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通用3篇)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能有幸与大家聚集一堂,我非常高兴,也非常之激动,也勾起了我很多的回忆。我告别中学已20个年头了,回想过去,记忆犹新,我非常留恋我的中学生涯,我同你们一样,在机构和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从一名中学生成长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感到自豪,同时也感慨万千。我和同学们一样要衷心地感谢培养我的机构、感谢教育我们的老师,借这个机会,请允许我说一句心理话:教育我们、培育我们多年辛勤的园丁,你们辛苦了!
同学们,今天,站在讲台上的我心情是的激动,我该讲点什么呢?我本想讲一讲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案例,来警示同学们应该怎么去遵守法律,与在座的`老师们、同学们交流、沟通一下。可由于时间关系,由我们的派出所所长和其他的老师来讲
我认为今天这种形式很好,在“五五”普法的今天,机构举行这样的普法教育是应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里我只想讲几句: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包括我们学生在内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通过今天的教育,让大家能从中悟出和把握住怎样去遵守法的道理,特别是我们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中学生,因为你们还不很懂事、是最易冲动、最不稳定的年龄阶段,如果感情用事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悲痛和后悔。否则,自己会亲手毁掉自己的前程,会中止自己的人生,会失去父母含辛茹苦的抚育,会将老师的培育全都付之东流。
第三、希望你们通过今天的学习,更好地遵守法律,同时,请大家回去后向家人、朋友、邻居、亲戚多作宣传,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
第四、我希望同学们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遵纪守法,用良好道德来规范自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安定的环境和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望同学们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以德做人,
最后,祝同学们在父母、在老师的关怀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一帆风顺走向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
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贪污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那么,为什么区政府今年会把这项活动作为重头戏呢?为什么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呢?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高一年级9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觉间,我们已经走过十六七个春秋,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我们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我们,至真至诚地遵守校规,不断提升法制观念,则是我们心中遵循的坚定信念。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性,是我们珍惜的道德底线,遵纪守法牢牢铭刻在我们的心间,伴随我们快乐健康成长。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国法,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义的。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用智慧的双眼,清醒的头脑,理智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要收敛年少的狂放,远离憧憬的诗行,迈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不断完善自我。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关上自来水的龙头,拾起地上的垃圾,不小心撞到对方时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而有意识有目的认真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文明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让你的人生陷入黑暗与低谷,而好的习惯则会让你的人生充满光明与理性。”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个名人曾这样说过。
我们要用坚持与理性孜孜不倦地培养良好的习惯,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造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有法制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姹紫嫣红的花朵,蓊蓊郁郁的树木,整洁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愉悦地学习在这美丽的校园,同心协力创造了皇御苑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中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