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动物吗?你家里有养动物吗?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我最爱的动物【优秀10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最喜欢的动物——当然是小狗啦!小狗的种类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拉布拉多犬。
我家有一只拉布拉多犬,它是一只很温顺的小狗,可聪明了。我想给它洗澡,在放水时它就远远地跑走了。因为我喜欢吃樱桃,所以我就叫它“小樱桃”。它全身的毛金黄柔顺,摸起来可舒服了。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下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双眼很可爱,还透着几分呆滞。
“小樱桃”遇见喜欢的人总会忍不住对他们摇尾巴,遇见讨厌的人总会朝他们大吼。它的叫声不像猫咪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狮子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听起来雄壮干脆。它看见我时,就冲到我面前,使劲地摇尾巴,然后一跳,双前爪搭在我腿上,我会顺势把它抱起来。它用小嘴蹭我的脸,还用它那粉红色的舌头舔我的脸,痒痒的,我总是忍不住笑起来,它也躺在我的腿上微笑。
我记得它和我之间有一件有趣的事。它在院子里晒太阳,我坐在太阳底下画它,它在地上滚来滚去,可爱极了。幸好我在地上给它铺了个小毯子,不然它就变成“小脏狗”了,正当我专心致志地画画时,它好像发现了,马上小跑过来,不小心染上了绿色的颜料,然后变成了一只“小绿狗”,它跳到我的画上,画中立马出现了四朵绿色的小梅花,我笑了,它也跟着傻傻地笑。
小狗是最忠诚的伙伴,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你呢?
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而狗更是我们最忠诚的小伙伴。我家那只小狗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家那只小狗长得很好看,全身都是白色柔顺的绒毛,有着乌黑发亮的眼睛,十分惹人喜爱,同时他又十分强壮,健壮的小腿,壮硕的身子让人觉得一定是只聪明伶俐的狗狗。
刚开始小狗狗刚到我家的时候,我俩很陌生,我不敢靠近他它,怕它会跑过来咬我,可过了几个月,我俩就像亲兄弟一样。我们一起吃饭,一起玩游戏,一起睡觉。每次我生气的时候,它仿佛和我心有灵犀似的,会跑到我的房间,找到我心爱的玩具,然后用嘴叼住,送到我面前,讨好似的摇摇尾巴,仿佛在说:“不要生气了。”每次,我伤心的时候,他都会趴下来,依偎在我的身边,陪伴着我渡过最难过的时候,我有时摸着它的头,就觉得没有那么难受了。每次,我在看别人玩手机的时候,我看的很认真,时不时回头看看它,而发现它比我看得更认真,好像什么都能看懂似的。它虽然是只小狗,但其实什么都懂呢,的确是个小小机灵鬼。
在我的心目中,这只狗狗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它陪伴我度过了许许多多,有甜有哭,有酸有辣的日子。它是我成长路上,绚烂的风景之一,我真的很爱他。
你看!那毛茸茸,一身黄衣。你听!那清脆微弱的叫声,你一定会我,那是什么?
哦!这是可爱的鸭子,它猝然降临在我的生活,使我快乐无比。它像一位使者唤醒了我的快乐和活跃,它像一朵花,艳丽无比。它是一个淘气的精灵,逗我欢笑。它一身黄衣像一位穿着裙子的小姑娘。
当它饿时,我撒一把米,它就冲了过来,好像家中另有一只饥饿的小鸭,要和
它抢着吃似的,后来我便给小鸭取名字叫“可可”因为可可非常讨人喜欢。
可可来我们家时,就像多了一个时刻相伴的“好朋友”。无论我走到哪里他就会跟到哪里,好像我就是它的鸭妈妈似的。在我吃饭时,可可就爬到我的鞋子上,睡着了。它睡觉不是躺着睡,也不是趴着睡,而是坐着睡像一位战士。
可可有时也很乖,那天,我在洗澡,可可也跟着我跑进来。为了不让它淋湿,我就把它关在门外不让它进来。我以为它会到处跑,却没想到可可并没跑,而是乖乖的坐在门口,等我出来和它玩。
可可有乖的一面,也有凶的一面,我妹妹来我家一眼就看见了那可爱的可可,他便伸出手去摸可可那金黄的羽毛,可可看见不速之客来摸它的羽毛,就用那尖嘴来啄妹妹的手,把妹妹啄得哇哇大叫。
瞧!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鸭子可可。
它身穿迷彩服,鲜艳美丽但坚固无比,这是它的外壳。它爱臭美,如果给它食吃时,不小心撒到它的外壳上,它就会用凶恶的眼神看着你,让你把它弄干净。这就是我家的“臭美鬼”——乌龟。我家的乌龟不仅爱臭美,它还十分地能吃,简直就是个“贪吃鬼”。它每天都能吃几十粒粮食呢!
今天晚上我还是像平常一样,倒了几十粒乌龟食给小乌龟,坐在旁边静静地观察着它!起先,小乌龟静静地端详着周围,我见这情景,立刻躲了起来,小乌龟见没人了,就开始吃它的美餐了。我悄悄地回到小乌龟旁边,静静地看着,小乌龟吃食的样子看了能让人捧腹大笑,它看到一粒食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它那小脖子,刹那间那粒乌龟食已被它吃入口中,成为一顿美餐。有时我会不小心把乌龟食撒到外面,我还没来得及捡起来,小乌龟就飞奔过去,结果被撞了个底朝天,原来小乌龟以为这粒食是在里面。“唉!”真是个急性子的乌龟啊!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食物,丢给小乌龟,看着它津津有味地吃食的样子,我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的小乌龟,一只急性子而又贪吃的小乌龟啊!
我最喜欢的动物很小很小,也很普通。没有五彩的颜色、没有庞大的身躯,但却是一种特别的动物。我喜欢那种动物的原因是几天前的一个下午……
古人都说蚂蚁在要下雨的时候会成群结队的往高处搬家,我有幸我目睹了这一庞大的工程。
那天天气很阴沉,眼看这就要迎来一场连绵不断的春雨了。小草在此刻尽是欢呼期待着与春雨的缠绵。可是不尽如人意的,那天我们举行了第一次的拔河,我自然也是这当中的参与者。
在操场上早早的就坐满了一群人。大家似乎很期待这场比赛。起先这场小草与春雨的华丽盛会还没开始。我们是第一个上场的。在地上有一根长长的绳子几十个人同时抓住绳子的两端,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不一样。当正式开始的口令下达了以后,所有人使出全身的力量拼命的要从对方手里拉过这条绳子。一瞬间所有人的表情扭在一起,心中只为了一个目标:胜利!这条绳子好像完全消失了一样,只剩下大家必胜的决心,不知过了多久比赛的第一场结束了,胜利者自然是我们。我抖着早已瘫软的手,正想抱怨。可是我发现了一件更加有趣的事情!
我看见了一群蚂蚁正在搬家,那一只小小的家伙不到五毫米,可是竟把一块面包的残渣举过了头顶。我正看得入神,却听见了第二场比赛开始的口令。这次上场的班级不是我们,一声又一声的打气声。那声音恍如打雷一般响亮透彻,直冲云霄,竟然催促了春雨的到来。
小草也欢呼了!一颗颗碧绿的小草从刚才的愁眉苦脸顷刻间变得欢呼雀跃,在草地上开起了春天华丽的舞会。当我再次看到那群蚂蚁的时候,已是一排长龙。我没有看见那群蚂蚁的身躯,大概是因为太小了吧。但我看见了一块一块群蚁排衙的小食物。我想他们这时候也在拔河吧,只不过对手是他们最美味的食物。在蚂蚁们走过的路上我似乎可以看见他们的脚印陷入土地中,那是他们在向我们证明他们的努力和团结。若是上帝交给他们一个巨大的任务——搬起一块巨石,我想他们也一定会二话不说地完成吧。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从未有过的努力和团结。
当我被拉回现实中,却发现比赛早已结束了。而我的心随着那一声声惊天动地的呐喊声颤动着……
那些渺小的动物让我认识到了团结的力量!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普通而可贵的动物。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不加思索地告诉他,是狼。
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肉食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它们为了生活和生存而友好相处,为了哺育和教育后代而相互合作,其突出表现在群体社交和相互关心方面,可以说仅次于灵长目动物,因此它们的活动范围,伸展到山区、平原、沙漠、冻原……几乎遍及全世界!狼的历史比人类还长……从生态学上来说,狼可以控制草食动物的数量,也就是起着维护草原和森林生态平衡的作用。而且它们追捕的多是老、弱、病、残,对草食动物本身也起着复壮种群的作用。所以,在自然界中必须有狼;没有狼,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狼是最智慧、最敏锐的动物。狼具有敏锐的发现猎物和捕捉猎物的嗅觉,距离2千米即可嗅到被捕猎动物的味道。狼具有遇事善变的机智,尤其在指挥狼群进攻大型猎物的头狼身上可以得到充分体现。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据说成吉思汗之所以能够带领他的铁骑创造逢敌必战、逢战必胜的神奇故事,与他最早的军事老师――狼的教导是密不可分的。
狼是最团结的动物。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狼群总是协同作战,虽单打独斗狼不敌虎、狮、豹,但狼群可以杀死狮子,靠的是协同作战,因此其他动物都不敢惹狼。狼还具有牺牲精神。有一群饿狼围住了一个人,你若有枪,且枪法很准,头狼一声令下,别的狼明知必死也去进攻,用自己身体消耗子弹。狼对自己的同胞很友爱,狼群内尊卑有序。尤其表现在对待幼狼上。狼仔的降生对整个狼群来说就是一个节日。狼崽的爸爸和其他的狼叔叔、狼阿姨会用兴高采烈充满激情的低声吟颂来庆祝狼崽的降生。狼群集体的帮助和关怀伴随着幼崽的成长。成年狼会自觉为小狼崽和狼妈妈寻找食物,或在狼妈妈外出捕食时帮助照看小狼崽。总之,养育幼狼是所有成员都要参与的工作。
狼是最具耐心、最执着的动物。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
狼有狼道。狼在有老鼠、獭、黄羊吃的时候不会惹人,当这些东西没有了时才来偷羊吃,它们也不会把獭、黄羊等吃光,人不把它们惹急了它们也不会滥杀羊群马群。狼有坚定的信念。狼是最难驯服的。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
总之,狼是一种让人敬畏的物种。
我喜欢许许多多的小动物,有机灵的小鲸鱼、有忠实的小狗、有乖巧的小白兔、有活泼的小猴子……其中,我最喜欢忠实的小狗。
这是我们家的壮壮,它全身的毛是金色的,又长又密,摸起来非常舒服。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深深嵌在额头下。鼻子总是湿湿的。四肢发达,每走一步就留一个梅花印。它的尾巴雪白雪白的,像一把雪白的大扇子。
中午十二点,妈妈给我做了我最爱吃的红烧排骨,我在家里吃得正香时,只见壮壮把自己的食盆也叼来了。我假装么看见,继续吃饭。它馋的口水直流,还不停的用爪子挠我的裤腿,我终于憋不住了,把一根骨头放进它的碗里,壮壮朝着我叫了几声,好像在说:“谢谢你”说完就叼着骨头跑到了客厅,它吃的时候真是有趣,整个身体卧在地面上,两只前爪按住骨头,并用它的前爪反复翻骨头,玩腻了便开始肯起来,吃的津津有味。吃完饭后,壮壮用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前爪,就去睡觉了。
它睡觉前一定会找一个舒适的地方,而它必选我家的沙发,然后卧在沙发上,整个身体蜷缩在一起,生怕别人打扰他,睡的时候还打着呼噜。
我非常喜欢壮壮,我会好好的照顾它的。
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吗?让我来告诉你,就是—哈士奇小狗,因为它很可爱,所以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它。
它看起来全身蓝蓝白白的,真是可爱呀!它的优点是跑步跑得比我们全家快,而且有的时候还会汪汪大叫,还有,它还会帮我拿枕头,所以真是太可爱了!每次放学回家,我都会帮哈士奇换饲料,有一次,我家哈士奇去找了一只母的哈士奇,结果,过了一段时间,当我去换饲料时,我发现母狗竟生了四只小狗,我非常的高兴和开心,如果我无聊的时候,我都会去看看小宝宝,因此它们都变成我的玩伴。
从它们身上我学到要好好照顾小宝宝,不能让小宝宝饿肚子,我希望我可以再养二只哈士奇,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可以一直生小宝宝,生很多只,可以让哈士奇们一代接一代。
我有一只蓝白相间的小猫咪,它的名字叫蛋蛋。它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一个粉嫩嫩的鼻子,一对圆乎乎的小爪子。它摸起来毛茸茸的,特别可爱。当我摸它的下巴时,它会发出标志性的呼噜声,向我表达它的惬意和满意。
蛋蛋不仅活泼,而且胆子很大。一天早上,我刚起床,到处找不到它,正好奇蛋蛋去了哪里,便听到窗外传来不停的喵叫声。我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只见蛋蛋趴在树枝上叫唤着。我大吃一惊,连忙喊来爸爸妈妈帮忙,妈妈见状,将拖把从阳台伸出,搭在树枝上。蛋蛋看见了拖把便爬到拖把头上,我们顺势把它拉了回来。
我看着蛋蛋,哭笑不得。爸爸猜测道:“可能是蛋蛋调皮,从阳台跳到树上玩,没想到竟然下不来,只好靠叫声吸引我们的注意力。”
我一边摸着蛋蛋的后背,一边对它说:“你可真是勇敢又聪明啊!”
这就是我家的猫咪蛋蛋。
今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冰川动物园玩。
这里的动物可真多呀!有机灵的猴子、有粗壮的大象,还有惹人喜爱的大猩猩呢。但我最喜欢的动物还是非孔雀莫属。当我们来到属于孔雀自己的天地时,我发现每只孔雀都骄傲地仰着头走着。这是一只七彩的孔雀抖动着羽毛,我明白它要开屏了,只见这只孔雀慢慢地展开了尾巴。好像仙女在空中飞舞。孔雀的尾巴像织女织出的布一样美丽,也像千百双眼睛盯着我。它一边走一边炫耀着自己的美丽。有几只孔雀头上长着几个像珍珠一样 的东西,爸爸告诉我这是雄孔雀。她们的眼睛周围是黑白相间的道道,嘴巴又细又长。脖子上是蓝宝石一样的颜色,背上有一些像花瓣一样的东西,并且每只孔雀有一个高挑的身材,可好看了。
我很喜欢它,因为刚一见到孔雀时,我就想:“这些孔雀一定都具有高雅不凡的气质,聪明的头脑、皇家礼仪的风范、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参观完了孔雀馆我们应该去老虎山了,我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孔雀馆。我想以后一定要来看看我喜爱的孔雀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