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神奇的书签作文(优秀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上小学的时候,特别特别的喜欢这句话,觉得读书是件非常非常高尚的事情,而对于识字不多的低年级小学生,能顺畅的读出一篇文章,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非常佩服隔壁邻居家的姐姐,她很刻苦,人们都说她每天早上五点钟就起床在院子里读书了,因为贪睡,从来没有在早上五点钟起床,也就从来没有见过她读书的样子,只是总会想想她坐个小板凳,披件衣服,在晨曦薄暮里的`侧影。。。转眼她就中学毕业了,成绩很优秀,考上了一所让村里人都羡慕的学校,临开学的时候,隔着墙头和她说话:“姐姐,你每天看书,累不累啊?那么厚的书,都是说什么的啊?能认那麽多的字,你真是了不起”“妞妞,你长大了就知道,读书不累啊,读书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书里有你不没有去过的地方,有你没见过的东西,可好了,妞妞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读书哦”姐姐送我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选,书里面还有一枚漂亮的书签,细长的硬纸板上是姐姐自己画的一个小姑娘,用蜡笔涂了颜色,用一条红色的丝线栓了夹在书页之中,红丝带飘在书间,甚是显眼,喜欢的不得了,当成宝贝一样,不允许任何人动它。
大一点后,喜欢上了读书,磕磕巴巴的,不认识的字就囫囵的跳过去,小学毕业的时候就读完了《西游记》《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森林奇遇记》还有成箱的小人书,每读一本书,都会用到那枚书签,还会记录摘抄下喜欢的文字和段落,每当学校放假的时候,总喜欢在院子里的树荫下读书,安静的中午,人们都在午睡,知了的鸣唱陪伴着我读书,那麽多的故事新奇而吸引人,不认识的字,查字典,看解释,学会了很多的词句,很少出去疯玩,总是想起姐姐的话,总是有那枚神奇的书签提示我,读书,读书。
读书成了一大爱好,也喜欢安静的思考,也喜欢诗词歌赋的意境,上中学时喜欢买书,把零用钱赞起来,不舍得买零食,就买一本心仪的书来看,每读一本书,都会用那枚书签,它好像总在警醒着我,多多读书。
因为读书交过书友,因为读书培养了自信,独立的性格,在书中看到了简爱的坚韧,在书中看到了保尔的顽强,在书中结识了古人,在书中畅游了热带雨林。。。有书在侧,内心是安宁的,志趣是高远的,人生是色彩斑斓的。
养成读书的好习惯,从买书到图书馆,从借书到给别人讲有趣的故事,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有坚强的信念在支撑着自己,遇到瓶颈时候,总是从中找寻答案“书就是我人生的小木屋”常常想起幼时的那枚书签,总觉得它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我和书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此生与书结缘,那枚书签是个不可少的媒介,读书,丰富人生的见识,开阔人的眼界;读书,可以穿越到遥远的时代,与古人神交和历史交谈;读书,解惑心结,照亮前路,少走弯路,何乐而不为呢?
离开高考的日子已经整整15年零11个月了。回想当年,咱也是上知天体运行原理,下知化学反应神奇,内修古文犹如先人附体,外讲英语好似英伦后裔!可现在,除了会在自媒体号里扯扯淡……啥都不会了!
昨天,拿到北京作文题目的那一刻,瞬间觉得自己就像文盲,接下来的一小时,我居然一点思路都没有!如果说去年那篇《深入灵魂的热爱》是花了半小时在公交车上写完的,那么《老腔》我是彻底没有了注意,所以决定聊聊《神奇的书签》。不过,这记叙文,已经不会写了……
清明,搬家……(别误会,正常举动,与亡者无关)收拾屋子后卖废旧图书,仅杂志一项,摞起来三米有余。母亲大人问之:“这么多,扔了不可惜?”我点头:“这是那个时代的记忆。”随手翻开几本,无论是泛黄的《读者》,还是发霉的《科幻世界》,亦或是那琳琅满目的IT杂志,似乎都在和我做着最后的道别。不经意的翻开一本:《写在杂志边上——-大众软件五周年》,16元!看到这熟悉的红色封皮,我不由得一笑,为了省钱买到她,当年愣是吃了两周的烧饼代替午餐。轻轻地翻开已经磨损的书脊,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书签轻轻掉落,我弯腰拾起,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童年
那是一段没有雾霾,没有手机,没有互联网的日子。那时,盛夏的雨后,到处都是蜻蜓,草丛中也尽是蟋蟀的叫声,蝉鸣伴着长辈的蒲扇成为了挥之不去的咏叹调;那时,三九隆冬,空气中混合着蜂窝煤的烟味,平房屋檐上垂下的冰锥足足有20厘米长,打雪仗成为了冬季最快乐的集体活动;那时,家家都没有电视,放学后除了和小伙伴一起砍包儿、踢毽,剩下的就是坐在话匣子前听田连元的“杨家将”;那时,父母的经济十分拮据,但就是这样仍会花5元钱给我买到几本心仪的书籍,而我也会精心的用废旧挂历纸给新书包上书皮儿,翻来覆去的体会字里行间的意义。
而今
时过境迁。盛夏,除了一身的空调病,最常见的就是夜幕降临时,高楼大厦的酒绿与灯红;隆冬,当雾霾成为了新兴的主流词语,意味着口罩也多了一份全新的健康意义。如今,家家都有电脑和手机,下班后除了宅在家中,还有就是“畅游”在各种虚拟的网络游戏里,渐渐地,颈椎病也成为了“低头一族”早晚都要面对的严重问题;如今,自己的工资已经是父辈们难以企及的高度,但为什么放在书柜中成套的管理书籍却难以勾起我阅读的兴趣?
一张神奇的书签,让我的思绪穿梭于三十年的光阴记忆,也从世事的变迁中体会生活的五味杂陈。互联网+时代的今天,我们是否还在为儿时的梦想打拼?也是否在残酷的现实中一声叹息?无论如何,请将曾经美好的记忆风干,年老时再去慢慢品尝,请将那些痛苦悉数接纳,因为坎坷才是成长路上的“大酱汤”。
一本好书,可以针砭时弊,为我们开启一隅新的视野,一只朴素的书签,也可以穿越时空,让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今天,重拾儿时的记忆!
最后,借用刘慈欣先生在《三体》中的一句话结束这篇高考作文随笔: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学校门外有一个小书摊,书摊的主人是一个衣衫褴褛的老爷爷,卖的也都是些旧书,书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书页都是黄色的,有的甚至都已经腐烂了四个角。这书摊几乎没人愿意光顾,学生们大多都在书店里买崭新漂亮的书。只有我,是这家小书摊的常客。
之所以经常光顾这家小书摊,是因为我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吸引着我,每次忍不住看看这家书摊时,都能有一些收获,那里的书虽旧,却深得我心,有些经典的书籍,书店里价格昂贵,在这里确能轻而易举地买到,而且这些书能让我有看经典书籍的感觉,崭新的书倒是不符合经典书籍的气质。
这天,我再一次拜访这家小书摊,正在书架上精心挑选着,一阵柔和的微风吹过,一本巴掌大小的书掉在我的脚尖处,捡起它原来是一本封神演义,正巧我没有看过这本,刚准备向那位老爷爷询问它的价钱,老爷爷便说:“这本书,便送于你了,你与他有缘,它选中了你,你就带它回去吧。”虽然我听得糊涂,但还是欣喜地将这本书带了回去。晚上,我翻开书,里头掉出来一个小书签,书签正常大小,却是金属的,上面雕镂之几朵清新淡雅的荷花,仔细一看,右上角还有几个小字书乡灵签,我上网搜了一下,并没有发现这个书签的有关内容。看他的样子,怕是很值钱,正计划着明天将它还回去,这是书签发出稚嫩的声音:“我已经认了你做我的主人,你再想将我还回去是不可能的了。”我被吓了一跳:“你…你会说话?”那书签回答道:“当然,我可是灵签。”语气里充满了骄傲,我瞬间对它充满了兴趣:“小书签,那你除了会说话,还会干什么啊?”他身上的金属光泽闪了闪:“我会的可多着呢,等以后再慢慢和你说吧,夜已深,我要休息了。”说着,便褪去了那耀眼的光泽。
次日早晨,阳光明媚,我感觉身心无比轻松,突然听到一阵童声:“小主人,起来读书了,今天你想读什么书?我都能给你变出来。我还可以让书的作者和你聊天哦。这样有助于你更好的理解。”我一阵惊喜,这小小的书签竟有如此神力,不禁怀疑起来:“真的吗?那我想同曹雪芹先生交流。”话音刚落,房间里的光线暗了下来,只见那小小书签在我的墙上投出一道投影,真的是曹雪芹先生!我一时激动的不知该说什么,想着自己还坐在床上,头发凌乱,又害羞起来,真想找个缝钻进去。那小书签见状:“主人不必惊慌,这只是曹雪芹先生的投影,你能看见他,他不能看见你,只能听见你说话。主人尽管放心问就是。曹雪芹先生为人和蔼,他会很乐意解答你的疑惑的。”
于是,我终于冷静下来,问了一些关于《红楼梦》千古谜题,真相使我激动不已,我感到对古代历史及文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我不禁投入于此,连续“连线”了好几位大家,不光解开了遗留的疑惑,也了解了更多的知识,仿佛灵魂就此升华。
原来,深入地研究书本的感觉是如此奇妙,说来还真要感谢我这神奇的书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