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精彩4篇)

随着我国招生规模的扩大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宿舍法律地位的界定、宿舍管理制度的健全完善、宿舍管理方式的改进等方面问题的提出表明学生的权利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此制定本制度。这次为您整理了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精彩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早上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1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5、午间有午自习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自习,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回宿舍。

6、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7、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8、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9、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二、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MP3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 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 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 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大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 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大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 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 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 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 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 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 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 倒水。

5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 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 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 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 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 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 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 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 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 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 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 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 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 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 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 无水迹、痰迹等。

9、 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 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1、 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

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 “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 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 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 凡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 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 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 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 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 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 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 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学生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成为文明、卫生,安静的得到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个宿舍选举出宿舍舍长一名,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宿舍,并负责宿舍的公物领取和保管,负责本宿舍学生在宿舍内的组织纪律。

二、住宿学生应按学校分配的宿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三、每个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晚上22:30熄灯熄灯就寝,周末为23:00,按时起床,午休,不得在宿舍、走廊起哄、吵闹、喊叫。熄灯后不允许开各种音响设备,不许弹奏乐器。

四、宿舍内按规定摆放的床位,配备的桌椅,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便挪动,被褥衣服要折叠整齐,毛巾、脸盆、牙具、茶 具,碗筷,鞋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五、住宿人员必须爱护宿舍内外一切公物和设施,任意损坏和丢失要由当事人酌情赔偿,无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共同赔偿。

六、宿舍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钉钉子,墙上不得张贴任何字画,不得使用电炉或用其它炉子生火做饭烧水等。未经允许不得乱接电源。

七、各宿舍需排出值日生表,值日生负责当天本宿舍内及宿舍外走廊卫生。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床单等。

八、必须爱护宿舍楼道内一切公物和措施,如有损坏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九、宿舍内提倡健康有益的活动,抵制不文明行为,不讲污秽言语,不看低级趣味黄色书画报,不听庸俗的录音,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

十、男女生未经值班员允许不得互窜宿舍,校外人员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留宿,确需住宿者须经班主任批准。私自留宿舍者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十一、住宿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不搞小团体,不以大欺小。

十二、凡在校住宿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回校,不准无故在校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未回宿舍住宿,但没有办理请假手续即视为 “夜不归宿”。

十三、学生有一次无故“夜不归宿”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通知家长。

十四、学生住宿期间所消耗的水、电费由各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十五、其它规定参照《学生违纪条例》、《学生宿舍管理违纪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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