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促进幼儿身体的发育,应制定规范的幼儿园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这里是整理的幼儿园健康检查规章制度范本【优秀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初三、高三开学方案》和《教育局高三初三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校门管理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车辆管理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三、人员管理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图书馆、食堂、宿舍、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分期分批、错时进入。
2.落实晨、午检制度
(1)学校每日对师生员工进行晨检、午检,严格因病缺课监测、病因追查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责任人。通过“江苏省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系统”和“南京教育政务”微信平台进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工作。
(2)鼓励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每天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每日上学前测量孩子体温,如发现其体温度过高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如乏力、干咳、呼吸困难、鼻塞、流涕、腹泻、结膜充血等),应立即报告班主任,送孩子到医院就诊,就诊后向学校提供诊断结果。
(3)学校每天早晨必须在进校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有异常的,要复测腋下温度,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应立即送往学校隔离室休息,同时通知家长,及时安排送医就诊。
(4)学校在下午第一节课前要进行午检,发热或有其他疑似症状者,要及时隔离并通知家长。
(5)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管理,落实晨检、午检和晚检制度,每天测量体温时须询问健康状况,做好异常登记,由管理员负责汇总报给校医(保健老师)。
3.对重点场所通风消毒
(1)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报告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有条件者安装机械通风设施;无条件者,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
(2)做好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电梯按钮、共用教室课桌椅等)、食堂、校卫生(保健)室、电梯间、隔离场所等重点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应保持通风,并每天喷洒消毒剂。发现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学校,要对患者活动过的区域、接触过的物品采取重点消毒措施。
(3)学校卫生间、洗手池应配备洗手液或洗手皂。
4.做好食品安全与饮用水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返校工作时应提交《健康卡》,符合健康要求并持有有效健康证人员方可上岗工作,严禁非食品加工人员进入食品处理区。
(2)根据餐次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环境及设施设备进行通过开窗通风、紫外线灯消毒、消毒剂喷洒、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
(3)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进行晨检,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居家休息或就医,待完全恢复后方可上班。
(4)食品制作过程中严格佩戴口罩,分发时需加戴一次性手套。
(5)学校应安排学生错峰就餐或分餐到班,减少聚集用餐。餐前师生应当洗手,负责送餐、分餐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食品原材料送货人员或外来送餐人员入校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在校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每餐次结束后进行消毒。煮沸消毒法,将清洗干净的餐具完全浸没清水中加热,待水沸腾后计时15分钟,取出,晾干即可;流通蒸汽法,将餐具放入蒸屉加热,从水沸腾开始计时,消毒15~30分钟;对于耐高温的碗、筷、不锈钢餐盘,可以放入热力消毒柜中,摆放均匀,温度设定105℃~120℃,维持105℃以上15分钟。
(8)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饮水机的日常清洁、消毒、更换滤芯、水质检测等工作。
5.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学生群体(如曾被隔离观察、亲人被感染、父母在防疫一线的学生等)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跟踪心理服务。组织上好“疫情教育课”,充分运用防控疫情这一重大事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
6.加强对废弃物的管理。学校应根据条件设立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设施,设立明显标志,禁止不必要的接近。用过的防护用品全部放入专用设施,定时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7.做好疫情报告
(1)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市教育局,并协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消毒等预防控制措施。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可安排至相对独立的指定场所开展隔离或医学观察。
(2)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每天了解患病师生治疗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和当地疾控机构出具的传染病防控意见书,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并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重点场所和物品的终末消毒。学校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引导、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做好每日师生健康状况随访、汇总、报告工作。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控中心出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或隔离解除证明到学校卫生(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上课。
8.加强在建项目管控。学校各类新改扩建项目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建筑工地专项组要求开展。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得新开工可能对学校造成防控安全隐患的新改扩建及维修项目(应急消险除外);在建项目原则上推迟复工时间,复工时间根据疫情管控情况确定;确需复工的项目应符合省、市关于建筑工地管控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学校与项目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校一策 ”“一项目一策”管理。
9.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会议、教学科研、文化体育、交流出访、竞赛、考试等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10.其他要求
(1)幼儿园。实行自愿、弹性入园制度。尊重家长意愿,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对幼儿实行居家看护。幼儿园入离园时间实行弹性管理,鼓励错时接送,有条件的家庭可以晚送早接。
(2)普通中小学校。按照常规时间上学、放学。白天宿舍内要注意开窗通风,同时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培训,确保宿舍干净卫生。有校车的学校要做好校车的消杀工作。做好弹性离校期间卫生防控工作。
(3)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各区要将外籍教师和外籍人员子女纳入统一疫情防控管理。
(4)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正常开学前原则上暂停一切外出顶岗实习安排,对正在顶岗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一律停止实习。开学后,对实习在外的学生,各校要主动做好联络和跟踪工作,确保学生实习安全。(5)特殊教育学校。要求同前述中小学和幼儿园。各校要针对特教儿童的特殊性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6)市属高校。按照《江苏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要求,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开学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加强与学校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接受市教育局及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7)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科学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坚决杜绝学生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特制定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如晨检、板报、宣传橱窗、开学第一课等,对学生进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好以新冠疫情为重点的健康知识教育。
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做好学生的体温记录及健康监测工作。
三、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做好教室、寝室,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寝室的评比工作。保证教室、寝室常通风,做好消毒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科学防控: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吃生食、不喝生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
五、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六、加强学生饮食管理和营养指导,教育学生均衡营养,合理膳食,了解合理饮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开学前对有发烧、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居家休息、治疗,待身体完全康复后再返校上课。
八、严格执行学校防控期间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在校学生有发热(腋下体温超过37.3度)、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等,及时送隔离观察室,马上报告并联系就诊,做好消毒工作。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为增强学校新冠病毒肺炎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疾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式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生科,学生科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学生科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学生科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2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学校新冠疫情应急预案》《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等文件。根据规定,如发现新冠疫情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必要时学校可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
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学校新冠疫情应急预案》指出,如发现新冠疫情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校医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步排查后,联系120车辆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启动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