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申请书精彩3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改名申请书精彩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改名申请书 篇1

尊敬的领导:

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20xx年X月XX日生。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现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交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以此为盼!

特此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改名申请书 篇2

尊敬的xx镇派出所领导:

本人女儿现用名xx,女,苗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派出所xx居委xx路xx号。现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的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为便于孩子今后的`学习﹑生活与工作,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改名。我清楚地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和负担,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充分理解帮助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改名申请书 篇3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XX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XXXXXX。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什么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什么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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