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作文的写作时限来分,作文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限时作文又可以分为课堂作文和考试作文两类。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我的动物朋友作文优秀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科学课上,教师规定大家养蚕。我原本就反感小虫子这种类的微生物,更不要说蚕这类小动物了!
当母亲把蚕买回去的情况下,天哪!比我想像的也要槽糕——小箱子中一坨乳白色的“液态”不断地肠蠕动着,居然有时候还扭头看看我。说一下吧,实际上也就是我的猜测,终究它眼睛小到基本上看不到,脚却密密麻麻的许多。这家伙我认为,便是一个无眼多脚的妖怪,令人起一身鸡皮疙瘩。真想搞不懂教师怎么会使我们养这一玩意儿,使我们养小猫小狗不太好吗?
并且,我都得承担它的吃喝拉撒睡,简直太恐怖了!每日要喂它新鮮桑叶,还得避免它从小盒子里边爬出来。最要我苦恼的是它的粪便,我因此吐过好几回,可是没法,我最终或是得把他们解决掉。
就是这样过去了2个多星期,我忽然发觉它在盒盒角吐丝。我很诧异,但没去多想。
又过去了几日,小盒子里边发生了一个白白的,圆圆的茧,蚕不见了!老师说,蚕躲进茧里边来到,等再过几天,它便会咬破茧,变为飞蛾,随后便会离开你了。
听见老师说“离开你”这三个字时,我很高兴,但又掺杂着一点不知道从哪来的失落感。
時间飞快地以往。一天早上,我还在小盒子里发觉了一只飞蛾,一只很美的飞蛾:它的羽翼是奶白色的,略微全透明而且闪着光,几两脚也越来越长细、唯美,人体细细的,软软的……我难以相信自身的双眼,这或是那只令人讨厌的蚕吗?或是那我觉得都害怕多看看一眼的蚕吗?我终于印证了化茧成蝶的全过程,感受到自然界的奇妙。
就在我出神地望着它的情况下,它动动身体,轻柔地,雅致地飞起来,这名盆友已从生活阳台飞向了远处……
我家有一只小鸟,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蓝蓝。
蓝蓝是我在我家门口捡的,第一次看见它时,它那小巧玲珑的身姿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一双绿豆似的小眼炯炯有神,像一颗明亮的水晶球。它的嘴巴又尖又弯,像极了一个弯钩。它的爪子尖尖的,小小的,别看它小,有力极了。
我把它带回了家,给它洗澡的时候发现它的翅膀上有一个伤口,于是我就拿出了药箱给它清理伤口,给它包扎好后我就把它放在我的手上。它在我的手上走来走去,不时地还把它的翅膀展开。过了几天蓝蓝的伤渐渐好了,翅膀上的羽毛也变得丰满起来,可以自己捉虫了。有一天它飞出去捉虫子,结果好长时间才飞回来。它回来的时候带回了许多小虫子。我把它放在手心里对它说:“下次捉虫可要早点回来呀!不然我会担心的。”它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然后就飞到了我的肩膀上陪我玩。
我十分喜欢这只小鸟,真希望它能永远的陪伴我。
杏眼、短腿、胖肚子、黑耳朵里面、白毛皮,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乐乐。
它贪吃、贪玩、奴性十足,却很尽职。
乐乐十分贪吃。早晨吃,下午吃,晚上吃,它的腹部仿佛无底洞,不管什么时候哪些地址,如果你给他们扔东西吃。它一直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就咽进了腹部,并不像鹅用餐那麼三眼一板,架子十足。一个炎炎夏日,我买了一个冰棍儿,才开启包裝,一股清爽的气体就迎面扑来,收走了我的酷热。我刚舔了一口,享有从舌尖窜到嗓子眼里的清爽。这时候,远方有一个小白点向我跑来,我细心一看,那不是乐乐吗?但见乐乐后腿蹬地,前腿往上一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的冰棍儿叼走了。我都没反应回来,一个冰棍就被他一下子解决了。乐乐吃了还向我汪汪汪的大喊,仿佛责怪我供养不周,我摊开两手,耸耸肩示意它没了,乐乐走回来嗅了嗅,这才心寒地走开了。
乐乐如果开心,比得上谁都温婉可亲。用身体蹭你的腿,把颈部外伸来,使你给它抓痒,使你拿棍子陪它玩。从早到晚活力十足,并不像猫那般无事会安安稳稳地睡大觉。不开心的情况下,无论谁说是多少好话,即使拿骨骼给它,它仅仅呜,呜,呜的叫唤几声,垂着头,用可怜巴巴的目光看着你,仿佛受了多少的憋屈一样。
乐乐或是个奴性十足的家伙。独自一人出门时,一碰到路人,就夹着尾巴,贼眉鼠眼,沿着墙根儿悄悄地溜走,只恨爹妈少生了几个腿,逃走得还不够快。但只需我还在边上,就对路人狂吠不仅,得一连呵斥几声,它才肯罢休,还简直狗仗人势呐。
乐乐的警惕性尤其高,只需有一点响动,它就立刻竖起耳朵里面,汪汪汪的大喊。害得大家每晚都需要起來两三次。
我高兴时它陪在我身边共享我的快乐,我难过时它静静地陪在我身边分摊我的忧伤。谢谢乐乐陪了我2年,时时刻刻、忠实地陪在我身边。
外公外婆家养了一只金毛犬,我每次去外婆家和金毛玩得不亦乐乎。
金毛体形偏大。在阳光的照射下皮毛呈现金黄色。如丝绸般顺滑,又像是穿了一件金色铠甲威风凛凛的大将军,两颗又黑又亮的大眼珠炯炯有神。当它奔跑时,两只耳朵像扇子一样呼扇呼扇的。每次我去和它玩,它总是热情洋溢地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欢迎我,仿佛是久别重逢的老友。金毛步态优雅高傲,好像是一位从容不迫的翩翩绅土,而且它性情温顺,每次抚摸它。总是静静地低着头,尽情地享受着爱抚。
有的时候,金毛又尽显猎犬英雄本色。有一次我把一个小球奋力扔出去,它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快地冲了出去,猛地一跃,宛如一道闪电用嘴稳稳地接住球,晃着脑袋,摇着尾巴得意洋洋地跑到我跟前看着我,好像在说:“你看我的技术高超吗?”金毛还有一个绝活:吃火腿肠。我把火腿肠掰成小块扔过去,金毛坐在原地用嘴巴接,仿佛是一位成熟老练、多才多艺的杂技演员。
通过查阅资料,我还知道了金毛犬通过训练以后还可以作为导盲大,带领盲人安全地走路当遇到障碍和需要拐弯时,会引导主人停下以免发生危险。狗是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我家有一只小狗。它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黑的小鼻子,还有一身白花花的长毛,尤其是它那两只呼扇呼扇的大耳朵更突出了它的可爱。我给它起了一个好听又亲切的名字——贝贝。
贝贝非常通灵性。每次我回到家时他就亲热的跑到我面前,瞪着两只大眼睛兴奋地看着我,调皮的小尾巴一摆一摆的,似乎在说:“小主人,你可回来了。”我就回敬给它一个“拥抱”。到了家里,无论我上哪儿,它就跑到哪儿。有时我故意让它找不到我,它就东窜西跑,如果真的找不到我,它就会发出低吼,这时候,我已经笑得上气接不住下气了。它听到我的笑声后就会飞一般的跑到我面前,“旺旺”地叫两声,然后低着小脑袋。这时贝贝的样子可爱极了。我就会蹲下身来把它抱在怀里,抚摸着它的长毛,这时的贝贝更可爱了。
虽然贝贝是只狗,但却受着非狗般的待遇。
以前,贝贝的食物都是馒头·面条等面食。可自从那一天我喂了它吃花生后,它就只吃花生了。妈妈说饿它几天就吃了,可饿了它一顿后它仍不吃。耷拉着小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看后真让人心疼。于是我就代它向妈妈求情。妈妈“扑哧”一声笑了,我就高高兴兴的拿着花生去喂贝贝了。贝贝吃得香极了,吃着还不时的抬头看着我叫两声,仿佛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我欣慰的笑了。
我爱我家的小狗贝贝,爱它的通灵性,爱它的可爱,甚至爱它那可怜巴巴的样子。贝贝,我爱你。
三年前,我家楼下开了一家中药店,老中医在店里养了一只小黑猫,我每天上学放学都会见到它。不久,我们就熟了,并成为了好朋友,我给它取了一个很大气的名字:“天猫”。今天我就想把它介绍给大家认识。
“天猫”长着一身乌黑光亮的毛,没有一根杂毛,这么帅气的猫在我家附近绝对找不出第二只来。脸上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像天上星星一样明亮,总是睁得大大的,像是在寻找什么似的。胡须根根挺直分明,特别神气。两只尖尖的耳朵不停变换着朝向,捕捉着周围的一切动静,有趣极了。
“天猫”走路非常优雅,就像“T”台上的模特那样,每一步都保持在前进方向的一直线上。而当它发现猎物或目标时,它又会像电视里的老虎一样,迈开大步,显得威风凛凛。
“天猫”的跳跃能力可厉害了。我每次放学回来,都能看到它纵身一跃,从地上跳到了一米多高的窗台上。“天猫”的平衡性也非常好。有一次我去中药店买口罩,看见“天猫”从一个很高的中药柜上一跃而下,稳稳地四脚着地,连一点声音都没有,把我都看傻了。据说,这归功于它发达的运动细胞和爪子上厚厚的肉垫。
当然,“天猫”除了优秀的运动能力以外,聪明的它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时,还会向人们求助呢。有一次,我路过药店门口时,看见“天猫”在门口使劲挠着大门的玻璃,药店的营业员正忙着帮客人配药,并没有发现“天猫”被拒之门外了。就在我走近几步想看清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天猫”似乎也发现了我,它抓了几下我的裤腿,又返回门口在玻璃门上抓了几下。心领神会的我,顺手帮它打开了大门。它开心地一下钻了进去,还不忘回头看了我一眼,似乎在向我表达谢意。
“天猫”虽然没有“波斯猫”,“汤姆猫”,“布偶猫”那么高贵的血统,但是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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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入侵者”!
有一天,我发现家里的餐桌上有一根黄色的线在移动。仔细一看,原来是一群比芝麻还要小的黄蚁。我开心地高声叫喊着:“妈妈,快来看,好多小黄蚁呀!”可是妈妈并不欢迎它们,反而喷了它们一身杀虫剂。
我以为它们就这样消失了,可是几个月后的晚上,我看见厨房墙面上的花纹好像在动,我好奇地过去一看,原来又是小黄蚁。它们正鬼鬼祟祟地慢慢移动着,我也静静地趴在那里观察它们。大概几分钟后,小黄蚁们爬到两个瓷砖的接缝处不见了。不料,这一幕恰巧被妈妈看到了,她生气地用一种白色的药膏,挤在瓷砖的缝隙处,说这下就不会再有蚂蚁了。
现在,我家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小黄蚁了。可能是它们变得更聪明了,等我们全部睡着后才出来。也可能是它们搬家了。我始终不愿意相信它们是真的被妈妈消灭了。
在我家,有两个可爱的“朋友”。它们是谁呢?诶嘿,那就是我的小仓鼠们啦!
第一只叫小灰,它长着一身灰白色皮毛,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格外精神。第二只叫小白,一身雪白雪白的毛,没有一丝杂毛,一双蓝宝石眼睛,一看就是一只机灵鬼,也特别招人喜欢。有一次,爸爸妈妈出去上班了,我孤零零的独自一人在家,无聊极了。把家里一些以前不玩的玩具都拿出来整理了一下,发现了一堆积木,再看看和我一样无聊的小仓鼠们,于是我决定拿它们寻乐了。我坏笑了起来,看看我怎么折腾你们吧,哈哈哈哈哈,一边笑一边搭起来迷宫,耗时一小时,终于搭起了两个一模一样的迷宫。大步流星的去笼子里抓小白和小灰,把它们放入了迷宫的起点。
迷宫之旅开始啦!激动人心的时刻也开始了。不知道谁会胜利呢?快来看看。小灰像一只没头的苍蝇似的,左撞撞,右撞撞,不知道撞了多少次,我真的是看不下去了,这个笨家伙,我该那你怎么办?看看隔壁的小白,俨然一只机灵鬼,像狗一样,闻来闻去,仿佛在经历一场美食之旅。小白最先到达了第一关,爬上了楼梯,一溜烟的到达了终点。而小灰呢,还在迷宫里迷惑,当我把它“救”出来时,它已经完全迷糊了,什么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啥都不知道了。好可怜啊,同情小灰抱了抱它,同时恭喜机灵小白勇闯第一。真的是一次有趣的挑战。
我好喜欢这俩好“朋友”。它们使我觉得生活并不是枯燥乏味的,而是充满挑战,活力和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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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别喜欢小狗,每当看到有人在街上遛狗,我都想上前摸摸。我央求过妈妈养一只小狗,可妈妈说养狗太麻烦,于是我就把所有对狗的爱给了姑姑家的小狗“乐乐”。
“乐乐”披着一身棕色的卷毛,黑珍珠一般的大眼睛藏在卷毛下,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长眼睛呢。当它趴下时,四条小短腿和一条小尾巴不是太显眼,只有跑动时才能看清。
“乐乐”的饮食很杂,胃口很好,除了吃买的狗粮以外,它还会吃肉、鸡蛋和蔬菜,只要它能找到的食物,都想去尝尝。我刚把一根火眼肠凑近“乐乐”的笼口,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根火腿肠就已经在它的嘴里狼吞虎咽了。吃完火腿物,它会用舌头卷点水喝,然后可怜巴巴地趴在笼子里望着我,大概脑子里还在想着我手里还有其它的美食。
“乐乐”的性格很是古怪。它有的时候很乖,会静静地趴在窝里睡大觉,什么事也不过问,好像整个世界都跟它无关;但调皮起来可不得了,它会把家里的东西翻个底朝天,在姐姐的被窝里钻进钻出。它的胆子很小,一点儿声音都会让它支棱起耳朵,如临大敌;可有时胆子又太大,遇到比它大一两倍的同类,它也敢上前斗一斗,拽也拽不住。
在笼子里呆的时间太久了,“乐乐”也会抗议的,它会一遍一遍地扑到笼子上,向家里人狂吠,要求给它“放风”的时间。
春天,我会和“乐乐”到公园里散步,在草地上练习匍匐前进;夏天,我们会在小溪边溜达,去追逐低飞的蝴蝶和小麻雀;秋天,我们会迎着向晚的微风,行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冬天,我们在雪地里留下一串串脚印、把欢歌笑语留在空旷素净的广场上。
“乐乐”很有灵性,我爱它,它也爱我。每当我们相见时,它就会摇动小尾巴,往我身上直扑;每当我们分别时,它就会向我狂叫,用可怜的眼神目送我。很多时候,我都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小伙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