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忠诚的伙伴作文(优秀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粽子头,梅花脚,屁股挂把弯镰刀,见到主人摇尾巴,见到生人汪汪叫。”这是一个有趣的谜语,打一种动物,同学们,你们猜得到吗?对了,你们猜对了,他就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小狗!
在我生日的时候,爸爸从工厂里捉了两只小狗送给我,他们有两个品种:老鼠狗和松鼠狗!松鼠狗长着一身雪白的绒毛,像一件柔软的棉袄,两只灰溜溜的小眼睛,总是眨呀眨,可爱极了。它跟松鼠一般大小,她的芳名叫可可!老鼠狗呀,她披着一件黑色的战衣,显得如此英武,英武中显得有些可爱、萌,她只有尾巴是白色的。她的名字叫乐乐!
我特意把她们的名字改的有关联,“可可”“乐乐”组合起来叫“可乐”,别看她们的名字这么和谐,其实她们是非常不和谐的。
“嘟嘟,嘟嘟。”我正在呼唤小狗们,她们很敏感,总会小跑到我前面,用舌头舔着我的手,好像在问我:“主人,我们的食物在哪里呢?”我在他们面前放了一盆牛奶,我还没放狗饼干,可可和乐乐便争先恐后地争喝牛奶,她们都很贪心,拼命把牛奶盆左拖右拖,牛奶有一半倒下来了,地下有一股浓浓的牛奶腥味!不到一会儿,牛奶就只剩一定点了,她们为了争最后的一点牛奶,发出了激烈的争吵,可可生气地叉起腰说:“哼,最后的牛奶是本小姐的,你给我走开!”乐乐怒目圆睁,火冒三丈地说:“你敢跟我争,本乐乐女侠,行走江湖多年,至今都没有狗跟我争过一点东西,唯独你这个骄傲的狗小姐!”可可生气地反击:“大胆,竟敢跟本小姐争,我要跟你用最公平的方法争!你敢应战吗?”乐乐高傲地抬起头说:“好的!”然后,她两就开始了石头剪刀布,可可赢了,一秒钟之后,可可就喝完了!乐乐可怜巴巴的望着我。
瞧,这就是我的好伙伴!
我有一位特殊的伙伴——狗,它既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美好的回忆。那是一个喜气洋洋的新年,妈妈突然打来电话对我说:“女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家又来了一位新的伙伴,明天我把她带来给你做朋友,让你不那么孤单。”在这个夜晚,我一直难以入眠常常猜想是不是我的妹妹,是不是小猫,是不是我最喜爱的'小狗,还是------我想了好久好久才慢慢入睡。
我梦寐以求的愿望今天终于实现了,我如愿以偿。妈妈来了,在她背后探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脑袋,我想:那一定是我的新“伙伴”小狗来了,就在这个新年里我认识这只小狗,并取名为“逗逗”。
逗逗是妈妈从朋友家抱来的。它的毛是浅黄色的,小小的耳朵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尾巴不停地摇来晃去。它刚到我家时个子矮小,它对什么东西都好奇,看着鱼缸里游来游去的小鱼,就围着鱼缸左转右转,好像在思考鱼儿是怎么进入鱼缸的,还不小心把鱼缸给弄破了。后来,花盆里的花又引起了它的注意。它总对一些不起眼的事物引起好奇心,这些小小的事物永远都能让它“放”出它那小小的好奇心。
我觉得养一只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现在“逗逗”长大了。它也陪伴了我这么长的时间,它就是我最忠诚的“伙伴”。
马,这豪迈而剽悍的动物,它象征着威武,无畏的精神,但它却被人类所征服,默默付出,当主人需要它的时候,它慷慨以赴,为主人的成功兴奋鼓舞,却不问回报,当主人不满时,它便窥伺人的表情,它一切的行动都为主人的意愿。
马,本来能在无际的原野上奔驰,跳跃,咆哮,在无垠的草原上自由地觅食,而不用受到主人的驾驭,缰绳的束缚,但它宁愿不逞强,克制自己的烈性,顺从主人的操纵,慕求尽自己的能力把主人的要求达成,它从来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它就义无返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他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忠烈的战士,但当战争结束后,又有谁会怀念曾为他们英勇作战,舍身为主的忠心朋友马。虽然人类只把马当作代步工具,为人类分担劳力的负担的牲畜,但它却把人类视为自己要好的朋友和知己,它从来没有因为人类对它的重视的轻重而改变对人类的忠诚。
马,在现在21世纪已经不受人们的重用,取而代之的就是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马在现实生活中起的作用已越来越小,但它没有因此就抹杀为人类服务的忠诚,它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若有一天人类需要它时,它便已最的力量为人类贡献自己,当人类不需要它时,它会无言地等待,从不向世人邀功,从不向人类夸耀自己的伟大贡献,只是付出,不问收获,直到它鬓发斑白,生命结束的时候。
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在我的书包中,有一个伴随我两年多的笔袋,因为两年的长时间使用,所以一些颜色被磨掉了。但它依然是我眼中最忠实的好伙伴。
这个笔袋是通体的黑色,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粉色字母U。再配上银色的拉链。虽然不是五颜六色的。但却散发出绅士的风度。
打开笔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支漂亮的钢笔。一支是蓝色的,一支是粉色的。还有一支蓝色的油笔。蓝色的笔杆亮晶晶的。对了,还有一支具有魔力的魔笔。它可是很有淑女风范的,在笔袋中是最本分的。
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时,蓝色的钢笔蹦蹦跳跳地来到我的作文本上。哎呀!一不小心写了一个错字。本来保持淑女风范的魔笔大显它的魔力,只见它脚步轻移到错字处。错字便吓得无影无踪了。我就得出一篇整洁的作文,使完魔法后,魔笔又继续回到笔袋里做淑女了。
虽然这个笔袋并没有各式各样的功能,也没有绚丽的色彩。样子也不时尚漂亮。但我希望它可以一直陪伴我学习。
“一只哈巴狗,坐在大门口,尾巴摇一摇,想吃肉骨头……”我家可乐是一只黄白相间的小土狗,纯白的皮毛上点缀了2个棕色的斑点。它是我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一份最特别的礼物。
可乐的耳朵尖尖的,像两座小山耸立在头上,一有声音,耳朵便动几下,特别是听音乐时,连头都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摆。叫声尖锐而有力,尾巴很蓬松,像朵盛开的菊花。我带着可乐出去玩,人们看见了,都赞不绝口,“谁家的狗呀,怎么这么可爱!”可乐似乎知道人们喜欢它,骄傲得在院子里狂奔……
可乐不仅萌,而且很贪吃。吃饭时,可乐跑到桌底下,望着我,对我汪汪直叫,似乎在说“我也要吃,快点给我。”我没理它,可乐似乎生气了,不顾一切,扑向桌子,还对我狂叫,又向我撒娇:舔我裤子……我给它一块骨头,它衔起骨头就往外跑,生怕我们偷了似的……
可乐是我家的一员,我一定会好好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