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文(优秀10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自由自在的飞行是每个孩子的梦想。如果能骑在鹅背上飞行,那就更刺激了。塞尔玛。格拉洛夫是瑞典著名的女作家,她创造了一个骑家鹅旅行的小男孩形象,《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部经典童话也随之诞生了。在北欧它与《安徒生童话》齐名。
这部童话讲述了一个14岁小男孩尼尔斯骑鹅游瑞典各地的故事。尼尔斯不爱学习,调皮捣蛋,好欺负小动物,一天,他捉弄了一个小精灵,不幸被精灵变成了一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接着,他被一只家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周游世界的历程。在此过程中,他游览了瑞典各地的自然风光,学习了很多地理知识,也经历了种种危险和苦难,结识了许多的朋友,也碰到过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回复原形,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是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我们应该向他学习,他以前欺负小动物,经过了这次长途旅行,他和小动物互相帮组,克服苦难。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它们和睦相处,我们不要欺负弱小,要学会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
经典文学名著是经历时间考验的。它们凝聚着人类的智慧和情感,同时反过来对人类的思想和情感产生巨大的影响。伟大的文学名著没有国界,它们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也是世界各国少年儿童最好的精神食粮。就让我们从这里走进经典,让经典伴随我们快乐成长。
最近我读了瑞典作家塞尔玛 。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叫 尼尔斯的小男孩骑鹅旅行的 童话 故事。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的十四岁男孩,他的父母是穷苦的佃农人家,他们十分勤劳而且心地善良。但尼尔斯生性粗野,玩劣调皮,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一个星期天早晨,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儿。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叫莫顿的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拉普兰。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养成了勇于舍己、乐于助人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他不仅恢复了身形,还成了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文中主人公尼尔斯的一句话“不!我不能走!我要遵守诺言,克莱门特回来后,我才能走”使我记忆犹新,体会到了诚信的价值。我还想到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酒店,酒店的物品价廉物美,生意很好。一天,妻子偷偷往酒里加了一点水,多卖了五元钱。丈夫回来,妻子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丈夫听了非常生气。他说:“我们的诚信,你只用五元钱给卖了”。从此酒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可见。诚信是多么可贵呀!失去诚信,也就失去了一切。
读完这本书,我被尼尔斯的那种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体会到了尼尔斯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那种遵守诺言的品质,不仅使我深受感动,还让我懂得了该怎样做人。
这个寒假我读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被书中所讲的故事深深吸引了。书中的 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 的孩子 。一天 他 的爸爸妈妈出去了,而他因为捉弄了一只小精灵,被变 成了 只有蚂蚁那么大的小不点,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白鹅莫顿也想和大雁一起飞,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就紧紧搂住了它的脖子,但尼尔斯阻止不了莫顿,他们一起飞上了天空,并开始了一场漫长而又危险的旅行。刚开始大雁还十分照顾莫顿,可当它落队时,领头雁阿卡德态度变得越来越不好。莫顿虽然很累,但它还在继续飞。降落时,雁群被狐狸斯密尔盯上了,但是最终被尼尔斯打败了,斯密尔逃走了,雁群由此也接纳了他们。之后他们到了很多地方,看到了好多风景,也经历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在他们共同的努力下,尼尔斯最后终于回到了家。
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 机智、 乐于帮助别人的好孩子。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生活中要 尊重他人, 帮助 他人, 帮助别人是最快乐的,我也要做这样的孩子。
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和它的大雁们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偶遇小灰雁邓芬,帮助鹅姑娘和小马茨在湖面脱险,把乌普萨拉的大学生的手稿找回来;把渡鸦巴塔基从一个屋子里救出来,挫开钢丝救老鹰高尔果,从强盗手里救下了松鼠西尔莱的妻子;杀死了残暴的乌鸦首领黑旋风;从狐狸斯密尔的嘴里救下了一只大雁。
动物们本来都很讨厌尼尔斯,可是变小后的尼尔斯经常帮助小动物,动物们慢慢又喜欢他了。尼尔斯和雄鹅加入了灰雁头领艾卡带领的灰雁队伍,它们一起旅行。尼尔斯为了救灰雁,得罪了狡猾的狐狸斯密尔。斯密尔蓄意报复,好几次都差点把尼尔斯害死。聪明的尼尔斯请一条家犬帮忙,抓住了斯密尔。随后斯密尔被家犬的主人卖到了动物园,过着没有自由的生活。
因为意外,尼尔斯与大雁队伍走散了。他发现曾经救过自己的老雕高尔果被锁在动物园的笼子里,失去了自由。他帮高尔果逃离笼子,得知艾卡曾养育过高尔果,但是它们后来产生了矛盾,谁也不理谁了。当高尔果帮尼尔斯重回雁群后,尼尔斯调解了高尔果和艾卡的矛盾,两个动物重归于好。后来,尼尔斯从艾卡口中得知自己父母过得并不好,急切想回家看看。最后,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杀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不顾一切跑向屋子,捶着大门,解救了邓芬和莫顿,而且自己也变回了原样,而且长得更高了。
正当夕阳亲吻山腰时,我兴意盎然地翻开了《骑鹅旅行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她于190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代表作有小说《贝林的'故事》和童话《骑鹅旅行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的那本《骑鹅旅行记》了。
这本书主要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尼尔斯,由于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不点,并被家里的大白鹅带上高空,开始了一段奇异的冒险之旅······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
尼尔斯骑着大白鹅,跟随一群大雁走南闯北,饱览了祖国的山山水水,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文化,当然也遭遇了各种障碍,奸猾的狐狸、贪婪的灰老鼠、凶残的乌鸦······但经过这段神奇的旅行,尼尔斯也逐渐改掉了以往的种种坏毛病,变成了一个勇敢、机智、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看到了书中的尼尔斯,我的脸不禁红了起来。
想想生活中的自己,出门经常丢三落四,不是忘带铅笔盒,就是忘带作业本;在家里因为遇到一只小小的蟑螂而吓个半死,十分胆小;有时候做事舍近求远,笨手笨脚。要是把我和尼尔斯放在一起,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看来我真得“痛改前非”了:出门前,先检查一下东西是否带齐,帮助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善于动手动脑,不让父母操心,做个有耐心,乐于助人的男子汉。
合上书,我的思绪早已飞向了远方,我多么希望可以和尼尔斯一起骑着鹅,与大雁一同走南闯北啊!(大碶小学陈笑宇)
书香弥漫,指尖拂过纸页,一章章故事从眼前划过,翻书的“沙沙”声格外刺耳。突然,我眼睛一亮,心脏差点从“宝座”里跳出来,我快步走去。是它,没错,就是它!我颤动的指尖翻开它,封面上赫然印着《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页一页又一页,我这“小书虫”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书中讲一个小男孩生性爱折磨动物,一天,小男孩意外地抓住了一个小精灵,却因为自己的贪得无厌,被愤怒的小精灵变成了一个精通动物语言的大拇指小人儿,并于家鹅(即大白公鹅)跟随大雁阿卡带领的雁群进行了长途旅行。
书中还讲述了遇见邓芬的过程,大白鹅经常离奇失踪,大拇指小人儿跟踪了他,发现他是来喂一只翅膀受了伤的灰雁,那只灰雁像公主一样美丽,大白鹅走后,大拇指小人儿来到灰雁身边,治好了他的骨折,带领她与群雁一起飞翔。
书中还说道大拇指小人儿在一个夜晚,看到了海底城市,所有东西,只需要一枚硬币,后来,时间紧迫,这座受困的城市没能被解救,事后大拇指小人儿十分沮丧,因为这座城市是因为过错才会沉到海底的。大拇指小人儿想到了自己。
一年后,大拇指小人儿回到了亲爱的家乡,因为自己的善良,他变回了原样,可是,他再也无法与动物交谈了,雁群也不认识他了……
我常常吁出了一口气,感慨万千,我见证了一个小男孩儿的成长,同时我也感受到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不要随意伤害动物,以及一个人在困难中要沉着冷静。数学遇到的难题不要慌,深呼吸,继续攻克,冷静思考。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黄金屋里藏着知识、启示,教你做人,端正你的品行。
最近,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尼尔斯的小男孩,他的父母十分善良,勤奋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是由一个十分顽皮,爱搞恶作剧的男孩。成长为一个善良而又热于助人的好孩子。
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因为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大雄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们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就紧紧的抱着雄鹅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大雄鹅腾空而起,它来不及吧尼尔斯抖掉,就带着尼尔斯一起飞到了空中,从此尼尔斯就骑在大雄鹅莫顿的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看到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实了许多动物朋友。听了许多传奇的故事,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在旅行中的尼尔斯帮助莫顿救了小灰雁邓芬,帮助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从动物园里救出小雕高尔果,还帮助奥找到了父亲,打败了大黑蛇。他从一个伤害动物的人变成了一个帮助动物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尼尔斯这种保护动物爱护动物和帮助动物的品质!
尼尔斯·豪格耶松是一个14岁的小男孩。一次偶然,尼尔斯用恶作剧捉弄一只小精灵,反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和老鼠差不多大的小人。尼尔斯还能听懂动物们说的话。他本来要去寻找小精灵,可是发现他们家的鹅好像要和大雁一起飞走,尼尔斯忘记了自己的大小,直接抱在他脖子上,没想到被雄鹅一起带到天上去了。
他跟着雁群一起走南闯北,经历了许多事情,一直飞到了瑞典北部。
在这次不同凡响的旅途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大好河山,视野开阔了许多,不再像以前一样了。结识了一大群和自己患难与共朋友,听到了很多故事,经历了各种困难,他从小动物的身上学到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帮助他人的美好品质,这也使尼尔斯变得机智、有勇气、为家人着想,关心父母,不再是以前那个性格顽劣的尼尔斯了。
尼尔斯在旅途中经历了那么多事,他变得心地善良,当他回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有责任感的好孩子,即使是这样,他也十分舍不得与大雁分别。
不久前,我看完了一本书,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就是:团结、智慧、友谊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非常喜欢虐待小动物的小孩叫尼尔斯,不料,有一天小精灵给他施了魔法,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因此遭到了被他欺负的动物们的嘲笑;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他们向尼尔斯家里养的鹅喊道:“跟我们一起去旅行吧!”一只叫莫顿的鹅忍不住了,便想一起去,这时,尼尔斯两手紧紧抱住莫顿的脖子,怕它飞走,可没想到,已经变小的尼尔斯却从此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旅行……他们的旅途中有许多危险,但是他们用团结、智慧、友谊战胜了一切的困难。旅行中,尼尔斯变得懂事了,也长大了;我想,就像我们自己一样,这是童年中的一段重要的成长经历。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阿卡、大雁们、莫顿、邓芬,和那善良、机智、勇敢的尼尔斯,不过我最讨厌里面的坏狐狸斯密尔,说起坏,斯密尔真是坏透了……当然,令我喜欢的还有那瑞典的美丽迷人的景色!在我的想象当中,瑞典简直是让我无法表达出来,因为它太美了!
我读完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道理,我想大家推荐这本可以引领你们遨游童话世界里面的书!
瑞典乡村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十分顽皮,不听家长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的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尼尔斯捉弄了一个小精灵狐仙,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雄鹅正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怕父母丢了雄鹅而伤心,于是双手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开始了一段旅行。
当尼尔斯与雁群第一次休息时,他从狐狸斯密尔口中救下了领头雁阿卡,从阿卡口中他又得知只有回家了才可以变回人类,可是他不决定回去了,准备与雁群前往拉普兰,和雄鹅莫顿和阿卡会合。
一年一度的鹤之舞大会开始了,尼尔斯去欣赏了精妙绝伦的表演。将对雁群发起攻击的斯密尔赶出了斯康耐。参加完大会后,雁群与尼尔斯又继续前进,他们浏览了卡尔斯克鲁纳,落在了厄兰岛的南端,在那里与雄鹅拯救了小灰雁邓芬。借宿在山羊家,并帮助它赶路了狐狸。斯密尔为了报复他们,让乌鸦们去抓尼尔斯,在白羽卡尔木的帮助下,尼尔斯从狐狸的身边逃走产,而白羽卡尔木却为了救他们而死了。
尼尔斯继续飞行,见到了粗麻布一样的东耶特兰,帮助小马茨和奥萨从冰上逃离,并把狐狸斯密尔关进狗窝里。他又帮助老鹰高尔果回到天空,高尔果给尼尔斯讲了他与阿卡的故事,他们一起回到了雁群。
回到雁群后,尼尔斯帮助奥萨找到了父亲。就在雄鹅要被杀死之时,尼尔斯勇敢地站了出来,变回了人,救了雄鹅,回到了家。从此他变成了一个善良,懂重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