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动物的故事作文(优秀4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茜茜”是一只小狗。由于我很爱狗,妈妈就从小姨家抱来了一只小混血狗—因为可爱,我给它取名“茜茜”。
“茜茜”的毛是白色、黑色和棕色的,一双耳朵直竖着,可爱极了!
有一天,它过马路时被一辆货车撞了,车跑了,茜茜躺在地上,很无助。它流了很多血,大家都说它要死了。我不信,我不想,我于是把它抱回家,给它包扎,为它祈福。我乞求上天,保住这一条小小的生命。
“茜茜”在我的照顾下渐渐康复,由于车祸导致前腿受伤,每次都跑不多远。可有一天“茜茜”不见了。我非常焦急骑车到处寻找“茜茜”,寻找这条可怜的小生命。终于在一辆货车底下找到了“茜茜”。原来这就是撞它的那辆车。我让它出来,它不动,后来,车主向我赔了不是,它才肯出来。我抱住它,对它说:“你想报仇呀!你这个笨蛋呀!万一车子开动,你还不知道死哪儿去了……你怎么报仇呢?”
后来,它做了一件让我哭笑不得的事。它从外面叼了一袋东西到家里,里面有许多骨头,它坐在袋子旁边看着我,摇动着尾巴。老爸说:“它要报恩,你天天给它吃骨头,如今它叼袋骨头来还给你……”老爸说完后,我们哈哈大笑起来。“茜茜”用茫然的眼神看着我们,歪着脑袋,仍然摇着尾巴……快过年了,狗肉火锅又上市了,我家的“茜茜”便被偷了。当这个噩耗传到我耳里时,我哭了很久,我真恨那些偷狗的人,也恨那些开狗肉火锅店的人……后来,我一连几次梦到“茜茜”,梦到“茜茜”在家吃骨头,还有和我一起在公园里尽情地玩耍……
今年,我家来了两个新成员——高头鱼。为了让它们快乐地生活,我把家中的玻璃缸制作成它们舒适的居所,还特地去花鸟市场买了一个充气机。
这两条高头鱼全身布满了细细的鳞片,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光彩耀人;那两颗绿豆似的小眼睛,镶嵌在头的两侧;扁扁的嘴巴轻轻地翕动着,口中不停地吐出泡泡,一串又一串,可爱极了!但是,这两条外貌相似的高头鱼,性格却截然不同:一条总爱绕着鱼缸不停地游来游去,一刻也不愿停下;而另一条则像一位矜持的小姑娘,总爱在缸中游荡漫步。喜欢之余,我给它们取了个名字。我把那条淘气的鱼叫“小机灵”,而另一条则叫作“小姑娘”。
瞧,它们浮出水面了,不停地张着嘴巴,好像在说:“我们饿了,我们要吃东西了……”我急忙把鱼食洒入了缸内。可没想到,小鱼之间竟然爆发了一场“食品争夺战”。
只见“小机灵”猛冲过去,食物溅了出来,“小姑娘”惊呆了,一动不动地停在那里。正当“小机灵”把嘴伸向食物的那一刻,“小姑娘”如梦初醒,一反往日的温柔,狠狠地咬了“小机灵”一口,“小机灵”也不甘示弱,两条小鱼就你一口,我一口地争来抢去。为了不让它们两败俱伤,我只好把一块干净的板插在缸的中间,把两条鱼隔开来,再洒入鱼食。这下,两个小家伙才消停下来,安安静静地吃完鱼食,又亲亲热热地玩在了一起……
小动物的故事真有趣!我升入了五年级,它们也长大了,妈妈将它们放入了小区的池塘中,可我仍旧忘不了“小机灵”和“小姑娘”那天真的模样,我还会时常去探望它们。
小鹰爸爸从内蒙古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回来了一只可爱的小鹰。它的眼睛圆圆的,嘴巴又尖又弯,像鱼钩似的。灰黄色的羽毛非常光滑,最厉害的就是它的爪子,又大、又细、又长,抓起东西来非常牢固。鹰是食肉动物,每天它都要吃很多肉,比我吃的还多呢!有一天,爸爸给它拿来一块排骨,刚走到笼子跟前,小鹰就飞快地扑过来,一爪就夺走了爸爸手中的排骨,跑到一个角落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只见它用两只爪子紧紧地抱住排骨,生怕有人跟它抢!它那弯弯的嘴就像凿子一样,一块一块地把肉凿在嘴中。
就连那骨缝里的肉都钩的非常干净,我在一边只看的目瞪口呆!我想,吃东西时还真得向它学习呢,一点都不浪费!虽然小鹰吃东西时的样子很威武,可是它有时候也很孤独。自己孤零零地被关在笼子里,没有人跟它说话,也没有人和它作伴,它总是呆呆地站在笼子里,眼巴巴地望着窗外的风景,多么渴望能飞出笼子,飞向天空,在天空自由地翱翔!看着小鹰可怜的样子,我很心疼,我们一家决定,一定要把小鹰放出笼子,让它做一只自由快乐的鹰!
在我生日那天,妈妈从超市买回来一只小仓鼠,我对它一见钟情,并且给它取名为“棕棕”。
我这只小仓鼠的外形奇特极了。它全身的毛都是棕色的,只有两只眼睛处的毛是白色的,在棕毛的衬托下格外突出,好似是黑暗中的导航灯。它把身体蜷缩在一起的时侯,就像是一个棕色的小皮球,可爱极了。
初到我家时,因为怕陌生人的缘故,它总是见到我过来就贴到笼子角躲藏。后来,它适应了,也活泼了起来。它时常在笼子里活蹦乱跳;时常在我为它定制的“跑步机”上“健身”;时常用它那软软的毛蹭我的手,我想:这只小仓鼠真乖。
小仓鼠最大的魅力在于它的通灵之性。有一次,我在它的笼子旁边放了一个收音机,并且开始放摇滚乐。它一听到前奏,就跳到它的转轮上,按节奏跑起步来。一开始,音乐比较缓和,它便慢慢地跑,等到音乐节秦稍快时,它的脚步也快了起来,最后音乐的高潮来临的时侯,它就用最快的速度跑。只见它跑得胡须一翘一翘的,肚皮一鼓一收,有趣极了。我兴奋地说:“棕棕,你竟然能随着音乐的快慢来控制自己的跑步速度,你真了不起。”
你说我能不喜爱棕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