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拿手好戏是DIY,我喜欢DIY,因为我在DIY时就会找到那片只属于我的天地。
六岁那年,一颗DIY的种子都在我心中发了芽。刚刚开始做DIY的那段日子里,至今仍然记忆犹新。
中午吃过午饭,妈妈带着一本杂志回来了。我跑过去看见上面印着一个很好看的DIY垃圾桶。我一把夺过一边向房间跑去一边说:“妈妈,借我一下,马上还你!”我跑进房间拿出剪刀、卡纸、双面胶,看着那个垃圾桶做了起来。可过了一会儿,垃圾桶不但没做成,身上却粘上了许多双面胶。我把双面胶撕下来生气地说:“我就不信了,我一定要把你做出来!”我先剪出形状,再用双面胶粘上去……做好了,虽然比不上封面上的那个垃圾桶,但起码还看得过去。我一低头看见地上到处都是纸屑,连忙弯下腰去捡,一边大喊着:“完了,完了,赶紧捡,不然就要被妈妈的口水喷死了!”
从那一刻起,我就爱上了DIY,从六年前到现在家里全都是我做的手工。我爱DIY,是它让我悟到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坚持,因为结果会让你感到自豪、骄傲!
下午的图书馆里,女孩劳拉正匆忙地走过一排排书架。
她在安静阅读的学生中穿梭着,阳光从窗户洒进来,一切都是那们安静,夕阳映衬着她激动的小脸,显得更红了。
劳拉以前一直是这样的。家里很穷,买不起心仪的书,只能一次又一次偷偷将书带出图书馆。“没关系,我会还回来的,我只是看一天而已”,劳拉心里不断地安慰自己。每一次她都为自己的行为拼命寻找借口。她想,既然没有人发现,为什么不能多使用几次这样的“权利”呢?
今天的劳拉,手心因为激动而湿了一片,她快速地走向第102排书架,小心翼翼地抽出那本打算再看一遍的有着精美烫金封面的《苏菲的世界》。她找了个隐秘的角落,四下张望了一下,把书快速放进了自己那个破旧的灰布书包里。
劳拉深吸了一口气,正准备悄悄地离开图书馆。突然,图书馆闭馆的响亮铃声响起,她赶紧混在人流中,因为慌乱、急躁,反而落在了队伍最后面。
“同学,请你等一下。”一位女图书馆管理员把劳拉拦了下来。她惊恐地看着管理员,脸色苍白,双手紧紧地捂着书包。管理员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女孩,身形瘦削,头发黄而卷,手上起了茧子,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灰色裙子,背着和裙子一样布料的灰布书包,包上还有两个破洞。
她想了一下,关上了大门,蹲下身子,目光温和的对劳拉说:“同学,你知道图书馆的规定吗?这里的书是供大家借阅的,如果有人拿走了,书一本一本的消失,早晚这里会空无一物。所以……”
劳拉的脸“腾”地红了起来,她羞愧地低下了头。对呀,如果大家都像她一样,图书馆就失去意义了。她沉默半晌,小声对管理员说:“您说得对,我不会再这么自私了,对不起。”她从包里取出那本《苏菲的世界》,不舍地抚摸了几下精美的封面,递给了管理员。
管理员微笑地点点头,接过书,紧紧拥抱了劳拉,后退一步,打开大门:“去吧,图书馆为你敞开着大门,以后你可以免费来这里看书”。
劳拉迎着火红的夕阳,快步走出图书馆,窗外,阳光更明亮了。劳拉想,今天虽然没有看到《苏菲的世界》,但从今天起,她将像书中的苏菲一样,诚实而勇敢地面对生活。
陆天乐是一名缉毒警察,已经上任四五年了,却连一个藏毒嫌疑犯都没抓着,导致他一度成为了同事们谈话中的笑柄。
陆天乐天性宽容,甚至胆小。一次,他走在大街上,突然,一个冰淇淋打在他新买的衣服上,他却没有发怒,而是拍了拍衣袖,不带一片云彩地走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次被车撞飞了,还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他居然都没有计较什么,只是说他没有注意到车开过来,这是他的错,与车主无关。之后,这两件事被同事们知道了,陆天乐也成了同事们笑谈中的“主人公”,同事们都笑他太软弱,只会忍让。
但是,最近,“笑柄”陆天乐却做出了一件让同事们大跌眼镜的事。
前几天,陆天乐的父亲得了癌症,让本来贫寒的陆天乐家雪上加霜。这不,前一个厄运还没打发走,厄运邪神就又光临了陆天乐家,上级叫陆天乐去抓捕一个名为张某的贩毒嫌疑犯,还说如果十天之内抓不到,陆天乐就可以领“盒饭”了。这个消息可让陆天乐抓破了天灵骨。
一晃,九天过去了,陆天乐是多么希望能拥有可以解他燃眉之急的东西呀!似乎,命运女神已经被他感动。
想着想着,他走进了一家小饭店,坐在了里面。无聊的他扫视着店里的人,感觉其中一人有点眼熟,似乎在哪里见到过,又想不起来了。
忽然,他眼睛一亮,对呀满分作文网!这小子不就是那个嫌疑犯张某吗?只不过化了妆。陆天乐连忙抽出手机,快门键刚按下,照片还没上传给上级,手机就被抢走了,陆天乐的腰上还顶上一件尖尖的东西。一只硕大的手拍了拍陆天乐的肩膀:“这位兄弟,拍什么呢?不能随便拍别人,知道不?这可是关于别人隐私的。”一阵霸道的声音从陆天乐身旁传来。陆天乐抬头一看,是张某!
出于本能,陆天乐跳了起来,质问道:“你小子想干什么?”“没什么,只是想找你谈谈!”张某坐在了陆天乐对面。
“陆兄,还记得我吗?”张某说完就拉下了自己的口罩,是张思远,陆天乐的小学同学。“看在往日的兄弟情分上,你就让我走一次罢了!当然,我也不亏待你。看,这个大皮箱里有一百多万元的现金,只要你闭上眼,我一走,你就可以将这笔钱拿走,神不知,鬼不觉!”
话音刚落,陆天乐就已经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双手像铁链打结了似的,死死地锁住张思远。
得到了消息的同事赶来时,陆天乐的鲜血已经染红了地板。
后来,等他的伤好后,惊讶地发现,父亲的癌症已经治好了,正在医院门口等他呢!
再后来,同事们问他,当时的他怎么那么勇敢,他平时不是很宽容和胆小吗?不是什么事都让吗?
陆天乐说:“我想到了身上的警服和***,我就不敢‘让’啊!”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开满丁香花的校园里传来“淘气包”张明的歌声,大摇大摆的走去教室。这时,班长王寒冰拿着一支笔与一个本子走来。
张明大大咧咧的走到号称“小辣椒”的班长王寒冰面前,看了看班长手上的一支笔,以为是自己的笔,心想“真是活见鬼!没想到班长居然拿别人的笔。这次我一定要让全班同学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班长!让他天天在我面前秀!”王寒冰喵了一眼张明,就走过了张明身旁。可张明一把抓住了王寒冰的手。大声哄道:“我们的班长怎么乱拿别人笔呀。”班长听到后,死死地盯着张明,生气的说:“这是我的笔我没拿你笔请不要胡说八道。”说完便生气的甩开了张明的手。
突然,班主任来了。“干什么?干什么?怎么那么吵……”“王寒冰拿了我的笔,还在那里狡辩。”“我没拿,你有什么证据?”班主任说道:“张明,你看见王寒冰拿你的笔了吗?如果你没看见的话,俗话说凡事要讲证据。”张明嘟嚷:“老师,我虽然没有看见他拿我的笔但是我有证据。我的这支笔上面有一个刮痕。张明刚说完,就抢过了王寒冰手上的笔。发现笔上并没有刮痕。
怒气冲冲的王寒冰大发雷霆:“我都说了,我没拿你笔,这是我自己的笔。”张明大惊失色:“我……我……”班主任看见心平气和的说:“还不快向王寒冰同学道歉。”“对不起,班长,我不应该在没弄清情况下就说你拿我的东西。”“嗯,没事,下次一定要注意啊。”这个误会终于解开了。
“小辣椒”和“淘气包”和好了,校园的丁香花盛开的更旺了,香气更浓了!他们的友谊也像丁香花的香气一样浓郁!
一抹暖阳照在那层层叠叠的山峦上和风抚着这苍翠的低地上。
铁蛋在这种环境下生长了二十个年头,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离开村庄,他也不肯离开这“仙境”。
这两年,铁蛋几乎每时每刻都在为乡亲和父母的生计着想,他用那仅仅从高中文化中学来的知识,因为他只知道那些。
铁蛋的脸一年四季都那么红,他的头又圆又扁,正巧像个鸡蛋。“啊——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他走在回家的羊肠小道上总会反复地这么说,这也许是对自己的一种激励。
那个初秋的傍晚,铁蛋同往常一般,背着农具回来了,可却发现家里坐着一位“不速之客”。
“啊!表哥,你怎么来了!”眼前这位穿着西装,戴着洋帽,和铁蛋年岁差不多的人便是铁蛋的表哥。“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啊!你的脸竟然还是这么红啊!”……两人谈笑间,便是到了晚饭之时,铁蛋的母亲赶忙拿来一盘窝窝头和一盘鸡肉还一边说道:“鸿炎炎,慢慢吃啊,跟铁蛋好好聊聊,他可是有话要问你的哦!”表哥招了招手和颜悦色道:“姨妈,您就放心吧。"
在这柔和的月光下,表哥热心地问着铁蛋:“蛋儿,你有啥事就跟哥说吧,不要磨叽。”“好吧!我考上了清华,我没有去上。”“嗯?”表哥一惊,“那你怎么骗我!”“因为不想让你担心,回到家里种了两年的田,但我却觉得,应该要把家乡的文明发扬光大……”铁蛋陷入了沉思。“跟我走吧!”铁蛋疑惑问道:“去哪?”北京——四年后让人们见识到你!”
在那个夜晚,铁蛋决定走向城市,但他的初心不改,他的脑海中只有……
几年后,表哥把铁蛋带回了家乡,这时,铁蛋把村里的各种小麦反复杂交,发扬。真正意义上复兴了小镇。表哥的心中也烙下了铁蛋的不屈与坚强,谱写光荣的乐章。
陆天正在教室里上课,屋外寒风呼啸,树被狂风刮得东摇西晃。汽车被冻得瑟瑟发抖,在马路上慢慢行驶,人们裹紧大衣,围上围巾,快步往家赶。
此时,出现了一只小狗,一身肮脏纠结的毛发,已经辨认不出原有的颜色,身上饿得瘦骨嶙峋,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它在这寒冷的冬日街头缓缓地走着,这里闻一闻,那里嗅一嗅,翻捡着路边人们丢弃的食物和垃圾,来来往往的人们看着这样的一只小狗。
路边的阿姨满脸嫌弃,嘴撇到一边;“别过去离它远点,脏!”妈妈把孩子拉到一边;一个不正经的小混子冲着狗身子就是一脚。
陆天走在放学路上,发现这小狗走路一瘸一拐,自己家里也养着一只差不多大的狗狗,看到这种场景,心里总不是个滋味,他心想:“小狗太可怜了!我得帮帮它!”
可是,手上什么也没有,自己又怎么办呢?正当他发愁时,发现一个身穿志愿者服装的男孩,拿着一小碗狗粮朝那只流浪狗走去。陆天灵机一动,防止小狗挠人,我得赶紧找个箱子帮帮他。陆天四顾一番,发现旁边有一家小卖部,赶紧向老板要了一个装零食的纸箱子,又找了一些报纸和纸巾铺在纸箱上,左右端详了一番,还是觉得不够暖和,咬咬牙,摘下围巾又给铺了上去,冷风嗖嗖地往脖子里灌,陆天打了个哆嗦,抱着箱子喜滋滋地往街道里跑。
给小狗喂食的志愿者男孩发现了抱着箱子的陆天,陆天示意他可以把狗狗放在箱子里。男孩儿看见箱子里的围巾,又看了看陆天光溜溜的脖子,点了点头。笑着把狗狗放进去,摸了摸狗狗以安慰它,然后向陆天表示感谢。两人聊了一会儿,陆天发现他原来是流浪动物救助站的志愿者,心里很高兴,陆天也知道了,那个人叫徐明,他对徐明说,希望这些东西能给它带来一丝冬日里的暖意。
陆天觉得这个寒冷的冬日,这个人来人往的黄昏,一下子变得生动而温暖起来,寒风也都融化了,夕阳逐渐落下去,带着温暖落了下去。
“耶,太棒了,我终于能再见到我最亲爱的表哥了。”一大清早铁蛋就在村庄里大喊大叫,打破了原本的宁静。
铁蛋站在村口焦急地等待着,一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铁蛋现在满脸愁容,眉头紧皱,不停地抿着嘴。他会不会不来了,铁蛋心想。于是,铁蛋耷拉着脸,慢悠悠地向村子里走去。
“铁蛋!”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铁蛋欣喜若狂,转身跑了过去,一把抱住了表哥。
“哈哈哈哈……”村庄里到处都回荡着铁蛋欢快的笑声。
时间转瞬即逝,月光下的村庄格外美,美得像一幅画;村庄格外静,静得只听见蝉鸣。他们俩兄弟站在庭院里,“表哥,你还不会走嘛?”铁蛋小心翼翼地问,心想:可千万不要走,至少明天不会……“怎么,这么想我走了?”表哥看着铁蛋笑眯眯地说。“不是不是,我可是巴不得你一直在这里。”铁蛋急忙辩解道。
天上的星星不停地眨着眼,这里依旧那么宁静而美丽,“明天我就走了,你要……”表哥悲伤地开口了。“表哥,你不走好不好?”铁蛋紧紧地抓住表哥的手。“和你在一起玩,我很开心,但我明天必须走,放假了我再来找你”表哥承诺道。过了一会儿,铁蛋轻松地说:“表哥,我们拉钩吧”“好”一大一小的拇指紧紧地盖在了一起。
皎洁的月光照射着他们,背影被拉得长长的。
国画,初次相见,如同一位不施粉黛的清水美人,融入你的生活,使我深深地痴迷于她,抛开心中的压力与烦闷,与画中走出的古人忘我倾诉。认识你,我从不后悔。
提起笔落在纸上的那一瞬间,繁重的学业与压力,都能从这墨香中被排解。国画离不开笔墨纸砚,轻展开微微发黄的毛毡,那微卷发黄的毛边,吸收了无数的墨之风韵。稍挤几滴墨在那青花小碟,总比不上磨出的墨来的浓重、醇厚。我至今还珍藏着初学画时,外公赠予我的金龙纹墨,只是当宝贝一样赏看,我绝不舍得用。轻嗅那种独特的气息,缓缓展开,像翻开一页诗扉那样悠长。脑中浮现出的画面,似乎水与墨的交响曲,不断回放。看着那细如发丝的笔毛一点点舒展腰身,一根根仿佛在摆着手臂,任意的舞蹈,内心期待着纸与毛笔的亲密相拥。工笔画,用极细的线条勾勒,更考验手腕的力量,悬腕垂笔,时而苍劲有力,有时圆滑曲折。花儿的质感,刚中带柔,需要反复练习,花儿那水嫩柔软的花瓣儿,手法也十分不易。追求完美,是对景物最好的尊重。虫儿薄薄的羽翼,叶上晶莹的露珠,便是最打动人的灵动细节。
要说最感激的,还是我的老师,一曲《广陵散》,古琴与墨香相配,很是平静,基本的技法靠老师多年的经验,早已是烂熟于心。他绝不容许毛毡上有半点污迹,只因国画不能有半点差错。一处未干的墨痕,即可毁了你几天的努力,这是老师一直强调的。老师时常给我们讲他与毛笔的故事,遇到良笔,他总会大量购买,好好保养。只因经常停产,必须好好珍惜。
他不仅教我绘国画,还经常讲画作背后的故事:白娘子那一袭白裙和英气的眼睛,仿佛跃然纸上,讲述那段凄美的爱情;林黛玉那淡雅的衣裙,流淌着悲伤的气质。这些故事,我绝不会淡忘,那透过画质传来古人的气质,让我无比痴迷。我不后悔我做的每一个决定,它让我成长、蜕变,是我人生路上一条不寻常的旅程,让我时刻铭记。
夜半笛声
夜半响起了笛声……
晓玉,一个善良的女孩,从小生活在一栋老楼中,对面是一片夹竹桃,林后是一面墙,没人敢过去,因为传说那里面有一个“鬼孩子”。
一天中午,晓玉趴在窗口吹笛子,看着夹竹桃,她想:“多么美丽的花呀,如果永远都这么美丽漂亮该多好啊!”但夹竹桃是有毒的,而且夹竹桃后的鬼孩子会吃人,从小爸爸就告诉她,要她不要进入夹竹桃里去,怕有危险。
但晓玉对夹竹桃充满了好奇,总想去探个究竟。她小心翼翼地走进林里,茂密的夹竹桃把阳光完全遮挡。
她猛地想起了教了自己几年的笛子老师,一位和蔼的老人,前几天刚刚永远地离开了她。老师曾对晓玉说,他的曲谱里有一支曲子,能够驱走魔鬼。她想回去,拿到笛子,找到曲子。
晓玉在林中穿梭,用尽全力跑出了夹竹桃林。这时阳光已经奇迹般地消失,瞬间阴暗,并开始下雨。面对她的是那一面墙,一面神秘而又有“鬼孩子”的墙,她有些恐慌,准备快速回家去。
这时,一个男孩出现在她面前,那男孩眼睛散发出英俊目光,让人着迷。男孩想翻进墙里,晓玉虽不知他的名字,只好大声对他喊道:“里面有鬼孩子,你别进去”。男孩却说:“那我偏要进去看一看。”说着男孩一下跳进墙里,一道闪电划破阴暗的天空,击中了什么,晓玉十分害怕,疯狂地跑回家。
从此,她再也不敢靠近那堵墙。
十几年后,晓玉长大了,在一家书店工作,这天一位男青年走进来,晓玉一看他那英俊目光的眼色,便想起那堵奇怪的墙。只是眼前的这目光冷若冰霜,像隔着层层云雾,让人难以琢磨,晓玉想如果这双眼透着明亮潇洒的光会更让人痴迷吧!青年开口了:“你是不是在想我的眼睛?”晓玉惊呆了:“你怎么知道?”青年笑了笑没说话,后来几天,晓玉总在书店见到他,俩人聊得很投机,不久就开始了热恋。男孩的名字叫苏醒。
俩人不久后结婚了,但一段时间后,苏醒突然在人间蒸发了,三年来晓玉没有见到他。这天晓玉回到老楼去,信箱中有一封信,正是苏醒写的,信中苏醒说他就是那“鬼孩子”:我们被日军做了实验,眼睛是“虫瞳”,我们被关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就是那堵墙后。“虫瞳”会让人暂时漂亮英俊,但它会困扰一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离去,我的父亲也因为这而突然去世。我能看穿一切,只有我一人活了下来,我被称为“鬼孩子”,但我也会因这病魔而离世。那天见到你后,我不想一直活在阴暗中。
那天翻进墙里,本是想在你面前显摆显摆,没想到一道闪电击中了我身边的一棵树,我差点丧命。后来没想到还能遇见你!和你在一起的这几年,我的罪恶感越来越深,明知道没有明天,却还一直欺骗自己,欺骗你。与其让你看到我痛苦地离开,不如让你知道实情……
看到这些,晓玉无助地坐在地上,窗外大雨如注……
夜半,笛声响起,晓玉找到了老师说的那支曲子,想要他听到,她要驱走他身上的魔鬼,让他重新回到他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