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优秀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这本书,想必同学们都很熟悉吧,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通过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从东汉末年,董卓乱政,群雄割据,三国鼎立到晋朝建立之间的故事。其中塑造了许多英雄人物,如: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也描述了许多宏伟壮观的战役,如:官渡之战,赤壁之战……
其中,也讲述了许多故事,如《三冲当阳道》:刘备一方被曹操追击,妻子和孩子都走散了,刘备手下大将赵云为救其妻子和孩子,三次冲当阳道,斩杀曹操数十员战将,如入无人之境,救回其孩子阿斗,平安归来。此等忠诚,真是令人敬佩。
又比如说《过五关,斩六将》:关羽被曹操所俘,誓死不降,一听到刘备的消息,便前去寻她,不惜斩杀曹操六位大将,硬闯五个关卡,归附刘备。这等不顾生死,忠诚的精神。也被世人传颂。
这本书它描绘了一幅宏伟的征战沙场图。让人看了心潮澎湃,里面人物的精神也描写的栩栩如生,值得人学习。所以,《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是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昆虫记》它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喜欢上这一类书,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昆虫记》这一类书,我只是闲着随便翻翻,可我越翻越就迷上了这一类书,于是,我越看越带劲,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新奇,让我一拿上这一本书就舍不得放掉。
昆虫记讲的是昆虫的世界,有辛勤的蜂类;有凶猛的独角仙;也有身小力气大的蚁类;还有咬人的水蝇。.。.。.
和别的著名书籍一样,好看的书,一定要有一位好的作者,昆虫记的作家就是一位了不起的人,他对昆虫非常有兴趣,为了观察昆虫,他家都快成了昆虫的家了。这位了不起的作家就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1823年12月21日添加到日历,毕业于亚威农师范学校。他用水彩绘画的700多幅真菌图,深受普罗旺斯诗人米斯特拉尔的赞赏及喜爱。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把我平常怕的要死的虫子讲成了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害怕的心一下子消失了,成了爱上虫子的疯狂者。我每次一读这本书我就会在昆虫的世界里游“玩”。“玩”的入迷。
小书迷们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看看,真的很不错。热力推荐哦。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开始看书了,一直到现在,我看过了许多有趣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还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当初我是看见新华书店在推荐这本书,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买了一本,谁知我刚刚看了一会儿,就被它迷住了,从早到晚只要有时间,我无时无刻的都在看这本书,就花了两个月就将它看完了。
这本书使用写小说的手法叙述了从元末明初一直到明朝灭亡的过程,而在这七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本帝国飘摇了,它讲述了在严嵩倒台之后徐阶、高拱、张居正三人,他们实干家为中兴朝廷呕心沥血;同时也是阴谋家,为了达到目标而不择手段,就这样在政治舞台上上演了你争我夺的好戏,还有一部分讲的是外站,也就是援朝战争。
在这本书中,我最讨厌的角色还是严嵩了,虽然徐阶张居正等人和他一样不择手段,但是他们都是实干家,而他却是只收贿赂不做事,竟然还出现了买官的现象,不过恶人也算有了恶报,他后来终于被徐阶给弄下台了,而严嵩下台之后,他还是不死心,那些从他那里买官的人全都开始集体攻击徐阶,而后来又将蓝道行害死,又回到的了首辅的岗位上,可是严嵩的同党罗龙文却当起了强盗,发誓要取徐阶首级,也正是因为这句话,他成为了徐阶逼迫严嵩下台一把利器,徐阶又将所有的锦衣卫调集起来保护自己的家眷,把罗龙文的事情搞大,并且声称自己正在受到严重的威胁,这是,严嵩已经被逼到了死角,最终下了台。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人们不应该因为一些眼前的利益而不择手段,这样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只有诚信待人,别人才会诚信对待自己,这样最终才会有一个好的下场。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昆虫记》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图画精彩,文字优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寒假,我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看见了这本书。作为一个昆虫爱好者,我最喜欢昆虫了,所以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它。等买回来之后,我发现这真是一本好书。
书中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这美妙的日子里,昆虫朝圣者们都跑来参加这“聚餐会”,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饮一口自然的纯酿;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单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着好看的芭蕾舞。读到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单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这两句话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虫比喻成人类,它们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们彼此间亲密地接触,倾听大自然那属于它们的美妙的声音。
现在,我更喜欢昆虫了!
接着,我轻轻地翻动着书页作文,不知不觉,我翻到了《优雅的杀手——螳螂》。书上把它们比喻成凶残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发现螳螂也没有那么坏。雄性螳螂甚至为了繁殖而牺牲生命,这是一般动物所做不到的。原来,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营养不够,所以要吃掉雄性来补充营养。看到这,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科学家,帮助它们解决这一残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剧毒。它的毒足以杀死坚硬的圣甲虫,就连一只小仓鼠都性命难保。最令我震惊的是,它竟然能杀死强壮的大黄蜂和胡蜂,而且是百发百中。胡蜂可是速度专家,就连跳蛛也拿它没办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来,真是不可思议。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昆虫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虫要注意,千万不要被它们的外表所迷惑。
《昆虫记》真的是一部好书,它能够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动物世界》。
动物世界讲述了:神秘的动物世界、动物的不同家族、奇特的生存本领、奇妙的动物行为和人类身边的动物的内容。就说我们人类把,我们是哺乳动物中的灵长类动物,我们的有些动作跟大猩猩等等的灵长类动物非常相似。说温血动物又叫做恒温动物。鲸是如何保温的?鲸是这样保温的,鲸和海豹等动物身上有一层特殊的隔离脂肪层,有了这层保护它们就再也不怕冷了。大家可能决的恐龙不是温血动物,但是结果出忽了你们的意料,恐龙很可能是温血动物,科学家们推断,恐龙有着较高的新陈代谢速度,而这意味着它们曾经可能是温血动物。有些人可能不知道新陈代谢速度是什么意思?新陈代谢速度意思是消化功能。小知识:有些哺乳动物在冬季会通过冬眠来减少能量的小号,维持体温。说龟鳖王国把,龟类的甲壳由骨板和盾片两部分组成,随着龟的成长,骨板和盾片也会逐年增长。有意思的是,不同的龟类动物,组成上,也是不尽相同的。小知识:龟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的爬行动物,它们的寿命通常都比较长。
动物世界之所以成为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它有我知道也有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动物世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65好故事》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时隔一月,相信大家已经看了很多书籍。但是你们最喜欢哪一本呢?今天我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说起这本书,大家肯定都不陌生。毕竟在三年级的时候,老师让读过,但是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中年男子,因为种种原因,变得非常小,因此每天他都待在他儿子的口袋里,当起了一位“小小辅导员”。
虽然他在他儿子的口袋里,他也一样有所作为。他每天都会发明一些东西,虽然他每次发明的都是“废东西”。但是他儿子却很给力,尽管他不喜欢,但他也很支持他爸爸。他爸爸也非常努力,争取每次都能发明出更好的东西。
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下去,终于成功了。
我看完这本书后,收获了许多道理,我们也一定要像那位先生一样,做一件事要坚持下来,就算失败了,也要站起来继续做,这样才能把每一件事都做到极致,以及完美。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最喜欢的书是怎么呢?来给我分享一下吧,我也想欣赏一下。
《小母鸡闯大祸》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里有三个主要人物:小母鸡、奥莫莱特先生、奥莫莱特夫人。
奥莫莱特夫妇在城里建了一个现代化的养鸡场,一共养了一千只小母鸡。奥莫莱特夫人给每只鸡都做了标记。他们希望每只鸡都能下一个蛋。一天,奥莫莱特先生发现每天只有九百九十九个鸡蛋,他通过电脑找到了那只不下蛋的“585”号小母鸡,要把它烧成午餐。于是让奥莫莱特夫人去打开鸡笼的门。夫人忘了戴眼镜,按错了按钮,把所有鸡笼的门都打开了。小母鸡们都逃离了养鸡场。奥莫莱特先生非常生气,觉得都是“585”号惹的祸,决定去抓住“585”号。他发现小母鸡在养鸡场的屋顶上,拿来火枪,瞄准小母鸡。结果却把麦塔打烂了,麦塔倒下去,养鸡场的屋顶塌了,养鸡场毁了。小母鸡高兴地跑向了它的伙伴。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母鸡,它和奥莫莱特夫妇斗智斗勇,终于逃出了魔爪,成功地解救了同伴们和自己。奥莫莱特夫人做事不认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平时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非常认真,仔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人兽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习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