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迷恋于写作的第五年。自从五年级第一次打心底里地想要写些什么到现在时不时的随手写几行,笔下的作品零零碎碎的已是堆积了不少。
我曾听过《远山的呼唤》的歌曲,也曾读过《野性的呼唤》的书籍。我想,呼唤我的莫过于文字,于是我便在五年前的某一天,踏上写作之路,至今不曾回头。
我在记忆之河中逆流而上地寻找着,直到打捞起我为第一部作品动笔时的身影。
说来也有趣,我的第一部作品并非用母语写成。也许构想这个故事的时候被灵感的突袭惊得不知所措,也许是感觉自己的想法过于荒诞可笑却又不舍得丢弃,我最终借着英语水平远超当时同学这一依仗用英语写下了我的处女作。
我那时刚刚看了一篇讲述珠穆朗玛峰的文章,被它深深震撼着,于是灵感在两天后的下午敲敲我的脑袋,送来一个点子。不得不说灵感真是个奇妙的精灵,来无影去无踪,但只要你抓住它的衣角,它就会为你洒下星河。就连那时并不喜欢写作的我也深深为它折服,大脑飞速地转动,情不自禁地拿起纸笔。
如今我想起那个故事依然会失笑。为了逃避时态,也许还为了尽量把故事按自己的标准加工得完美,我把故事的时间背景设置得乱七八糟,以至于到后来时态依然无法挽救地变得一片混乱。剧情甚至连流水账都比不上,简直就是流水本身,后来当时的自己都看不下去,硬生生地偏离原先的思路,加了一段剧情,故事才好歹有了点曲折。
于是我人生中的第一部作品就是这样的:一个不知道处于什么时代的人住在珠峰上,每天思考人生,写写画画,通过莫名其妙的方式送到山下并且出了名。后来一个粉丝登山来体验偶像的生活,却发现自己没有主角的心境和毅力,于是回归了原本的生活。而主角则一直住在珠峰上思考人生,继续写写画画送下山。
现在这么回忆起来,觉得这部作品真是奇奇怪怪。对现在的我而言,这篇处女作除了文笔不错,构想不错之外真是没什么闪光点。但我依然喜欢它。这是我笔下的第一个“孩子”,写完它之后的五年来我所创作的这么多作品都是因为它把我带上写作之路。
我仍记得我曾经多么地为它骄傲而兴奋,甚至为它编写了一首歌曲天天唱,唱了一个多月。我现在依然为它骄傲而兴奋,它是我写作之路的出发点,是我第一次提笔开出的花。
如今我写作的时候,还偶尔地会哼几句为处女作编写的“主题曲”,仿佛要告诉我的新作品们,你们是因为什么而得以现世。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只要我依然在写作,我就会为我的第一次提笔写作而骄傲兴奋,而把这份骄傲和兴奋永远永远当做作品赠予我的丰厚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