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毛非常的可爱、调皮。每天早上,这只小金毛都会从敞开的门缝钻进我的卧室,用软软的舌头舔着我的脸颊,好像在催促我赶紧起床,否则就要迟到了似的。这时在梦乡里的我总是会被它湿漉漉的舌头舔醒。如果我赖床的话,小金毛会跳到我的身边静静的等待,有时会轻声的叫两声,好像在责备我没有按时起床。这个时候的我总会一把把小金毛抱起来,它也会用它那凉凉的鼻子亲我呢,有时在我的怀里的小金毛会用它的小爪子把我的脑袋拨到一边,它是多么可爱、天真和调皮呀。但是,如果你认为它只是这样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优秀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贵宾犬,它漂亮,温顺,灵敏,很讨人喜爱。
它们五官端正,眼睛炯炯有神,身上的每一处都体现了它的“高端,大气,上档次。”非常机灵,活泼。一张纯白的小脸,点缀上葡萄般,水灵灵的大眼睛,圆圆的小鼻子。再添上玲珑的小嘴,显得十分精致。那毫无杂色的雪亮的毛更增添了它的高傲。毛茸茸的尾巴在它优雅地走动时轻轻地摇动。如一位美丽的女士在走T台时展现自己每一处的优点。
贵宾犬不是特别活泼。它总会静静地躺在它温暖的家里或是悠闲地散步。它一散步,就仿佛身临其境,想要挣脱开主人的绳子。当你放开它时,它会先温顺地舔舔你,随后便像身临花海的少女在它的乐园快活 地“舞蹈”。但是如果你还是不放开它,它只会“悲伤”地看着你,当你给它点吃的,它又会像平时静静地陪在你身边。和你一起欢笑,一起玩耍。
贵宾犬并不高傲,它十分谦虚,也不是特别笨拙,灵敏,也是对他的最好形容。狗与人类玩的最常见的游戏就是“接飞盘”了。我和贵宾犬“旺财”也玩过这样的游戏。“旺财”看我手里的盘子像看着猎物。它的聚精会神令我吃惊。我轻轻一飞。“旺财”就迈开了腿迅速向盘子跑去。一眨眼它又匆匆地跑来,尾巴不停地摆动。好像在说:再玩一次,再玩一次嘛!“
这只贵宾犬再一次车祸中“身亡“了,可直到现在,我还难以忘却它的漂亮,温顺和灵敏。
语文老师评语:文章结构完整,条理清晰,但“灵敏“体现还不够,可以补充,可增加互动。
我喜欢动物,而且非常渴望家里能够饲养动物。虽然爸妈一直表明家中空间不够,很难让我美梦成真。但是每次在电视的动物频道中,看见动物千奇百态的生活,都让我兴奋不已。所有的动物中,我最喜欢动物有四只圆圆肥肥像柱子的大脚,它的肚子像城墙,鼻子像条蛇,这个我见我爱的动物就是--大象。
如果我有一只大象,我就可以骑着大象,踏平天国,浩瀚无敌的把胡作非为的坏人通通抓起来。直到他们愿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为止。如果我有一只大象,我一定会把它训练的非常听我的话。它会帮我搬东西,陪我玩游戏。还会带我去上学,它会让我高高在上,彷彿天下无敌!
我最喜欢大象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看起来不但强壮有力,而且性情温和。只要有它天天陪在身边,我相信一定会让我有温暖,踏实的安全感。有它在,我相信自己会勇气倍增,人人称羡!
虽然现实生活中,要拥有一只大象做我的好朋友,彷彿是天方夜谭。但是我相信只要有愿就会有力,愿有多大,力就会变更大。我要好好用功读书,努力学习,长大后我也许可以当位训兽师,也许可以到非洲探险,或者我还可以当位专业摄影师,整天就与象为伍,形影不离观察大象一举一动,为它拍下美丽动人的相片!
我最喜欢的动物熊猫是我国的国宝,它有胖乎乎的身体,黑白相间的绒毛,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边上有一圈黑黑的毛,这就是有名的“熊猫眼”。
熊猫最爱吃的食物是竹子,科学家研究出熊猫光吃竹子没有营养,于是做出了用竹纤维和各种营养成分制成的竹子饼干给熊猫吃。希望它们健健康康、平平安按安。可是,今年的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一只名叫毛毛的大熊猫被地震时所倒塌下来的树木给压死了。多天以后才被找到,听到这新闻的时候我伤心的哭了一场。
熊猫象征着和平、友谊、吉祥。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大熊猫。
我喜欢许多动物,但在众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人类忠实的好伙伴——狗。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忠厚老实,在许多的品种中,我比较喜欢小巧的泰迪小狗。
泰迪狗长得十分可爱,一身的卷毛,白色的,像雪一般,黑色的,油光闪亮,我都喜欢。它满身的花纹,眼睛炯炯有神,湿漉漉的鼻子,尾巴向上摇着,有时还会把尾巴卷起来,特别可爱。
小泰迪的叫声十分的悦耳,它与它的同类都被广泛作为警犬来为国家效力。有时候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一点脚步声,它也会提高警惕,左看看,右看看,就像一个侦察兵在侦查有没有危险一样。它的嗅觉也相当了得,闻到陌生的气味,它就会发出叫声,表示警告。
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小泰迪时而贪玩,时而贪吃,时而贪睡,不过也没有关系,它很亲近人,信任人,依赖人,它把主人当作靠山,把主人的家当作自己永远的家。
小泰迪吃饭时是不能被打扰的。如果你在它吃饭时拍拍它的屁股,它会一脸奇怪的表情看着你,像是在说:“你干什么呀?我在吃饭呢。”
当它玩耍时会十分的高兴,一会儿跳到你身上,一会儿围着你的脚边打转,如果它十分想念你,它会一下子跳到你身上来,用它那带有温度的舌头舔你的手。
它睡觉时,会快速的进入梦乡,很快发出鼾声。
我认识一直泰迪黑毛,是几年前在姥爷家,在那里我结识了它。那几天里,我天天给它分享我的干粮,吃饭时想到它,吃零食时想到它,玩耍时想到它,它似乎不仅仅是我的伙伴而是亲人了。它也特别喜欢我,天天跟着我到处跑来跑去,我们的感情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坚不可摧。
我记得,离开姥爷家时,临走的前一天早晨,它还来叫我起床,那声音是多么的动听。那天,它与我玩得很开心,我还教会了它上楼梯。我要走了,我依依不舍的与它告别。它还想与我一同回到城市里,但也不行啊!我还是回到了家。但一直到现在,黑毛那可爱、顽皮、淘气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真的好怀念我姥爷家那可爱的小黑毛呀!它是那样的天真可爱淘气,而又生机勃勃。
你知道我喜欢的动物是什么吗?我喜欢的当然是那呆萌可爱的小狗呀!你瞧瞧,你看那小狗是多么的调皮捣蛋可爱,每次和它在一起我都会感到快乐,幸福。
一天,小狗急忙跑到我的房间里来,一把咬住正在写作业的我,看它那呆萌的样子,就知道它想让我带它去外面玩耍,吵闹,我说:“那我就破例带你出去玩一下吧!”它高兴的一下子就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便跑到了外面,过了一会儿,我也跟着小狗的脚步来到了小草坪,当我正在吸收着阳光伴着空气的时候,一阵阵轻轻的小脚正在向我飞奔起来,我猛一回头,就被我家养的小狗冲撞了个正着。
小狗狗口里咬着一个飞盘,仔细一想,就能想到小狗想和我玩飞盘游戏,我蹲下来,拿起小狗口里咬着的飞盘,“哼!敢和我玩飞盘。”说完,便把飞盘向高处猛的一扔,“飞咯。”现在我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刚要休息,那小狗就飞快飞快的跑了过来。我笑了笑说:“这小狗跑的真快呀!”
这就是我家养的一只“超级赛车手”小狗,也是我重要的伙伴。你想要一只这样的小狗吗?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不加思索地告诉他,是狼。
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肉食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它们为了生活和生存而友好相处,为了哺育和教育后代而相互合作,其突出表现在群体社交和相互关心方面,可以说仅次于灵长目动物,因此它们的活动范围,伸展到山区、平原、沙漠、冻原……几乎遍及全世界!狼的历史比人类还长……从生态学上来说,狼可以控制草食动物的数量,也就是起着维护草原和森林生态平衡的作用。而且它们追捕的多是老、弱、病、残,对草食动物本身也起着复壮种群的作用。所以,在自然界中必须有狼;没有狼,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狼是最智慧、最敏锐的动物。狼具有敏锐的发现猎物和捕捉猎物的嗅觉,距离2千米即可嗅到被捕猎动物的味道。狼具有遇事善变的机智,尤其在指挥狼群进攻大型猎物的头狼身上可以得到充分体现。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据说成吉思汗之所以能够带领他的铁骑创造逢敌必战、逢战必胜的神奇故事,与他最早的军事老师――狼的教导是密不可分的。
狼是最团结的动物。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狼群总是协同作战,虽单打独斗狼不敌虎、狮、豹,但狼群可以杀死狮子,靠的是协同作战,因此其他动物都不敢惹狼。狼还具有牺牲精神。有一群饿狼围住了一个人,你若有枪,且枪法很准,头狼一声令下,别的狼明知必死也去进攻,用自己身体消耗子弹。狼对自己的同胞很友爱,狼群内尊卑有序。尤其表现在对待幼狼上。狼仔的降生对整个狼群来说就是一个节日。狼崽的爸爸和其他的狼叔叔、狼阿姨会用兴高采烈充满激情的低声吟颂来庆祝狼崽的降生。狼群集体的帮助和关怀伴随着幼崽的成长。成年狼会自觉为小狼崽和狼妈妈寻找食物,或在狼妈妈外出捕食时帮助照看小狼崽。总之,养育幼狼是所有成员都要参与的工作。
狼是最具耐心、最执着的动物。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
狼有狼道。狼在有老鼠、獭、黄羊吃的时候不会惹人,当这些东西没有了时才来偷羊吃,它们也不会把獭、黄羊等吃光,人不把它们惹急了它们也不会滥杀羊群马群。狼有坚定的信念。狼是最难驯服的。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
总之,狼是一种让人敬畏的物种。
“青天白日睡大觉,夜晚一宿去放哨,两眼一瞪喵喵叫,老鼠听了心就跳。”这就是我家的新朋友—一只可爱的小猫。这只小猫是昨天妈妈带我们出去玩儿买回来的,因为它一回到家就上蹿下跳,所以我们姐妹几个就给她取名叫乐乐。
乐乐浑身雪白,耳朵是三角形的,一双大大的眼睛,像两颗闪闪发光的黑宝石,好奇地打量着四周。小小的鼻子特别灵敏,总是能找很多美味可口的食物,鼻子下面是一张三瓣嘴,光是从外表看就十分可爱。
小猫乐乐是我们家的开心果,这次我的数学测试考得不好,心情很差,我刚回到家,它便蹑手蹑脚的跟我进了屋,当我坐到学习椅上时,乐乐就一下子跳到我的腿上,用又软又白的毛蹭我的脸,我立刻高兴起来。该吃晚饭了,刚来到这个新环境的乐乐,毛毛躁躁的,一不小心把碗打翻了,里面的饭全洒了出来,汤溅得到处都是,乐乐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喵喵直叫。我哭笑不得,只好原谅了它。
乐乐不仅是个“开心果”,还是一个大吃货。每次给它喂食,乐乐总是先悄悄地走过去,然后用鼻子闻一闻,再用红红的舌头舔舔,看看符合胃口吗?如果不符合,头也不回的摇着尾巴就走了,如果喜欢,就会大口大口的吃完。吃饱后,就会围着我跳起舞来,仿佛在说:“谢谢你,我的小主人。”
乐乐最可爱的时候莫过于睡着之后。它会把脖子和尾巴缩起来,变成一个“小白球”,可爱极了。
乐乐给我带来无穷的快乐,我要照顾它一生,我爱我的乐乐。
我朋友家有一只十分可爱的金毛犬,它的名字叫豆豆。
在我的印象中,豆豆有着水桶般大小的脸,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十分明亮。肥大的身体上,披着一件金黄的的战袍,还长着鞭子似的长尾巴。有时,它会趴在铁门旁,安然不动,像个静静的“弱女子”。可是只要有陌生人来时,它就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汪汪”直叫。我朋友听后十分生气,她只给豆豆一个眼色,豆豆就停息下来了,自己躲到角落里看着主人,似乎有点不服输的感觉。
记得有一次,我到朋友家玩,在厨房中看到了一袋子馒头。不巧,豆豆发现了。一开始,豆豆用警惕的目光看着馒头。然后,又一步步地接近它。接着,它左顾右盼,观察周围的敌情。最后,豆豆见没人发现,便像一只饥饿的狼,猛地扑向馒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朋友看见了,把馒头扔向天空,而豆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机灵一跃,一口就叼住了馒头。我在旁边拍手叫好。听朋友说,这是豆豆的独门绝技哩!我看豆豆吃得津津有味,自己都替它开心。
我听朋友介绍,豆豆还特别喜欢阳光。有太阳的时候,豆豆就睡在大门口,沐浴着阳光给它带来的温暖。有时候,豆豆在睡觉时,还会“打呼噜”。我想,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狗语”吧。也只有懂它的人才能听懂。
瞧,我身边有只活泼可爱的金毛犬,那你呢?还等什么,快养一只小宠物吧,它一定会成为你的好朋友,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与回忆!
动物接触不多不少,但基本都是普通的,什么猫啊狗啊的,最喜欢的就狗,我所说的狗是具有我所定义的狗性的狗,忠实,凶猛,所以我讨厌宠物狗,虽然不是它们选择的那种生活方式。
第二种就是狼,野狼,我没见过这种动物,童话中的狼没有好的,长辈嘴里的狼也没干过什么好事,但喜欢它是因为两个军事题材的连续剧,一个就是《沙场点兵》,还有一个就是《亮剑》。
狼是蒙古族的图腾,而中国历史上,最具血性的民族就是蒙古族,团结协作,群体意识,不为所谓的面子去挑衅比自己强的异类,虽然都说狼是忘恩负义的典型,什么养不熟的白眼狼,但狼的可贵也在于此,忠于自己的原则,忠于自己的团队,想通过它想得到的东西来收买它,基本上是不可能事件。
喜欢的动物还有很多,马,虎……但愿他们这些品性都能不被人类所改变,大的讲也算是保持生物品性的多元化了,这一点我们和那些动物是对等的。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兔子,因为他非常可爱,毛茸茸的,所以我喜欢它。
它浑身都是白的,眼睛是红颜色的,身体毛茸茸。它春天的时候,老爱在我家菜地里吃青菜,冬天的时候,总爱在暖气片上睡觉。有时候,妈妈还给它做了一件衣服呢。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