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
曹雪芹,再来人,道出红楼梦的智慧;世间人做富贵梦,富贵也有烦恼,诸多人因富因贵而造孽,大限来时一切众生平等,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爱情是什么,黛玉不过来还宝玉的债罢了,不嫁宝玉还好,质本洁来还洁去,灵性不降;修道人切不可像妙玉一样,清高假修,护法远离,冤主趁虚而入。
红楼梦,世事如梦,六道一样,众生做梦而已。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相当于现在企业中的CEO),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是啊,现在的我们何尝也不是这样呢。虽然时代变了,女人走出家门了,交通便利了,语言相对统一了,通讯和传媒发达了,网络进入家庭了,然而又有多少改变呢,我们仍然生活在相对以前大一点的小圈子之内,家人几个,朋友几个,常去购物、餐饮、运动的场所几个,常浏览的网站或玩的游戏几个,实质上跟过去没有什么区别,生活一样的单调乏味,一样忙忙碌碌或悠哉悠哉的过活,什么时候才真正变得丰富多彩呢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哈哈。作文
她有一头板栗色的长发,黑黑的眉毛下面有着一双目光深邃的大眼睛,扁扁的鼻子,再加上她那能言善道的红唇,猜猜,她是谁?他就是我的妈妈——李国梅!
在平时的生活中妈妈是个温柔大方、和蔼可亲的人,她对我的学习要求严格,教育方法也多种多样,有时奖励有时又有“惩罚”,是一个赏罚分明,平等待人,处事又极为冷静,处处都能理解我,为我着想的好妈妈。为什么这么说呢?
那是因为每当我考得不是很理想时,妈妈并不会选择打或骂,而是往往选择让我自己想想这道题到底难不难。做错的原因是什么。然后,再鼓励我继续加油,用巧妙的方法,让我自己意识到错误。
每当我心情不好时,妈妈也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与我谈谈心,在那时,我们俩兴奋的交谈着,渐渐地,渐渐地,我感觉妈妈好像不是妈妈,而是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当然,烦恼也不知在什么时候悄悄地,悄悄地,从我的心里溜走了。
有时候,妈妈会与我一起阅读图书,遨游在书海中,有时也会与我一起学习,享受读书的快乐。我们会一起讨论问题,想想这本书带给自己的启发,有时还会叫上爸爸一起来个家庭知识大比拼!
妈妈的这种教育方法我很喜欢,因为是这种方法让我爱上学习,是这种方法让我爱与别人做朋友,也是这种方法让我越来越自信,越来越勇敢。
妈妈您就像一盏明灯,默默地温暖着我,教育着我,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明白人生的真谛。妈妈,谢谢你,如果没有你,那么细心的照顾我,关心我,指导我,我不会这么的健康与快乐!你就是我永远的好朋友,好妈妈!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
人们都说“人心齐,泰山移。” 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都不会忘记的母爱……
我有一个好妈妈,妈妈她三十多岁,个头不高,圆圆的脸上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巴以及高挺的鼻子。一笑起来便露出了一个可爱的小酒窝,漂亮极了!
我有一个好妈妈,记得那次我得了重感冒。输液时,疼得我尖叫,突然,我看见妈妈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花!在我住院的一个多月里妈妈寸步不离地守护者我,她几乎每个夜晚都没睡好。好几个夜晚,我从梦中醒来时都看见她的左手撑着床,右手扶着我得被子,嘴巴打着哈欠,眼皮打着架……
我是多么心疼啊!正想对妈妈说:“你去睡吧!”可又怕妈妈担心我,影响她休息,话到了嗓子眼又被我咽了下去。
终于我出院了,两个月下来,我被妈妈照顾的无微不至,而她自己呢?缺瘦了不少,脸也十分苍白,双眼还有了黑眼圈!我的眼里情不自禁地涌出了泪花,是她,无论风吹还是雨打,无论有多么炎热,她都按时来接我。
是她,把我抚养成人,让我变成一个自信自强好学的小女孩。是她,在生活中学习中无微不至地呵护我,进行的照顾我。谢谢您!多么伟大的母亲,她费尽了千辛万苦把我养育成人,在孩子成长的路上,她经历了多少空难!� 晴文的俏皮,顽性,烈性,小红的伶俐,贾母的慈悲,揉和自己的个性,形成独一无二的你。有着东方女子的矜恃,内潋。有着清澈,静谧的`眼神,温润如玉的气质。天使般的笑靥,若梅,楚楚动人,静逸在风中。静静地聆风语,轻弹一曲玲珑。
要像薛宝钗一样有柔韧性。性格太要强了,若王熙凤,像铁,容易折断。太弱了,若林黛玉,纸扎的灯,风吹吹就灭了。犹如一块钢,有柔韧性,若体操运动员,跳的高。
像薛宝钗一样,处处透着高情商。
有一次,黛玉到宝钗处,看见宝玉也在哪儿,说道:“来的不巧了。”宝玉道:“这话何意?”黛玉道:“知道你来,今儿就不来了。”宝玉道:“这话又是何意?”黛玉道:“今儿不来,明儿再来,间隔了来,不至于太热闹,又不至于太冷清,有何不解?”这时,宝玉要喝冷的酒,宝钗要他暖了再吃,不伤及脾胃,宝玉听了。这时,雪雁送来一个暖手炉,说是紫娟姐姐叫送来的,怕姑娘冻着。这是飞来的话题,好个心灵口巧的林妹妹,接过手炉说道:“哪里就冷死我了,她的话你倒是听了,怕是比圣旨还快些,平素我对你说的,只当耳旁风。”宝钗明知说的是自己,却不动声色地笑道:“林姑娘这张嘴呀,叫人恨也不是,爱也不是。”巧妙地化解了尴尬。
人亦不可无傲骨,若黛玉,玉骨峥峥,气韵深。远,凌寒不弯眉,竹叶清梦流。集优雅,清恃,知性于一身,生命有了宽度,广度,深度,才能在波诡云谲,瞬息万变的人世,处世不惊,游刃有余。以不变以应万变,面对人生,你将无所不能。
腹有诗书气自华,博览群书,修养性格,培养兴趣。
女子应有身着旗袍的婉约,发髻轻挽,清眸慢转。妸娜,娉婷,若一阙清词。也有身着西装,叱咤职場,吐纳风云的干练,风度,若探春,我若是个男孩子,走出去,做出一番事业,到时自有一方道理。有身着長裙的飘逸,粉蓝的眼神,粉色的心。有少女感满满的糖果色,也有身着短裙的迷你。有身着风衣的潇洒,也有身穿牛仔的嬉皮。凝着琴棋书画的雅韵,集中西方文化于一身,若一首诗,一幅画,婉婉轻乐中飘出东方的倾城。
优雅,端庄,潇洒不羁。幽默,恢谐。随着时空转换着角色。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在外周旋职場,运筹帷幄,若王熙凤精明,干炼,善于交际。也做得一手好菜,就像林徽因,可以在客厅与文人雅士高谈阔论,又可以在荒郊野外考查建筑。
既有小家碧玉,小女子的柔情,又有大家闺秀的知书达理,气若幽兰,芳香淡溢。又若清莲,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叶碧碧,莲婉婉,浸在一片霓光里,心若一抹云霓。沉进蔚蓝,芳香清绕。放飞思绪,妙笔灵灵,写意出诗意人生。
职场博杀,潇洒不羁。社交往来,优雅,知性。月下漫步,玲珑心思,凝着如月的诗意,林下倾。
文章摘要:作文以“双百”人物为指引我们前进的路标;700字作文帮助别人,使他们脱离病魔的困扰,恢复健康。“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而我们相信,他们的队伍,也会一天天壮大起来!这时,许多虫儿也都出来了,他(tā)们有的(de)跳舞,有的(de)唱歌,打破了这默默无言的(de)寂静。“冬——冬——”只见一个庞大的怪物想我走来,我定睛一看,那不是大街上成天靠卖蛙来挣钱的小贩吗。
人们最记得的人,莫过于林黛玉了。因为在众多人眼里她是性格最单一的人,人们只认为她很爱哭,心事很重,很刁蛮,很爱吃醋。但人们错了,殊不知她是最爱笑,也是最想笑的人。她经常和姐妹们开玩笑,逗得大家笑得肚疼。可无奈,在荣国府中她没有一个真正爱她的人,都是些外姓亲戚,只将她放在眼里嘴上,从不放在心里。好点的嘴上好妹妹的叫着,坏点的从不接近他。她只能将自己的`委屈憋在心里,表现的刁蛮一些以防别人不欺负她。试问如果你在别人家呆着是否得处处小心翼翼,不说的太远,就连在姑姑家不照样也得小心翼翼吗?如果你一个人在没有亲人的外姓亲戚家,看到别人在亲人怀里撒娇,不也得哭泣半天么?而宝玉和黛玉的情缘也真应了“一个阆苑仙芭,一个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嘘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即使最后贾母为了宝玉的未来,宁可牺牲黛玉,显出了黛玉临死都无依无靠。
那边不懂人情事故的宝玉在举新婚礼,人们齐聚一堂,热闹非凡。那边多愁善感的黛玉在一个人寂寞的等待死亡。这段乱世情缘也就此结束了。断送了宝玉和黛玉的一生。要说黛玉不在乎,又怎会因宝玉而死。要说宝玉不在乎,又怎会出家了尘缘小学读后感?其实,在好多人眼里,宝玉天真,不懂什么是爱。黛玉顽固,不承认她的爱。但既是如此。宝玉为何会在被骗婚后宁死不屈,希望人们能把他和黛玉两个快死的人放在一起,可他并不知道黛玉已因他而死。这其中的丝丝缕缕,又怎说得清!
这大观园就像社会一样,有各种人,而巧姐是最后一个活下来的人,凤姐也遭到了报应。大观园也走向败落,最后家破人亡,这场梦就如同过眼烟云在悲痛与家破人亡中结束了。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最高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 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运动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运动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吧。
我的妈妈是一个好妈妈,她十分爱干净。
有一次她回外婆家几天,一回来便看见家里乱七八糟,他忍无可忍,说:“家里怎么这么乱?你们是怎么过的啊?你们爷仨去屋里去!”我只好和爸爸哥哥回到卧室看书。可我还想看看妈妈是怎样应对这乱七八糟的屋子。
只见妈妈把两个袖子往上一卷,她首先把书桌上叠成山般的书,不到一分钟便整理的整整齐齐,按分类放进书柜里,又把沙发上的脏衣服收拾到阳台,我们的衣服都被扔进了洗衣机里,白衣服、内衣和袜子则要手洗,妈妈把他们分类放在了盆子里。又用抹布把屋里里里外外擦了个遍,各种小东西归类整齐。收拾完桌面上的东西,最后她开始拖地了,地拖了两遍,真的是一尘不染啊!
“完工”!她一边叫喊一边又把抹布洗了,拖布涮了我们听见妈妈的声音,赶紧出来,一出来还以为走错了房间呢,实在是太干净了哇,:“妈妈,你真牛!”“”老婆你太棒了!”我们把妈妈夸成了一朵花儿。“小事一桩!”妈妈虽是这么说,可早已满脸通红汗流浃背了,她一进卧室面上的笑容凝固了说道:“地上怎么还有灰尘啊?这个房间忘记收拾了,我今天就要把这房子洗一个大澡!”看妈妈的架势,又要收拾这个房间啦,我们爷仨见状真的不好让妈妈干了,我们抢着把房间收拾干净。爸爸说:“想想很羞愧,原来妈妈一直默默为我们付出这么多,以后一定要帮妈妈分担一些呀,我和哥哥听了,都觉得爸爸说的很有道理,以后在家一定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妈妈看我们忙乎的样子,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唉,我的妈妈真是个爱干净的好妈妈,有妈妈的保驾护航我和哥哥才能茁壮成长,我想对妈妈说:“谢谢你!妈妈。”
难能的午后,天空介乎阴晴之间,有些许的凉爽。前阵子不小心手贱把签名跟说说同步了,N年未变的签名消失无踪。无法,只记得是“圣魔之血”这部小说中截取的一段话。百度了半天一无所获。倒是又看到了那些浓墨重彩的插图,尽管不是第一次看了,还是稍有些沉浸在这些绘画的震撼中。画师的笔触并不算写实,但是穷尽了色彩和华丽,仿似野兽派的作品般极具了视觉的张扬。
第一张,伊萨克,9=2的魔术师瞪着死鱼般的双眼,一身黑色,右手横扫过五星徽,下摆的黑色揉碎了点缀在幕布上隐隐的化成了一个大圆,红黑之色带着压抑,如他本人,冷静和疯狂。
第二张,亚伯的葬礼,中央漆黑的大棺,右侧是跪坐祈祷的布兰雪修女,白色蜡烛、白花、修女雪白的衣裙。如温柔的摇篮将黑棺包裹。地板却是黑色的深河,内圈的白似是飘在上面的雪沫。黑和白这对比最强烈的东西,看上去有些异样的美感。
第三张,不知何处的庭院,女主教静坐着,身上华丽的主教袍抢尽了画面的主色,身旁是血猎和无面者?光影斜射过来把路灯和大理石走廊撕得一片模糊,却没有一点蹭上主教的衣褶。卡特琳略有笑意,想是被这两大战将围着心里很安心吧。
第四张,AX的部分成员们,皮肤黝黑的摩洛哥军人,巨型战舰的主脑,挥着双刃的黑寡妇,悲哀的剑舞者,神枪手,和背对众人的亚伯。脚下的地板染得血红,猎人们像是刚刚添血的猎豹,准备迎接一场更大的盛宴。
一张一张看过去,发现原来并非古朴简洁风格的画作才能凸显壮丽的美感。奢华的装饰,强烈的色彩,雕塑般的笔法照样可以塑造出独特的磅礴之感。相比现实主义,这些插画凝实了更多情绪上的夸张和浪漫,从来喜欢的画就不多,西方画只觉得莫奈跟拉斐尔看得顺眼,国画喜欢的甚至都不是大师的作品,其中读出感动的就更少,甚至屈指可数。最有印象的是九几年画展主厅隔壁张某人的作品。画的是黄河,初看觉得色彩单调只有黑黄两色,构图极乱不清主次。看得稍久。深黑的岩和浅黑的云像是压制不住怒涛般的河水,才被卷的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满屏的黄色似是不满纸张的篇幅挣扎着要扑出来,当时一惊,险些要躲。我原来错了,作者应本意为画上并无黑色只余浑黄,黑墨是限制它的牢笼,格调什么的毫不需要,主题便是这一池滚滚玄河,脱纸而出,择人而噬,端的是威武无铸。还有一幅,说来惭愧,是鬼子的作品。来自风林火山的插画,作者仍旧不详,描写的是第四次传中到合战,姗姗来迟的武田家旗本终于在本队败退前赶到战场,本阵中信玄谦信俩基友正上演着一刀取,笔触墨色浓重山雨欲来,骑马队一色火红,骏马肌肉突起,武士棱角分明。画面选了一个侧写,仿佛不敢直面迎上赤色的武士们掀起的红潮。似乎扯得有些远了。
拜学业所赐。我竟能说的出口,单调的生活会不知不觉把感官洗磨平滑,相较以往更显得木讷,差点让人丧失了对美的敏感。这一幅幅浓郁的巴洛克风的舞蹈充裕着颜色之芳香再次唤醒了我的嗅觉。它与小说的格调契合的相当好,每一个画面都定格在了小说的片段之中,深化了情节。原本我心中有自己的哈姆雷特,但是粗鄙的想象力塑造出的形象远不如插画上的华丽而细腻。大抵忘干净的故事竟有那么些清晰起来。作者找对了画家,也只有柴本的这些奢华瑰丽的插画才能配合得了属于小说的独特的风格吧,百度了一下柴本的名字,一无所获,看来是个低调的艺术家。为什么经典的东西往往不能出名呢?在海滩上不断的寻找,在沙砾中淘上N遍也许才能找到倾心的玩意,这个过程让人实在觉得疲累。
偶尔上网翻翻小说,实在是糟粕多如牛毛,绝大多数是不同程度的意淫作品,主人公打倒一切敌人,然后开后宫,许多女主无条件的喜欢上他。这一类看上去很是恶心,角色们根本不是文学形象,而是一个个的木偶,配合情节作着扯线运动。优秀的形象,至少能让读者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经历和思考。三体中作者借罗辑的经历说过:真正的文学大师能在脑海中催生出成百上千的艺术形象,组成一幅时代的画卷,他们创造出这些形象后便失去了对这些形象的控制,只好如小偷般跟踪记录他们的行为活动,一部名著就如此诞生了。什么样的小说当得了这般评价呢?战争与和平?傲慢与偏见?这两部著作厚厚的大书就沉列在图书馆,无人去动。于我,也许等年龄再长些估计才会有兴趣吧,至于现在,看了考试依旧悲剧,看了其实也没用。
全写实的名著啃不动,还是钟情于情节合理人物生动的创造性故事。新作我不知道,只了解一些数年前的老东西。如最近火起,拍出电视剧的冰与火之歌、指环王这种西方魔幻,亦或三体这样的科幻巨作,我们大伙小时候都看金庸,还有就是打算接下来着重写一写的圣魔之血了。说到好作品,还有一个特点是它应当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味道,或者世界观。你读它的时候像是伸手便能触摸到它描写的街道,在字里行间嗅到它或悲或喜或乐或苦的感觉。圣魔之血的世界对我来说就是这些华丽插画,故事情节早已不详,惟有模糊的感觉还没忘,总觉得那个世界就算是白天光线也不多,建筑都像是圣彼得大教堂,亦或凡尔赛宫那般恢弘。有些雨后的阴冷却不潮湿的世界,是一个黑暗颓美,纠结着各种思想各种势力,如蛛丝般缠绕,争乱不休,华丽而沦丧的世界,然而深处却蕴含着人性蕴含着希望甚至光明,让人无法将之完全放弃的悲哀的世界。高科技一抓一把,基调却让人想到阿拉伯国家跟基督教世界的冲突,想到十字军东征。像是漆成黑色再缀上红色与白色装饰线条的黑暗圣经。动画化后,片尾曲那首“brokenwing”准确的抓住了这种感觉,尘埃落定后对死者的缅怀对人世和生存的悲悯,忧伤和感动都是淡淡的。形容词都用尽了,总之是难得的好作品。
要说特别喜欢某个角色大概也就是女主吧,叫什么布兰雪。这部黑色的作品里唯一的。几束阳光,有一束就是来自她。大部分时候遇事冷静,外柔内刚,有着半吊子的聪明,是懦弱教皇的内心榜样。拥有舍己为人的善良,正是这份善良感动了年轻的帝剑御持官仇视人类的心,在满怀怨恨的时候也没有变得偏激而是正眼观察世界,在权利和政治的漩涡中坚持着难得的正直,她像是个面板可以找到人性的大部分优点,虽然不是完美无缺但是生动鲜活。她从边缘地的修女成为AX的派遣执行官,再到教皇厅的圣女最后成为阿尔比恩的女王。是性格和际遇使然,但也是作者美丽的安排。是善在恶中不断的挣扎然后越加强大的过程,虽说中间有着无数的妥协和无奈,甚至不得不亲手杀死挚友和亲姐姐。
{布兰雪女皇}
另一个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嫉恶如仇的异端审问局长了。(感觉作者安排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活跃气氛。)奉行自己的信条,尊敬英雄,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放下阵营观念来帮助吸血鬼,自己上司有什么看不顺眼的地方站起来就能死磕,轨道炮打罗马的时候似乎
最后再说一个反面角色吧,奈特罗德兄妹的老大,CAINKNIGHTLORD,十字架菌的第一个载体。外号很多,恰如其姓的“骑士之王”还有叫过最多的“世界公敌”。志愿是毁灭世界,顶上战争时被自己老弟扔进宇宙空间,受引力作用穿过大气层落到地表用了几百年才复活,落下了后遗症。(这得多大的后遗症)组建了蔷薇十字骑士团,团员都是惊才绝艳且反人类反社会的疯子,组织内部俸他为神。利用骑士团操纵着帝国跟教皇厅的战争,最后还想玩天体撞地球终结人类,如果说这部作品基调中的黑色是噬光的黑洞那他无疑就是奇点。有绝对的力量,对一切无所谓的感觉,喜欢弟弟的玩具布兰雪,送她的礼物是当女皇。出场不多,霸气泄露的比煤气还多,动画中一个人能秒杀军队,美型如天使,开了超微机械真能长出白翅膀。之所以喜欢这家伙,原因是发现任何反派大魔王什么的跟他比都弱爆了。鲁鲁修毁灭世界但不反人类,就算是希特勒也不会把追随他的纳粹都杀光。也就EVA中真治的老爹能稍稍挫其锋芒。Q里面妄想用朗基努斯双枪造成第四次冲击补完人类。。这货干的事跟剧场版实在没什么两样。
{该隐}
咳咳,扯得多了,很久没写什么,不小心就写了一大堆。这个读后感高中看完圣魔之血时就打算写一写,但是想来想去发现能说出口也就是一个好字,今天再看一遍,发现除去那些无用的辞藻,似乎也还就是一个好字。看来我评价它的笔力到此也就穷尽了,本来还想再写写梗概啥的,不过肯定严重剧透,反正想看的人自己会百度,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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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血三》读后感作文
《魔血三》的主要内容是说:伊凡的`成绩一直在班上不太好,所以他的表第克密特想捉弄他一下,伊凡的表第克密特是个生性乖张的怪孩子,除了喜欢说慌和制造麻烦,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地下搞他的“天才实验”。有一天,伊凡被妈妈派去照看克密特。但克密特给伊凡开了个很大的玩笑。克密特先让伊凡挨了揍,又故意捉弄了伊凡和他的好朋友安迪……伊凡和安迪简直受够了。又一次克密特骗伊凡和安迪喝了他制造的“狂笑剂”。结果,又遭到了坏孩子科南的暴打,不过这反而让伊凡的成绩变好了,从此他努力学习,成绩从此优秀起来。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人应该不断向前冲,知不足者好学,耻下问者自满。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学习就像在急流中行使,不进则退。记得有一次,我考了一个好成绩,我很骄傲,整天只顾玩,没有用功读书,又到考试了老师像发了一道“圣旨”。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到了考试我一看试卷全是我不会做的,考完了,卷子发下来我漏洞百出,这时老师走过来说:“人应该努力向前冲。不应该后退,我这时才领悟到一寸光阴一寸金。《魔血三》读后感作文4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