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富兰克林,他用实验证明闪电不是“上帝之火”,而是一种物质。
在200多年前,人们不知道闪电是什么,有人说是“上帝之火”,有人说是一种毒气在空中爆炸的结果。
富兰克林不相信这些说法,他认为闪电是一种物质,和静电相似。所以,他决定用实验来证明自己的这个观点。
他带着儿子在雷雨天去户外放风筝,风筝是用绸子做的,顶端是金属线,下面有绸带、绳子和钥匙。
一道闪电劈下来,绳子上的纤维树立起来,富兰克林碰了一下钥匙,手一阵发麻,“是电!”他高兴极了。
富兰克林成功发现闪电是一种自然现象,还从“金属棒的尖端会吸收电流”的原理出发,发明了避雷针。
富兰克林真伟大!用放风筝的实验证明了雷电是自然现象。大自然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充满了无数的奥秘。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像富兰克林一样,用科学的态度去解决大自然的未解之谜!
哪吒
张苡缁
他,是把我从谷底拯救出来的战士。
他,是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他,也是被别人当成怪物的英雄。
他!就是哪吒,从一出生就是照耀我整个童年的人。
他的眼睛,周围是黑色的眼圈,全身穿着一件红色的大衣,甚至还有两颗小虎牙,让人陶醉其中。
哪吒从小虽什么也不明白,但在一次困境中他学会了武术,当然,这可不是一般的武术,而是将来要拯救全民的武术。
这让我深有体会,原来不管是多厉害的人,从出生起,他也是一个普通人。
他想让全部村子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个怪物,而是从小就不平凡,可他不知道的是,他是一位不平凡的英雄。
从开篇到结束,我只记住了那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这句话的经过,是一次哪吒正准备去自己的生日宴,可是却被他最好的朋友的师傅给拦住了,也是从这开始,哪吒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他很愤怒,但是今天又是哪吒和他最好的敖丙对战,这好像都是老天安排好的。
终于,到了最后一刻,哪吒胜了,可他却没有全赢,因为他输给了友情。
在最后那一刻,哪吒本是可以刺杀敖丙,可敖丙是他唯一的好朋友。哪吒在最后心软了。
其实,一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最后他的身边空无一人,没有一个人是他能拿得出手的人。
暑假,我读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以前也在电视上看过,所以,当我拿起书,脑子里总会冒出电视中师徒四人的形象。我最喜欢里面的大师兄——孙悟空。一提到他,你是不是也会马上想到手里拿着金箍棒、头上戴着金箍的石猴,一会儿抓耳挠腮四处张望,一会儿脚踩祥云腾云驾雾。
孙悟空本来只是石缝里蹦出来的一只石猴,凭借一身本领到东海龙宫抢到了金箍棒,大闹天宫,我行我素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但是在他开始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开始,他身上善良、勇敢、正直的品质就开始展现出来了。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他骁勇善战、不畏强敌。在取经的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都很危险,不知道有多少次,师傅被妖怪抓走了,都是他挺身而出,想尽办法救出师傅。比如在《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中,孙悟空先是自己与红孩儿战斗,红孩儿吐出三昧真火,孙悟空衣服着火然后自己扑灭,又继续战斗。最后发现不是红孩儿对手,就连忙去东海叫龙王下雨,谁知三昧真火抗水,没办法只好请来观音菩萨来降服,最后救出师傅。
他本领高强、忠心耿耿。孙悟空跟随师傅菩提祖师学了七十二变,舞起金箍棒虎虎生风。但是尽管他有这么强大的本领,仍然甘心情愿护送唐僧取经。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不能识别妖魔鬼怪,总是冤枉孙悟空,但他仍然对师傅忠心耿耿。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想骗唐僧,却被归来的悟空识破。他一眼就看出女子是妖怪,便想打死她,白骨精使个解尸法化为一团白烟走了,随后又出现两次,悟空都认出来了,并打死了他们。唐僧气得把悟空赶走。回到花果山逍遥自在的他,得知师傅被妖怪抓了,又急急忙忙腾云驾雾地飞去解救师傅。
这就是我喜欢的孙悟空,你们喜欢吗?
哆啦A梦是一只来自未来世界的机器猫,它是它的主人派来帮助他的主人的曾曾曾曾曾祖父大雄。
哆啦A梦是一只蓝白相间的大肥猫。头比身体还大点儿,像一个保龄球;身体肥肥的,好像没有脖子似的,而且身体的中央有一个四次元袋,里面都是各种稀奇古怪的道具;在脖子的地方戴着一个金黄色的小铃铛;它的眼睛像两个大大的鸭蛋,这可是可以在各种恶劣环境下都能看清东西的红外线眼睛;最奇特的就是哆啦A梦的那张大嘴巴,张嘴一笑就有半个脸这么大。
哆啦A梦最喜欢吃铜锣烧了,除了帮大雄和睡觉的时间,几乎所有时间都在吃铜锣烧了。我记得有一次,哆啦A梦趁大雄上学,在吃铜锣烧,他用嘴叼着铜锣烧上下摇动,然后向上一扔,就张嘴吃了,连手都不动一下。
除了爱吃铜锣烧,哆啦A梦要有一个特点,遇事冷静。有一次,世界快被魔神星上的魔族给占领了,在最后关头,哆啦A梦用任意门将月光引来,用月光的力量打败了魔族。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人物性格不一样引人入胜,今日,我们就来聊聊喜欢的人物。
他不是谦恭的宋江,也不是足智多谋的吴用,而是武功高强,心思精细的武松。武松,绰号行者,是个打虎英雄,相信大家必须明白武松打虎的故事吧,它讲的是:武松在景阳岗上碰到了一只大老虎,老虎频频攻击,武松次次都躲过去了。
武松看准时机,抡起哨棒从空中劈下,谁知打到了一棵树上,哨棒断成两截,老虎这时又扑了过来,武松就看准时机揪住它的皮使劲地踢,用拳头猛打它,不一会儿,老虎就断气了。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武松的功夫十分了得,力大无比。众所周知老虎的速度很快,他能打死一只大老虎,足以见得武松的身手矫捷。
还有一个故事,也体现了武松的仗义,就是在醉打蒋门神事件上,施恩对他有恩,他就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把快活林酒店抢了过来,如此仗义之人,怎能不敬佩?
一提到自我喜欢的人物,我就有许许多多的,如武艺高强、十分勇敢的武松,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还有抗倭名将戚继光。但今日我要分享的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故事。
朱元璋别名朱重八,他的父亲叫朱五四,他的母亲陈氏1328年的一天,生下了他。他家十分贫苦,父亲靠给地主打工养家,之后因为出现了天灾家没有粮食,朱元璋的亲人们相继饿死,他只得当和尚去各地讨饭。
然而,朱元璋与其他和尚不一样,也正是如此,他才没有一向当和尚,他在讨饭的过程中研究了淮西的地理,山脉等,并在长期的困难生活中磨练了坚强的意志,这都是他们成功的关键因素。
我很佩服他看人准确的本事,如他准备开创自我的霸业时,他只从郭子兴给他的700士兵中挑选了24个人,这很让人意外,但这24人个个都是精英,他们当中像徐达,汤河等之后都成为了明王朝的高级干部。
我很佩服他敏锐的观察力。定远之战中他的兵力薄弱,而敌军兵力强盛,他靠着自我敏锐的观察力,发现了元军的缝隙,大获全胜。
我佩服的是他十分有主见。在攻打张士诚时,常遇春和徐达都认为应先攻克张士诚的老巢平江,而朱元璋却认为,应先攻打杭州,这样能够剪除张士诚的羽翼,他最终坚持了自我的主见,并最终取得了胜利;也正式因为有自我的主见,他才能够击败陈友谅和大元帝国当上了皇帝。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物朱元璋的传奇故事,虽然他当上皇帝后杀人过多,但他看人的准确性,敏锐的观察力和有自我的主见,都值得我们学习,他也会永远是我最喜欢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