。发光的宇宙充满了肃穆的感觉,只有小女孩令人心碎的呼喊“妈妈3354妈妈”,小女孩疯狂的朝妈妈跑去,摇晃着倒在血泊中的妈妈;“妈妈,你怎么了?我们去医院吧。”小女孩伤心地哭了,路上的行人都被这一切深深地感动了。一个女人走上前去抱起小女孩,用手绢擦去脸上的泪水。她旁边的一个大叔拿起她的手机,按了求救键。年轻人疏散了她周围的人群,住在附近的居民也拿出自己的药箱为这位可敬的母亲做点什么,但这仍然是杯水车薪。救护车到达时,久违的人群开始膨胀。医生蹲在母亲身边,摇头叹息,宣布母亲的生命结束。
“世上只有母亲是好的,没有母亲的孩子就像草一样……”小女孩听着这首儿歌,泪如泉涌。她不敢相信她妈妈离开了她,是的!她的心是在母亲的呵护下长大的,父亲因为失去了知心的伴侣,日夜憔悴…
人生总是在顺境中成长,在挫折中成熟,总是在残酷无情中坚强。生命因一时疏忽而与生死分离,所以脆弱短暂的生命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被囚禁的司机,妻子咬牙过着紧张的生活,同时带着两岁的儿子捡破烂养家。几个月后,当一个年轻的妻子,又白又嫩,站在他面前时,她看起来又黑又瘦又老。丈夫感到痛苦,并责怪自己首先闯了红灯。为什么不多等一秒钟?为什么要老婆过苦日子?他反复问自己,妻子擦干丈夫脸上的泪水,抱起儿子,轻声说:“好好干,别问为什么,别干别的,尽快让我们家团聚就好。”
一个红绿灯,一个疏忽,一个人生缺陷,几双含泪的眼睛,几颗备受折磨的心,这一曲生与死的离别交响曲,希望再也不要演奏了。
甲:Hello,各位同学好!伴随着一首《平安是福》,现在在你耳边回放的是X学校的特别节目,感谢收听!我是主持人甲。
乙: 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第一,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 传;第二,考虑到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 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甲:是啊,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我这有一组数据:据中国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提供的报告显示,20xx年中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超过21万起,造成6万余人死亡,23万余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道路交通伤害已取代 自杀成为“伤害死亡”的首要原因。
在一次突发的事件中,我的哥哥为了我受伤,我很想给哥哥道个歉。
那一年,我才六岁,我们从内丘刚刚回来,然后,我的东西掉到了马路中央,我就急忙去捡,但是一辆摩托车猛地飞了过来,我懵了,妈妈让我趴下,我就趴下了,哥哥望见了,哥哥就跑了过来,学我的样貌,趴到了我的上面,我很奇怪,最后,我明白了原先哥哥是为了保护我所以才趴到我的后背上,摩托车走了之后,我就起来了,我望见哥哥的两个肩膀上都被划伤了,衣服也破了,我哭了,爸爸见我和哥哥起来了,爸爸就追摩托车,妈妈不让爸爸追了,爸爸就回来帮我捡东西,妈妈就抱起我,不让我哭了,哥哥的肩膀上流了鲜血,我很心疼哥哥。
经历了这件可怕的交通事故,我就明白了:1。过马路时要左看右看,而且要看红灯绿灯。2。开车骑车时,不要开得太快,见有人时,要急忙减速。3。车内装的物品不可超载。4。开车时不能够超速,要按照必须的速度去开。同时,我明白了生命是脆弱的,自己必须要把生命用的有好处。
叔叔阿姨们,为了你们的孩子和家人,请遵守交通规则。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一条条宽阔的马路,一辆辆奔驰的汽车……今日,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带来的方便和快捷,促进了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一幕幕血淋淋的人间惨剧:
一辆大客车因严重超载,司机疲劳驾驶而冲下山崖,车毁人亡;一个骑摩托车的小伙子乱闯红灯,丧命于车轮下;司机酒后驾驶,车祸无情夺走了全车人的生命,真是“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啊……
这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是我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明白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并且杯具还继续着。每一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我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能够避免的。想到那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些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杯具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终剩下的仅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我的眼前又出现了教育片中的一个画面:一个小女孩在穿越一条马路时,被疾驰而来的卡车拦腰撞上,失去了下半身。从此,她就只能靠篮球裹着身体来行走……看到那里,我的心里仅有同情和愤恨。我同情那小女孩,有花季般的失去了精彩的人生;我痛恨那司机,因为他的“一时不细心”毁了女孩的一生幸福。与这名小女孩有一样悲惨的人有无数个,这血的教训为我们现代人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
这教育片人人看了都会悲痛,而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看着都流泪了,还不听劝告……难道他们没想想以后的结果吗?想了,就是一时图方便,忘记了这么多的教训。
此刻,我想到了我自我:过马路为贪方便而不走斑马线;随意跨越护栏;偶尔还和同学在马路玩耍……这一时的冲动,一时的疏忽也许会让我们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想到那里,不禁心寒战栗,那一次次惨不人睹的车祸,不正是这一个个小小的疏忽。意外所引发的吗?
生命像满满的一杯水,它决不能溢出来,而这样却很难,很难。如果你想把它放平,怎样办?只能细心翼翼,然而,这一场场车祸却撞到了这满满一杯水……
这部交通安全教育片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我会引以为戒,从我做起。学习交通法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更想向所有人呼吁:人的生命仅有一次,让我们携起手来重视交通法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我的生命,让杯具不再重演!
我们每一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我的生命不负职责。
卖瓜农用车为啥不让上高速?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因安全系数低,防护措施差,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提高。育人不仅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理解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到达自我教育自我,自我管理自我,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到达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学校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本事,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贴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我提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同时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资料,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资料之一。提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团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学校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说了这么多,我想大家应当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了。那么,就请大家“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珍惜自我的生命吧!
生命是唯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而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20xx年,我省沁源中学学生早操时发生20余人死伤交通事故。20xx年,我省阳城八甲口中学4名学生被一辆半挂车撞上,造成3死1伤。据统计,太原市平均每10天就有1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丧生。
生命,两个再熟悉不过得字眼,它如夏花般绚丽,生命之花是刚强的,他让人思索,让人感受,让人倾听。只要有毅力,它能克服任何困难;然而,它又如同一棵弱不禁风的小草,那么脆弱,稍不注意,它便会从你手中悄悄溜走。只有有了安全,我们才能以休闲的心情漫 步在夕阳西下的田野上、小河边,低声吟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4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不再发生,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鲜花,充满阳光。
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大学生村官,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向交通陋习说不》。
首先,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件让我开心的事儿,上星期五我终于拿到了我的驾驶证。驾驶证,我相信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但是根据统计已经被查处的一些违章违规行为、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司机都有驾驶证,但事故为什么还是发生了呢?拥有这个证件,获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和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明的司机,这之间到底有多少距离呢?
我是一名村官,每天下村都是绿色出行——骑自行车,今天从xx镇来到这儿当然就不能骑自行车了,我是坐公交车来的。当我坐着公交车走在路上的时候,我看到更多的是行人闯红灯,行人横穿马路,看到的是横冲直撞的电瓶车,但是当我骑着自行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机动车占用了非机动车道,所以自行车只能违章。我看到了机动车和行人抢行,结果我们的行人就无路可行了。
现在城市里的车越来越多,路也越来越堵,有时候走在路上不经意间也会加个塞儿,抢个道儿。看到交通陋习,遇到闯红灯、乱并线的,我们可能也会生气,会厌恶,但是仔细想一想我们自己是不是也曾经这样做过?
据交警部门统计,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危害是巨大的,从近几年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显示,事故大多是由于违法超车、超员、占道驾驶等不良驾驶习惯引起的。
今年8月份,我所在的村上的一户人家,丈夫受雇运输货物到西安,但行至境内因疲劳驾驶不幸出车祸身亡。一个生命瞬间凋零,无论是与非,已经永远地定格在过去了,剩下的只是一声叹息,一份无奈。逝者已逝,然而却给生者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他走了,留下了哭天喊地的父母亲人,他的老母亲饱尝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他走了,没来得及跟朝夕相伴的妻子话别;他走了,使他的家庭婉如遭受朝来寒雨晚来风的侵袭一般支离破碎。生命中有太多太多不可承受之重,离别最甚。圣经中关于生命有这样的描述:因为不能恒久,所以最是珍贵。
曾几何时,道路已变成了“无硝烟的战场”,车辆成了战场上“无形的杀手”。曾经看过一则报道:“全国每六分钟就会有一人死于车轮底下”。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失、多少家庭面临着悲痛。交通陋习带来的严峻性,既可以从“中国式过马路”、“夺命女司机”等流行性话题中感受,也可以从强行加塞、随意变道、开车打手机,甚至驾车“斗地主”等驾驶陋习中察觉。惨痛的事实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摒弃交通陋习,关爱生命旅程。
最后,我想请大家默默的在心里起誓:不论你是行人还是驾驶员,从今天开始,从每一次出行开始,向交通陋习说“不”。
向交通陋习说“不”,让我们一起行动!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尊敬的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是来自x大学的x,很高兴有机会能和大家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起创造文明顺畅的交通环境。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相伴,幸福相随》,当我走上讲台,面对着你,我亲爱的朋友,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到了生命。生命是美好的,生命为我们孕育着未来,生命为我们创造无穷的价值,生命为我们支撑起一个光彩夺目的世界。但是面对着可贵的生命,有时我们却那样的轻视。
一个年仅28岁的小伙子,,从家乡千里迢迢到上海打工,由于表现出色,很快成为了单位的负责人。一个月1600元的工资,足以养活一家人。妻子抱着环抱中的婴儿也来到了上海,给他洗衣,做饭,一家人过着前所未有的甜蜜生活,可如今,这一切都破灭了,而造成这一切后果的,却是小伙子自己20xx年的冬天,那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小伙子他下班太迟,着急回家,骑上自行车抄近路,不顾一切地上了高架路,而且还是逆向穿行!惨剧发生了,一辆迎面疾驶的汽车将他撞出了几十米远,这哪里是条近路,这分明是一条通向死亡的不归路啊!所有美好的憧憬,所有对未来的期盼,就在这一瞬间化为了灰烬。怀抱婴儿的年轻妻子该如何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如果小伙子不这样着急,如果他不上高架路,如果他不逆向行使,如果在他心中有交通法规,这惨剧还会发生吗?一辆由x开往x的奥迪轿车。面对一群刚刚放学回家的孩子们,由于超速驾驶,处置不当,车子冲向放学的人群,五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从此告别了人世,年逾七十的老奶奶,抱着再也不会冲她撒娇的孙子,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我的孩儿啊,撞的为什么是你,应该是我呀!我这把老骨头留着还有什么用,你活过来呀,让我去死!……”如果司机能留心路上的标志,如果司机不超速驾驶,那么这人间惨剧还会发生吗?由于一时的疏忽,同时让五个家庭失去了最爱,失去了希望,失去了本不该失去的人间欢乐,这悲怆的一幕,怎能不提醒我们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呢?
汽车是文明时代的产物,它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便捷、舒适和日惬意,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汽车也越来越多地驶入了寻常百姓家,然而与汽车如影随形的车祸也在中国的道路的道路上四处游走。车祸无情的吞噬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导演着一幕幕人间惨剧。
自上个世纪,第一部汽车问世至今的一百多年间,已经有4千多万人惨死在飞旋的车轮下,显然车祸已成为继疾病之后,残害人类健康的最大杀手。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不完全统计,我国近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每天平均在三百人左右,今年上半年更高达350人,这不亚于每天从天上坠下一架中型客机呀!全国平均每六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一分钟就有一个人在车祸中受伤。我们无法忘记那一幕幕车祸带给我们的苦难和伤痛,它让多少完美的家庭支离破碎,它让多少刚刚富裕的家庭又归于贫穷,它让多少孩子失去了笑声,它让多少人终身与疾病相伴。我想,就像没有人敢说自己从来不生病一样,有谁能告诉我说他与交通安全毫不相关呢?不管你是富有还是贫穷,你是名人还是普通百姓。只要你走在路上,坐在车里,交通安全就一刻也不能放松。
这是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真理,更是车轮对于生命的警告,令人惊讶的是,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有80%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呀,那也就是说,多数交通事故是由于违章等认为因素造成的,在一例例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中,面对那一幕幕,令人悲痛欲绝的惨剧,多数受害者或造成惨剧的人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是你酒后驾车,还是疲劳驾驶,还是因为你客货混装,又或是因为你超载,导致刹车失灵;是因为你闯红灯,跨过隔离栏,还是因为我超速驾驶呢?就在无所谓,就在不经意,就在下不为例当中,你和我都把生命,你的生命,我的生命,他人的生命,当成了儿戏,当成了赌,于是悲剧才一次又一次地发生了,当车轮行驶在生命的边缘,我们该如何面对,并不是每一件事实都让人能有勇气去接受,而他们发生在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必须明白,无视交通就意味着无视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在有限的生命历程当中,每个人都希望为家庭,社会,甚至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生命之河长流,因为我们要驶向那黎明的彼岸;希望生命之树常青,因为我们有未尽的事业在等待。重视交通安全,为社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重视交通安全,珍惜他人的生命,你的生命才更有意义,更具辉煌!
同学们,朋友们,亮起我们心中交通安全的红绿灯吧,让平安与我们相伴,幸福与我们相随,谢谢大家!
朋友们:
让红绿灯永驻我们心中
19xx年12月14日,在萝北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一颗年轻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死时,年仅27岁。这位27岁的青年就是我的校友团结镇东方红小学教师王洪坤。
27岁,只有当今中国人平均寿命的1/3。27岁,应该是一天中的清晨,一年中的早春,一生中的序幕,是充满憧憬与希望的年华。是和我们一样该享有幸福与安宁的年华。可他却匆匆地走了,永远的走了。走的那么匆忙,那么无奈。来不及和他的亲人们道一声别,来不及和他的学生们说一声再见。。。。。。是什么强迫他闭上了双眼,停止了呼吸!强迫他告别了人生,离开了人间?
是一场无情的车祸!!!
19xx年12月14日晚4点30分,即将参加镇乒乓球比赛的王宏坤兜里揣着新买的乒乓球拍骑着摩托车朝家中走去。也许是由于去年的镇第一名的喜悦从昏了头脑,也许是对正在生病的妻子的挂念,也许是对即将过周岁生日的女儿的期盼,他不由地加快了行驶的速度。不幸就这样发生了!他一头撞到了因为缺油停在路边等待修理的一辆四轮车上,连人带车一同倒在了地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直到晚上9点钟,他才被人发现送往县医院。妻子哭着喊着叫着他的名字,无知的女儿咿咿呀呀地叫着“爸爸”可是这种感人的努力,都未能击败死神无情的进攻。我们试想:如果车主略懂一些交通常识的话,他就该在车身后面设立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向人们警示前方潜在的危险。如果教师本人稍微重视一下交通安全慢些开车不幸就不会发生。可无情的事实是:东方红小学的学生失去了一位好老师,他的妻儿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丈夫,他的父母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一个女孩失去了父亲,一个妻子失去了丈夫,一位母亲失去了儿子。像这样的悲剧不胜枚举:今年6月,由于司机酒后驾车,我们凤翔镇一位年轻的大学生丧生于滚滚车轮之下。匆匆的走完了他短暂的一生。曾经为了挽救他的生命,他的父母,亲友,同事汇聚成血缘与物质的,道义与精神的力量。为他捐款1,5000元,也没能挽留住他离去的脚步。他的家庭特别贫困,父母含辛茹苦地供他大学本科毕业。原本指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可没想到盼来的竟是这样的结局,面对着突然逝去的儿子,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哭干了眼泪,哭红了双眼,哭成了“魔症”哭完就反反复复地念叨一句话:“这孩子咋就不见了呢?这孩子咋就不见了呢?。。。。。。”他们的悲剧不只是个人的悲剧,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重的警告,那就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交通规则不能违反。”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72起,死亡人数1056人,伤1086人。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多么令人难以忘怀的惨训。
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值得热爱与珍视的,活着的许多日子因其平凡而让我们不觉得,然而当你失去了才知道生命的宝贵。从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不幸夭折中,我们思索着:如何更注意安全,更热爱生命,如何更珍惜讲台,更热爱学生。
朋友们,为了天下所有的母亲不再失去儿女,为了天下所有儿女不在失去父母。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珍爱生命,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更有价值,让红绿灯永驻我们心中!(此篇文章获得交通安全演讲三等奖)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生活中,各式各样的车越来越多,因车而出现的杯具也越来越多,这都是因为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缘故。
为了防止这种杯具的重重上演,我们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好自我防范。首先,大人每一天至少要坚持8-9的睡眠才能够安全驾驶。重要的是不能过量饮酒后开车,因为酒中包含很多酒精,喝多了大脑就会混乱,使之开车不稳,严重会导致生命危险。其次是,当遇到急着接送孩子的人、年迈的老人及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很急的人或车,必须要给他们退让,或停下等他们过去之再走。如果相撞了,对谁都没有利益的。
如果遇到红灯,就必须要在白线后停止步伐;如果遇到黄灯,我们应当做好停或走的准备,不宜太激烈、猛撞,以避免惯性带来的冲突;如果眼前是绿灯,我们应当在斑马线上匀速行走。
那自我要防范什么呢?这是一个针对儿童的话题。首先,我们还不到12岁,国家规定,不能骑车上公路,否则后果自负。然后是穿衣。在雨天或雾天,应当穿色彩鲜亮的衣服,如:黄色、红色等,这使司机能看到前方有人,避免交通事故上演,给我们带来安全的保护。还要遵守学校定的交通规则——上下学戴小黄帽。有的同学认为小黄帽多难看啊!可是,小黄帽颜色鲜艳,小学生过马路时,司机能够看清楚。小黄帽虽小,但却能够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交通规则我们应牢记在心。用它来时刻提醒自我。为了自我和他人的安全,我们应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安全出行,平安归来。
同学们,在电视、报纸上我经常可以看到一起起的,造成了人员的伤亡,给一个个家庭带来痛苦,统计表明:全国每6分钟就有1人死于,每1分钟就有1人受伤,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然而有很多人却不重视自己的生命,无视各项安全问题,要知道一个人死了,得有多少人来承担这巨大的悲痛啊!
安全问题对我们中小学生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据统计,我国平均每年有16000名中小学生死于安全事故,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一个40多人的班级消失!造成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有六大问题,依次是:、溺水、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打架斗殴和其他情况。仅以为例,~~年我国因造成中学生死亡1767人,受伤10098人;造成小学生死亡2556人,受伤10819人。这些数字触目惊心!
中小学生中之所以会频频出现安全事故,和他们的安全意识淡薄有关。而学生的安全意识淡薄又是我们国家的大环境造成的:在家里,家长不会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在学校,许多学校的安全教育方法简单、很难与实际生活紧密联系,也很少进行实用的训练,学生也不重视,以至于意外发生时,学生往往手足无措,连简单的包扎都不会,常常因不懂简单的常识而酿成大错。
增强安全意识,掌握自救自护技能非常重要。“中国骄傲”的当选者,深圳南山区南头城小学的袁媛,在父母亲煤气中毒、生死攸关的危急关头,临危不乱,冷静对待,迅速地处理现场,及时准确地报警,为成功营救双亲赢得了宝贵时间。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怎么有这样的应急能力?因为在袁媛所在的南头城小学,有一项由学校设置的校本课程《法制安全教育读本》,小袁媛就是从这里了解到了许多安全知识,用课堂上学到的技能挽救了她的家庭。有关,80%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们曙光学校也历来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我校专门编制《曙光学校学生安全手册》,通过开展安全讲座、安全疏散演习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同学们的安全意识,教会大家科学有效的自我救护的方法。但是安全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带来了许多安全方面的新问题,比如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与我们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需要我们大家不断地学习运用。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李美环局长和李尚清科长两位专家,他们将给我们带来“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讲座,为我们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促进我们从小树立起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增强我们这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有助于我们健康成长。希望我们大家专心听、认真记,不仅自己能学以致用,还要向其他同学、你的父母、亲戚朋友广泛宣传。同学们,“安全”两字说起来简单,但做起来就不简单了,只有我们真正将安全牢记心中,安全才能常伴我们左右。
朋友们:
让红绿灯永驻我们心中
19xx年12月14日,在萝北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一颗年轻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死时,年仅27岁。这位27岁的青年就是我的校友团结镇东方红小学教师王洪坤。
27岁,只有当今中国人平均寿命的1/3。27岁,应该是一天中的清晨,一年中的早春,一生中的序幕,是充满憧憬与希望的年华。是和我们一样该享有幸福与安宁的年华。可他却匆匆地走了,永远的走了。走的那么匆忙,那么无奈。来不及和他的亲人们道一声别,来不及和他的学生们说一声再见。是什么强迫他闭上了双眼,停止了呼吸!强迫他告别了人生,离开了人间?
是一场无情的车祸!!!
19xx年12月14日晚4点30分,即将参加镇乒乓球比赛的王宏坤兜里揣着新买的乒乓球拍骑着摩托车朝家中走去。也许是由于去年的镇第一名的喜悦从昏了头脑,也许是对正在生病的妻子的挂念,也许是对即将过周岁生日的女儿的期盼,他不由地加快了行驶的速度。不幸就这样发生了!他一头撞到了因为缺油停在路边等待修理的一辆四轮车上,连人带车一同倒在了地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直到晚上9点钟,他才被人发现送往县医院。妻子哭着喊着叫着他的名字,无知的女儿咿咿呀呀地叫着“爸爸”可是这种感人的努力,都未能击败死神无情的进攻。我们试想:如果车主略懂一些交通常识的话,他就该在车身后面设立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向人们警示前方潜在的危险。如果教师本人稍微重视一下交通安全慢些开车不幸就不会发生。可无情的事实是:东方红小学的学生失去了一位好老师,他的妻儿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丈夫,他的父母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一个女孩失去了父亲,一个妻子失去了丈夫,一位母亲失去了儿子。像这样的悲剧不胜枚举:今年6月,由于司机酒后驾车,我们凤翔镇一位年轻的大学生丧生于滚滚车轮之下。匆匆的走完了他短暂的一生。曾经为了挽救他的生命,他的父母,亲友,同事汇聚成血缘与物质的,道义与精神的力量。为他捐款1,5000元,也没能挽留住他离去的脚步。他的家庭特别贫困,父母含辛茹苦地供他大学本科毕业。原本指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可没想到盼来的竟是这样的结局,面对着突然逝去的儿子,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哭干了眼泪,哭红了双眼,哭成了“魔症”哭完就反反复复地念叨一句话:“这孩子咋就不见了呢?这孩子咋就不见了呢?”他们的.悲剧不只是个人的悲剧,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重的警告,那就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交通规则不能违反。”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72起,死亡人数1056人,伤1086人。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多么令人难以忘怀的惨训。
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值得热爱与珍视的,活着的许多日子因其平凡而让我们不觉得,然而当你失去了才知道生命的宝贵。从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不幸夭折中,我们思索着:如何更注意安全,更热爱生命,如何更珍惜讲台,更热爱学生。
朋友们,为了天下所有的母亲不再失去儿女,为了天下所有儿女不在失去父母。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珍爱生命,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更有价值,让红绿灯永驻我们心中!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尤其是我们这些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小学生,更应该从小做起,从自我做起,竖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才能远离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大手牵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为,影响周围的人,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高二1班,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食品安全的问题。
最近,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如同万物在这个季节勃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一般喷涌出来。说起吃,我们已经是胆战心惊,如履薄冰。假烟、假酒、假鸡蛋、假牛奶、毒大米,地沟油还有人造脂肪,充斥我们周围。即使我们日日提防、时刻小心,但似乎总能在某个环节一不小心就中招。生活的环境为何如此糟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变得如此严峻?也许我们一方面可以从历史寻找原因。中国古代是一个以农业为本的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长期低下,再加上中华民族历史上多灾多难,常在生存问题威胁下的我们,能够填饱肚子已经不错了,哪里还顾得上食品的安全、生活的质量?所以我们以前对那些假冒伪劣产品睁一眼闭一眼。我们曾天真地认为,社会进步、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会带动着我们的生活水平也一起升级,这些问题自然会销声匿迹。
可是到了21世纪的今天,我们发现食品不安全的问题愈演愈烈,造假技术之先进,手段之恶劣,已经超出了大家的想象,冲破了我们容忍的底线。那些不法商家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置人们利益甚至生命于不顾。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甚至将过期、变质、腐烂的原料经过各种巧妙的但是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方法加工重新出售,或者为求速成而任意使用违规违禁的激素或其他化学药品。他们利欲熏心,不择手段,使食品问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一定会从棺材缝里伸出手来!商人和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本性,可是如果他们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没有道德律条的自律和法律法规的他律,可怕的后果当然不言而喻了。
社会转型期,传统道德早已被一些人弃如敝屣,头顶三尺有神明的敬畏之心不复存在。社会上弥漫着一切向钱看的风气,金钱的多少成为衡量人是否成功的唯一标准,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民族劣根性使得社会大面积浮躁。
其次,在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背后,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监管严重滞后,处罚不力,甚至出现为谋私利而执法的现象。主流新闻媒体曾怒斥四个大盖帽(四家监管部门)竟然管不住一个染色馒头。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的牵扯,司法部门也未能对于食品卫生方面违法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食品与药品安全都与生命息息相关。有人无奈的这样说:也许我们成年人还可以去承受不安全的食品,可是我们的下一代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他们怎么能承受如此之痛?可见,食品安全问题,已不再只是普通的生活问题,而是严峻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它关系到我们民族的未来。
也许这个话题过于沉重,也许它离我们中学生太遥远,但今天的我们就是明天社会的公民,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关注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切实重视此事,负责任的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司法机关要公开、公平、公正的惩处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我们中学生也要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来推动问题的解决。在此,我们不妨学习一下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比如日本有一个民间自发的消费者联盟,他们能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监测到不及格的产品,并通过集体一致拒绝购买的行动惩治厂家,直至使其倒闭。如果我们都不再忍让,不再将就,不再贪小便宜,而是以人类普遍正义的名义,理直气壮地对这些无良商品和商家说不,而且使尽可能多的消费者联手起来坚决拒绝,这无疑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民族的凝聚力为什么要等到在大灾大难跟前才去唤醒呢?食品安全问题同样严峻啊。
关注我们的周围,关注我们的社区,关注我们的权益,就是关注国家和民族的进步。我相信:只要我们态度坚定,持之以恒,理性、正义与良知的光辉终将驱散头顶的阴霾,还我们一个朗朗的晴天。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对于每一个小学生来说,我们上学、放学、购物、上街、旅游,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在路上行走。所以,交通安全是我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快乐、幸福地成长,才可以顺利、愉快地度过每一天。正因为这样,交通安全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小学生更要注意。
要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要走人行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严禁闯红灯。黄灯时尽量不要行驶,最好等下一个绿灯亮后在行驶。
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打闹,或者在马路上踢球,做游戏,相互追打。过马路要集中精力,不能和同学或家长讲话。车辆行驶时,要在机动车道,不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能压黄线。过马路时,不能和汽车抢道。
放学的时候,人多拥挤,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强行过马路,也不要快步在马路上奔跑,防止发生碰撞。如果发现路口有车辆拐弯,不能猛冲过去,要不然很容易受伤。
雨雪天马路很滑,要慢走,防止滑倒摔伤。大雾天气时,在马路上行走更要提高警惕,然后再慢慢地行走。
有的时候,爸爸出去喝酒,还要开车。我提醒他:“喝酒后不能开车,会非常危险的。”爸爸说:“我不开车了。”我这才放下心来。我每次坐车的时候,都要检查自己有没有系好安全带。还时常提醒爸爸,开车不能急躁,不能闯红灯。拐弯的时候,要减速。仔细看清楚前面是否有车之后方可行动。夜晚来临时,更要小心地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车不能超速行驶。爸爸夸我:“你真是一个交通安全小卫士!”
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从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保证交通安全。只有保证安全,才能更加愉快地生活。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参加班里的交通安全演讲活动。我对交通安全有几点看法。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人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再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岁一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队。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