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这样的我作文800字【优秀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都说人的性格是多面的,13岁的我也拥有多种性格。
我爱笑爱闹,玩起来比男孩都疯:下雨天,我依然抱着篮球直冲球场灌篮,任雨水打湿我的身体、弥漫我的眼睛。我仰头望着布满厚厚的云的天空,有些忧伤,但很美。我一个人在偌大的球场上乱跳乱叫,显得很渺小,是啊,13岁的我是渺小的。我特别爱笑,因为笑能掩盖我的哀伤、增添我的快乐。每天,我向每一个人头区我真心的微笑,也得到了别人送给我的微笑。别人的笑很美,尤其是我得到好成绩时,老师传递给我鼓励的微笑;爸妈传递给我的是慈爱的微笑;同学们传给我的是祝福的微笑。
活泼的我同样能奈得住寂寞:在狂风暴雨的夜晚,打开小窗,聆听沙沙的雨声和呼呼的风声;在温暖柔和的灯下,静静地品味小说,为那紧张的情节紧张,为那忧伤的文字落泪,纵使明白那是假的,却又止不住泪水。有时,我还会感到一丝无奈,仰望着蓝天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却只有飘拂的白云在聆听,只有吹拂的微风在作答……
也许在老师眼里,作为班干部的我是个好孩子,在别人眼里,成为阳光学子的我也是个好孩子。好孩子,太累了,我不做,我不想做,也做不到,我有我的个性,我不希望被人埋没,因为:有个性才会活得更精彩。
我五六岁的理想是做一名教师,因为我喜欢老师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应验了“春蚕到丝丝芳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名言;七八岁时梦想自己变成一株无名的小花,默默地扎根在自己的土地上,吸取阳光带给我的恩惠;现在长大了,却做梦希望自己是个成功的商人,在社会上,学会做人,拥有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
我给自己定了条座右铭:今天的才女未必是明天的栋梁。这算不了什么名言,我之所以把它定为座右铭是因为:我是一个在学习上比较认真的女孩,偶尔也会为成绩烦恼所以我希望以此来告诉自己,只要尽力而为,不用全力以赴,学会做人,才是我真正的目的。
我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13岁世界中的女孩,美好,真诚,有自己的理想。在这属于你,属于我属于13岁的年月,在这鲜花盛开的季节,愿大家成为永远的朋友。
都说,平凡的人类,都是独特。
——题记
和这个特殊的女孩,一起走过了457个月,形影不离,似乎是“合影”。用手抹去照片的尘埃,看着这个女孩的笑,却越来越不自然的强充。
发现好久,我已没有这样寻找原本的自己了。
飞扑的蒲公英,驾驶着轻盈的。身体,在这里,漂流不定。但它却满足,至少它知道,在这个倘大的世界里,有属于自己的地方,因为他不气馁,选择欣赏自己。
是谁在气馁中分配,枯叶和蔷薇,白天夜得黑,各有各的美,尝久了枯萎,也会醉。总有地方,能欣赏。
作为生物中最高等的动物,旁白的赞美,是那样虚假,浑浊。我能欣赏自己,坚强地面对一切不公平,宰相肚中能撑船,我也会学会承载。我欣赏自己能把心中的情绪压抑在心里,我欣赏自己能从容面对自己遇到腐朽的一切,我会淡视。
至少,我欣赏我会欣赏自己。
勿忘心安,仰望心空,用心,寻找,欣赏,自己。
欣赏自己层面,仿佛只是踮起脚尖的腼腆,学会唯美地在那静候自己云中的angle,似乎是留给自己欣赏的余地。
记忆苦涩的味道,骄傲向全世界炫耀,世界有我多美好,即使没有人知道,我也要学会欣赏自己,当看到自己还有骄傲的地方,也就微笑了。没有人去拥抱我,放下苦恼,欣赏自己,能这样从容。
我不是那样撒娇,不是那样突出,不是那样依赖,我也只想蒲公英,也只是渺小的一点,但我却欣赏这样的我。
我欣赏自己不撒娇,不会因期盼而恳求他人,装弱女子的无能,只是撒娇的乞求。所以,我欣赏自己,能坚强,能独立。
我欣赏自己的不突出,却说不出任何理由。我不用承载着一切鄙视的目光,不用害怕自己的跌落。我选择欣赏,而不是自卑。
我欣赏自己的独立,不依赖于父母的怀抱,任凭哭泣。我选择独立,我也欣赏自己的独立,因为只有我,才能选择自己的未来。
我要带着欣赏,想明天奔跑。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题记
一个燥热的夏日午后,我捧着书坐在藤椅上,临窗抚卷。耳旁充斥着喧闹的蝉鸣,心中却为这书拓开宁静的一隅。我不由得忆起那年今日,那本书和那个老人。
那是六岁的夏日,父母外出学习,我便被送往外婆家居住。外婆家依山傍水,正应了六岁孩子爱玩的天性。那天,我兴奋地坐上父母的车,来到外婆的乡间小院。外婆着一件素白的衣衫出门来迎我,嘴角泛起涟漪,笑道:
“我们家芯儿都长这么大了,快玩去吧。”说罢,轻轻走回房间,隐匿在了院落里。
虽说地处乡间,可外婆家附近的孩子少之又少,大部分时光我都与树木花草,走兽鱼虫一同度过。而外婆,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她那偌大的书房,与面前古朴的窗棂,书架上密密麻麻的书,及一方经久不涸的砚台作伴。那时的外婆,与平日里判若两人。她戴上一对银丝圆框眼镜,一双早已皲裂的手捧着诗书,时而喜上眉梢,时而又双泪纵横。
十几日过去,我渐渐开始觉得枯燥,便跑去书房找外婆诉苦:
“外婆,陪我一起玩呗!”
“不了,你玩吧。我一把老骨头玩不动了,还要看书呢。”外婆视线不转,仍阅着手中之书。
我有些不耐烦,“外婆,您都这么老了,还看什么书啊。”此时,我才猛然发觉坐在门隅的外婆早已头顶白雪,鬓角落霜,岁月之刀在她的全身留下了时光的印记。
外婆的眸子停了下来,却也不是愠怒的样子,只是耷拉着眼,站起身道:“我的确是老了,可我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读书人、文化人,只可惜老一辈没那么好的条件……可我如今再重拾梦想,也为时不晚。无论如何,就算再贫穷,书也不能不读啊……”。
当时年幼的我只是被这番话的气势震撼,如今想来,这不正是《尘曲》中:“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吗?外婆虽然垂垂老矣,可仍奔跑在逐梦路上,即便披荆斩棘,丢失怒马鲜衣。
像外婆这样的人是我的榜样,我将终身敬仰她。
当日子少了调料的时候,请不要否定它,学会发现水的清甜,你便会喜欢它。
——题记
喜欢这样的`日子——和活力四射的母亲拌拌嘴,争论着杂碎的问题,嘴上抱怨着一尘不染的家,我喜欢有母亲的家。
可是在树叶都饱和了的梅雨季,母亲居然发了烧。“啊,好讨厌!”我冲老天爷喊了一嗓。“咋了,没事吧?”爸爸身围围裙,探出头。没错,得靠这个“无聊”的老爸熬过去了,一阵寒风吹过,心凉透了。爸爸几乎从不做家务,整天出去打球,要么就是盯着手机上的财经新闻到我身边“寒暄”几句:“认真做啊。”他是隐于市的“隐士”。
我望着隔壁房中无力的母亲,只好将埋怨藏起,做作业好了。三个小时的奋斗之后,我的肚子打起鼓点——吃饭时间到了。几乎不抱任何希望,准备下楼自己动手。咦!怎么有一桌子菜,啊,是奶奶来了!“奶奶——”我瞥了一眼卧在沙发上的爸爸,想找个救兵,“你奶奶又没来,乱叫啥!”爸爸没抬头。“嗯……想奶奶了不行?”我强装镇定,心里却早就不平静了,“爸爸烧的?怎么会!”爸爸幽幽地唤了一句:“别偷吃,得等你妈来了。”我微笑地望着那个不笑的男人,“还挺靠谱的嘛。”
妈妈下来了,我忙尝了一块肉,挺香;再是汤,不错!“一般”嘴里说着,手却已停不下来。一会儿,我就被电视吸引了去,回过神来,大闸蟹没了,妈妈一只,爸爸两只。哼!我有点火,去洗个手缓一缓情绪,回来便见碗中已有了一层醋,十余只鲜嫩的蟹脚肉安稳地躺着。父亲还在剥蟹脚,蟹肚却放着,“给你,壳里的肉先别吃。”我刚戴牙套,牙齿也吃不了硬的。我毫不客气地吃着,硬是将快流出的泪逼了回去,手却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吃完了饭,却发现父亲没怎么吃,待我们停下筷子,他才开始大口吃,只为了给我们吃好的,以前为何没发现?
第二天,一碗蟹年糕端到屋里,昨日没吃掉的部分,被细挑出来浮在年糕上,好香!一回头,父亲立着:“吃了做作业。”
父亲就是一碗水,无味但细品后,甘甜是从心里溢出来的,有父亲在,日子也似乎甜了,我好像也喜欢这甜甜的日子了。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一声清脆的鸟鸣唤醒沉浸在书中的我。放下书,看了看时间,糟糕!2点5分了!完了完了,要迟到了,我背上书包,跨上车,飞一般开往补习班。
我心中火急火燎的,巴不得瞬间抵达学校,可经前人无数的事实证明,骑太快会翻车的。
也许是口罩质量不太好,在过小巷的时候,一边的带子忽然断了,口罩如同鸟儿般向后方飞去,我一惊,回头一望,却未看见前方的一个大坑,“哐当……”我连人带车,惨烈倒地,时间仿佛被静止了一般。我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正要把车扶起之时,一阵刺痛从脚踝处传来。呀!我低头一看,脚扭了!
这时,一双手把我把车扶了起来。那是双怎样的手啊:手呈土褐色,充满了皱褶,还长满了茧,我顺着手,抬起了头,啊!是一位和蔼的婆婆,在她身后还停着辆电动车。
“小妹,你没事吧?”婆婆操着一口不怎么流利的普通话,一手扶着我,一手轻抚着胸口,“我在后面看你骑那么快、又突然摔倒,吓坏我咯!”我红着脸,有些难为情,要不是赶时间开太快,我才不会摔呢。“没事没事,就是脚有些疼,可能扭到了吧。”我小声地说。
“啊哈,来来来,我们先坐下来,再打电话给你的爸爸妈妈。”婆婆十分慈祥,等我坐下来后,掏出手机给我打电话,“小妹,我先去把车移到旁边去,好让出路给别人走,你就搁这儿打电话啊!”
等待电话接通的同时,我一边打量着婆婆:一头银发俏发地打着卷儿,仿佛是岁月留下的痕迹;脸上只有一点皱纹,五官端正,能看出当年的美丽;身材微胖,行动麻利,十分慈祥,和蔼可亲。
直到父母赶到,婆婆才站起来,准备离开。面对父母的感谢,她连连摆手:“不谢不谢,这点小事我力所能及。不过,小妹,以后要注意点儿哦!”
婆婆温和的笑容,让我心头一暖,对这冷漠社会的印象有所改变。有时,一个善意的举动,能让人惦记许久,甚至无法忘记。
我与婆婆互不相识,自然无法报答,但这份陌生的善意,我会像婆婆一样,分享给他人,温暖大家!
都说人的性格是多方面的,我13岁就有很多性格。我比男生更爱笑,更爱疯狂地玩:下雨天,我还抱着篮球在球场上扣篮,让雨水打湿我的身体,填满我的眼睛。我抬头看着布满厚厚云层的天空。很悲伤,但很美好。当我在巨大的体育场上跳跃和尖叫时,我很小。是的,我13岁的时候很小。我特别喜欢笑,因为笑可以掩盖我的悲伤,增加我的快乐。每天,我都真诚地对着每个人的头微笑,从别人那里得到一个微笑。别人的笑容很美,尤其是我成绩好的时候,老师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我的父母给了我一个充满爱意的微笑。同学给了我一个祝福的微笑。
活泼,我也能忍受孤独: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打开一扇小窗户,听着沙沙的雨声和呼啸的风声;在温暖柔和的灯光下,静静品味小说,紧张紧张的情节,为伤感的文字落泪。即使你知道这是假的,你也不能停止哭泣。有时候觉得有点无奈,抬头望着蓝天,问自己为什么,却只有漂浮的白云在倾听,只有微风在回答…
也许在老师眼里我是班干部的好孩子,在别人眼里我也是阳光学生的好孩子。好孩子,太累了,我不干,我不想干,我做不到,我有我的个性,我不想被埋没,因为:有个性会让我的生活更精彩。
我五六岁的梦想是当老师,因为我喜欢老师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履行了那句名言“春蚕尽善尽美,每晚蜡烛都要哭掉烛芯”;七八岁的时候,我梦见自己变成一朵无名的花,静静地扎根在自己的土地上,吸收着太阳带来的宠爱;现在,长大后,我梦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在社会上,我学会做人,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座右铭:今天的才女未必是明天的栋梁。这不是一句名言。之所以把它定为我的座右铭,是因为我是一个学习认真的女生,偶尔会担心成绩。所以,我希望告诉自己,只要自己做到最好,就不用全力以赴,学会做人,那才是我真正的目的。
我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在13岁世界的女孩。她漂亮,真诚,有自己的理想。在这属于你,属于我,属于13岁的一年里,在这百花齐放的季节里,希望大家永远成为朋友。
孩提时候,母亲总把我拥在怀里,轻声读书给我听。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洒落,母亲的臂弯成了我的小小教室。这样的温暖,是我终生铭记的老师,这样的课堂,让我成长。
时光如梭,我慢慢长大,已然是个十四岁的少年,怀揣着最耀眼的梦想,经历着最绚烂的时光,也会遇见属于少年人的烦心事。明明怀揣着满腔善意却遭到恶意的揣测与误解,厌弃的目光在我身上灼出一个个伤口。满脑子都是那些不怀好意,扼住我的脖子。母亲发现了我的异常,只是把我搂进怀里,轻轻道一句“给你读本书吧?”我惊讶地抬起头,她正晃着手中的《城南旧事》,向我眨了眨眼。
“她们就这样死了?”母亲还未说完,我便瞪大眼睛望着她,满心都是痛心遗憾了。历经千百回磨难后的母女终于相认,还没来得及享受天伦之乐,却在火车下丧生。而帮助他们的主人公,英子,她经历了冷眼,面对了父母责怪与那些令我感到不平的异样眼光。母亲含笑着看着我,看着我为母女俩悲哀的命运感到不公,为英子不被理解一腔愤懑。“让妈妈动容的,其实更是被英子的内心。”
我愣住了。英子的内心?我低下头细细地想她一心帮助母女俩相认,为她们四处奔波。她不顾谗言恶语,从未介怀,不曾犹豫。
“她自始至终都选择了一条路。”母亲轻抚我的头发,娓娓道来文章的末尾。故事以悲剧落幕,可章节最末,英子搬了家,所有伤害过她的人或事全部消散在脑后。青蓝的天空,桂花淡雅,在她的眼中,一切都充满阳光和憧憬。我幡然醒悟。在许许多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中,她永远选择清澈澄明,永怀善心。在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终将抵达幸福。
书香缭绕下的母亲,是益友,更是良师。那一本本书中藏着的,是乐园,更是课堂。它教给我成长的模样,接受所有的不如意,坚定善良纯真的心,然后在一切不如意中,找到幸福。它相伴了我的成长,它让我与世界握手言和。这样的课堂,让我成长。
鄙人名为陈洁华,乃是纯“汉子”,性子野,厌恶与低俗的、恶趣味十足的人一起玩耍。倒也不是清高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只是单纯的觉得无趣罢。
我热爱外国文学,但却是囫囵吞枣的读,一昧追求有趣的情节。虽然饱读诗书,但奈何我的记忆力是鱼的记忆,七秒就忘了,与其说“读”,不如说喜欢看。之所以这般热衷于外国文学,是因为中国古代文学历史悠久,文言文实在是艰涩难懂,只能理解大概意思,朦朦胧胧一片,这阅读起来就困难得多了。看得头晕眼花,无法专注投入其中享受阅读的乐趣,实在是苦不堪言。
再来说说我这个人吧,可能有点社交障碍,也是大家所理解为的“社交恐惧症”。我无法和兴趣爱好不相投的人交谈,即使此人魅力十足,吸引力极强,我仍会不为所动。但如果是和我合得来的,二话不说,你就是我漆黑的眼中那片黑茫茫的天空里最亮的那颗星。我喜欢二次元,热爱着日漫,但总被一些所谓的“爱国者”,呸!碍国者辱骂“卖国贼”!这让我十分心寒,在现在这个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我足不出户也能被远在千里的陌生人气得脑仁疼。现如今在班里我沉默寡言,活活给我整“自闭”了。抬举抬举我自己,我是千里马,但我的伯乐不知去向,仍旧未出现。
我渴望有一个知己,却又惶恐我们在三年后会分道扬镳。“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虽然我这副皮囊不够漂亮,但我的灵魂却是实实在在的有趣。似乎有些自大,但每个人的灵魂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不会是堕落的,也不会是一心向善的。我不过是认为自己比常人更有趣些罢了,这是我应有的自信。
我衡量了一下自己的交友标准:说话幽默风趣、低调做人高调做事、谈吐方面必须不凡……他有本事,我以他为傲,等我长本事了,他以我为傲。我沉思了一会,觉得我要求实在是太过荒缪,活该我没朋友!
我也不来个“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那是临死的遗言,也不知为何大部分人都爱用这句话来总结自己,真乃是:“没文化,真可怕!”我希望有个能赏识我这匹千里马的伯乐,嘿!是你么?
她与我总是那么的般配:她爱吃,我也馋;她爱乱逛,我也爱玩;我是一个马大哈,这个我承认,但是更加毋庸置疑的是,老妈也是一个马大哈。老爸看我俩一唱一和,常常无奈地说:“看这母女俩。”
我俩最爱去逛超市,尽管口袋里的钱不多,有些时候能看不能买,所以我常常开口问她:“来超市不买东西干什么?”她知道我在暗示她赶快买东西,所以,她也常常鼓着眼睛对我说:“哪条法律规定了来超市就得买东西的?那些好吃的东西哪怕就只是看看,也是一种享受啊。”我常常被她的言语打败,无言以对。
我们家常常会因为看电视出现分歧:老爸要看新闻,老妈要看《解密》、《国宝档案》等纪录片,而我要看连续剧。最糟的就是三种节目放在同一时间播,这让我们一家抢破了头。做儿女的自然抢不过父母,而这很自然地成全了他们夫妇俩的“斗争”,但最后,老爸始终说不过这个“长舌妇”,所以只好宣布战败。我们常常想些诡计让老妈离开遥控器。当她正看得入神的时候,我们便直呼“菜煳了!”她立刻冲进厨房,也全然忘记自己是否有炒菜,而我们正得意的时候,也惊奇地发现老妈把遥控器一起带进厨房了。
老妈学历并不高,但她却十分见多识广。老妈床头有几本像电话本那么厚的中国历史书,她每天睡前例行翻几页才能安心入睡,这是她的习惯。每当电视播放有关历史、考古研究等,她定要“疯狂”地追看,她说:“中国历史有趣多了,看到他们一点一点地发掘历史的秘密就觉得十分刺激。”
她不但爱说中国历史,也爱说她自己的“历史”。有时候一坐下,她张口就说:“想当年啊,我和你爸在工厂里努力打拼”这些事,自从我懂事以来她就开始说,大家看她每次都讲得那么高兴,也就不忍心打断他了。
老妈肯定算我的知心好友,她总是乐呵呵地倾听我的心事,我知道她很多时候都在窥探我的秘密,不过也乐意与她分享我的心事。我们俩也很少吵架,即使吵架也只是一晚上的事,因为到了第二天,我俩总是按捺不住要和对方讲话,所以每次不是我哄她,就是她来哄我。
我知道老妈是很爱我们的,因为我觉得老妈在我们面前总是表现得十分乐观,不知道她是否故意隐藏她的忧愁。
我喜欢这样的老妈,她常常对我说,走,我们去逛超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