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交通安全的精彩演讲稿范文(精选31篇)
尊敬的家长、小朋友们:
您好!
“20xx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为我们敲响了交通安全警钟。提醒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一、带孩子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拼装车、故障车、报废车等不合格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速超员车辆;不乘坐驾驶员不具备所驾车型资质的车辆。
二、如果家长自己接送孩子,请您做到:
1、要经常检查驾驶车辆情况,尤其是电动车及自行车的车铃与刹车,确保车辆自身安全。
2、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戴好头盔,减速慢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接送孩子路上,不为赶时间而超速违章驾驶;人行道前礼让行人,给孩子做好示范榜样作用。
4、停放车辆自觉整齐摆放于规定地点,保证道路畅通及幼儿入园、离园安全。
5、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让您的孩子在幼儿园门口的马路中间下车;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请您一定要将孩子送至班级老师手中。您的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保证。
6、乘车时不抢先、不拥挤。
三、如果有托管接送幼儿的家长要密切关注您的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
为确保幼儿上下学安全特发此告知书,希望家长和幼儿园一起加强对幼儿的管理教育,培养幼儿养成自觉遵守交规的良好习惯。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当前,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地球人”共同关心的重要话题,因为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于交通事故。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约60万人,受伤人数达1000多万。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道路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车辆类型混杂、行车秩序混行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久高不下,重特大交通事故频发。据统计,20xx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伤469911人受伤。就在我讲课的近1个小时的时间里,我国就有10多人被汹涌的车流无情湮没,近60多人失去光明或行走能力成为瞎子、瘸子,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
同学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学们,让大家共同协起手来,打一场“珍惜生命、拒绝违法”的人民战争。
下面,我就中小学生应掌握或在生活中应注意的八个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与大家共同探讨。希望同学们牢记一首歌“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的教训,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交通警察的劳动,服从指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主要内容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它共有8章124条,它的发布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制时代的标志。
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我们青少年都要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以确保道路上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汽车的惯性和我们中小学生必须知道的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汽车在行驶中,如遇到危险情况,驾驶员踩刹车减速或停车就可能避免交通事故。但是,遇到紧急或突然情况,如行人或骑车人在车辆临近时横穿马路,尽管驾驶员采取紧急刹车的措施,也难免发生撞车、撞人的事故。同学们,你们都知道惯性的原理,驾驶员从发现危险到采取紧急刹车到汽车完全停止,需要两个过程,即“制动停车过程”和“制动停车距离”。这就如同你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受惯性的作用,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击几乎一样。汽车行驶速度越快,惯性就越大,制动停车距离越长。因此,汽车不是一刹车就能停止的。检测结果表明,当汽车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行驶行进时,从司机发现情况急刹车到制动有效,车会向前继续行驶18.82米远,才能停住:而在雨、雪天气,由于路面较滑,会向前继续行驶达24米。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既不懂得汽车惯性的道理,又在思想上存在“车不敢撞人”错误认识,于是便毫无顾忌地在行驶着的汽车前横过马路,结果被汽车撞倒了。这种案例在我们身边时常出现,特别是农村公路和小学生更为突出。今年8月16日,一名花季少女抱着“车会让人”的意识肆意横穿公路,结果被一辆大货车避让不及而魂断车轮之下,真是令人扼腕痛惜!同学们,懂得了汽车性能后,我们在横穿马路时,一定要“东瞧瞧、西望望”,始终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要知道,与疾驶的机动车赶时间就等于是在 “与死神共舞”。另外,遇到转弯的车辆时,我们不能靠车辆太近,以免被车尾撞倒。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文明交通,从我做起》。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来车往的道路上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的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安全防卫知识的欠缺,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
有这样一则: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发生了。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的生命,在此,我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3、骑自行车或电瓶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乱闯机动车道;不得逆向行驶;不乱穿马路,不乱闯机动车道,路口遇红灯要遵守信号停在停车线以内,千万不要在路口游弋,更不能在斑马线上骑行。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朵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安全出行,共建美好社会》。
请同学们仔细想想,自己在过去的生活中,有没有做过违反交通规则,没有礼让行人等不文明的行为呢?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行为屡见不鲜。比如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骑行,翻越护栏……有的父母为了赶时间,常常看着路上没车,就骑着电动车闯了红灯,对交通规则置若罔闻。包括有些同学未满16周岁就骑电动车来上学,有时候座位上还带着另一位同学,这是很危险的。在上下学途中,有的同学为了和同学一起聊天,几辆车并排前行,还有同学骑车时双手撒把,看着就心惊胆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马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川流不息的马路上,因为人们的不遵守交通规则,可能随时上演一幕幕交通惨剧。带来的可能是生命的消失和亲人的悲痛。导致这类悲剧不断上演的原因是人们缺乏自身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如果大家对交通安全足够重视,就可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带来安全和保障。
健康和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如朝阳般蓬勃的我们新一代中学生,拥有健康的体魄是学习和生活最重要的基础和根本,我们才能在学习中乘风破浪,挥斥方遒。
在此,我呼吁同学们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抵制违法行为。如果有时间,还可以去当小志愿者,帮助管理车辆。和父母在一起时,如果父母企图不遵守交通法规,一定要劝解父母。骑车时不与同学并排骑行,不上机动车道。走斑马线,不跨越护栏,遵守交通法规。遇见货车等大型车辆要避让,不要进入视线盲区,防止悲剧发生。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就让我们在这个特殊的月份中,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己开始。遵守交通规则,共建美好社会!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可是有关交通安全的话题,提起总是很沉重,因为它往往牵涉到生命的.损害或失去。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生命。是的,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有了生命,才有竞争和拼搏;有了生命,才有快乐和悲伤;有了生命,才有希望和理想。葆有生命,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
有这么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游泳吗?”学者们异口同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道理却耐人寻味。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掌握基本的安全技能,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就会在瞬间发生。安全,对于每一个人都很重要,而对于尚未长大的小朋友尤其如此。可是,在我们身边,总有那么一些小朋友不注意安全,不珍惜生命,把老师的教导和家长的叮咛当作耳旁风,结果不仅受到了伤害,耽误了学习,有的甚至造成了残疾,乃至失去了生命。
有的小朋友不遵守交通规则,不听从交警的指挥,横穿马路闯红灯;有的同学喜欢在楼梯旁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故意拥挤;还有的小朋友放学不回家,喜欢在公共场所逗留。这些都是不注意安全的行为,结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那一件件一桩桩一幕幕令人痛心的报道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们因为忽视了安全,才导致了一个个生命如鲜花般在瞬间凋零,给家人、朋友以沉重的打击。
同学们,血的教训只能有一次,因为我们无法承受失去生命的痛苦,人没有第二次生命。也许你有许多梦想,也许你有很大的志向,可是,没有生命,就没有了一切。要让生命之花常开,要让生命之树常绿,需要每个人的悉心呵护,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安全第一,都能把握好安全的金钥匙,我们就能远离危险,就会健康成长。让我们一起手挽手、肩并肩,让生命之花永远美丽绽放,共同迈向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朋友们:
让红绿灯永驻我们心中
19xx年12月14日,在萝北县人民医院的病床上,一颗年轻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死时,年仅27岁。这位27岁的青年就是我的校友团结镇东方红小学教师王洪坤。
27岁,只有当今中国人平均寿命的1/3。27岁,应该是一天中的清晨,一年中的早春,一生中的序幕,是充满憧憬与希望的年华。是和我们一样该享有幸福与安宁的年华。可他却匆匆地走了,永远的走了。走的那么匆忙,那么无奈。来不及和他的亲人们道一声别,来不及和他的学生们说一声再见。是什么强迫他闭上了双眼,停止了呼吸!强迫他告别了人生,离开了人间?
是一场无情的车祸!!!
19xx年12月14日晚4点30分,即将参加镇乒乓球比赛的王宏坤兜里揣着新买的乒乓球拍骑着摩托车朝家中走去。也许是由于去年的镇第一名的喜悦从昏了头脑,也许是对正在生病的妻子的挂念,也许是对即将过周岁生日的女儿的期盼,他不由地加快了行驶的速度。不幸就这样发生了!他一头撞到了因为缺油停在路边等待修理的一辆四轮车上,连人带车一同倒在了地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直到晚上9点钟,他才被人发现送往县医院。妻子哭着喊着叫着他的名字,无知的女儿咿咿呀呀地叫着“爸爸”可是这种感人的努力,都未能击败死神无情的进攻。我们试想:如果车主略懂一些交通常识的话,他就该在车身后面设立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向人们警示前方潜在的危险。如果教师本人稍微重视一下交通安全慢些开车不幸就不会发生。可无情的事实是:东方红小学的学生失去了一位好老师,他的妻儿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丈夫,他的父母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一个女孩失去了父亲,一个妻子失去了丈夫,一位母亲失去了儿子。像这样的悲剧不胜枚举:今年6月,由于司机酒后驾车,我们凤翔镇一位年轻的大学生丧生于滚滚车轮之下。匆匆的走完了他短暂的一生。曾经为了挽救他的生命,他的父母,亲友,同事汇聚成血缘与物质的,道义与精神的力量。为他捐款1,5000元,也没能挽留住他离去的脚步。他的家庭特别贫困,父母含辛茹苦地供他大学本科毕业。原本指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可没想到盼来的竟是这样的结局,面对着突然逝去的儿子,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哭干了眼泪,哭红了双眼,哭成了“魔症”哭完就反反复复地念叨一句话:“这孩子咋就不见了呢?这孩子咋就不见了呢?”他们的.悲剧不只是个人的悲剧,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严重的警告,那就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交通规则不能违反。”据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72起,死亡人数1056人,伤1086人。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多么令人难以忘怀的惨训。
朋友们:生命是宝贵的,值得热爱与珍视的,活着的许多日子因其平凡而让我们不觉得,然而当你失去了才知道生命的宝贵。从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不幸夭折中,我们思索着:如何更注意安全,更热爱生命,如何更珍惜讲台,更热爱学生。
朋友们,为了天下所有的母亲不再失去儿女,为了天下所有儿女不在失去父母。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珍爱生命,让自己的人生活得更有价值,让红绿灯永驻我们心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也很荣幸的和大家一起探讨“幸福”这个话题。
因为每人的学识阅历、生存环境和社会地位的不同。所以对于幸福的解释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会说:吃穿不愁是幸福。有人会说:花前月下是幸福。也有人说洞房花烛夜金榜提名时是幸福。对于这些观点,我不做一一剖析,但是我想阐明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或者有人会说我这是有点哗众取宠有点危言耸听,只是当血与泪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谁会感受不到心灵的震撼。据国家安全部交通委不完全统计:在20xx年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78.5%,已经成为各种事故中的“第一杀手”。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为20xx多万辆,虽然仅占全球汽车保有量的2%,但是每年却10余
万人死于交通事故,也就是说。每天就有200多人丧生于车轮下。说到这里。您也许会打开记忆的闸门,会想起发生在身边的由于忽视安全而造成的一幕幕悲惨的场面。难道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不足以让我们警钟常鸣吗?
而我们在学习有关的安全的规章、规程时,你是否想到,那是用血的教训凝成的,你是否认识到她是指导我们远离危险、远离灾难最好的良师益友?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警惕与安全共存,麻痹与事故相连。一时的疏忽和大意将给个人带来终身的痛苦。给家庭蒙上永恒的阴影、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担,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朋友们。让我们牢记吧: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幸福寄希望于平安,平安又给我们带来无尽的幸福。
所以,当你面对幸福是什么的问题时?你该作出怎样的回答?我想对于这个问题,做正确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平安是福!
快乐出门,平安回家。安全是结在园圃中的花苞,似开未开;安全是凝在果实上的露珠,将滑未滑;安全是在云层间穿梭的太阳,欲休未休。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人也就越来越有能力去体验生活,可没想到,随着能力的提高,人遭遇危险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有人说,人降落到地球上,也是偶然的,所以需要珍爱生命,珍爱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一天马上就会过去,成为历史,你就再也无法经历了,所以要抓紧生活。但要生活就必须保证安全,记忆的风铃响起时,耳边传来老师的声音:“安全这一词是人生的关键词,倘若你是哈佛大学的一名优等生,你的成绩堪称世界第一,但在这交通问题日益严重的时代,你的一个不小心,“碰”的一声,就这样被死神的魔掌吞蚀,宝贵的生命一下子就化为乌有了,那一切的成就不也烟消云散了。常言道“马路如虎口”,是啊,车祸是可怕的,每当我们的手触到报纸,打开电视,放出收音机的时候,经常是一大堆车祸的消息,让人触目惊心。“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生活在这繁乱的世上,如果不小心,也许时时都有生命的危险,所以,让我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打造平安校园,确保学生安全。
当我们的心中有安全意识,就会不断提高自己注意安全,这样我们的人生就可以像清晨的露珠,把最明朗的奉献给人们;我们的人生还可以像冬雪构成的银白世界,把纯真的奉献给人们。
同学们:
背着书包上学,你见过指示行人过马路的斑马线吗?当你走到十字路口时,你有没有看到为安全站岗的红绿灯?当你乘坐火车或公交车时,有没有听到“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的温馨关怀?记得的时候,听父母说“一切都要安全”;进了校门,老师还教我们注意安全;我看了之后,在工地、路口等危险场所看到了“请注意安全”、“安全第一”的标志。安全真的很重要吗?是的!
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被一辆汽车撞倒了。我听旁观者说他违反了交通规则。当时看到他的痛苦我就害怕了。
后来我妈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玲玲的小女孩,胖乎乎的,红红的脸上有一双大大的笑眼。她非常可爱。一天,当她和奶奶去购物时,她突然看到她妈妈正在打扫对面的房子。她高兴极了,从奶奶手里挣脱出来,张开嘴,开心地喊着“妈妈,妈妈”,像一只可爱的小蝴蝶飞向妈妈。然而我只听到一声惊呼,小玲玲撞上了一辆开得飞快的摩托车,让她雪白的太阳裙被鲜血染红,红扑扑的脸一下子变得那么苍白吓人?
同学们,听完这个故事,你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了吗?可能有的同学会说你说的是事故,所以我过马路的时候要注意一些事故。其实,谈安全不仅仅是过马路。如果你在很多事情上粗心大意,不幸的事故就会发生在你身上。
我见过一些同学点着稻草,开心的玩耍。其他同学打开水的时候挤,下楼的时候从扶手上滑下来,在高速公路上早滑板早滑板等等。这一切在一些学生眼里似乎都是小事,却隐藏着可怕的危险。摔、烫、撞的教训少吗?
同学们,我们每天都要出去,每天都要经历很多事情。如果我们不小心,就会发生事故。所以要学会保护自己,注意安全,把安全放在心里,让安全和我们一起成长!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大学的,很高兴有机会能和大家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一起创造文明顺畅的交通环境。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相伴,幸福相随》,当我走上讲台,面对着你,我亲爱的朋友,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想到了生命。生命是美好的,生命为我们孕育着未来,生命为我们创造无穷的价值,生命为我们支撑起一个光彩夺目的世界。但是面对着可贵的生命,有时我们却那样的轻视。
一个年仅28岁的小伙子,,从家乡千里迢迢到上海打工,由于表现出色,很快成为了单位的负责人。一个月1600元的工资,足以养活一家人。妻子抱着环抱中的婴儿也来到了上海,给他洗衣,做饭,一家人过着前所未有的甜蜜生活,可如今,这一切都破灭了,而造成这一切后果的,却是小伙子自己——xx年的冬天,那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小伙子他下班太迟,着急回家,骑上自行车抄近路,不顾一切地上了高架路,而且还是逆向穿行!惨剧发生了,一辆迎面疾驶的汽车将他撞出了几十米远,这哪里是条近路,这分明是一条通向死亡的不归路啊!所有美好的憧憬,所有对未来的期盼,就在这一瞬间化为了灰烬。怀抱婴儿的年轻妻子该如何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如果小伙子不这样着急,如果他不上高架路,如果他不逆向行使,如果在他心中有交通法规,这惨剧还会发生吗?一辆由开往奥迪轿车。面对一群刚刚放学回家的孩子们,由于超速驾驶,处置不当,车子冲向放学的人群,五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从此告别了人世,年逾七十的老奶奶,抱着再也不会冲她撒娇的孙子,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我的孩儿啊,撞的为什么是你,应该是我呀!我这把老骨头留着还有什么用,你活过来呀,让我去死!……”如果司机能留心路上的标志,如果司机不超速驾驶,那么这人间惨剧还会发生吗?由于一时的疏忽,同时让五个家庭失去了最爱,失去了希望,失去了本不该失去的人间欢乐,这悲怆的一幕,怎能不提醒我们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呢?
汽车是文明时代的产物,它给人民生活带来了便捷、舒适和日惬意,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汽车也越来越多地驶入了寻常百姓家,然而与汽车如影随形的车祸也在中国的道路的道路上四处游走。车祸无情的吞噬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导演着一幕幕人间惨剧。
自上个世纪,第一部汽车问世至今的一百多年间,已经有4千多万人惨死在飞旋的车轮下,显然车祸已成为继疾病之后,残害人类健康的最大杀手。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不完全统计,我国近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每天平均在三百人左右,今年上半年更高达350人,这不亚于每天从天上坠下一架中型客机呀!全国平均每六分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一分钟就有一个人在车祸中受伤。我们无法忘记那一幕幕车祸带给我们的苦难和伤痛,它让多少完美的家庭支离破碎,它让多少刚刚富裕的家庭又归于贫穷,它让多少孩子失去了笑声,它让多少人终身与疾病相伴。我想,就像没有人敢说自己从来不生病一样,有谁能告诉我说他与交通安全毫不相关呢?不管你是富有还是贫穷,你是名人还是普通百姓。只要你走在路上,坐在车里,交通安全就一刻也不能放松。
这是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真理,更是车轮对于生命的警告,令人惊讶的是,在众多的交通事故中,有80%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呀,那也就是说,多数交通事故是由于违章等认为因素造成的,在一例例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中,面对那一幕幕,令人悲痛欲绝的惨剧,多数受害者或造成惨剧的人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是你酒后驾车,还是疲劳驾驶,还是因为你客货混装,又或是因为你超载,导致刹车失灵;是因为你闯红灯,跨过隔离栏,还是因为我超速驾驶呢?就在无所谓,就在不经意,就在下不为例当中,你和我都把生命,你的生命,我的生命,他人的生命,当成了儿戏,当成了赌,于是悲剧才一次又一次地发生了,当车轮行驶在生命的边缘,我们该如何面对,并不是每一件事实都让人能有勇气去接受,而他们发生在我们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必须明白,无视交通就意味着无视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在有限的生命历程当中,每个人都希望为家庭,社会,甚至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希望生命之河长流,因为我们要驶向那黎明的彼岸;希望生命之树常青,因为我们有未尽的事业在等待。重视交通安全,为社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重视交通安全,珍惜他人的生命,你的生命才更有意义,更具辉煌!
同学们,朋友们,亮起我们心中交通安全的红绿灯吧,让平安与我们相伴,幸福与我们相随,谢谢大家!
尊敬的家长、小朋友们:
您好!
开学来,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十分关注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孩子的交通安全。孩子的交通安全离不开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和影响,更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为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
一、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好榜样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二、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如驾乘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轻便摩托车不载人、摩托车载人不超过核定人数及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三、过马路时,家长请务必抓好孩子的手,按照交通法规靠右边走。要走斑马线,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一站二看三通过,无人行横道的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直行通过。
四、教孩子认识交通标志、危险标志、禁止标志等关于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是一件关系着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大事,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从小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我们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四班的陈王怡,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交通安全伴我行。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经常说要注意安全,可谁做到了呢?据12月7日《深圳晚报》报道,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而且全世界每4秒钟出生一个婴儿,每6秒钟死去一名好汉,70%是非正常死亡。
交通事故是非常可怕的,5月6日13时54分,辽宁营口弘程集装箱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辽h06836号半挂集装箱车,在本桓线42公里路段附近与8台车辆相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送医院途中认定死亡6人,抢救过程中又死亡1人。另有25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但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为了防止有更多的人死亡,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做到以下几点: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确很普遍,但能做到的人很少;
2过马路要走斑马线;
3过马路不能拥撞。
提倡交通安全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中国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
各位领导和司机: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代表司机的家人在这里发言。我既紧张又开心。紧张地说,我从来没有上过舞台,更不用说在公共场合发表演讲,但我很高兴借此机会表达我们司机的妻子对丈夫安全驾驶的愿望。我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我希望通过我的真诚,唤醒大家对安全驾驶的重视,珍惜生命。我演讲的题目是:警钟长鸣,让幸福变老。
滚滚车轮无情。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你是坐公交车还是坐宝马奔驰,你也有被杀的危险。任何一家报纸都不时报道交通事故,任何一条路上都溅过受害者的血。这里的每个司机可能都不确定自己从来没有犯过任何错误。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的安全性能不断提高,但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人们对交通安全意识的淡漠使得交通事故并没有下降。人开车,但在车前总是显得那么不堪一击。不知道有多少人的美好梦想被无情的车轮碾压,有多少幸福的家庭被车轮打碎。给你讲个笑话,我们每天总是抬着头走在街上,每个人都要走在路上。谁也不能保证我们身后的车轮不会突然冲向你。交通规则和交警是用来维持正常的交通秩序的,但是现在很多人忽略了他的存在。看看我们的街道。
无论什么时刻,人都会过马路,车都会超速。人来人往,谁不想方便,谁不想尽快到达目的地。但是,我们的路不属于那个人,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他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无视别人的存在。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大家都很幸运。我觉得我走路会比车领先一步,我觉得我开车会比行人领先一步,所以车撞到了行人,或者车撞到了别的东西避开了行人。无论谁被谁打,或者谁被谁打,都只能给对方和家人带来无情的痛苦。我们没有心思去责怪任何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出事,只是每一次出事都或多或少的要对对方负责。
作为一个司机的妻子,我有责任提醒你,虽然人多车多事故多,但只要你细心,遵守规则,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曾经是驾驶团队的一员。我十有八九知道九次事故的真相。我也知道停三分而不是抢一秒的意义。我也更清楚遵守安全制度有多重要。我有个好朋友姓王,以前是一个司机的老婆。她和丈夫的婚姻是因为她父母相信嫁给司机前途无量,做事方便不愁吃穿。婚后小两口很恩爱,很快又添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婚姻很美满。但是小王的老公有个很不好的习惯,爱喝酒,经常喝酒开车。
小王没少提醒他,但是她老公一直不同意。他还对小王说:“没关系,我技术好,我能把握自己,那点小酒也不能灌醉我。”俗话说:如果你在河边散步,你可以防止鞋子弄湿。前年冬天最冷的一天,小王老公下了车就再也没回来。据说他那天晚上喝酒后去见了一个人,在北区附近,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装载机。一个幸福的家庭被无情的车轮碾压。出事后,小王对着他哭得死去活来,孩子哭着哭着找爸爸。在那个悲伤悲惨的场景里,谁看见他就流泪。但是眼泪并不能安慰死者的灵魂,更不能拯救逝去的生命。悲伤的气氛笼罩着我们每个人,让我们失眠。我们无法长期摆脱这种痛苦的阴影。如果小王的丈夫能在事发前想想自己的老婆孩子,如果他有一点安全责任感,如果他能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果……然而,在一个已经逝去的年轻生命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所有的幸福和承诺都会在灾难的那一刻戛然而止,所有的悔悟都将毫无用处,这是对人类的一种惩罚。然而,有些人仍然一遍又一遍地被懒惰和疏忽所掩盖。安全意识淡薄,思维粗心,违章操作,把《安全生产法》当假人,把警告标语当无用的招牌。
各位司机师傅,我们是不是应该在出车前,开车中,每天收车后问自己:安全,我今天忽略了吗?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痛苦。今天,我要大声疾呼,声讨这些醉鬼。你应该醒过来。你要知道,你是父母的希望,是妻子的支持,是孩子的守护神。你的生活不仅仅是你自己的。你不仅是儿子,还是丈夫和父亲。为了防止悲剧重演,为了大家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请放下酒杯!过去的教训给我们警示,防患于未然使我们理智。这么多惨痛的教训和血本,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维护安全是不可或缺的。明火不可怕,隐患最难防。安全需要每个人的遵守,需要时不时的关注,需要事事关注。安全存在于每一点,隐藏在每一刻。安全意识的树立,行动的规范,责任的落实,都是创造安全的法宝。
大师们在这里,虽然事故很可怕,但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他会从别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保护自己,照顾家人。人的生命短暂而宝贵。人生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根本没有机会重复。不要因为一次性的疏忽而后悔一辈子。只要你心中充满了安全,你的父母,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你的朋友,那么每天的日出都属于你!美丽的夕阳属于你!健康快乐属于你!安全也必须属于你!而我们,自律性越强,安全芯片越多;多一个警报会给你一张通往安全的绿卡。为了您的安全,请时不时敲响心中的警钟。警钟长鸣,让幸福变老!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
在看到一桩桩血淋淋的事实时,你们是否想过,如果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会怎么样?你的家人会怎么样?要学会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去为别人着想,这样,就能理解逝者的父母的撕心裂肺的哭喊,就能理解逝者的朋友们一声声真诚的呼唤,就能理解逝者对人世的眷恋。
生命与安全。生命,是用自己的双手来呵护,而安全,就是靠大家一起的努力来完成的。“身正为范”是我们的行为准则,遵守交通规则,更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做到的。其实仔细想来,我们都是交通人,每天行走在路上,安全,应该常记于我们心中。在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一个人独立行走在生命的长河中,只有“安全”才能成为我们顺利行过人生风风雨雨的拐杖!
那些辛苦执勤的交通警察们,他们冬立风雪,夏站骄阳,只是为了唤起大家对安全的重视,为了让这世上少一些这样惨痛的教训。为此,我们更应该密切关注交通问题。真心地希望大家能从红绿灯的排序开始身体力行的关注我们的交通问题,让快乐的音符永远跳跃在属于自己的生命乐章!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生命是唯一的,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
遵守交通规则人人皆知,可偏偏有一部分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把遵守交通规则当成耳旁风,从而导致一起又一起的交通事故带走了许多人的生命,让人们认识到了交通事故的可怕。就拿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来说吧,他们几个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少年,由于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一刹那间,死神就夺走了他们的生命,酿成了血的教训。
像这样“鲜红”的例子还少吗?我们经常从新闻上看到一些交通事故,绝大都是因为酒后驾车而引发的。这些“鲜红”的例子告诉人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还有的司机和行人,他们有时就会闯红灯,这些都是安全隐患。
据统计,每年大约有九万人因交通事故而死亡,这么大的数字,一定会让你震惊。但我们只要少引发一次事故,就会让一个美好的家庭更加幸福。为了母亲不再失去孩子,为了妻子不再失去丈夫,为了孩子不再失去父亲,为了我们不再失去亲人,我们都应该一致行动起来,遵守交通规则,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同学们,让我们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永远铭记血的教训,遵守交通规则,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让安全永驻人间!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关于交通安全知识大家应该都知道,并且了解,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之中还是有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们因不注重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给个个幸福的家庭带来了痛苦和悲伤,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据资料记载,上个世纪80年代末至今,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位居世界第一。根据全球各交通和警察部门的统计,去年全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50万人!
其中,中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xx万人。在我们生活生活周围这些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安全——生命之保障”。安全,就是生命之影,生命之血,生命之根,生命之魂。只要我们大家都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那么在我们身边就不会有那么多触目惊心的事故发了。
从每件事故的分析来看,在每起偶然发生的事故背后,都隐藏着许多违反交通规章的必然。在安全学习中有这么一条“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可每件事故的发生都涉及到其中的'一条。
安全意识说大了,对社会来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说小了,对于个人家庭来说,关系到生命的延续,关系到家庭的美满、幸福。因此,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关系到生命的延续,关系到家庭的美满、幸福。
交通是为“人”服务的,而交通事故的发生又让人们清楚地看到了“人”对交通法规忽视的结果。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在各项非正常死亡人数中高居榜首。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人们要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告别违章,告别事故,维持有秩序的交通,才是人车畅通和安全的前提条件。
交通是文明的窗口。交通状况的好坏,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市民素质的高低。交通环境的好坏,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形象,关系到我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质量。交通连着你我他,安全畅通靠大家。改善交通环境离不开大家的努力,只有广大市民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革除交通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一个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区交通环境,才会呈现在我们面前,惠及广大市民百姓。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己。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文明交通的遵守者,让安全、幸福伴随着我们每一个人。
x月x日
对于每一个小学生来说,我们上学、放学、购物、上街、旅游,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在路上行走。所以,交通安全是我们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快乐、幸福地成长,才可以顺利、愉快地度过每一天。正因为这样,交通安全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小学生更要注意。
要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要走人行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行走,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严禁闯红灯。黄灯时尽量不要行驶,最好等下一个绿灯亮后在行驶。
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打闹,或者在马路上踢球,做游戏,相互追打。过马路要集中精力,不能和同学或家长讲话。车辆行驶时,要在机动车道,不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能压黄线。过马路时,不能和汽车抢道。
放学的时候,人多拥挤,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强行过马路,也不要快步在马路上奔跑,防止发生碰撞。如果发现路口有车辆拐弯,不能猛冲过去,要不然很容易受伤。
雨雪天马路很滑,要慢走,防止滑倒摔伤。大雾天气时,在马路上行走更要提高警惕,然后再慢慢地行走。
有的时候,爸爸出去喝酒,还要开车。我提醒他:“喝酒后不能开车,会非常危险的。”爸爸说:“我不开车了。”我这才放下心来。我每次坐车的时候,都要检查自己有没有系好安全带。还时常提醒爸爸,开车不能急躁,不能闯红灯。拐弯的时候,要减速。仔细看清楚前面是否有车之后方可行动。夜晚来临时,更要小心地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车不能超速行驶。爸爸夸我:“你真是一个交通安全小卫士!”
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从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才能保证交通安全。只有保证安全,才能更加愉快地生活。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是个1,只要有了它,后面才有无数个零,而没有1,后面的零都是空的。其实,大家都说安全问题是偶然的,但我认为,这是必然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上都有规则,只要我们遵守规则,那么多的安全事故就不会发生了。
规则就是规矩和原则。一些规则具有对安全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对于正确的安全规则,我们要用意志力遵守和维护,它和安全是因果关系,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
规则的范围很广,大到国家,小到学校。我们先说校规吧,我记得学校有这样一件事:有同学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因为好玩儿而忘记校规,那么下场就是被钉子划破一道长长的口子。因为一时好玩,忘记校规,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父母往进贴钱,停课、停学,痛苦和折磨,这都是应该吸取的教训。规则的产生是来源于人类对集体安全、利益的认识,来源于对公众的尊重,因此规则是不可逆转的,是于人有利的,但绝不仅是于私有利的。规则摈弃了人性的狭小与丑陋,它是在极力宣传平等、和平,公众安全和利益。在马路上,大家一定要遵守各种规则,比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乘“三无”车等。
安全第一,但要安全,首先要遵守安全规则,别让鲜血染红马路、染红学校、染红各个地方,我们尊重规则,安全就会尊重我们。
和煦的春风吹拂大地,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我们徜徉在动人的春色里,尽享生命的美好。然而,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原因之一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信号红绿灯的发明是减少交通事故有效方法之一。常言道“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随意穿过马路。原因之二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把同学的东西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三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有的同学认为乱过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这些交通知识,每一位同学都应牢记于心。车祸猛如虎,滚滚的车轮不知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因此,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马路上玩游戏,也不能在马路上踢足球。在乘车时,不要把头伸出窗外。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两位领导专家为我们做了有关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报告,听后很受教育,在这里首先以热烈的掌声对两位专家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两位领导不辞辛苦,在百忙之中来到我校为同学们做义务演讲,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及遵纪守法的意义,做到安安全全上学,快快乐乐生活,做一名健康、文明、守纪的优秀小学生。
两位专家来自工作是一线,亲身经历并亲自处理了许多相关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所举的案例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和思考。现在交通事故很多,许多小学生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酿成灾祸,本来健康的身体落下了残疾,甚至失去了生命,如同花朵凋谢,幼苗枯萎。不仅如此,更让人痛心的是父母失去了亲生子女,同学失去了知心的朋友,老师失去了可爱的学生。因此遵守交通安全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还关系到自己的亲人和社会。
小学生应从小树立起遵纪守法的意识,积极同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和习惯作斗争。三国时刘备临终前曾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就是(略)。大家或许知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小的时候坏的习惯不改正,长大以后就有可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希望同学们在遵纪守法上做一名自尊自爱,文明守纪的小学生。
对照两位专家的教导,我们应当问一问自己在这一方面做得够不够好,能否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交通安全方面:在来回上学的路上,靠右边行走,不并排行车,不你追我赶,打打闹闹;骑车不双手离把;过路口左右看,不争抢。
遵纪守法方面:不购买或携带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校园;大同学不欺负小同学;不偷拿别人物品,不破坏公物等。
两位专家的报告让我们深受启迪,令人深思。希望每位同学都能遵守交通安全,遵纪守法,平安生活,幸福快乐的成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各种汽车也不断的更新生产出来,看看马路上川流不息形形色色的车辆就知道了,如今的车子品种之繁多足以让你看的眼花撩乱目不睱接。因此我们小朋友更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良好的习惯!
爸爸妈妈经常会对我不厌其烦地我耳边叮咛:过马路一定要走横行道,红灯停,绿灯行,等等一些基本的常识,可是生性顽皮的我根本不放在心上,总是左耳边进,右耳朵出,当作耳边风。直到有一天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以往的`态度和习惯。
记得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星期天,我和妈妈一起去逛中华市场。过马路的时候,我没有听妈妈的阻止,只是兴奋地在马路中间跑来跑去,早已跑出了横行道的界绿,全然不顾妈妈急切的叫喊声,而自顾自悠闲地奔跑着,看着妈妈面赤耳红,追的气喘吁吁,竟然还笑妈妈胆小,忽然,一个摩托车从我跟前急驶而过,直觉得膝盖一阵疼痛,我强忍着疼痛低头一看,不仅下了一大跳,原来摩托车的排气管把我的腿烫伤了,还丢了一大块皮啊,隐隐的还有几丝血丝渗出来。我终于受不了那疼痛,号啕大哭起来,这时妈妈的脸惨白惨白的,他心疼地一把搂进怀里,眼睛的泪水已流到了妈妈的身上了。此时此刻我后悔极了,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哎,真是自讨苦吃了。
妈妈叮咛道:“勇敢点,谁叫你不听话,过马路怎么可以乱跑呢?真是的,今天还算运气好,如果把你撞倒了怎么办?这样也好,吃点苦头,买个教训了,以后你要遵守交通规则哦”。我羞愧地无地自容,使劲点点头!从此以后我明白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规规距距地过马路。在这里,我还要呼吁和我一样顽皮的小毕业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好好地过马路,当然也包括那些爱闯红灯的大人们,请大家一定要爱惜生命!只有大家能树立安全意识,就会杜绝交通事故发生,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有新的希望。要记住:安全不是儿戏,生命不能重来。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说起道路交通安全,我们就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在这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绝大部分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其中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交通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结果。
为此,我们骑车时要做到靠右行驶,不在机动车道行驶,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闯红灯,不并排,不骑快,不逆行,不在路上飚车,不带人,不相互追逐,不边吃东西边骑车,不打伞骑车。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并注意观察,不要突然猛拐。
秋冬季节,遇到雨、雪、雾等天气要慢速行驶,路面雪大结冰时要推车步行。在家长协助下经常检修自行车,电动车,保持车况完好,确保车刹、车铃灵敏、正常。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去找大人帮忙。遇到交通事故,拨打报警电话,并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等,并及时打电话报警。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创建我们的平安校园!
最后祝所有的老师和同学:每天“高高兴兴到校,平平安安回家”!
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是我们耳熟能详的词语。安全是最重要的,我们时时刻刻都要铭记安全两个字。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则,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不断发生呢?可见交通安全的维护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生命可贵却脆弱,希望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安全、更美好。
安全,对于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在我们身边,总有许多小朋友不注意安全,不惜生命,把老师的叮咛当成耳旁风,结果不仅受到了伤害,而且还耽误了学习,有的甚至造成了残疾危机了生命。
只有做到安全第一,我们才能远离危险,健康成长。
同学们,让我们手挽手,肩并肩,共同迈向美好的明天。愿安全之水长流,生命之树常青。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惜生命,关注交通安全》。
这几年,全世界人民都饱受了灾难带来的痛苦。那些撕心裂肺的哭喊,无不见证着一个事实——活着,是多么幸福啊!在这些突发的灾难面前,人们开始再一次审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平安,不仅是幸福,更是责任。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就是对自己的家人负责,对爱自己、关心自己的人负责。当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成为生命的一大杀手时,我要在这里说:珍惜生命,关注交通安全。
自从世界上有了第一辆机动车,100多年以来,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3000多万人。现在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已达60多万人,受伤的人数已达1000多万人,而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因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低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更是频发。
作为中学生,我们往往以行人的角色出现在马路上,所以我们更要明白行人应遵守的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随意穿越马路”等,这些想必大家已听过无数次了,可是能做到严格遵守的,又有几人呢?正是这些或侥幸或疏忽的心理使无数个鲜活的生命消逝在了车轮之下。如果你缺少应有的警惕,如果你忽视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你将会后悔莫及。本可逃离的厄运,却总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事后万分的后悔,都抵不过事前一分的清醒。
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每个人把平安的种子播种在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祥和、幸福、安宁的果实。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学校举行了一个交通安全的讲座,交警叔叔给我们讲了一些指示标志,还给我们讲了由于一时疏忽而造成终身遗憾的交通事故,我听的很入迷,同时也有着很深的感触!
我仍然记得,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两个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虽然是用文字叙述出来的,但还是令我心惊肉跳,同时也默默为死者惋惜,这两个交通事故是这样的:河北省沧州市的长途客车行驶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110国道约305公里处时,因路面积雪结冰打滑,翻入路旁12米多深的沟内,车内5名乘客当场死亡,其余33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一辆客车与一辆货车在山东省道316线聊城市东昌府辖区相撞,造成16人死亡。当讲座上交警叔叔正讲“篮球女孩”的故事时,我便想起了这两个交通事故,只能用四个字形容“惨不忍睹”!
接下来,交警叔叔带着我们认识了一下指示路牌,大家都很聪明,几乎都认识,但是,都能做到的.恐怕没有几个,比如:遇到一个禁止翻越护栏的路牌,你会遵守吗?再比如:遇到一个禁止骑车的路牌,你会遵守吗?有时,也许只是一小步的距离,就决定了生与死,为了图一时的方便,就毁了终身。路牌,就是警告你不要违反交通规则的,但它只起到提醒的作用,真正,还是要靠你自己。
认识完路牌,我们便听交警叔叔讲红绿灯该怎么遵守。有一句童谣: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每当路口有指示灯时,你是否都能像童谣所说的那样做呢?“遵守红绿灯”是那么简单的一句话,但又有多少人确实遵守了呢?嘴上说说,不如真的去做做,长期下来,边会形成一个好习惯,那时“红灯停、绿灯行。”就不难做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xx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二、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交通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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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六)监督制度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七)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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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1、20xx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点评: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xx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点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二二班的。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每年的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这是由我国设定的,以引起人们对交通事故正在夺走大量生命的关注。在中国,严重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已经成为威胁中国人民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据公安部统计,20__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3.6万人,不低于甚至高于一场惨烈战争造成的死亡人数。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路上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一些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不可逆转的悲剧已经在交通中上演。当你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车轮下,当你发现一阵笑声和笑声埋藏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你能不感到难过吗?我们看到了血的事实,也经历了血的教训。所有留给我们的生命,都是留给我们的人的精神创伤和无尽的遗憾。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因为每个人只有一次。关注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也是我们每个同学的责任。在此,我建议你从我做起,树立校园交通安全文明新作风,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道德。
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要过马路隔离栏,千万不要快速过马路。
三、当我们走在交通拥挤的道路上时,永远不要戴耳机,更不要和同学一起玩。
四、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证、无证、无营运资格的各种车辆,不乘坐状况不佳的车辆。不要把头和四肢伸出窗外,自觉遵守旅行纪律。
如果心中没有安全感,和平就不会轻易到来!同学们,为了个人安全和家庭幸福,请把“安全”这一串拉紧,让我们真正做到“心中安全,手中有命”。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要演讲的是:文明乘车,安全出行。
同学们,你们知道今天(3月30日)是什么日子吗?今天是第二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此时此刻,全国各地正在掀起一股校园安全教育的热潮。今天我在这里想郑重地对同学们说:“请文明乘车,安全出行”!这就是我今天要讲的主题。
下面请同学们听我讲两起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第一起是发生在2月27日19时左右,在省道201线惠安县辋川镇后坑村路段,李某驾驶小型轿车碰撞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造成该摩托车驾驶人林某和他10岁的儿子以及15岁的女儿3人死亡,还有一个11岁的女儿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另一起是发生在3月16日7时左右,在省道307线南安市康美镇路段,颜某(女)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后面载着9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在上学途中,与一辆集装箱货车发生碰撞并遭货车侧翻挤压,造成颜某及其子女3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同学们,听了这两起鲜血淋漓、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时,你的心情会是怎样的呢?是同情、可怜?还是惋惜、痛心呢?但不管怎样都已无济于事了。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同学们做到以下五“不”和五“要”:
五“不”指的是:
①不闯红灯。
②不随意横穿公路。
③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④不乘坐超员车辆。
⑤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五“要”指的是: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乘坐公交车时,要按顺序排队,等车停稳后,再按次序上下车。④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吧!做到每天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谢谢大家!
各位、各位同学:
大家好!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平湖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20xx年2月,国家教委、公安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敦促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我演讲的题目是《平安交通,关爱生命》。
“平安交通、关爱生命”是我们交通运输企业讲的最多的一个话题、抓的最紧的一项工作,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有力保障,是我们最最企盼实现的奋斗目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出效益”、“高高兴兴出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等安全口号天天挂在我们嘴边,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天天讲、处处防是我们每天的必修课。有人说这是老生常谈,啰嗦无味。我却说安全常讲常新,警钟长鸣。因为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前提保障。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安全是我们保证、呵护生命的屏障。人生最宝贵的是生命,但在灾难面前他是那么的脆弱,在事故面前是那么不堪一击。人们常说“车祸猛于虎”。统计显示中国交通事故死亡率全球第一,而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导致经常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主要集中在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上。我们交通运输企业的主要生产工具就是车,而且多是重型车。因此我们驾驶员手中掌握的不仅仅是方向盘,也是行人和自己的生命线。只有加强对安全知识法规的宣传、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警钟长鸣,才能从源头遏制事故,才能尊重生命,平安幸福。
一是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寓安全教育于娱乐 ,易于从业人员接受,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理念,将安全融入到每个人的头脑中,增强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让安全形成制度。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应该从中提炼和总结,找出科学的、规律的东西,形成规范化的制度、机制固定下来,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使月月都是“安全生产月” 、日日都是“安全日”, 使安全生产机制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是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
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处处注意安全;从他律到自律,从被动到主动,自觉养成良好安全习惯和工作习惯,真正做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的转变。安全习惯形成后,工作时就会潜意识地规范行为,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是让安全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促进从业人员把安全生产工作转化为自觉行动,让遵章守纪成为自觉行动,让“从我做起”成为自觉行动,让自我防范成为自觉行动,把良好的习惯变成安全生产的自觉地行动,彻底杜绝事故发生。
哪一个人不愿平安长寿,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持续发展?作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时刻绷紧安全弦,从细微处做起,形成习惯,形成风气,安全的屏障就会不断加强,我们的生命就会绽放光彩,企业会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我们的交通运输事业就会更加蓬勃发展。
安全是我们干好工作的基础和保证,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爱生命,狠抓安全,共创平安交通,使我们的交通运输事业走向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各位同学们:
今天我们相聚在一起,我想老师和同学们的目的就在于加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使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地更有效更彻底。而我认为这一切的最根本保证就是大家对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
随着时代的发展,交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之而来的便是交通问题的日趋严重和交通管理手段及方式的日新月异的变化,在如此快节奏的背景下,可以说从你到我,从司机到行人,每一个人都穿梭在红绿灯的交替变换中。红绿灯似乎成了现代交通的代名词。人们就是这样在红绿灯下演绎着一个个属于自己的角色,演奏出一曲曲属于自己的生命交响乐!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只有有了生命才能创造财富,才能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只有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活泼身影,才能使我们的校园充满阳光,生机勃勃。
人的生命也是脆弱的,生命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健全身体一旦失去,将永远无法挽回。因此,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天,在生活中注意安全,让自己安全健康的成长。让我们每一个人永远平安、快乐!让我们时刻牢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所以,在此,在庄严的国旗下我们向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制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决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我想学校的老师对自己的学生是否符合骑车条件应该很清楚。如果未满12周岁,坚决不能骑车上学。
5、真正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学们一定要把这十个字告诉你们的家长,有你们家长的安全健康,才会有你们的茁壮成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我们要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8个字早日扎根于心中,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他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时,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让生命的一泓清泉,永流不息。
先说一段故事。有一位中国男孩,到德国留学深造,谈了一个德国女朋友。有一次,男孩和德国女朋友晚上逛马路,在一个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当时夜深人静,马路上没有车也没有人,中国男孩就义无反顾,闯了红灯走过马路,身后的德国女友高声喊叫,却阻止不了。德国女朋友认为男孩不遵守规则,没有自我控制能力、素质不高,就和他断绝关系,他们的恋爱在红灯下停止了。几年后,男孩学成回国,在国内又处了一个女朋友。此时的他已形成了德国人那种循规蹈矩的良好习惯,凡事都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特别是养成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一天晚上,他和中国女朋友逛街,走到交叉路口遇到红灯,这时刚好也是夜深人静,周围没车没人,他的女友很坦然地闯红灯过马路,而他却站在停止线前,任凭女友千呼万唤,决不跨出一步。于是他的女友生气了,认为他是木头脑袋,不灵活,肯定没出息,就和他分了手,他们的恋爱又在红灯下停止了。
再说一段故事。中国文化的先行者余秋雨先生一次去欧洲讲学,在法国朋友的陪同下上街游览,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当时路上没有一辆车子,也没有人,即使闯红灯过马路也是很安全的,但是法国朋友却停在那儿耐心地等待。余先生问法国朋友:“您如果现在过马路,肯定不会发生危险,也没有人看到,而且节约了你的时间,符合提高效率的原则,何乐而不为呢?”你猜猜法国朋友怎样回答?他说:“我知道现在闯红灯过马路肯定很安全,而且没有人看到,不会被处罚。但有可能这时在我身后的楼房中,有一个小女孩正站在窗前看着我。如果我闯红灯安全地过了马路,就会给她发出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很安全,今后她就很可能模仿我的行为而受到伤害。”同学们,不要以为这位法国朋友是杞人忧天。他是真正地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设想一下,当时不外乎有三种情况:一是他在红灯下停止前进,既使此时没有车辆,没有别人看到,也不例外。这样他给女孩发出正确的信息:“不能闯红灯过马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例外”。二是他闯红灯安全地通过马路,他就是给女孩一个完全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是安全的”,女孩今后就可能去模仿而受到伤害。三是他闯红灯过马路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被车子给撞了,这样给女孩的也是一个正确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不安全”。很显然,这个信息是以他被撞伤为代价的,太高昂了,太不合算了。所以这位法国朋友所能做的、唯一的、正确的选择就是:不闯红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例外。
从这两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和欧洲人对待交通安全的二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东、西方不同的观念在这里发生碰撞。西方人已形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必备的文明交通习惯,而我们中国有的人还在耍小聪明,玩见缝插针,管你红灯绿灯,能过我就过。但这个代价是昂贵的,它是以人的生命,以对人的行为准则的践踏为代价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如此之高的代价去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交通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何时何地。
第二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
从汽车发明至今一百年,全世界因车祸死亡的人数达三千万人,等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20xx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多万起,死亡10万多人,受伤5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每天300多人的死亡人数,等于每天有一部大型客机坠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全世界每年有120多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数百万人受伤或致残,造成5180亿美元的经
济损失。20xx年交通伤害在人类死亡和发病的原因中排名第九,而到20xx年,这一排名将上升到第三位。这些都是经过准确的统计得出的数据,绝不是危言耸听。面对这样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生存在这样的交通安全环境里,你说可怕不可怕?
有这么一对夫妻,亲生女儿16岁,又抱养了一个7岁的小男孩,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去年大年二十四晚上12时许,老公开车老婆坐,从城关回枫亭家中,在郊尾车子突然撞到路边的房子,夫妻两人当场遇难,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真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现在一对儿女成了孤儿,死者的父母天天以泪洗脸,少年丧父母,老来失儿女,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我们每个人,不管是开车,不管是坐车,不管是走路还是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区别
加大处罚力度,罚过相当,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首先是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饮酒后开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按最高幅度顶格处罚。一年内二次醉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车辆超载的,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客车乘员超20%以上、货车超30%以上的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机动车超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饮酒后驾车罚款五十元以下,扣证三个月以下,醉酒的罚款二百元以下。对超载、超速只规定处五元以下罚款,扣证一个月以下。
其次是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终生禁止驾车。
接着是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最后是罚款幅度调高,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规定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
5、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