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影片《地道战》后,我深有感触,感到日本侵略军的残道不仁,对日本鬼子的痛恨顿时更深了。
《地道战》讲述了在抗日期间,各地人民团结起来对抗日本鬼子的事。其中冀中人民挖的地道出口有尖刀,只要敌人一不小心,就会掉下陷阱,那他的小命就没了。就算日本鬼子躲过了尖刀,后面还有更厉害的等着他们:在地道里,有一些迷惑洞,只有一条路是对的,其他的都有地雷等着他们。选对了路也过不了“孑口”。“孑口”只容一人通过,只要在后面一个人提着一根棍子,就能把“孑口”守住,敌人休想通过。这样坚固的防守使得敌人无法攻击我们的军队。接着,敌人想出了自以为巧妙的方法,都被聪明的人民群众巧妙地破解了:敌人放火,人民在洞口准备着土和沙,可以灭火;敌人用毒气攻,人民在“孑口”装上木版,放下来挡住毒气;对付水攻的方法更妙,人民把地道与水井连接在一起,水从洞口进,从水井流出,根本攻击不了人民群众。
现有的地道战遗迹有冉庄纪念馆。它兴建于1959年,当时隶属冉庄村,随着需要,纪念馆几度变更,里面有几张荣誉证书,有“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河北省国防教育基地“等。
地道战是劳动人民的血汗和智慧凝结而成的。每个人做事都应该先用脑子去想,再去做。每个人都有脑,做事前要先用脑去想后果。
9月3日是抗战胜利60周年纪念日,为了让中国人勿忘国耻,不要像清政府那样腐败无能,共同建设我们的祖国,保护我们的祖国,不让它再受到伤害。
10月1日就要到来,1949年的10月1日意义重大,这天,毛主席宣布“新中国成立了”。
地道战是人民的智慧的结晶,才会把日本鬼子打走,因此,我们要学习他们用脑的方法。
纪念,为了明天更加美好而纪念。
“今天,我来了,一手拿着橄榄枝,一手拿着保卫橄榄枝的枪,不要让橄榄从我手中话滑落,请注意不要让橄榄枝从我手中话滑落。”这是已故巴解组织领导人阿拉法特的一句名言。
和平,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任何阻碍和平发展的人或组织都将被正义的力量所消灭。正如阿拉法特所说,当受到外界压迫的时候,他将会拿起手中的枪去扞卫这即将滑落的橄榄枝。
可以说,阿拉法特是伟大的,其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为了和平而奋斗终生。同样,我国的那些为了祖国的和平而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也是伟大的!
69年前,也就是1935年12月9日,爱国学子为祖国的未来,为了打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联合起来向当局请愿,希望用当局者的枪来保护祖国的橄榄枝。可惜,当权者为了一已的私利,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无辜的学生……
从那以后的六十九年中,我华夏大地经历了日本铁蹄的蹂躏,内战的洗礼,也经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兴奋,十年动乱的催残以及改革开放的喜悦……
此时,我站在这里是为了纪念12.9,今天,我们大家坐在这里也是为了纪念12.9。这使我不由得想起,鲁迅先生为了纪念左联五烈士而写的《为了忘却的纪念》,而我们现在所做的就是为了那“忘却的纪念”。我们的纪念日很有限,从“五四”到“五卅”,从“12.9”到“12。16”。可是我们只有在纪念日上,才会想起那些为了革命,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牺牲的人们;只有在纪念日上,一些有良知的人才来体味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也只有在这纪念日上,我们才会总结历史,赞扬今天的美好,展望自己的未来,要为祖国做贡献等等。可当纪念日过后,我们还会有多少人去思考,还会有多少人去回忆呢?
纪念碑是用来帮助我们记忆历史,缅怀先烈的地方,可讽刺的是我们不仅是历史,恐怕连纪念碑都快要忘干净了吧?
遗忘是可悲的,而遗忘自己国家的历史既是可悲而更是可耻的。
到有纪念碑的地方去走走吧,你定会看见,纪念碑孤零零的伫立在那里,它们的处境十分尴尬,原来安静的小镇变成了繁华的都市,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代替了一间间低矮的平房,而纪念碑的面前却依然是那么的冷清。有谁会在纪念碑的前面沉思过那些付出了汗,血乃至生命的战士们,有谁会在纪念碑前沉思过那些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革命志士,又有谁会在纪念碑前真诚的告慰他们的在天英灵呢?
逝这如斯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但我们对先烈的敬仰应该淹没在这繁忙☆☆的都市生活当中吗?我们对先烈的思念应该随着时间的变迁而淡漠吗?我们的爱国情思应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深深的埋藏在心底吗?
答案是否定的,我要用尽全身的气力呐喊“不!”。
今天,我在这里不是为了向大家传扬爱国主义,也不是为了对大家进行什么说服教育,更不是为了标榜自己是多么的有良知。而是为了那些为新中国建立而鞠躬尽瘁的革命家,是为了那些孤独的向我们证明历史的纪念碑,更是为了那些曾在我们的记忆中“被忘却了的纪念。”
习惯了怀揣着悲喜走过铺满灰尘的街道,在漆黑的夜里看见最耀眼的星星,在柔和的目光里看见闪烁的似水年华。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候看身边的世界散发的朦胧光彩。空气里的场景一成不变着却已经物是人非。
当刺眼的酸痛冲进脑海,密密麻麻的时光在身边徘徊,并一丝丝地渗入肌理。低头发现桌角的钢笔划痕逐渐褪去颜色,熟悉的奶茶店还一如既往的停靠在窗外,然而时间里的我们和它们却已遥隔着沧海桑田。一步一步,一天一天,一个个生活的音符其实弹奏地并不急促,却让人措手不及着难以抓紧,剩下了塞满心脏的茫然。
教室窗户玻璃渐渐布满了细小的水滴,原来阴冷的天空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闷热的空气里涂满了微不足道的寒冷。透过泪光看见对面街头的行人匆忙地走过,看见路人甲乙丙丁在街角陌生地对白着,回忆溜到了下巴,滴落在地上。
喜欢在空无一人的教室里,深情地环顾四周。怀念起回忆的形色匆匆,怀念着逝去的林林总总。
怀念自己蜷缩在清晨里孤独地读一本杂志,蚊子停留在盛满水的茶杯边缘均匀的呼吸着,回忆起慵懒的太阳爬上房间的窗台,天空挤满了浅浅的微亮。
看见过秋天到来,夏天离开,想起和冬天的耳语,想起那枚在我们心里埋下种子的春天。想起每个华灯初上的夜晚,墙壁上画满的深深浅浅的光线,床头的闹钟静谧安详。
下过雨的八月的天空并不干净,只是单薄的衣服使人开始稍觉寒冷。教室天花板的颜料已经开始脱落,一块块的呆在墙面,桌子铁架上的油漆已经开始斑驳,看起来锈迹斑斑。风扇静止着,世界是安静的。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我们,谁也不能装作对岁月的离开满不在乎的旁观者。排着队叹息着,无奈着,等待着时光涌来,也期待着未来的检阅。
嘴边的汗毛逐渐变得浓密,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着,想起爸爸刮了又刮的胡须,想起某些同学把长长的胡子一根根的拔了又拔,悲伤与喜悦同时爬上了眉梢,我们的青春盲目地流逝着,我们也盲目地成长着。
不再那么喜欢哭泣,不再喜欢假装坚强。偶然发现世界并不是充满了爱与希望,生
活中并没有童话,同时也发现很多事情自己变得有能力去完成,更多的时间可以自己去支配。
陈旧的旗杆支起的鲜艳五星红旗飘扬着,抬头看了一眼,于是想起跟随了自己多年的红领巾早已不在胸前。
花开花谢,回忆回来,时光不再。
在我的书桌上,先后有两块纪念印章,前一块被我摔了,后一块是重做的。
这纪念印章与我一个朋友有关。我们的友谊经过了许多曲折起落,但最终我们还是不放弃。
她的名字叫陈忆涵,我和她是非常好的朋友,别人叫我俩简称——忆雅。在一节陶艺课上,我用多余的陶泥做了两个友谊纪念印章,一个给我,一个给忆涵。
可是好景不长,有人嫉妒我们的友谊,从中作梗,逼迫陈忆涵和她玩,不让忆涵与我往来。并且在那个人的控制下,忆涵被迫给我写了绝交信。
单纯的我还以为忆涵是真的要跟我绝交,气急了。屈指算来,我跟忆涵的友情已经维持了两年多,怎么能说绝交就绝交呢?我又伤心又愤怒,把友谊纪念印章摔在地上,碎了;把绝交信揉成一团,丢了。我扭头径自走了,从此和忆涵形同陌路。
过了两个月,这事竟让老师知道了。老师把我们叫到办公室,让我们面对面反思。我知道,老师最讨厌班级里“一块一块”的,老师让我和忆涵立刻重归于好。
出了办公室,忆涵不管三七二十一,把那个女生对她做的一切告诉了我。
以后我和忆涵玩时,常有人问:“怎么又成好朋友了?”忆涵却只是笑笑回答:“我们是被迫的。”我心中不解,是真心与我做朋友,还是假意的?
心中有疑问,不如亲身验证。下课时,我给忆涵传了一张纸条,问:“是真心,还是假意?别多想,只好奇。”她回过来:“你说呢?我怕他们传来传去,传到最后不好听了……”
第二天,我请忆涵来我家。我请她重做一回友谊纪念印章,照常刷上颜料,刻上名字。虽然这枚纪念印章是重做的,但我们的友情却更深,更纯洁了。
暮霭中,我静静的伫立在这熟悉的山头,凝望着天空。九月的风儿轻轻的撩起我的头发,傍晚的天光照着我冰冷的泪滴。
我不离去!不离去!我在等待山那边飘过来的一朵云!
啊,飘过来了,一朵洁白的云!极轻极轻,极白极白!
可是,上面没有她,我日思夜盼的老师啊!
难道不是这朵云么?不,是的,肯定是的!她是坐这朵云去的,还会坐这朵云回来的!
云儿飘移,来到我的身边,又飘向远方,我的思绪也随着云儿飘向那很远很远的地方……
阳光照耀下的山野,绿草茸茸,百花芬芳,蝴蝶飞舞其间,老师带着我们在那儿玩耍。
“我要采一朵最大最美的最香的花,送给老师,插到她那小屋的花瓶里。”我自言自语,边说便寻觅。
突然,我看到前面崖上有一朵随风摇摆的大红花,那么美,就像在招引我去采摘它。
我奔了过去,用手抓住了一个大树枝,慢慢的探过身去,终于摘到了。“老师—”,就在我回身抓树枝时,一不小心,掉到了离崖顶四尺多高的另一树枝上。
老师立刻飞奔过来,“小丽……”老师万分着急,眼睛紧盯着我和那大树枝,“别怕,别动!我马上来救你!”
她一咬牙,把裙子掖起来,小心的攀着崖缝下来。一手抠着石缝,一手费力的抱起我的腰,托起我,可我还是够不着上面。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老师的胳膊在颤抖。突然,她放开抠石缝的手,双手用力把我往上一送,上面的同学趁势拉住了我,可她却脚下一滑,掉下了悬崖。
“老师—”
我们朝着崖下望着,哭喊着,可是看到的只有缭绕的青烟,听到的只有哗哗的水声。我们再也看不到那粉红色的连衣裙,那美丽的可亲的面容了,再也听不到那欢乐地笑声,那亲切暖人的话语了…… 山那边飘过来一朵云,一朵洁白的云。
“老师肯定坐着这朵云走了,我一定等她回来,等她回来再给我们上课、讲故事……”
我心里默念着。
六年时间过去了,我成了一名面临志愿选择的初三学生,我也要填报教育师范类的院校,成为一名像老师一样的老师,默默地工作,静静地守候,等着我的老师坐着那朵云回来!
我把笑容堆的满满的,以为那样就是快乐,可到最后心里却越来越悲伤了。
残阳覆盖了跋涉的脚步,一回头才发现我们永远都回不到起点了。不可遏制的长大,曾经的笑脸已经被时间所湮没,昔日的欢乐与叫嚣也仿佛成了遥远的也永远不可能再有的奢望,那些我曾经一直以为会念念不忘的事也在我不断的念念不忘中被忘却了。一片尘埃之后,铅华退尽,就只剩下拾掇不起的回忆还有空气中隐约的慨叹了。
曾经忙的暗无天日的高三,在现在看来竟成了最美好的回忆,厚厚的习题上浸透着我们的汗水与勇气,在一起的日子功课再忙都不觉得累,日子过的再辛苦也觉得高兴。也许大多数人都是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等到失去了才都追悔莫及,于是我们也只能永远在记忆中不断的去伤心追忆逝去的种种,然后又错过眼前唾手可得的幸福。
操场前的那棵大柳树不会忘记我们一起走过的三年,那增长的年轮不是岁月,那是我作文们风雨同舟的印记,粗糙的树干上斑驳的不是沧桑,那里有着我们青春的见证,教室里的那些桌椅也一定不会忘记我们一起输的很惨的运动会还有那能杀死人的大合唱。我们没有办法让自己的青春轰轰烈烈,但至少可以输的很高兴,少一些遗憾,幸福也就像迟早会开的花一样送来温馨。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当有一天我们老的实在动不了了,在一个暖暖阳光的午后,肩上披着金色的阳光,倚在门前的老槐树下遐想的时候,不知道还会不会记得那些曾经走过的点点滴滴,不知道还能不能唱的出那些曾经属于我们的歌来。
在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里遇上一伙最好的朋友,然后度过了最值得的三年,虽然最后各奔东西,没了音信,但只要有这些回忆也就足够了。
忘不掉的是离愁,剪不断的是牵挂,一切到此为止,我的高中也该入库保存了,因为路还在继续。
后记:谨以此文纪念我逝去的年华,也为思念做个了结吧。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典友,刚开始对于宝典是一种好奇的心理。因为我是被朋友邀过来的。那时候就是冲着可以写小说来的。
来到这里,开始写的第一篇作文,就是草的生命。这是我对奶奶的一种感激,然后发表几首诗歌。就这样,我获得了发表小说的权限,就开始发表我在宝典第一部小说:斩仙。
说实话,我写小说已经几年了,但还是第一次在一个软件上正式发表呢。这让我有些紧张。
还好,至少有几个收藏。分数也还过得去。
来到这里后,想要与里面的人聊聊。所以呢,就加入了一个公会。似乎是叫大明王朝还是什么。现在叫青春&穿越时空,我以无比真诚的笔触,描绘了自己内心的渴望。
结果,我一进去就是管理员。那时候人比较少,这个公会那时候在最新公会那。我进去时,总共也就40来人。
然后在漫长的时间里,人数也在慢慢增加。我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成为了创始人。公会开始热闹起来,可在后来,像是红楼梦里的贾家一样,没落了。
公会庞大的身躯里,失去了涌动的血液,它已经是落日了。它,死气沉沉。它,沦落为打招呼的停靠站。
好在有一个快四年级的小朋友,时不时冒出来,与我们几个人扛起公会的身躯。血液重新开始涌动!
而后又陆陆续续加入几个公会,一个萧陌的,一个霸气有点狠i的。这两个家伙,算是我在宝典认识的第一批朋友。还有鹿雨时,天天补课,写作业。有时候在公会里冒个泡,然后又沉寂下去。
第一个粉丝,应该是gg。这个天真烂漫的小男孩,懵懵懂懂地踏入宝典。我们俩的缘分应该开始于我对他一篇作文的批改。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还有一个默黎,这家伙,嗯,暂时找不到形容词。小家伙非常想要创建一个公会。当她好不容易求回四张特权卡时,找到了我。她让我,帮她创建一个公会。
我同意了,那个时候我也很想有个公会。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然后我就创了神魔乱舞,不过还在审核阶段。小家伙用了较长的时间,与我制定了公会的规章制度。
现在的话,待在炫舞那。认识了老白与小猫。小猫与我一样大,公会积极分子,几乎把家安在公会里了。说起话来感觉像小学生,可爱的很。不过可怕的是,她竟然快高一了。老天啊,20xx年的高中生。
至于老白,呃,算是一个非常高级的人物。为啥呢?因为她修为太高了。不过依然被我戏耍,哈哈哈。说话霸气外露,连标签都那么男儿气。
嗯,还要说一说刚刚认识的妹。雪玲珑,小家伙不太喜欢写作文,喜欢看小说,作文。我要她写作文,立刻苦起一张脸。可怜的小家伙,在被退作文数篇的打击下,差点丧失信心。
不过问题不大,在我的鼓励下,小家伙还是有了点信心的。宝典的一切,都是那样亲切,我有时候就窝在公会里发发疯,要不然就写几章斩仙,日子就是这样过的。
那么的惬意,那么的舒服。
我来看你,萧红。
自从有了呼兰河公园里的“萧红墓”,我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来这里了。倘在春夏,墓地的栅栏外,尚有萋萋芳草,间或也夹杂着几株不知名的野花。可现在是冬季,周围只有几片林木,孤傲而萧疏。有风不时从林间穿过。
其实,我知道这里不是你真正的埋骨之所,你的坟墓当初孤零零地立在香港的浅水湾。夏季的浅水湾,虽然少不了红男绿女,然而躺在那里的你,依然是寂寞的。因为浅水湾的碧水黄沙不属于你,在香港你只是一个过客,一个念念不忘故乡呼兰河的过客。
萧红,我知道,为了摆脱“老胡家团圆媳妇”式的命运,少年时代的你便逃离了家乡,并且再也没有回来。可是,不管你走多远,都听得见“马车铃响过午后的县城”,都望得见呼兰河绕过你的旧宅……于是,全世界都知道了中国北方有一座呼兰河小城,有一位30年代的中国女作家曾在这里度过了寂寞的童年。
夏日里,我曾流连过你的故居。当年的“后花园”里,已不见了“小黄瓜,大倭瓜”,只有各种花拥拥挤挤。园中仍旧少不了蝴蝶、蜻蜓、蚂蚱。早晨的露珠仍旧像当年那样一颗一颗往下滴。四周的向日葵,顶着当年的太阳照样“傻笑着”。黄昏时,天边的红霞依旧变幻着,一会儿像马,一会儿像狗……
后花园的左侧,是当年的磨房。只有在这里,让人顿感往昔岁月的艰辛与沉重。这就是当年“王大姐与磨官冯歪嘴子”居住劳作过的磨房么?望着又大又厚的两个磨扇儿,我想象着它们当年是怎样一上一下地推碾着“磨官”一家人的艰难岁月,又怎样无情的碾碎了“王大姑娘”年轻而健壮的生命。可任它怎样沉重,也碾不碎“磨官”活下去的韧劲儿。当年亲手喂着的“大的、小的”,不仅会早就“中用了”,而且一定生子生孙的相继下去。萧红,你在《呼兰河传》中对这个人物寄予了那么厚重的顽强求生的希望,他怎么会辜负你呢。
萧红,你的《生死场》也曾深深地震撼过我。鲁迅先生在书序中评价说:北方人民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也许勤奋的创作可以排遣生命中的几许寂寥,也许又因为文学创作使你的生命更加落寞,成为更容易受伤的女人。31岁,该是一个作家渐渐步入创作辉煌的年龄吧?你却在“半生尽遭白眼冷遇”之后,撒手那“半部‘红楼’,与蓝天碧水永处了。”此时,我仿佛又听到你临终前的切切呼喊:“身先死,不甘……”你用短暂的生命,给中国现代文学史增添了一抹灿烂,也给中国现代文学史留下了一页永不平复的悲怆。
多少年了,呼兰河水悠悠流淌,岸边的野花开了又落。故乡从没忘记她那流落在外的女儿——一位饱受屈辱、眷恋故乡、才华绝代的作家。萧红,你那旧日“荒凉的院子”,近年可是热闹了。中外作家、知名人士的脚步纷至沓来。若是听见了老作家萧军、端木的脚步声,你还会感慨万端么?岁月的烟尘也能老化你敏感易碎的心么?
故乡在修复了你的故居后,又在呼兰河的公园里为你修了墓。据说,里面埋下了你的一缕青丝,是萧军当年保存下来的。我想,有没有头发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乡舍不得让呼兰河的女儿魂寄他乡。
萧红,天上地下,你若有知,当魂兮归来。再看看今日小城的风情、小城的苍生;看看呼兰河、清真寺、仙人掌……我还想告诉你,呼兰河小城的日子已不像你笔下那样单调、粗糙与本色,而是多了几许细腻、丰满与人文气息。历史毕竟在艰难中前行……
萧红,我会再来看你,做为女人、做为喜爱你作品的半个故乡人。相约明春的“小城三月”吧,也许还会碰到“坐着马车回来的。”“翠姨”呢。
邓丽君,全球华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代天后,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邓丽君的歌声。每当她天籁一般柔情的歌声响起,不知又有多少人要随着她的歌声,在一曲曲优美的旋律里,在飘渺的回忆里各自追寻着自己珍贵的青春岁月;在婉转的吟唱里追忆自己曾经的爱恋和爱情带来的甜蜜与心酸。那一点点一滴滴的感动,在邓丽君深情如诉的歌声里铺展开来,慢慢汇成了一条条思念的河,聚成了一片忧伤的海,思念的浪花奔涌在心底,湿润在眼里。多少人又会默默长叹息:唉,丽人已远去,天国路遥遥再得不到一点点君卿的消息!
她是永远甜美的娃娃脸,带着与生俱来的纯真娇俏;她是永远没有长大的那个十四岁登台的女孩,她是个极有语言天赋的天才。她永远迷人的微笑定格在每一个爱她至深的人心中;她永远是女人纯真的心中偶像,永远是男人难以忘怀的梦中女神。
一首“甜蜜蜜”,唱开多少情窦初开的心扉,唱出多少人对甜蜜爱情的向往;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出了多少个心上人儿对爱人的柔柔衷肠。一曲“初恋的地方”,让多少人回味了难忘的初恋时光。当我们用聆听去怀念她的时候,殊不知她的歌声,早已经种植在我们的灵魂里,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那歌声不经意间就触碰到了我们心灵里最柔软的那一部分。
多少年来,无数的声音或外形稍有和邓丽君相像的女孩,在层出不穷的模仿选秀和主题晚会上,以模仿邓丽君的形象出现,那用心模仿的酷似她的一颦一笑,一吟一唱,勾起多少人对邓丽君的无限怀念,因而模仿她的表演者也就会赢得阵阵的喝彩和掌声。观众热情的呼喊和经久的掌声,何尝不是把对邓丽君深情的思念和无尽的惋惜之情一次次深深的表达。她影响的岂止是生于60年代的人,而是一代又一代的华人。
当年,十四岁的她参加了金马奖唱片公司举办的歌唱比赛,以一首《采红菱》,一举成名,为一个初初长成的少女丽君(原名邓丽筠)打开了光彩闪耀的舞台生涯。十九年的当红生涯里,她脉脉含情的把每一首歌曲都演绎的深入人心,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在不同的时代里,都可以在她演唱的同一首歌曲里找到自己的共鸣,在情感上共鸣出属于自己的心曲。
然而,在邓丽君短暂的42个春秋年华里,她虽然唱尽了人间爱情的悲喜交加,但她自己却始终没有在有生之年披上属于她的一袭洁白的婚纱。1985年她32岁之际,在东京的演唱会上给自己穿上了婚纱作为演出服,把自己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并且调侃自己不知是否可以在当晚的演唱会上能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她在情感上的落寞在那晚她自嘲般的玩笑里,流露无遗。那么,即使这样一个赢得十亿掌声不息的邓丽君,她寂寞孤单的心谁人可以细细体味、怜爱体恤呢。
18岁相识的初恋林振发,曾经让她发下誓言非他不嫁,然而,对方的病逝让这段美好的姻缘无果而终。给她在情感上带来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那些悲痛的日子里,她用温婉的笑颜掩藏了她的悲伤和对他的绵绵思念之情。善良的邓丽君,不愿让自己的忧郁的情绪影响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虽然后来她也分别有过几段感情经历,包括著名的演员成龙,然而,直至她42岁离世也未曾真正找到可以为之披上婚纱的那个男人。少年成名的她,舞台上光彩照人的大明星,掌声背后她苍白的感情世界令人扼腕。
邓丽君已经离我们而去多年,对于其他人来说只是弹指间的一段过往时光而已,但是对于她的亲人,这期间的每一天,无不是在对亲人深深的思念中度过。
今天,写下寥寥话语,不足以写出她光彩华美的一生之万分之一,只为遥寄我对邓丽君深深怀念之情!
开心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喜欢听听她的歌声,听那句句歌词诉衷情,听那声声旋律绕柔肠,耳边,蓦然又飘荡起人面桃花里的那一句:人面是对人常带三分笑,桃花也盈盈含笑舞春风……人面不知漂泊何处去,只有那桃花依旧笑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