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谈恋爱作文1000字8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当爱情走过恋爱时
当爱情走过恋爱时的神秘,当爱情走进婚礼的殿堂,当爱情不再轰轰烈烈,当天使坠落凡尘,爱情留给我们的也许只是平淡,只是一份日久弥深的亲情和一份实实在在的生活。
既然生活是实在的,那它就不可避免地会有许许多多的琐事缠绕着我们,会有形形色色的烦恼袭击着我们。平淡的生活使婚前美丽的爱情神话变得不堪一击,使甜蜜的爱情犹如一杯不断加水的蜂蜜,慢慢地变得淡而无味!这时的婚姻,这样的生活,如果不用心感受、用心打理,爱情又会是怎样?
爱情是晶莹剔透的玻璃,是精致美丽的陶瓷。
她是那么地美好,可又是那么地脆弱!她需要我们去精心地呵护,用心地经营,并且努力使她完好无损!因为陶瓷也好,玻璃也好,一旦出现裂痕,即使弥补了,也还是会留下淡淡的'印迹!爱情如果出现了罅隙,那她在我们内心深处也会留下永远的伤痕!
爱情是一种付出,是为了爱的人幸福。
爱一个人就要付出你的全部真心和爱恋,爱一个人就要给他(她)温柔的依靠;爱一个人就要让他(她)因为有你而快乐,爱一个人就要给他(她)你热烈而真挚的心跳!爱一个人就不会去计较他(她)能给你带来多少好处,爱一个人就会在他(她)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给他(她)你最温暖的拥抱!……当你的爱给爱人带来烦恼,当爱人对你的爱使你压抑,当爱情变成双方交换的筹码,当爱情自私到只剩下索取,当爱情成为两个人刻意追求的完美,爱情也就不再是一种美好,而是变成了一种让人痛苦的负担,一种让人烦恼的累赘!
爱情是爱人之间的同化,是爱人相互间的体贴和关爱。
在拥有爱情的相濡以沫的平淡日子里,我们感染上对方的气息,被渐渐同化。当日复一日的岁月在我们脸上刻上烙印,当一圈又一圈的年轮在我们脚下走过,当两个人在不经意中去体贴对方,去关爱对方,一个眼神,一声叹息,一个笑靥,都会给对方带来心灵的共鸣,都会使爱情得到升华!
爱情就是寻觅,就是等待你前生注定的那次相遇。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海茫茫,能走到一起,那是缘分;人世漫漫,能白头偕老,那是真情。漫漫人生路上,相爱的人一路同行,任时光匆匆流去,告诉对方一声:“我只在乎你!”前方的路上总会有碧海晴天,鲜花烂漫!
爱情就是永远,爱情就是天空中两颗星的永恒不变。
生命中有太多遗憾,岁月里有太多伤感。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去好好地把握自己的爱,去好好地爱人,也去好好地对待别人的爱。只有这样,当生命终结的时候,才不会让爱人带走遗憾,才不会给自己留下伤感,才可以为人生画一个美丽的圆!
儿时年龄尚小,是无法理解恋爱这个词的,但觉的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的喜欢喜欢对方是一件无可非议甚至是极具有美感的好事。当这个词被老师或者家长挂在嘴边的时候,往往已经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并略带一些丑闻的意味。
“你知道么,***家的小孩谈恋爱了!”
“呦,我说呢,成绩怎么退步那么快,原来是谈恋爱了呀!”
许多人认为恋爱这见事情只属于已成年的年轻人,并不是我们这个年龄所可以去接受的,于是我们背负着一些这样那样的压力。但即使是这样,私底下说的最多的,也还是这个词罢了,谈着那些我们至今还不懂的爱恋。青春的萌动,让我们对爱情的字眼开始了探索,一个又一个,一次又一次,谈笑着,玩弄着,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恋爱,挥洒着自己青春年华。
新华字典中,“恋爱”一词的解释是:男女互相爱慕
不少人认为恋爱必须是相互的,字典里的解释亦是如此。可我却觉得,那些默默地恋爱与单恋也算是恋爱。每一场恋爱都是一次忘我的燃烧,即使没有另一束火苗与之相辉映,那也是一份属于自己的炽热,也是一种让人动容的美丽。我想每个人,至少是每一个经历过青春期的人,尤其是我们,都有过一种暗恋或者单恋的情节。那种一朵花在心头悄悄含苞,再开放的感觉实在是过于美丽。
也许你一次次装作比经意间走过长廊,只为了向自己心底的那个人问一声好;也许你一遍又一遍地背诵早已烂熟于心的课文,只为第二天早上在那个人检查你时流畅的通过;也许你多坐了几十分钟的公交车,只为去那个人居住的小区转悠转悠,然后一个“不小心”的遇到。这么多次的也许,这么多次暖暖的细节,这么多次心底暗涌,这么多次的偷偷脸红,怎么能不算自己对恋爱的那一种痴狂呢?
有句话经常被老师与家长用来教育孩子:“你们还太小,还根本不懂恋爱。”可是谁生来就懂的呢,恋爱是一门学问,生涩而难懂。既需要理论又需要时间,若想从这门学问里毕业,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若想学会如何去爱,就必须学会那一种种美得,包忍,付出,无私……其实每一次恋爱,就是一次成长,一次我们这个年龄的成长。
一个人的生活是完整的,感情生活,学习生活,休闲生活,当然也包括恋爱生活都应该被覆盖进去。每一次恋爱,都是一次关于青春的成长。
儿时的“恋爱”是“君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总角之宴,颜笑宴宴”。很多青梅竹马谈到对方总会说:“我们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眼中总会有一些顽皮、羞涩的幸福。很多事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那份宿命感也是一种幸福。
从前,在一个富人家的厨房里,有一个铜色的托盘,他帮主人做了很多事情,人称:“托盘先生。”主人第一次将白开水杯子放在托盘先生上面时托盘先生和杯子小姐就开始聊天了。
托盘先生从来没有和一个姑娘怎么近。杯子小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笑容让人陶醉,她有着高挑的身材,在托盘先生眼里,那可真叫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
托盘先生问:“你好,我就托盘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杯子小姐又笑了,“你好我叫杯子,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
托盘先生觉得自己已经喜欢上这个美丽的姑娘了。主人将托盘和杯子拿到书房去,边看书边喝茶,聊着聊着托盘先生和杯子小姐慢慢的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到了晚上,主人太粗心了,没有将托盘和杯子放回厨房。
一本故事书跳到书桌上说:“杯子小姐,白天的时候,我就一直看着你,我发现自己现在已经喜欢上你了,你愿意嫁给我吗?”
杯子小姐看来一眼托盘先生说:“对不起,我已经喜欢上托盘先生了,我不会再喜欢任何人了,对吧。”杯子小姐又看了一眼托盘。
“没错,我也喜欢上了杯子小姐。”托盘大声的说,“我爱她,永远永远!”杯子小姐很感动立刻抱着他。
这时年长的字典爷爷发话了:“小托盘,小杯子你们要想好,婚姻是两个人的终身大事,不能草率决定。”可他们两个人却异口同声的说:“爷爷,你放心,我们会幸福的!你一定要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呀!”
字典爷爷立刻笑了:“你们两个孩子呀,放心,爷爷一定来,这是必须的。”
故事书还不服气说:“杯子小姐,你不要跟他在一起,我可以给你一生的幸福!”
书签先生又继续说:“杯子小姐,其实我也喜欢你,我同样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躲在日历本后面的方糖先生说:“杯子小姐,我也是从厨房来的,在厨房我就喜欢你了,我可是特意过来找你的,我可以让你变得更甜,更幸福,嫁给我吧!”
杯子小姐笑着说:“谢谢大家的好意,我不贪图荣华富贵,我只希望有一个安定之所,托盘先生就是我人生中的另一个部分,我不希望离开他!”大家都心灰意冷,杯子小姐给了那些单身汉一些拥抱,就继续准备和托盘先生的婚礼。
婚礼当天,一切都很隆重,杯子小姐将自己的闺蜜请来到了现场,一切都心如意。从此以后二人就在厨房和书房之间徘徊,到书房时,就和书房的亲友将一些厨房的故事讲给他们听。
最后书签先生和书签小姐相爱;方糖先生和铅笔小姐相爱;故事书先生则还是单身汉,不过已经有十几个姑娘在追他了,只是故事书先生还没抉择罢了。而杯子小姐和托盘先生现在已经有好几个大胖娃娃了。
窗外,雨已经下了好几天,总是那样轻柔飘逸,像烟又像雾,分不清是烟是雾还是雨。窗内,我茫然的双眼无助地投向茫茫的“烟雾”,心底莫名地抹上了一丝惆怅……
那一年的秋天提前地到来了,苹果也提前地熟了,一切都像是早到了。我独自漫步在校园里,踏着那一片片的落叶,品味着早到的秋。“嚎!”脚被轻轻地撞了一下,心也随着颇抖了一下:原来是一个篮球滚到我的脚下。就在这时候,他,走进了我的世界……一个傻头傻脑的男孩。他满头大汗地跑过来,左手搔着头,右手指着球场,嘴里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对——不起,我——”我忍不住笑了笑,蹲下身子,双手捧起篮球交到他手上……
这就是花季的我和他的第一次邂逅。从那以后,我们就有了谈不完的话题,似乎全世界的语言全是为我俩创造的;他有空就会来找我,而我没事做就等着他来。他对我说过我笑的时候最可爱,我称赞过他很幽默。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悄悄地,校园那棵相思树下多了两个影子,其中一个是我的。不知是哪个多嘴的人说:“多相称的一对,多幸福啊!”
“才不跟他一对呢!讨厌!”为了我最后的一分矜持,我发出了抗议,但脸上掩饰不住的红晕却出卖了我。
从此,我对晴夭和雨天失去了感觉。有时候外面下雨,心却是晴;有时候外面天晴,心却是雨。有一天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架上,任由那倾盆大雨洒在我们身上,心里却是阳光灿烂……
从此,我对“携手同行”有了新的理解。因为他总喜欢拉着我的手满街地跑,在书店里留下了我们的影子,在“鬼屋“里回响着我们的尖叫声……
从此,我经常做着同一个不可对人说的梦:梦里,他偷走了我的初吻……
但有句俗话说得好:上得山多终遇虎。就在他送我回家的第一千零一个晚上,我们遇“虎”了—撞见我的父亲。
回到家里,我像一个被判了死刑的罪人在等待处决;意外的是,父亲没有过多的责骂,只是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没有开的花是不能摘的,否则就会失去应有的芳香。知道吗?"那个晴朗的晚上我失眠了,不是因为那雨的浪漫,“携手同行”,的潇洒的梦的美丽,而是那布满红叉的考卷。在老师精心设计的成绩排名曲线图上,我“飞流直下三千尺”。
我的心下雨了,是红色的。
我挣扎着爬起来,打开信纸勇敢地写道:“亲爱的X x x、
我们分手吧!不是不再喜欢你,只是不愿意看到花季的我们失去应有的光彩:那青春的本色,那青春的风采,那奋发向上的精神……”
雨终于住了,天慢慢地亮起来,虽然还看不见太阳,但光已把烟雾驱散了……
从小,你就像熏风中破土而出的碧草,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因为有你,没有什么能阻挡我前进的方向。我悄悄地恋上你——飞扬的梦想,我愿化作雄鹰与你起翱翔,不畏风雨,不畏严寒,让我们来场海枯石烂的恋爱吧!
我藏不住喜悦,就这样邂逅你。那年夏天,妈妈给我买了盒蜡笔,我随意地拿起画笔涂鸦。那不经意的画作虽然拙劣,却很生动。妈妈惊奇地看着我画画,眼里满是赞誉。你悄悄地盛开在我的心里,从此我与你牵手在起。
每当我看着画家在宣纸上挥毫泼墨,虽寥寥数笔,却情景交融。我不禁暗暗赞叹:“只需笔、墨、纸、砚,便可画出如此精美绝伦的画,这是何等深厚的功底啊!”你凝神望着我,柔柔的目光带着殷殷的期盼,“或许不久的将来你就是那个执笔的人,”你深情款款地说。
偶尔,我的心失落在荒野,你小心的拾起,轻轻地捂在手心里。我知道,你在条叫做成功的路上静静地等我。清晨我们携手走在微风中,那缱绻的风吹开你的笑靥,吹散我心中的迷惘,我坚定地牵着你的手,步个脚印地往前走。当午后炽热的陽光洒落在我的身上,也洒满金色的幻想,阵轻风拂过我的脸颊,凌乱了我的发,我拿起画笔肆意地挥洒,只为搏你轻轻地回眸笑。
静静的夜晚,你陪伴我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里。我们起认识了徐悲鸿先生,品读了他的画。徐悲鸿先生笔下的马是“洗万古凡马空”,独有种精神抖擞、豪气勃发的意志。我们认识了潘天寿先生,他的“腊梅做雪迎春”图,画出了梅花的“经风雪而不凋,历严寒而不折”的精神。我们认识了代画竹名家郑板桥先生,他画出了那萧萧翠竹的淋漓瘦叶,舞尽风骨,画出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气势磅礴。还 有齐白石先生的用情至深。他笔下的虾寥寥几笔,用墨色的深浅浓淡,表现出虾的形态,或活泼或灵敏或机警,真可谓墨不虚发,堪称画坛绝。还 有很多知名的不知名的大师们,那惟妙惟肖、出神入化的精湛画技,让我顶礼膜拜。有你相伴的日子,每天都过得无与伦比。
倚窗,静坐,携缕清浅光陰,把美好和善恶,揉入纸沧海桑田。笔墨起,笔墨落,品人生百味。携只笔,笔走天下。我要用画笔描绘祖国的大好河山。我要用笔尖上的舞蹈,舞出江南江山的红似火,舞出江水的绿如蓝。我要用画笔,画出乌镇小巷的烟雨朦朦,画出它的木谨花西,月锦绣。我要用画笔,勾勒出西湖的绿水殇流月,淡月失梅花。有你陪伴的日子,每处都是极致的风景。捻朵微笑,付生汗水,用心浇灌你成长,让你开出芬芳馥郁的花蕾,留下百般回味后的惊鸿瞥。
每个执着于梦想的人,都会心存高远,勇往直前,因为有梦想的地方就有希望。不管生活给予我们怎样的试炼与坎坷,跟梦想谈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吧!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长相厮守,朝夕共处。其实,只要远远地看着就好。就像八戒,他在仰望明月的时候,也在仰望自己的爱情。一直以来,我对《西游记》中的神话故事很是着迷,尤其是八戒。憨厚、老实、贪懒、风流的外表下,包裹着一颗让人感动的心。他会贪吃贪睡无所作为,却永远不会忘记那弯月,还有那抹孤独的身影。他会流泪,却从不滴出。他会伤心,却从不让人看见。至于他的心痛,更是无人知晓。他独自承受着一切,所以关于他的思念,早已如陈年烈酒。
西天迢迢风霜路,一路花开又花落。穿越于热闹的、庸俗的人世,那一腔慧根,要被吹拂的凡尘炊烟尘蒙一些,却还留一丝灵犀。他可做天蓬元帅,也可做高老庄的庄稼汉子。途中的美色佳人,秀丽山河,皆是烦恼。逗留一宿,都怕耽误取经。可八戒,与这混沌炎凉的世间,他简直可以万生万世的缱绻。取经途中,遵照佛祖和菩萨制定的游戏规则,不允许贪吃、不允许亲近女色、不允许贪玩,等等等等,这些戒律,多数是围绕猪八戒展开的。换句话说,在所谓修行的路上,猪八戒吃的苦头最多。他似乎从来没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多么的糟糕。他是缠绵于旧情的一个人。面对高小姐,他可以追逐。面对取经路上的种种诱惑,他放松自己。戏弄嫦娥遭贬人间,对高老庄的三小姐翠花也念念于心,西去路上一刻不曾忘怀。他快活着自己的快活,悲苦着自己的悲苦。
唯有真性情,才让他变得坦诚、真实,猪八戒少了孙猴子的精明、唐僧的迂腐与教条,体现着一个普通人的实在。因而,他才能在唐僧被一个黄风老怪抓去的时候,将那头颅抱在怀里告祭和跪哭出一翻肺腑之言:“可怜我那苦命的师父啊!远乡的师父啊!哪里再得见你耶!”。“远乡来的师父”这六个字,在不言而喻中道出了风霜旅途的苍茫,缘聚缘散的偶然。这是一个慧根全无的人,生出的情真意切的伤逝之痛。真让人顿时恸切,热泪滚滚。
这就是八戒,他最终没有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他会独自伤心,却只愿那样远远地看着她。虽然取得经书成了净坛使者,可却没有做一只舒舒服服、实实在在在高老庄高枕无忧的猪痛快。在神仙众多的天庭和罗汉菩萨众多的佛界,猪八戒还是以一个贪吃好色的形象在继续满足着别人的嘲弄心理。而这个所谓净坛使者的得来,却是跟随师傅、师兄用生命、用不得娶妻的代价换来的。我想,他多少心里有些不愿意。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望着天空的月亮,眼里装有满满的眷恋。或者拌着伤痛和无奈,想着在高老庄儿孙满堂的幸福时光。也许,只有他,只有真性情者,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生活和爱情。
酒,颓丧,哭喊的欲望,呆滞,曾经的礼物,歇斯底里,心痛,泪水,反复的听一首歌……还有什么?问题是对于一个失恋的人还需要什么来弥补心被掏空后失去的知觉。对了,还有思念。思念伴随着回忆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牵手,第一次狂热的裸露……每一个瞬间一口口从烟屁股扎进肺里,流到血液里,刺痛了骨头,身体裂开来,心也跟着一起被扯碎,乒乒乓乓的着响。无比深切的思念,无比真实的撕心裂肺。
十月,我离开苏州去了另外一座城市,在那里遇见了一位姑娘,美丽的邂逅。我和她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象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然而,象童话一样浪漫而不真实的事情发生了——我们居然不可思议的相爱了。她是属于那种感情浓烈并等待着你去怜爱的女人,但和我们平时经验中这样的女人不同的是,他的浓烈内敛得很深,如果你不以完全真实的自我去触摸她的心扉,根本不可能体会。她的等待也从来不暴露在声色中,象没有一样悄无声息。这样的女人往往生活在对缘分的信任和一见钟情的期待中,有需要更有原则。宁缺毋滥注定了适合与她相爱的人凤毛麟角。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与她相爱是我莫大的荣幸。同时,也是矛盾和自卑的,我常常不能确定自己是否适合承载她的爱,和她一起,对她是一种亵渎还是贬低。
但,"爱"仿佛是一个最好的借口,它能打消你所有的顾忌和疑虑,使你忘乎所以的展现自己孔雀开屏的正面,带着强烈的欺骗色彩去屏弃可预想的困难和艰辛,试着一厢情愿地去相信有爱一切都能迎刃而解。身在世俗里却无可救药的想要跳出世俗外,少了翅膀,却奢望飞翔。然而,生活是残酷的,是真实的,它不会欺骗你。当它把太多的困难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无可奈何的选择了分手。当然,或许也因为我们爱得不够,已至于在困难面前没有了前行的信心和勇气。
"失去了你,我失去了全部。"音乐一遍又一遍的放着。全部是什么?是生命的意义和对未来的憧憬。但如果说失去了你,我就去死,这话又太假,太没骨气。分手之后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自说自画,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再次见到阳光的时候,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这感觉是超脱的,是从一个狭隘的小我到给予对方充分理解的成全。
我们虽然没有走向最终的幸福,但我始终觉得自己还是幸运的。因为在只谈情不说爱的年代里我们那么纯粹的相爱过。这种幸运感让我产生了另一种错觉,那就是我并没有失去她。工作中,闲暇时,任何一个无人的角落她都在我的身边,不曾走远。在我的回忆深处有一个无人可侵袭的领地,让我将她好好珍藏。
周作人在回忆初恋时写道;我在那时候当然是丑小鸭,自己也是知道的,但是终不以此减弱我的热情。每逢她抱着猫来看我写字,我便不自觉的振作起来,用了平常所无的努力去映写,赶着一无所求迷蒙的喜乐。这倒显出周先生年轻的羞涩了,而那丑小鸭三字,我自己可怕也要同先生要做同伴了。
在我初中的时候,也倾慕过几位算的算不得漂亮的女孩;但终谈不上恋爱。思想是封闭的,没有几个人在穷山沟里缕一缕、抱一抱或牵一牵手的。初三就不同了,有思想了,见识也多了,情侣自然也就多了。我自知是个羞涩的人,只能够看他们几眼,但对于谈,那就更没有可能了。
有一回在上国语课时,老师叫我们在外面背书;途中有几个女孩走来,其中有一个手里拿着攒好的字条,红着脸,伸到我的眼前,也没说话,几个女孩只是咯咯地笑着;那时我真是愚昧,竟当着她同学的面拒绝了。至于那几个女孩是怎样走的,我倒是一点记忆也没了,只好像听着他们口里说着真是白痴的话。哈哈,现在想来真可让人笑破肚皮啊!
但真正使我心痴向往的是在天农。如果说从前不懂得什么是一见钟情,那见了她,则变成了真。她比我高一级,学园艺的,爱花,家中养了不少的梅兰、芍药、牡丹,后来听她说,这都是源于她母亲的功劳。
我和她的相识是在楼道上,说来倒也有趣。和往常同样,下午三节课下了,要去往文学社审各班级送来的稿子。低头正往上走,她抱着一叠书本往下走,由于走的快又没有看,不料和她正撞成一对。书本落了一楼梯,我当即面红耳赤,连连道歉,在忙乱中捡拾课本抬头看她时,真被一种未曾有过的情素惊艳了。她一头淡红色的短发,像屏障般垂在淡蓝色的衬衫上;大大的眼镜下,是一双闪着发亮的眼睛;嘴唇间弹着微微的笑,使双颊上的小酒窝越发显得迷人的醉了。我呆呆地痴忘着她,竟真忘记了自己的形象。
自此后我们也时常相遇。偶或是教学楼的门前,或是回宿舍的道上,或是食堂的餐桌,但往往只是倾心的一笑,然后插肩而过。好友也看出了我的心意,便时常有意地撮合。有时在放学时和她想见,朋友们便先起了哄,说些暧昧之类的话。她只是一味的和同学走,只是不理,也不恼,不怒。
我曾有一次在她背后听她说起过我。那是在下晚自习后,我和舍友一起去倒垃圾,去垃圾场是要经过女生宿舍的门口。在我们往回走的时候,我听到他小声地指着我给她的朋友说;就是这个,戴眼镜的!我回头一看,才发现她和一个女生正往宿舍走。
我终至和她说过不太多得话。或许我的年少的羞涩吧!或许我的文绉绉吧!(有一次她说;感觉你总是文绉绉的。)总之,我们最终没走到一起。高三是最要紧的一年,为了她的学习,我再未打搅她。平时偶尔想见,也很少的说话了,只是打打招呼,便各自的走开了。虽然好几次都想向她表白,好几次,真的,那是一种强烈的冲动,但最终都化为了阴影。
她毕业了,成绩很好,石化,本省数一数二的高等院校。我想,就这样算了吧!愿她在大学里能够找到更好的,也算我真心的祝福。那一天中午,她叫我出去,怀里抱着一摞厚厚的参考资料,微笑着,一股脑地放到了我的手里。她让我考石化,上她那个学校。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微微地笑了。把手背后那本吧啦的亲笔签名散文见素给了她,说就以此相送吧!我们都会心一笑。或许,这是我们此生相送对方最好的礼物了。
她走的那天是在早上,层层的雾气弥漫着。七点上早操,那天,我提前了十分钟;在天桥上,我看见了她。她背着一个黑色的小书包,手里夹着画板,眼前是一个手提箱。出租车已经到她的跟前,她的同学正忙着帮她架行李。她则静静地站着,显得很是的安静,就像冰山上的一朵雪莲。出租车发动了,她走了,我喜欢的那个女孩。
记得那天我写过一首小诗,不妨重来读读;我仰望天空的云彩/风不说一句话/阳光映出我的孤独/秋叶落在脚下/我一个人停步在路耦/小草不做一声/松莱在山谷中响动/溪水哭出了我的心/眼泪突然滑落/乌云遮住了星空/漆黑的背影/是那个男孩的心声。当她看到这首诗时,曾给我说我是一个多情的人;再见,就是还会相见的意思。
两年过去了,我终未上她上的那个学校。一开始还联系着,但时间长了,也就各自的淡了。但我们的这段记忆,这真真地给留了下来。好吧!但愿你在幸福的乐园中,寻找到你那人生的另一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