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小伙伴作文600字(通用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李昂诺。他只比我小三天,并且我俩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看奥特曼的故事。特别是李昂诺,他简直是个奥特曼迷。
记得有一回,他和他的妈妈来到我家做客,一进门,他就对我说:“江振宇,我要看奥特曼。”我马上打开VCD给他放碟子。他看得津津有味,高兴时手舞足蹈。当他看到杰克?奥特曼发了一个十字型光线,怪兽就变成了一堆废骨头,他惊得跳了起来,眼睛瞪得圆圆的,嘴里发出叫声:“打得好!”这可把他妈妈吓了一跳,只见他妈妈皱着眉头,对我们说:“你们两个到外边去玩,在这里吵得人烦。”我只好对他妈妈说:“田阿姨,我们把声音调小一点,不影响你们谈话,行不行?”只见我们俩的妈妈都点了点头,田阿姨说:“你们两个要安安静静地看,不要吵我们。”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绝对服从!”我赶快调低了音量,两个人老老实实地看起来。
这次国庆节期间,李昂诺一家人又来我家玩。可惜,我和妈妈走人家去了,只有我爸爸一个人在家。大人们聚在一起打麻将,他就自己在客厅里找出奥特曼的碟子看。据说,他看得很着迷,看了一下午还舍不得回家。直到天黑,他妈妈拉他回家睡觉,他还要看。他长得又高又胖,力气很大,他妈妈拉不动他,只好向他爸爸求助。他爸爸见了,对他吹胡子,瞪眼睛,发火了要揍他人,他才依依不舍跟他妈妈回家。嘴里还发出“恨恨”声。过了一会儿,门又“咚咚”地响起来,开门一看,原来是李昂诺。他气喘吁吁地对他爸爸说:“爸爸,求求您了,让我看一会儿吧!”可是他爸爸没答应,把他赶回了家。
我的小伙伴李昂诺就是这样一个奥特曼迷。
说起小伙伴,在生活中,我的小伙伴很少,但对我都很好。我记得有一个这样的伙伴,他就张礼,是个很斯文但很愿意帮助别人的小男孩,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争吵,都是因为他愿意倾听别人的语言,从中找到不足并改正,大家和他相处得好。有什么事我都愿意给他讲,因为他诚实、守信,不想鬼点子去逗弄别人。再加上我妈妈和他母亲的关系很好,从一年级开始,一条友谊的纽带就把我和张礼连在了一起,我们互帮互助,亲密得简直就像一个人。
我平时在重要关头总是忘带什么东西,都是又跑回家去拿,那时,学校离我家不是很远。一次期末统考,还有几分钟就要开始了,同学们都在做考前准备。我一打开铅笔盒,忽然发现尺了忘记带了。“没有尺子哪行呀?回家去取一定来不及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他看见了,便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心急火燎地说:“都怪我,偏偏在这个时候忘记带尺子”张礼看我急成了这样,便毫不犹豫地跑回自己的座位上,只听见“啪”地一声,我回头一看,只见张礼手里正拿着两截折断的尺子,他将另一截递到我手里。我愣住了,“啊,多么好的新尺呀!”我深情地望了望张礼,手里紧紧地握着那截尺子,不知说什么好。她呢,冲我微微一笑,说:“快拿去吧。”这时,上课铃响了,我赶紧回到了位子,等待着考试。
我决定把那尺子珍藏起来,因为在那短短的半截尺子上凝聚着我俩之间的深厚友谊和张礼那永远值得学习的助人为乐的好品质。那次考试之后,我转学到了沙小,但我看见那尺子,就会想起小伙伴——张礼,她,一个这样受人尊敬的人,我要像她那样懂事、诚实、守信、愿意、倾听别人说话的人。
我家养了一条小狗,它很乖,很通人性,很可爱,我给它取名叫“可可”,它几乎和我形影不离,是我的小伙伴。
我的小伙伴一身黄色的`毛,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眼眶黑乎乎的,一到晚上,那双小眼睛就会闪闪发这,,像两颗黑宝石,它的耳朵呈三角形,它的主人来了,它就会竖起耳朵来听,它都竖起耳朵来听,如果有人批评它,它就低下头,主人不在时,它的耳朵就会垂下去,但很有精神,总是保持警惕状态,这样,小偷就不敢观临我家了,它成了我家的义务守门员。
它的嘴里长着雪白而坚利的牙,因此,它很爱吃肉,特别爱啃骨头,它吃肉和啃头时总是津津有味,一副贪婪的样子,它吃饭喝足后,就与我带乐,有时还爬到我的身上,有时还会就趴下来敬礼呢。
可可是一只非常能干的小狗,一天晚上,它听到一阵脚步声,开头,可可以为是过路的人,没有在意,可是那声音走近后有些异样,可可就注意上了,尾随它到了窗户口,见小偷在爬窗,可可就冲上前去咬住小偷,汪汪汪地大叫不止,结果惊动了主人,就把小偷抓住了。可可就成了我我家抓小偷的功臣。在我们这个村里,我家的可可有了最“牛“之狗的美誉。
可可也很很通人性,因为我我学习不好,遇到作业不会做,或者挨了妈妈的骂,小乖就好像我知道我的心事似的,就会围着我转,想办法让我开心,我把它看成我的开心果。它调皮时是我每次上学时它都要跟路,像跟屁虫,我重三便四地赶它唤它,它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可可,虽然是一只小狗,却是我无言的好朋友。
我的小伙伴有李华、杨芸、杨陈陈、夏新等很多人,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二(7)班的李华。
他属虎,比我大几个月,高矮和我差不多,留着小寸头,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像两颗黑葡萄。由于我们的妈妈经常在一起玩,所以我们也经常一起玩。
他走路时张牙舞爪,不是在树杆上踢一脚,就是在栏杆上拍一巴掌,活像个孙悟空,让他妈妈和老师可没少操心。你别看他做事时有些漫不经心,其实他对学习还是很在乎的。
有一次,他在我家做作业,不一会,饭做好了。我迅速的吃完饭,便做作业去了,而他还剩大半碗,他也连忙往房间里钻,一边溜一边说:“我也不吃了,吃饱了。”妈妈看出了他的心思,立刻把我叫出来说:“你等他吃完了再做,去陪陪他。”我马上回到沙发上看书,他也迅速回来端起饭碗,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时冲着我笑呢,好象在说:“哈哈,你还不是得乖乖陪我、等我!”
过了一会,他吃完了,我们又接着做起作业来。大约过了十分钟,我就做完了,我悄悄地溜进他做作业的房间,站在他背后,发现他把“具体”的“具”字少写了一横。我用手一指,还没等我开口,他已经拿起了橡皮,正准备擦掉,妈妈进来了,她说:“别擦,再加一横不就行了吗?”他的回答却超出我的预料,“这个字错了就应该擦掉重写,作业可不能马虎。”他马上擦掉了重新写好,才继续往下做。看到这里,我脸上一阵阵发红,每当我写错字时,不是添画修改,就是用透明胶粘贴撕掉再写,妈妈经常笑话我是个“补丁专家”。看来,我还得好好学习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