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雨、那泪、那女孩作文900字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那女孩(优秀6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轻柔的阳光告诉我,简单的呵护,最长远;平凡的陪伴,最心安;真挚的语言,最动听。初见于她,是在那个美好的早晨。
甜甜的笑
开学的第一天,我去得太早,于是就一人孤零零的站在教室门口。不久,听到一声清脆而又温柔的声音——“你好啊!”我好奇的转身看去,只看见一个瘦高的女孩迎面走来。阳光轻柔的洒在她稚嫩的脸上,她嘴角上扬,笑得很甜。我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聊得很开心。那甜甜的笑在不知不觉间温暖了我孤单的心。
神笔马琳
她的画栩栩如生,像要从纸上走下来一般。这也让她的业余生活变得充沛。有时课间会看到她稳重地坐在座位上,拿出笔和稿纸。低头不语,双眼紧盯画笔,时而眉头紧皱,双唇微抿;时而托腮凝神;时而舒展笑颜……仿佛喧闹的世界与她无关。因为画功了得成为了我们班的宣传委员,为班级板报布置付出了不少心血,她叫李婧琳,我们叫她“神笔马琳”。
腹有诗书气自华
她的写作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了。正如古人所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看过她的不少文章,也最爱看她的文章。她笔下的山水,是有声的,如同你走在幽静的山林中,静听小溪哗哗的流淌;她笔下的人物,是有情的,即使你不认识,也感觉如在眼前。她的文笔总是典雅中透着灵动,古朴中蕴着哲思。曾向她打探过写好作文的秘籍,她莞尔一笑:“读书啊,肚子里有墨水了自然就有得写了。”是啊,“腹有诗书气自华”,难怪她整个人都那么温婉有气质。
“落叶翻飞过画卷,摊开时间的手掌,你笑起来,乌云散开”。那个女孩,微微一笑,素手执笔,或绘或写,将自己的世界画的斑斓,将自己的生活谱写成诗。
满室的纯白,周围弥漫着一股医用酒精的气味。淡淡的,但挺刺鼻。一两声咳嗽不断响起,传染似的,咳嗽声越来越多,其间还夹杂着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声。穿着白色衣服,披着天使皮子的“恶魔”在人群中穿梭,每到一处便是小孩的哭闹挣扎,大人的轻声相劝。这里是医院。
人群中,有一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穿着粉色的蕾丝公主裙,白色的长袜,白色的鞋。深棕色的长发披在肩上,额前几缕调皮的发丝落在脸颊上。脸上有着不正常的潮红,很容易看出她感冒发烧了。女孩像个芭比娃娃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比她身子大两倍的座椅上,背挺得直直的,双手放在腿上,眼睛也不乱看。她的身边没有大人。
过了一会儿,一个护士来到她面前。那个漂亮乖巧的小女孩一动也没动,顺从地伸出自己的左手。护士似乎也送了一口气,毕竟没有人喜欢给一个吵闹的孩子打针。女孩任护士将细针扎进她的白嫩手背上——那青色的血管里。在扎进去的一瞬间,她专注盯着针,眼睛一眨也不眨,只是雪白的贝齿紧紧地咬着粉色的嘴唇,光滑的额头上隐隐有了几滴汗珠,眉头皱了起来,手心也冒出了冷汗,另一只抓着椅子把手的手猛地握紧。周围的大人惊讶地看着她,觉得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打针竟然不哭也不闹,真是不可思议。针扎好后,护士把她的手放在一个空药盒上,并用胶带捆了几圈。这下,小女孩才慢慢松开紧握的手和咬出牙印的嘴唇,恢复了平静,轻轻呼出一口气,身体也软了下来。靠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正在播放的“名侦探柯南”。
女孩仿佛是上天的宠儿,第二天她又来挂盐水,不过这次她的妈妈也跟来了。巧合的是还是那位护士。护士太喜欢她了,毕竟对比那些哭着挣扎着不愿意打针的小孩,这个小女孩实在是太乖巧了。她不哭不闹,任你把针插入手背。护士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糖果,递过去,脸上是温柔的笑容。小女孩迟疑了一下,怕是想到了父母曾经教她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给的东西。她回头望了一眼她的妈妈,她的妈妈笑着点点头,女孩高兴地接过糖果,清亮地声音传入护士的耳朵“谢谢”。
那两天我一直在旁边默默都观察着这个小女孩,那时的我比她还小,打针也会哭,但是自从看见她后,我打针就再也没哭过。那女孩的眼睛,黑得如同珍珠一样。是那般的澄澈,像两汪清水一样。她的眼中没有懦弱,只有坚定。在那么小的身躯中,潜藏的这般宏大的力量。
在我的脑海里,有许许多多令我难忘的事,这些事有如海滩上五彩的贝壳,闪闪发光。但是,其中有一枚昏暗无光的贝壳,使我一想起它,心里就后悔不已……
那是暑假的一天,我从同学家回来,惊喜地发现我们小区的草坪上有一张十元钱的'纸币,我望了望四周,看见没有行人。我连忙蹲下身子,迅速拾起这张纸币,忙把它塞进了裤兜里,高兴地哼着小曲儿,又蹦又跳地上楼去了。到了家,我把那一张十元钱夹在日记本里,然后又下楼玩去了。
我又来到了小区的草坪,这时,我看见一位衣着朴素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瓶子,在草坪上来回走着,嘴里还自言自语地说:“我的十元钱呢?我把它弄丢了吗?……”我想,刚才我捡到的十元钱一定是这位小女孩弄丢的,我是否应该把钱还给他呢?可……,这时,我的脑海里站出了两个人在吵架,一个人说:“你是少先队员,应该有拾金不昧的精神。”另一个人说:“不对,这钱是你一没偷二没抢,来得正当,不要把钱还给她。”第一个人又说:“你看这小姑娘哭得多伤心,把钱还给她吧!”两个人吵得快要把我的脑袋吵破了,最后,我选择了后者,装作没看见小姑娘似的,坐在草地上休息,等待伙伴过来一起打羽毛球,小姑娘哭哭啼啼地走了。
看着小姑娘那渐渐远去的背影,我的脑袋像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顿时清醒过来了,眼前闪现出语文老师那高大的身影,脑子里回响起老师平时的教诲:“捡到东西要交公。”。于是,我以最快的速度冲上楼,把那张夹在日记本里的十元钱取出来,我要把钱还给小女孩!当我拿着钱再次来到草坪时,小姑娘的身影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留给我的只有被夕阳拖得老长的树影。
晚上,我彻夜男眠,小女孩的背影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也许,我把钱还给她,她就可以买到送给奶奶的礼物了;;也许,假如我把钱还给她,她就不会挨妈妈骂了;也许,我把钱还给她,她就可以买到本子写作业了,第二天就不用被老师批评了……我不敢再往下想了。
小女孩啊,请原谅我吧!愿我的脑海里不再有这样不光彩的贝壳了。永远都没有……
树上的树枝被风吹的哗哗啦啦地响,摇摇欲坠。一朵大乌云飘到我的头顶上空,哗啦哗啦地下起雨来。我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伞被风吹得几乎撑不住了……
“明明--明明--”雨中依稀地听到一个老人嘶声地呼唤着。我环顾四周,发现在一座石板桥上正站着一个年逾古稀的白发老人。
“他在呼唤自己的孙子吧!”我暗暗地想。忽的我脑海里又冒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爷爷。
这使我又想起了那一次,我哭着喊着要出去玩,爷爷拿我没办法,只好带我去海盐玩,因为街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还尚未懂事的我对这一切都感到是那么的新奇,我目不暇接的看着,却忘了跟上爷爷的脚步,等我缓过神来才发现我与爷爷走失了。我惊恐地看着这些从身边经过的陌生人,在人群里焦急地寻找着爷爷的身影,紧张的心理促使我害怕地哭了,就在此时,我隐约听到人群中传来“萍儿--萍儿--”的喊声,我疑惑地抬起头,发现了人群中那个熟悉的影子--爷爷。我连蹦带跳地向爷爷走去,只见爷爷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嘴角扬起一抹淡淡的微笑!
……
“爷爷--我在这儿!”一阵清脆稚嫩的应答,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出来,孩子跑到他爷爷的伞下,俩人一起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
雨水打湿了我的脸颊,冰冰的,凉凉的。朦胧的双眼无神地望着前方--我不知道现在脸上的是水还是泪?
……
每当我看见红领巾时,我的脑海里就会想起那个女孩。
那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照常背起书包去上学。要去学校必须通过一段很长的很陡的上坡路。
与我同行这段上坡路的还有一位推着板车的老爷爷。“嘿哟嘿哟”老爷爷吃力地推着沉重的板车,汗水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往下掉。我想去帮忙,但我又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敢向前去。
就这样,我犹豫了大半天。太阳的光也变得越来越刺眼越来越毒辣。可这段上坡路就像是没有尽头似的。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从后面突然窜出来来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戴着红领巾,扎着的羊角辫跑起路来一甩一甩的煞是可爱。后面背着个大书包,脸上一副着急的样子。我不由得猜测:她应该是要去上学的,可能要迟到了吧。
小女孩望了望那位老爷爷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跑到那位老爷爷的身边笑着说了一句:“老爷爷,我来帮你吧!”
那位老爷爷空出一只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一边说:“小娃娃,不用你帮忙了。你快点去上学去吧,不要迟到喽。”
小女孩笑了起来,露出了两颗可爱的虎牙:“老爷爷,没事的。还早呢。”不知何时,小女孩稚嫩的小手已经搭在了板车柄上。
小女孩的身子努力地向后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她弱小的背影,我的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惭愧之感。
我也不害羞了,径直跑上前去帮忙推车。老爷爷看到了笑眯了眼睛:“现在这好娃娃真多。”那个小女孩也冲我笑着说:“谢谢。”我也笑了,原来帮助别人是这么快乐的一件事!
太阳的光照在小女孩身上,照得她的红领巾格外的鲜亮。红光照在她的脸上,看起来就像是一朵漂亮小红花。
我怎么也忘不了那段上坡路,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红领巾,我怎么也忘不了那个女孩。
埋没,尘世间所繁杂,孤寂岁月寻复,晶莹祝福,无言于心 题记。
有一年,我曾喜欢过你,有一年,我曾心里默念爱你。那一年,我们共处于一个班,却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之间有着距离,对于爱的懵懂时期,发芽成长,感觉的滋补被枯黄的枫叶飘零带走。第一次,为爱那么心碎过,第一次,依然反问为何对爱如此痴情。已过的学期,往返不复,已过的年月,包含意义万千,人生的一段路偏偏在那个时期我遇上你。不知道你是否怨言过,然而,我笑自己为爱癫狂,为你难以自拔,现在看来,真的很可笑,我笑我自己,笑自己为何如此痴情,同时也很感谢你,如果不是你,我不会接触于文字,更不会遇见她,这之间,无言感激,谢谢你。
春月的风,一袭而过,慢慢地想起你,记忆在思索中回旋,却看不清了你,觉得很模糊,觉得自己很苦笑,一直付出的情感,早已淡忘了。过去了,还是觉得我们就是错误,及付出的一切,只是成长路上的烟云,如今,已轻拂于尘。那些爱的承诺,早已消散于时空虚无,伤痕累累的我傻笑着,想起那一天二月十七号的上午,刘璇突然跑来问我:你还爱着王维维嘛?一怔,无法想像她会跑来问我这个问题,看着她询问的目光,我闪躲着没有回答,却默念着‘不知道’,在她准备询问下一个问题时,短短几秒,开始正视着她,已经有了证实的答案,不爱了。我就想不明白了,王维维怎么会宁愿喜欢ta们班的那个胖子,也不喜欢你呢?呵呵…我傻笑着,默念回着因为我不会说话啊!每次与她聊天,总是因我的言语生气沉默,有多少次由于我的不会说话使得她的QQ一直下线,是我太笨了吧!呵呵…一直在傻笑……
日子就这么匆匆过去了,再无与你的过往,这所有的所有早该结束了吧!之后你的一切与我无关,不,应该说是从毕业那天开始。往日的我们的相遇,只是一声问候加祝福,无论之前的我再怎么喜欢,现在,只是空白如纸。
那个女孩: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不是喜欢的最后一个。我因你而喝酒,却不因你而抽烟。对于你曾有的思念,我在十七号的傍晚留在了母校,有过遗憾,但是,我松手了,放开很久了,只是一直误以为,自己还深深迷恋你,没有回忆了,也没有悔恨,不会如深潭死水。再一季的秋风吹袭你身之时,便是我对你这一生的祝福。我相信我是第一个为你写文的男生,也相信不会到我这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