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演讲稿,欢迎阅读。
法制宣传标语最新精选100句 |
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活动总结 |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高一年级9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不觉间,我们已经走过十六七个春秋,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我们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我们,至真至诚地遵守校规,不断提升法制观念,则是我们心中遵循的坚定信念。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性,是我们珍惜的道德底线,遵纪守法牢牢铭刻在我们的心间,伴随我们快乐健康成长。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国法,自觉遵守校规。这是毫无疑义的。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用智慧的双眼,清醒的头脑,理智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我们还年轻,我们往往迷惘与清醒并存,我们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要收敛年少的狂放,远离憧憬的诗行,迈向理性,抛弃感情的冲动,走向成熟。用校规、用法律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不断完善自我。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关上自来水的龙头,拾起地上的垃圾,不小心撞到对方时说声对不起,见到老师问声好……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要为铸造我们的高尚情操,而有意识有目的认真去做。因为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文明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
要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的学生,就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让你的人生陷入黑暗与低谷,而好的习惯则会让你的人生充满光明与理性。”一个人真正的精神价值,是看他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会做些什么。“一个名人曾这样说过。
我们要用坚持与理性孜孜不倦地培养良好的习惯,
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是创造文明校园的保证。有校规有法制观念,我们并没有失去自由,而是扔掉了枷锁与狭隘,获得了更广阔的空间。
举目了望我们的校园,姹紫嫣红的花朵,蓊蓊郁郁的树木,整洁宽敞的操场,窗明几净的教室这一切标志我们的老师和谐地工作,我们的同学愉悦地学习在这美丽的校园,同心协力创造了皇御苑学校的辉煌。这与我们共同遵守校规密切相关。
让我们一如既往,自觉遵守校规,提升法制观念做文明中学生吧。
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我是X校法政学院法学系的大三学生,受区政府的聘任,我担任本校的法制辅导员。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将会在本校进行相应的法制宣传。
上星期三下午,我陪同我们学校的学生代表去参观了看守所,并在回学校后给他们进行简单的讲解以及回答他们的疑问。今天,我想通过学校的广播,给大家简单地讲一下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这也是今年霞山区“关爱行动”的重中之重。由于时间有限,我并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在这里讲清楚,所以今天也就简单讲述一下一些概念性的理论性的知识。或许同学们有些会听不懂,我等一下讲完之后,也会去各个班级的教室看一下,如果同学们在听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记下来,等到我去了你们教室的时候就可以向我提问。
要讲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先弄清楚三个概念。一个就是法律,一个犯罪,还有一个是未成年人。(请老师将三个关键词写在黑板上,谢谢)
先来说说法律。可能很多同学会认为,法律就是惩罚坏人的东西。其实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国家法律的制定,是对每一个公民而言的。法律赋予了每一个公民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法律是约束公民的自由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完全没有自由。法律之所以要限制我们的自由,是为了让我们获得更多的自由。就比如开车,只有你遵守交通规则了,别人才能更有自由的开车;也只有别人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的驾驶才能更自由。所以,这种自由的约束是相对的。法律就是给我们一定的规则,我们就要去遵守,否则,就将得到法律的惩罚。
第二个,就是要来讲讲犯罪。什么是犯罪呢,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就是犯罪。再具体点说,就是任何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依法律必须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就是犯罪。通俗一点来讲,就是说,只要你的行为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就会构成刑法当中规定的某种罪,这就是犯罪。例如我们平常经常说到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贪污罪等等。
最后就要来说说未成年人。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也就是说,在十八周岁以下的,就都是未成年人。说到这里大家就会有疑问了,也就像上个星期去参观看守所有个同学向我提出的问题。那就是“不是要十八岁以上才会被抓的吗”。这点是错误的。并不是说只有十八周岁以上的才会受到刑罚处罚。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就不用受到刑法处罚。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也就是说,在14岁以上16岁以下犯了八种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就要受到刑法处罚。另外,已满16周岁的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就是16周岁以上的不管犯了什么罪都要受到刑法处罚。但是,在犯罪时或者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判死刑。这也就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还有,就是不满14周岁犯罪的,则依法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所教养。我国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就有各种条款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规定。
那么,为什么区政府今年会把这项活动作为重头戏呢?为什么要在各中小学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活动呢?
根据调查资料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几年来逐年上升,这也就意味着有不少未成年人因犯罪而被关进看守所或监狱。在这个本应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知识的花季年龄,却因为一步之差被关押在冷冰冰的牢房里,与外界隔绝,得不到父母和学校的关心和关爱,这是多么可怜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在校不好好学习,经常逃课,去网吧上网,揭示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于是逐渐产生了厌学心理,在他们的诱导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被公安机关逮捕,关进牢房。
因此,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重大,同学们应该深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千万要杜绝与不良青年、犯罪团伙的来往,而自己也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寻找刺激而以身试法,这样的结果只会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同时,要正确运用网络这一工具,不要去网吧,不要上非法网站,应该利用网络学习更多只是,提高自身的素质。
大家上午好!
按照规定,从1996年起,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安全在我心》。
生命诚可贵。中外古今,多少诗人,作家用优美的文笔唱出了对生命的歌颂。人们歌颂生命,因为生命是宝贵的,人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美好的。然而,生命又是脆弱的。当生命遭到灾难或伤害时,它就会转眼消逝,一个个生命消逝了,那些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感悟到了生命的可贵,感悟到了安全的重要。
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同学们是否健康成长,能否顺利完成学业;它关系到老师能否在一个安宁、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所以,我们要真正提高意识,牢记“没有安全防范意识就是事故”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并使之转化为一种行动,因此,我在这里向全体同学倡议:
1、遵守校纪、校规,不做危及自己以及他人的事;
2、注意卫生安全,不吃不洁净的食物,讲究卫生;
3、放学后及时回家,不在街上逗留、玩耍,受到不法侵害时及时打急救电话或110寻求帮助;
4、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加强紧急避险以及自救知识的学习,遇到特殊情况能够自救并营救他人。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创建我们的平安校园吧!让我们记住学校提醒我们注意的四大安全问题:校园安全、交通安全、外出安全、家庭安全。让我们关注生命,注意安全,茁壮成长。让安全伴你在校园,你把安全带回家。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安全之花!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善待自我,健康成长。”“生命”,一个多么鲜活的词语;“安全”,一个多么古老的话题;“幸福”一个多么美妙的境界。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构筑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成为连接亲朋好友的纽带。在安全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我们必须要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必须要警于思,合于规、慎于行;牢固筑立思想、行为和生命的安全长城。然而,当前,中小学生中相继出现了不少因思想、心理、行为上的偏差而引发的伤亡事件,一个个触目惊心、血泪交织的悲剧不能不叫人扼腕叹息、心有余悸,也更对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为了共同营造更加安全、文明、优雅的校园环境,在此,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1、注意教室和宿舍的安全。不要用手触摸电线、灯管和插座,发现电器损坏后不要擅自修理,应向老师和学校报告,请专人修理;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要将手搭在他人肩上或背上,不坐在楼梯扶手上往下滑,不在楼梯、走道上追赶打闹;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带进宿舍和教室。不要在床铺上翻上爬下、打闹;刮风下雨要及时关好门窗,防止玻璃坠落伤人。
2、注意活动安全。体育课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注意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课间不要在楼道或操场上,做那些剧烈的、过激、过猛的运动,避免发生各种伤害事故,不在教学楼内打球、
踢球等。课外活动期间,各班一定要按照学校指定的场地,有组织地、文明地活动,千万不要在校园里穷追乱撞。特别提醒大家的是,目前我们的学校正处于建设中,大家一定要远离施工场所,避免安全隐患。在家时,不到池塘、河流、水坝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动的场所。在同学间产生矛盾时,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拳脚相向,以免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后果。
3、注意饮食安全。学习食品卫生常识,自觉防止食物中毒,识别污染、变质、有毒等食品,注意个人卫生,不购买“三无”食品;不买零食,远离垃圾食品,同时注意不要暴饮暴食。
4、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自强自我保护意识,来校、回家做到文明行路,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有安全隐患的车,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农用车辆,不搭乘酒后驾驶车辆。上车后不互相推搡,不将头伸出窗外;下车时要等车停稳;过马路时要先观察两边车辆情况。走读学生要按学校和班主任的要求,必须由家长接送。
同学们, 我们在校园中演绎活力,憧憬明天;我们在生活中处处留意,拒绝伤害。让安全的意识常驻我们心间, 让安全之花绽放在和谐的校园, 让平安之歌常伴我们左右!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全体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说到安全,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不值得反反复复的唠叨;而我却要说,安全是我们每一个人必须要常常放在心中默念的主题。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师生幸福安宁的基本保障,是我们学校各项工作的首要前提;失去它,我们的一切努力将失去意义。
作为学生,一年有绝大部分时间在学校生活。在这个人口密集,面积狭小的特殊的环境里,安全更值得我们注意。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暴力犯罪等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要失去他们如花的生命!还有学校出现的跳墙上网事件,我们为了满足自己泡吧的需求,就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吗?往小了说会影响自己下一天的学习,严重了说就会造成摔伤,骨折等严重伤害。想想我们的父母他们还在外边忙碌奔波,我们忍心看他们让学校用“回家反思”的名义带我们回家吗?我们忍心看着他们无奈的脸庞吗?我们忍心看老师满怀希望的眼神里流露出失望吗?我们应该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
可能,有些同学会说,这些事我也干过,我不是还好好的站在这里。我要告诉这些同学,心存侥幸是生命安全最大的敌人,不幸往往在心存侥幸的那一刻发生。同学们,我衷心希望我们每
一个人都能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各方面安全防范工作,让我们的校园里,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做到警钟长鸣!在此,请允许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我们要真正提高认识,牢记“没有安全防范意识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注意活动安全。在课间不互相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要拥挤,要注意礼让并靠右慢行。严禁在楼梯的扶手栏杆上向下直滑或在楼梯上追逐奔跑,严禁攀爬栏杆、围墙、窗户等。
第三、要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要遵守好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严禁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不骑自行车载人,不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第四、要注意财物安全。体育课或放学离开本班教室,或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寄宿学生必须保管好自身贵重财物。
第五、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在校门口和街头流动摊点购买零食、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校园安全演讲稿第六、对自己的行为应负起安全责任。放学回家不在外面逗留、玩耍,不要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不宜场所。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
老师们,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也是最宝贵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让我们一起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时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努力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大家平安一生,祝愿我们的校园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一、什么是未成年人?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简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通过,1992丰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三、主要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通过,1999年1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发展,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危害。还处于花季的少男少女,有些却已沦为罪犯,或者正向着犯罪的方向滑落,这不能不使青少年的成长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
5大原因诱发少年犯罪
据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多具有如下五种特点:一是文化程度低,认知能力差;二是自我评价高,喜逞强好胜;三是哥们义气重,常拉帮结伙;四是自控能力差,多行为盲动;五是贪图享受,厌恶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平时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染上了赌博、酗酒等恶习,有的未成年人从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逸恶劳,暴戾(凶残)的性格,一旦遇到挫折或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往往采用极端的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具体表现在:
首先,自我中心意识太强。现在的未成年人,很多是独生子女,他们长期生活在“大家围着转”的环境中,加之部分家长的溺爱、娇惯、尽量满足他们的各种欲望和要求,甚至是不合理的要求,结果使他们逐渐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为所欲为、任性、自私、霸道,他们只注重自己的感受,很少甚至不顾及他人的利益,争强好胜但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甚至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其次,感情脆弱,承受挫折的能力差。现在的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大都一帆风顺,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挫折,心理承受挫折能力非常脆弱,稍遇不顺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自暴自弃,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快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好逸恶劳、依附性强而自理能力极差。很多未成年人一直生活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从小养成了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习惯。生活上依赖性强,自理能力差。因此,一旦当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丧失,无法满足其需要时,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持其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模范,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最后,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各位同学,学习进步!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法制伴我们健康成长。
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知法懂法。“法”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它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我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__班的__,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__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我的演讲结束,多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日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可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并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可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我的尊严。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我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