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语录了吧,语录是指对那些富有哲理与特殊意义话语的记录,一般用于正式文体。还苦于找不到优秀的语录?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纪伯伦名言【优秀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琵琶记》的戏剧冲突,是围绕着“三不从”而展开的。剧本第四出“强试”是冲突的开端。蔡伯喈考虑到父母年老,无人照顾,在科考前夕,决意暂时放弃功名,谢绝了州司的推荐。但其父蔡公却迫切期待儿子获得功名,强调只要儿子中举,改换门庭,他纵然死了,“一灵儿终是喜”,甚至责备蔡伯喈以尽孝为借口,其实是贪恋新婚的妻子。深受封建思想熏陶的蔡伯喈,既不能违背孝道伦理,又不能违抗父命,只得离家赶考,向悲剧的境地迈开了第一步。
蔡伯喈得中状元,牛丞相执意招他为婿,皇帝也玉成其事。蔡伯喈倒不想滞留京师,他在辞婚的同时,上表辞官,希望皇帝任命他为乡官:“乡郡望安置。庶使臣,忠心孝意,得全美。”但朝廷的答复是:“孝道虽大,终于事君;王事多艰,岂遑报父?……可同志从师相之请,以成《桃夭》之化。”君命难违,蔡伯喈有苦难言,有家难归,不得已入赘牛府。荣华富贵始终无法消除他的内疚和痛苦。另一方面,蔡伯喈家乡灾祸频发,蔡公蔡婆衣食无着,最后家破人亡。就这样,一个努力按照封建伦理行事的“孝子”,却因伦理纲纪的不合理以及伦理纲纪自身的矛盾,成为可怜可悲的牺牲品。
封建伦理,是统治者赖以维持封建秩序的支柱。儒家以血缘为基础,推衍出一套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以规范人的行为,要求人们按伦理纲常行事。然而,伦理纲常本身是存在缺陷的。所谓“忠孝不能两全”,即是因为伦理纲常本身经常出现抵牾的局面。蔡伯喈忠了朝廷,便照顾不了父母家庭;反过来,他要做“孝子”,便做不了“忠臣”。至于个人的意愿,更是遭到无情的践踏。这一来,努力按照伦理纲常行事的蔡伯喈,只能陷入两难的境地之中。
《琵琶记》尽管从正面肯定了封建伦理,但全剧展示的却是“全忠全孝”的蔡伯喈和“有贞有烈”的赵五娘的悲剧命运,从而可以引发对封建伦理合理性的怀疑。在封建时代,恪守伦理纲常的知识分子,经常陷入情感与理智,个人意愿与门第、伦理的冲突之中。《琵琶记》的悲剧意蕴,具有深刻性和普遍性,它比单纯谴责负心汉的主题,更具社会价值。
《琵琶记》在人物塑造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在人物心理刻画方面尤为突出。蔡伯喈形象,体现了知识分子的软弱性格和复杂心理;这种软弱性格与他恪守礼教伦理观念紧密相关。他努力按照伦理纲常行事,但封建伦理本身难周全的矛盾却使他无所适从。从君从父的伦理要求,使他难以违抗;家庭的灾难,又使他难辞其咎。所以他始终处于夹缝之中,难以两全。
《琵琶记》情节设置也颇有特色。故事沿着两条线索发展:一条写蔡伯喈离家后的件件遭遇;一条写赵五娘在家中的种种苦难。既集中笔力写蔡伯喈在荣华富贵的罗网中辗转无奈,又酣畅地写赵五娘饥寒交迫,陷入绝境,比较广阔地展示出生活画面。两条线索交叉进行,不同的生活场景对比衔接。例如前边写了蔡伯喈蟾宫折桂,杏园奉宴,志得意扬,后边接着写赵五娘典卖钗梳首饰,勉事姑嫜;前边写了蔡伯喈洞房花烛,“画堂中珠围翠拥”,后边接着写赵五娘自食糟糠,公婆愧悔自己误责媳妇,一亡一病;前边写蔡伯喈中秋赏月,“长空万里,见婵娟可爱”,后边接着写赵五娘剪发买葬、罗裙包土埋葬公婆后,背着琵琶上京寻夫。贫富悬殊的情景,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使观众在同情赵五娘苦难的同时,体悟到封建伦理纲常的荼毒。
在语言的运用方面,《琵琶记》最突出的成就是,能配合人物不同的处境以及两条戏剧线索的开展,运用两种不同风格的语言。赵五娘一线,语言本色;蔡伯喈一线,词藻华丽。这表明作者充分注意到语言与环境、性格、心理的关系。同时,作为戏剧,《琵琶记》的语言也富于动作性。不少唱词、对白能与动作结合,成为蕴味深厚的潜台词。例如“琴诉荷池”一出,写蔡伯喈弹错了曲调,牛氏不悦,两人有一段对白:
在英国的日子里,我们除了紧张的英语语言课学习以外,最开心的就是去游览参观了。
在英国,第一个周末,我们首先游览了伦敦。伦敦是英国的首都、欧洲最大的都会及世界四大世界级城市之一。从1801年到20世纪初,作为世界性帝国——大英帝国的首都,伦敦因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上的卓越成就,而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都市。同时,伦敦也是一个非常多元化的大都市,其居民来自世界各地,具有多元的种族、宗教和文化,城市中使用的语言超过300种。而且,伦敦还是世界闻名的旅游胜地,拥有数量众多的名胜景点与博物馆等。站在着名的“伦敦眼”包厢里望下看,简洁的现代大楼与古老的建筑融为一体,构成了一幅瑰丽的风景画。
在导游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伦敦的中心城区。转过一个街区,突然,一个高大的哥特式尖塔映入我们的眼帘。“哇,大本钟!”旁边的一个女孩尖叫起来。“对,这就是世界闻名的伦敦大本钟,”导游介绍道,“大本钟是由埃德蒙德·格林斯罗普勋爵设计,并由爱德华·登特及他的儿子弗雷德里克建造的。钟重13.5吨,钟盘直径7米,时针和分针长度分别为2.75米和4.27米,钟摆重305公斤。大钟造于1856年,以建造工程的第一名监督官本杰明爵士的名字命名,叫‘BIGBEN’。1857年该钟出现裂痕,于1859年重新铸造。”听了导游的讲述,我们顿时若有所悟,原来大本钟还有如此一段曲折的故事。
午饭后,我们几经转弯,来到伦敦着名的鸽子广场。在这里,鸽子自由自在地飞翔,有时幻化成白色的漩涡,有时又如滑翔机一般掠过地面,极快地把行人刚刚扔下的食物叼走。“咦,那是谁?”我们团的一位男生指着广场中间的一个黑色的人物雕塑说道。“这个吗?”导游立即现身,说道,“这是英国着名海军将领纳尔逊。1804年,法国迫使西班牙一同渡海进攻英国,英国海军上将纳尔逊指挥的英国舰队与法国、西班牙联合舰队在西班牙的特拉法尔加港海面上遭遇。英国舰队以少胜多,使法、西舰队在这场海战中惨败。但不幸的是,当海战胜利结束时,纳尔逊上将因法国炮舰‘恐怖号’桅杆上的狙击手自左臂射入胸腔内的子弹而牺牲。为了纪念这位为大英帝国立下不朽功勋的海军上将,人们在广场中心,竖立圆柱形纪念碑和纳尔逊全身铜像。”“原来如此,”那位同学感叹道。与此同时,我们也对英勇抵御外敌的纳尔逊将军和英国人民油然升起了一股敬意。
在第二个周末,我们坐上长途汽车前往坎特伯雷。经过了两个半小时无聊的车程,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坎特伯雷位于英国东南部,属于有“英格兰花园”之称的肯特郡,是一座不到4万人口的古城。公元597年,传教士奥古斯丁受教皇委派,从罗马赴英国传教,成为第一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并把基督教传播到整个英格兰。因此,在英格兰,坎特伯雷被人们形象地比喻为基督教信仰的摇篮。坎特伯雷大教堂是这里备受世人瞩目的景观。一进入大教堂,我们立即就被这规模宏大的建筑震慑了。的确,声名远扬的坎特伯雷大教堂规模恢弘,长约156米,最宽处有50米左右,中塔楼高达78米。这座大教堂建于公元324年,不过早期的建筑已毁于战火。1070年这座大教堂动工重建,后来又经历了不断的续建和扩建,形成了今天的规模。站在教堂里,我们仿佛看到了神父在认真的讲解《圣经》,虔诚的基督教徒在充满激情的唱诗。这让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它庄严、神秘的气息。
自公元6世纪起,犹太人与阿拉伯人逐渐进入中国,并深深被这个自由贸易的免税贸易天堂所吸引。在他们看来,唐帝国简直就是一个放大版的前伊斯兰时代的麦加,他们在这里感觉如鱼得水。结果,来华的中东商人越来越多,至安史之乱前,仅广州和泉州两城的阿拉伯移民就多达一二十万,占了全城居民的半数左右,其中绝大多数都以经商为生,他们的组织大都具备商会的特点,并在中国社会中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一)
在巴比伦这个当时的世界金融中心,犹太人首次接触到先进的市场经济社会。考古发掘揭示,当时的巴比伦城规模相当于耶路撒冷城的130倍
如今,犹太人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善于做生意的民族。这个仅占全球人口五百分之一的小民族,却是亿万富翁排行榜上的第一大民族,拥有地球上约三分之一的财富。在美国,占总人口3%的犹太人控制着美国70%以上的财富,华尔街一半以上的金融从业人员有犹太血统,美国前总统罗斯福为此感慨说:“影响美国经济的只有200多家企业,而操纵这些企业的只有六七个犹太人。”
犹太人并不是天生就会做生意的。在犹太圣书《旧约》中,多次提及他们的祖先希伯来人以牧羊为生,赶着畜群四处寻找“流淌着奶与蜜之地”。作为游牧民族,由于缺乏食物储备,希伯来人多次在遭遇饥荒时逃入埃及。古埃及拥有先进的农业经济,但商业并不发达。公元前10世纪,利用亚述和埃及的同时衰落,希伯来人建立起短暂繁荣的以色列王国,引进了巴比伦的银本位货币制度,并与同时中兴的巴比伦、埃塞俄比亚等国开展贸易。但是好景不长,所罗门王死后,以色列立即分裂,埃及大军乘机攻陷耶路撒冷,此后的各个犹太国家只能接受列强仆从国的角色,也就注定了其两头不讨好的命运。公元前722年,北国以色列被亚述吞并,其居民也全部遭到屠杀和同化,南方的犹太国除了向亚述称臣纳贡之外别无选择。
一个世纪之后,巴比伦人了亚述帝国,犹太人由于突然获得独立而变得狂妄自大,结果引来亡国之祸。公元前587年,巴比伦军队攻破耶路撒冷,将残存的犹太贵族掳往巴比伦。在巴比伦这个当时的世界金融中心,犹太人首次接触到先进的市场经济社会。考古发掘揭示,当时的巴比伦城规模相当于耶路撒冷城的130倍,与富可敌国、权倾朝野的巴比伦商会主席相比,传奇的以色列国王所罗门更像是一个街道办主任。这场“巴比伦之囚”持续了48年之后,波斯军队攻占巴比伦,犹太人避免了和古以色列“失踪的十个支派”一样被异族同化的命运,获准带着新学到的经商诀窍返回故里。犹太人当时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波斯人日后还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们施以援手。
公元前334年,亚历山大大帝入侵亚洲,犹太人不战而降,波斯帝国随之灭亡。此后的三百年内,希腊人的国家逐渐败落,最终被罗马人与帕提亚人瓜分,犹太人居住的迦南地区落入了罗马帝国之手。从希腊罗马古籍来看,这期间的犹太人虽然广泛经商,但尚未在商业领域表现得多么突出,毕竟他们虽然通过“巴比伦之囚”获得了先进的商业技巧,却严重缺乏经商的资源。由于商业规模不大,此时的犹太人也就没必要成立什么商会。即便如此,新兴的商人集团依然受到一些人的抵制,其中最著名的当数耶稣基督。
公元30年,耶稣带着一群愤怒的门徒冲入耶路撒冷圣殿,着手进行其“清洁”运动。据《马太福音》记载:“耶稣进了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做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耶稣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言行,是因为自“巴比伦之囚”返回以色列以来,犹太民族的主体已经从牧民变成了商人,文化风俗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令持传统观点的犹太人难以接受。
如前文所述,在古巴比伦,神庙是最主要的商业机构之一,肩负银行、商场与职业介绍所的职能。从巴比伦归来后,受巴比伦文化影响,犹太祭司们也开始在自己的神庙里开展金融和商贸业务。然而,与宽容的巴比伦多神教不同,犹太教是严格排他的一神教,以色列当时又不是经济强国,甚至没有能力发行自己的货币。在“巴比伦之囚”与耶稣诞生这段时间内,以色列主要使用腓尼基银币,所罗门神殿祭司甚至规定圣殿税必须用腓尼基银币缴纳,而这些银币上都印着腓尼基的神像,特别是腓尼基主神、耶和华的死敌巴力。在耶和华的圣殿里使用印着巴力神像的银币,对虔诚的犹太教徒而言是极度亵渎之举,因此在耶稣诞生前后不久,以色列仿照腓尼基和希腊发行自己的银币,巴力像被“耶路撒冷是上帝之城”等标语取代。但没过多久,以色列便被罗马帝国吞并,印有罗马众神和皇帝头像的罗马货币进入耶路撒冷,取代了以色列货币,罗马的犹太总督彼拉多甚至还发行了印有罗马多神教图案的新币。耶稣对这一系列货币改革的意见,体现在他与因热衷商业而闻名的犹太宗派法利赛人的著名对话中。
据《马可福音》记载,法利赛人问耶稣:“纳税给恺撒可以不可以?”耶稣回答:“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恺撒的。”耶稣说:“这样,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如果了解当时的社会经济,读者便能明白耶稣的真意:印有罗马皇帝(恺撒)头像和标志的罗马货币不应该进入耶和华的神殿,甚至不应该进入以色列国境;犹太人不得接触任何异教徒的货币,应该把它们全都归还异教徒,而只使用印有“耶路撒冷是上帝之城”之类圣洁词句的以色列货币。
原来,耶稣打着恢复犹太传统宗教文化的旗号,禁止外汇兑换,禁止高利贷,禁止神职人员从事商业,破坏国际贸易与货币经济……这并不奇怪,因为耶稣家族没有经历过令犹太上层社会大开眼界的“巴比伦之囚”,却曾经多次前往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埃及。对于以色列主流社会而言,耶稣提倡的这一套早就过时了,与时俱进的法利赛人才代表着犹太民族的未来。
(二)
纵观犹太人的古代历史,最大特点是由于长期不受政府保护而颠沛流离。为了自身安全,犹太人结成许多地下团体,它们戒律森严,神秘莫测
固守犹太传统的耶稣为破坏神殿新秩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被钉上了十字架。此事在当时并未造成多大影响,对犹太民族真正重要的事发生在三十多年后。当罗马帝国发生内战的消息传到以色列时,早就对罗马统治心存不满的犹太人开始大规模暴动。但对于训练有素的罗马军团而言,镇压这批乌合之众的反抗实在易如反掌。公元70年,耶路撒冷再度陷落,除了所罗门神殿的西墙(今称“哭墙”)之外,全城都被夷为平地,犹太人被永远禁止进入耶路撒冷地区,大部分都被驱往罗马帝国的其他省份,从此天各一方。
为了躲避罗马帝国的迫害,许多犹太人辗转逃往东方,自愿参加第二次“巴比伦之囚”,投奔当时中东唯一能与罗马帝国抗衡的强权――帕提亚人统治的波斯。
抵达波斯时,犹太难民大吃一惊。由于希腊人经营不善,曾经无比繁华的巴比伦城已经沦为一片废墟,希腊人在其邻近地区兴建了塞琉西亚城,尔后帕提亚人又在附近兴建了新都泰西封,但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及古时的巴比伦。帕提亚人是来自中亚的游牧民族,素来重视商业,近年来更由于汉武帝派张骞等人重开丝绸之路而大发横财。他们欢迎犹太难民,并利用其商业技巧来发展本国经济。随着丝绸、香料等东方财富的不断流入,泰西封、塞琉西亚等城市很快变得更为繁华,巴比伦也得到了重建,但它已经不再是古时的巴比伦城,而只是犹太人、帕提亚人和波斯人按照自己的想象建造的新城,居民与古巴比伦人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在这座新巴比伦城里,犹太人获得了稳定的财富和社会地位,开始编篡适应新时代的犹太法典,即《密西拿》律法及其注疏《塔木德》。因为是在巴比伦创作的,该书又被称为《巴比伦塔木德》,在现代犹太社会中的地位仅次于圣经《旧约》。
好景不长。正当犹太人创作《巴比伦塔木德》时,罗马人变得更加强大。公元116年,罗马皇帝图拉真亲征帕提亚,一举攻陷泰西封、塞琉西亚和巴比伦等主要城市,兵锋直抵波斯湾。但罗马人的胜利非常短暂。当帕提亚人和波斯人向中亚草原溃退时,犹太人在西亚各地同时大规模暴动,图拉真被迫回师镇压,却病死途中。作为报复,图拉真的继承者哈德良再次扫荡了以色列,所有犹太人都被赶出家乡,结果使旅居波斯的犹太人越来越多。在他们的不懈抵抗下,罗马人几经努力,最终还是未能征服两河流域。直到罗马帝国灭亡后,在阿拉伯人的统治下,犹太人才终于被允许返回以色列故土。但没过多久,以日耳曼骑士为主力的基督教联军便渡海来袭,将这片“流淌着奶与蜜之地”重新变成血海,史称“”。因长期经商而富裕、却自外于主流宗教社会的犹太人,则成为最早的受害者。
纵观犹太人的古代历史,最大的特点就是由于长期不受政府保护而颠沛流离。在大部分时间内,没有政府保护的犹太人为了自身安全,结成许多地下团体,他们戒律森严,神秘莫测,基督教的修道院和许多其他宗教组织都与这些犹太地下团体颇具渊源。自“巴比伦之囚”以后,多数犹太人都以经商为生,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犹太地下团体也具备商会的特点。但是,真正的商会应当是合法且公开活动的,因此严格地讲,以经商为主业的犹太人由于长期不具备合法集会和组织社团的资格,在古代并没有成立过商会。基于同样的原因,与犹太人同属闪米特民族的阿拉伯人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三)
实际上,阿拉伯人自古以来就是全民皆商的。因此,阿拉伯人的各种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在内,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商会的性质
古代的阿拉伯半岛远比今日富饶,虽然地下石油和天然气并未得到开发,但可耕地的面积却大得多,其中尤以阿拉伯半岛西南部(今也门和沙特阿拉伯西部)的土地最为肥沃。在这块当今地球上人均水资源最少的地区,公元6世纪之前居民面临的最大自然灾害是频繁暴发的洪水。更为重要的是,阿拉伯半岛西南部的自然资源极为丰富,樟脑的产量在古代冠绝全球,还盛产宝石、黄金、珍珠、苏木、檀香、芦荟、番红花等珍品。利用这些天赐优势,当地阿拉伯居民不断向周边国家销售自己的产品,同时还利用控制红海和亚丁湾的地理优势,发展航运业,成为印度洋上的主要贸易枢纽之一。约公元前13世纪,这里出现了两个相互敌对的王国,即马因和示巴。两国都以商业为立国之本,其中马因国与地中海东岸的主要商业集团腓尼基人交好,广泛使用印有巴力神像的腓尼基银币。为了抗衡马因国,示巴国与腓尼基人的死敌犹太人交好,导致了《圣经》记载的示巴女王于公元前10世纪率领庞大商队访问耶路撒冷,拜见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的著名事件。《列王纪》这样记载当时的情景:“于是示巴女王将金子和宝石,与极多的香料,送给所罗门王。她送给王的香料,以后奉来的不再有这样多……示巴女王一切所要所求的,所罗门王都送给她。另外照自己的厚意馈送她。于是女王和她的臣仆转回本国去了。”示巴女王的财富震动了整个犹太民族,以至于《马太福音》惊呼“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
示巴女王对所罗门王的拜访,是典型的贡赐贸易形式,这种贸易形式在古代十分常见,也是丝绸之路上的主要贸易形式。这支商队由女王亲自率领,可见古阿拉伯人对商业贸易之重视。实际上,阿拉伯人自古以来就是全民皆商的。因此,阿拉伯人的各种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在内,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商会的性质。之所以示巴女王“送给王的香料,以后奉来的不再有这样多”,是由于以色列在所罗门死后很快分裂衰亡,对阿拉伯人丧失了吸引力,同时示巴国也国势日衰,很快被马因国吞并,残部渡过红海逃往埃塞俄比亚。至公元前7世纪,马因国又被同样热衷商业的赛伯邑国取代,后者对阿拉伯半岛西南部的统治持续至公元前2世纪,这也是希腊人崛起的时代。
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中东之后,希腊人在帝国境内四处建立具有一定商会色彩的“同乡会”。作为希腊人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阿拉伯人频繁接触希腊同乡会,自然而然地受到其影响,这在临近希腊国家的阿拉伯半岛西北部表现得特别明显。在今约旦与叙利亚境内,阿拉伯人在交通要道上建立起帕尔米拉与佩特拉等商业城邦,这些城邦的“商队”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悠久都令希腊人的商业组织所不及,其领袖被称为“领班”,通常由选举产生,实际上与巴比伦的商会主席接近,在阿拉伯社会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也是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上的中坚力量。基于充裕的经济实力,帕尔米拉在公元2~3世纪逐渐发展成足以与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抗衡的强大国家,其女王芝诺比娅不仅击败了波斯大军,还将罗马人赶出了亚洲,进而又征服了埃及,直到被“商会之友”奥勒良皇帝击败为止。
帕尔米拉与佩特拉崛起时,赛伯邑国对阿拉伯半岛西南部的统治已经被同属阿拉伯人的希木叶国取代。希木叶国继续发展商业,并巧妙地击败了罗马帝国的多次进犯,但此时阿拉伯半岛的自然环境已因过度开发而恶化,严重地削弱了希木叶国的经济。公元3~6世纪,利用希木叶国的内乱,埃塞俄比亚和波斯多次入侵阿拉伯半岛,希木叶国灭亡,大量难民向北方的汉志地区迁徙,建立了麦地那城,还一度占领了相邻的阿拉伯圣城麦加,但不久即被麦加城的阿拉伯原住民古莱氏人逐出。
汉志地区资源匮乏,但交通便捷,因此当地居民视经商为命脉。严格地讲,“古莱氏”并不是一个部落名称,它的本意是“聚敛财富”,原指麦加地区高度职业化的一些商业家族。与其他阿拉伯人相比,古莱氏人组织更为严密,很早就制定了商务协定《伊拉菲》与《安全契约》,包括罗马帝国在内,所有与麦加进行商务往来的国家和部落都必须签订并遵守这些法令,等于是麦加的宪法。为了鼓励商业发展,古莱氏人主动放弃阿拉伯社会传统的拾一税,任何到其南郊的欧卡兹集市做买卖的商人,无论来自哪里,都享受完全免税待遇。古莱氏人不仅全民经商,而且频繁召开商业会议,组织和派遣商队,所需费用由全民自愿合资,收益按股分成。公元5世纪之后,麦加的商业规模日益扩大,古莱氏人甚至主动跑到叙利亚和也门等地设立分号,与当地人建立股份制合资企业。古莱氏妇女因为精于理财,地位远高于一般阿拉伯妇女,获得不戴面纱的特权,可以说,古莱氏人本身就是一个超级大商会。
(四)
的一生,不仅在与异教徒战斗,更是在与高利贷战斗。他在两方面都成功了
伊斯兰教的创始者,就出身于古莱氏人。尽管几个亲戚都是巨富,但的父亲经商并不成功,他本人也是如此。究其原因,很可能是因为他们父子陷入了“高利贷陷阱”。据伊斯兰经典记载,有过三次较大的借款,总数高达13万银币,其余小额贷款不计其数。受犹太人的影响,当时麦加资本市场上高利贷横行,贷款年利率常常高达百分之百,远远超出了古代巴比伦等主流市场的贷款利率,成为债务人难以摆脱的沉重枷锁。为了避免破产而卖身为奴的厄运,被迫外出打工,从而结识了女老板海底澈。作为富有而自由的古莱氏妇女,海底澈欣赏的才干,主动提出与之结婚,这在其他阿拉伯社会中是难以想象的。
建立伊斯兰教之初,穆斯林以穷人和奴隶为主,其中很多都是高利贷的受害者。当时,除犹太人之外,许多古莱氏人也放高利贷,如的两位伯父阿拔斯和艾布・赖赫卜,《古兰经》诅咒后者必遭火刑。他们与古莱氏人的首富倭马亚家族迫害新兴的穆斯林,不仅出于宗教动机,更出于现实利益。受其迫害,穆斯林大量逃奔埃塞俄比亚,后来本人也被迫离开麦加,到麦地那避难。作为移民城市,麦地那社会向来宽容,但当地犹太人还是与穆斯林发生了激烈的冲突,主要原因便是禁止放高利贷,并指责犹太商人在兑款外汇时弄虚作假。
的一生,不仅在与异教徒战斗,更是在与高利贷战斗。他在两方面都成功了,在晚年前的《辞朝演说》中还特别提到“高利贷已经被禁止了”。不过,临终前,在病榻上问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有没有抢夺过哪一位的财物?我愿意以不多的财产连本带利归还。”得到肯定答复后,他立即偿还了这笔债务,可见生前并非否定一切利息的正当性,而只是反对利率过高的高利贷。但是自此以后,伊斯兰教严厉禁止一切形式的收取利息行为,直到今天。
耶稣与都与高利贷进行过斗争,而后者的成就显然更大。归天之后,他的信徒征服了从大西洋到太平洋之间的广袤地区,所到之处商业蓬勃发展,最终创造出一个零利率的自由经济区。零利率使穆斯林社会内部较为安定团结,但也使穆斯林企业融资较为困难,限制了它们的进一步做大做强。古莱氏人皈依伊斯兰教后不再放高利贷,他们已经获得更大的财源――哈里发的宝座,他们内部的纷争将穆斯林分为逊尼派和什叶派,但无论是哪一派,都继承了祖先对商业的热爱,几位早期的哈里发尽管日理万机,仍然经常亲自上市场卖羊买菜,被外国来访者视为奇闻。
(五)
自公元6世纪起,犹太人与阿拉伯人逐渐进入中国,并深深被这个自由贸易的免税贸易天堂所吸引
在进入中国的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看来,唐帝国简直就是一个放大版的前伊斯兰时代的麦加,他们在这里感觉如鱼得水。结果,来华的中东商人越来越多,至安史之乱前,仅广州和泉州两城的阿拉伯移民就多达一二十万,占了全城居民的半数左右,其中绝大多数都以经商为生,他们的组织大都具备商会的特点,并在中国社会中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安史之乱之所以能够平定,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唐朝向大食(阿拉伯)求助;阿拉伯方面愿意派遣援军,看重的主要是在华的商业利益。大批阿拉伯人在华南安居乐业,在经济上有力地支持了唐朝政府守住华东、华南地区。但是,公元878年,黄巢的大军攻入岭南,仅在广州就屠杀了多达12万(一说20万)阿拉伯人,将这个繁华的商业都市变成了人间地狱。阿拉伯商人的财富养肥了黄巢,他的军队在几个月内就从数万发展到数十万之众,于是大举北伐,只用1年多的时间便席卷中原,攻破长安,宣告了唐朝的末日。当然,这个完全忽视商业的新政权是注定无法持久的,中国从此陷入一百多年的战乱。
[关键词]《曼斯菲尔德庄园》;动物形象;生态批评
一、引言
动物与人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许多哲学家都曾对动物与人的区别、人对动物是否具有道德义务等问题作过阐述。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动物比人类低贱,只具有服从的本能,所以应该受人类统治。笛卡儿将动物视作机器,认为动物不能用语言表达思想,它们没有灵魂,也没有理性思考的能力。康德认为,人要对动物友善,因为对动物作出残忍行为的人同样也会对他人实施残忍行为,但康德对待动物的观点较前两者并没有质的差别,因为他认为人只对动物负有间接的义务,动物的目的是为人所用。从彼得・辛格(Peter Singer)的动物是有感知能力的论述,到汤姆・雷根(Tom Regan)关于动物具有内在价值、是生命主体(subject-of-a-life)的学说,再到解构主义代表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所批判的大写人类(Man)和大写动物(Animal)之间的界限,这些哲学家们实际上都在努力颠覆由笛卡儿开创且产生深远影响的动物机器论,并努力将道德考量从人类社会延伸到动物身上①。生态批评反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思想,以及后人文主义对人类与非人自然间界线的挑战,无疑为拆解人类与动物间的壁垒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随着这两股思潮的发展以及动物权利观念的深入传播,动物研究(animal studies)日益成为人文社科领域重点关注的议题②。
根据克里斯丁・董贝克(Kristin Dombek)的定义,动物研究是不同领域的学者对人类与动物的联系,人类如何再现和想象动物,以及人类如何运用动物来构建自我身份问题的思索和探讨③。董贝克对动物研究简明扼要的定义,囊括了动物在真实和象征两个层面的意义。动物研究不仅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动物,还关注人类在话语和艺术作品里再现动物的方式,以及在此过程中人类对自我身份的重构。跨学科性是动物研究的首要特征。动物研究不仅嫁接了生物学、伦理学,还与多种批评话语模式相联结(如女性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因而展现出宽广的文学阐释空间。
1814年出版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Jane Austen)的代表作,被誉为“英国小说史上的里程碑”①。作品围绕曼斯菲尔德庄园这个中心地点,描写了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经历。然而,笔者发现,以往的批评家们大多将焦点放在作品中的人物身上,如讨论书中人物的爱情观、金钱观或是小说显露出的殖民观念等,而对于其中的动物形象却鲜有人问津。本文聚焦《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动物形象,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社会文化框架内审视小说中动物在真实及象征层面上的意义。本文认为,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并非仅仅是关于人的作品,动物在小说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小说中的动物形象不仅展示了彼时英国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还是奥斯丁得以完成其S刺和道德说教的重要载体。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工业革命初现成果,国内中产阶级地位迅速提升;重商主义的推行促使英国大力开拓海外殖民地,帝国开始进入全盛阶段。这一时期英国社会对待动物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促成这种变化的动因主要是科学和哲学的大发展。地质学的新发现、前达尔文时期进化论的观点、卢梭和功利主义创始者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关于动物是有感知能力的论述等,都促使人们开始重新定义人类与动物的关系。1776年,英国牧师汉弗雷・皮瑞马特(Humphrey Primatt)出版《怜悯之责任和对动物残酷之罪恶》(A Dissertation on the Duty of Mercy and Sin of Cruelty to Brute Animals),揭开了英国关于动物权利问题讨论的序幕。到19世纪上半叶,英国议会出台一系列的法令,相继禁止了斗牛、斗狗等虐待动物的行为②。1824年,英国建立起了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意在检查虐待动物的情况,唤醒大众关心动物的意识。这一时期的文学家也触摸到了人们对待动物态度转变的脉搏,小说家玛莉・渥斯顿克雷福特(Mary Wollstonecraft)和诗人威廉・库珀(William Cowper)、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萨缪尔・柯勒律治(Samuel Coleridge)等都曾在作品中表达过对动物的关注与同情。可以说,18世纪后期以降,人们如何对待动物,已成为英国中产阶级文化中的一个重要问题③。奥斯丁生活的时代恰逢英国对待动物观点的大变革时期,以记录当时英国社会风尚而闻名的奥斯丁应该熟悉她所处的时代对待动物态度的变化。哲学家边沁关于动物是有感知能力的著名论述《道德和立法原则引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1789)出版之时,奥斯丁正在写作她的《少年故事集》(Juvenilia)第一卷。此外,奥斯丁的书信中还经常提及农场动物(如猪、牛)和用于交通运输的动物(如马、驴),尽管这位小说家对这些动物有着既冷漠又同情的复杂态度④。如果我们沿用与奥斯丁同时代的历史小说家***・司各特(Walter Scott)的观点,即奥斯丁的小说包含了“强烈的逼真性和正确的描画”,那么,《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动物形象也应该逼真地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①。《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动物是如何展现当时的社会生活?小说里的动物形象对于奥斯丁的创作而言究竟有何意义?针对这两个问题,笔者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对小说中出现的马、野鸡和宠物狗这三种动物进行分析,以此揭示人物角色与动物的关系,并挖掘与这些动物相关联的社会文化因素。
二、马:身份的表征和虚伪的伤感
在19世纪60年代火车大规模流行之前,畜力在英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人们的交通运输和生产劳作很大程度上都依赖马和驴。贵族家庭一般都有两匹马或四匹马拉的马车。此外,还有用于打猎的猎马和比赛用的赛马。马的饲料、养护和看管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而租赁马匹的交易在当时十分盛行。在1820年,一匹拉车的马或一匹猎马的价格高达一百镑,所以一般只有贵族家庭才养马②。不论是作为交通工具的马还是田间劳作的马,通常都要忍受鞭打和棍棒之苦,饥饿和超负荷劳作也是常有之事。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用于拉车的马的工作寿命通常只有四年,而用于传递信件物资的驿马平均活不过三年③。从18世纪开始,就有文学家、牧师等倡导对马的关注与同情。英国诗人约翰・盖伊(John Gay)和罗伯特・布鲁姆菲尔德(Robert Bloomfield)在诗歌作品中以同情的笔调描绘了当时遭受鞭打和虐待的马匹④。到19世纪初,关于马的虐待行为还成为英国国会讨论的议题。1809年,英国大法官托马斯・厄斯金(Thomas Erskine)向议会提交了《防止动物虐待法案》,其中就拟定:“任何蓄意伤害和虐待马、驴或牛的行为都应被判行为不端之罪。”⑤
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多处提及马:伯特伦家的次子埃德蒙一共有三匹马,两匹是猎马,一匹用于赶路;一年拥有四千英镑的花花公子亨利・克劳福德不仅骑马打猎,还拥有豪华的四轮旅行马车;芬妮的哥哥威廉在曼斯菲尔德庄园停留期间,亨利还设法租到一匹猎马借给他参加猎狐活动。以上种种都表明,马在当时是贵族身份的象征,主人拥有的马匹越多,其身份和地位也越高。亨利和伯特伦家的长子汤姆对赛马兴趣颇浓。小说里两人多次谈论到巴斯和伦敦新市场的赛马。在英国,赛马自查尔斯二世(1630―1685)时期就开始大规模流行。18世纪中后期,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中上层阶级因此有更多钱财和精力投入到像赛马一样的消遣娱乐活动中。值得注意的是,赛马还吸引了大量普通民众观赛和,导致他们不事生产。英国议会于1739年通过法案限制不断流行的赛马运动,但该法案显然效果不佳,人们对赛马依然趋之若鹜。从小说中可以看出,奥斯丁对赛马持否定态度,热衷赛马的亨利和汤姆都被描绘为浪荡公子,赛马几乎成为道德堕落的代名词。亨利的娱乐方式除了骑马打猎和赛马,就是玩弄女性的情感;汤姆纵情犬马且挥霍无度,一度成为伯特伦家庭的负担,还被父亲托马斯伯爵带去安提瓜进行改造。小说里汤姆还因为在伦敦新市场赛马比赛后喝酒淋雨生了一场重病。纵观奥斯丁创作的六部小说,我们发现作家常常借马这种动物来批判男性角色的虚伪和自以为是。《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1811)中的富家公子约翰・威洛比为了取悦玛丽安,送给她一匹马作为礼物,全然没有考虑玛丽安的家庭无法支持马匹的养护费用。《诺桑觉寺》(Northanger Abbey,1818)中的约翰・索普为了追求凯瑟琳,不断向后者夸耀自己的精湛骑术,并暗中施计阻挠凯瑟琳和蒂尔尼的结合。可以说,奥斯丁作品中的马是作者展开对贵族纨绔子弟批判的重要媒介。
如果说《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男性仅仅把马当作显示身份和消遣娱乐的工具,那么小说中的女性角色对马的态度又如何呢?在审视了作品中女性角色和马的关系后我们发现,作品中的女性往往流露出对马的同情和伤感,可是这种同情和伤感却颇具讽刺意味。女主人公芬妮身体孱弱,常以骑马来锻炼身体。在她称之为“亲爱的老朋友”的小灰马死后,芬妮十分难过①。芬妮的表哥埃德蒙后来用自己的一匹马给芬妮换了一匹文静的小母马。可惜好景不长,贵族小姐玛丽・克劳福德的到来使得芬妮只能和她共享小母马。芬妮同情这匹要被两个人轮流骑乘的小母马,她想到的是:“小母马承担了双重任务,太辛苦了;如果别人忘记了她,可怜的小母马一定还记得她。”②芬妮的话看似对小母马充满同情,评论家芭芭拉・茜珀(Barbara Seeber)甚至认为,芬妮将马看作是自己的朋友,这实际上赋予了马主体性③。可我们随后看到的芬妮的举动,却和她这里表现出的同情心相违背:在克劳福德小姐迟了半小时将马交给了芬妮后,芬妮在马夫搀扶下随即坐上了马背朝园子骑去,在此过程中芬妮早已把小母马的疲劳抛诸脑后,令她不安的只是克劳福德小姐与马术教练埃德蒙之间暗生的情愫。同样,在芬妮和哥哥威廉一同乘坐四匹马拉的旅行驿车回普利茅斯时,芬妮对马连夜长途跋涉的辛劳绝口不提,一心沉浸在“旅行的新鲜感”和“与威廉在一起的幸福感”中了④。由此可见,芬妮对小灰马和小母马表现出的同情和感伤只是暂时的和表面的,马是否过度疲劳其实并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对马的过劳表现出的伤感之情,在诺里斯太太身上有着集中体现。为了给侄女定亲,诺里斯太太在车夫的帮助下于仲冬时节驱车赶马去索瑟敦。当托马斯伯爵从海外归来后,诺里斯太太反复向伯爵强调定亲过程的不易:
你想象不到,情况有多坏,石板路上到处是冰雪,我的不安已达到了顶点。还有那些可怜的马!只见它们拼命朝前跑,把力气都用尽了!你知道,我一向多么怜惜马!等我们到达桑德克罗夫特山脚时,你猜我怎么着?你也许会笑我,但这是真的,我跳下了车子,自己走路。确实这样。这可能省不了它们多少力气,但总可以轻松一些。我在车上再也坐不住,我不能安心坐在车上,让那些正直的马拉我。我冷得瑟瑟发抖也顾不得了。⑤
诺里斯太太在此用了极具戏剧性的口吻叙述了马车在雪地里行走时的艰难。为了减轻马的负担,她甚至下车冒着严寒自己走路。可是,诺里斯太太出于对马的同情所做出的行为,与我们在小说中看到的冷漠刁钻、不顾芬妮内心感受、且一心想着维持伯特姐妹和芬妮间的“必要的差别”的形象大相径庭⑥。在第一次拜访索瑟顿之前,诺里斯太太关心的还只是通往索瑟顿的道路太窄,会刮坏托马斯伯爵马车上的油漆⑦;而在这次前往索瑟顿的过程中,诺里斯太太却对拉车的马表现出一种令人困惑的同情。仔细审视定亲事件的始末,诺里斯太太大可不必在冰天雪地并且明知要用四匹马拉车的情况下毅然驱车前往索瑟顿。这样看来,她实际上是有意忽略马的痛苦,对马表现出的无限同情与伤感也就显得滑稽而虚伪。那么,奥斯丁在小说中强调女性人物对马表现出的伤感究竟意欲何为呢?
18世纪英国文坛开始刮起“感伤主义”的旋风,这一时期以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和劳伦斯・斯特恩(Lawrence Sterne)的作品为代表的情感文学大多流露出一种过多的情感,即“对怜悯、同情等多愁善感的情感放纵”①。理查德・纳什(Richard Nash)注意到,18世纪流行的感伤主义已经越过了人际感伤的界限,发展到了物种间的感伤。这种因人对动物内心世界的想象而产生的同情心,一方面有力回击了笛卡儿关于动物是没有意识的动物机器论,另一方面又赋予人随意进入动物内心世界成为其支配者的权利,因而不免落入人类中心主义和情感放纵的窠臼②。奥斯丁的众多小说如《理智与情感》和《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1813),温和讽刺了当时流行的感伤主义,前者的出版更是标志着国际性情感热的消退。回到本文,当我们读到芬妮和诺里斯太太对马表现出的过分伤感时,我们有理由推断出奥斯丁沿用了以往小说中反讽的笔调,通过讽刺两位女性角色对待动物过剩的甚至虚伪的同情心来批判“把展示感情当作义务的伤感主义道德美学”③。当我们掀起这层伤感的面纱,仔细分析作品中女性角色对待马的态度后就不难发现,女性角色流露出的对马的伤感其实是无效的,甚至是虚伪的,她们同男性角色一样,仅仅将马视作工具。
三、野鸡:私有财产与驯养
小说对野鸡的描写也颇值得我们玩味。细数起来,小说中共有九处提到野鸡,且在小说里主要承担着食物和猎物的角色。尽管英国在18至19世纪出台多项法令禁止虐待动物,但野生动物却被排除在外。在当时的英国,狩猎只是贵族和上流社会的特权,普通平民无权狩猎,狩猎对象主要是各种鸟类和兔子等野生动物。1671年的《狩猎法》(Game Law)就规定,只有拥有一年价值一百镑以上土地的人或是具有与其价值相当的社会地位的人才有资格打猎④。到18世纪末,英国将近有几十部狩猎法,这些法律规定了狩猎季节、许可证、枪支和狗的所有权,以及对违反狩猎法的人的惩治问题。小说中汤姆・伯特伦和亨利・克劳福德这类家境殷实的贵族才有资格打猎。当托马斯伯爵突然从安提瓜回到庄园时,汤姆为了转移父亲对他们排练戏剧的注意力而将话题引到打猎上。汤姆告诉父亲,虽然他和埃德蒙在庄园树林里偶尔打猎,但他们按照父亲的规定没有打树林里的野鸡,并且说:“我一生中从没见到曼斯菲尔德树林像今年这样,到处都是野鸡。”⑤在英语原文中,汤姆在“野鸡”和“树林”前使用的是物主代词“your”,即“your pheasants”和 “your woods”。在这里,第二人称物主代词的使用实际上表征着托马斯伯爵拥有对野鸡和树林的绝对所有权。借汤姆之口对伯爵关于野鸡所有权的宣示,一方面将野鸡变成附属品和个人财产,另一方面也突出了托马斯伯爵作为庄园主人的家长权威。那么,托马斯伯爵为何规定不许在庄园树林里打野鸡呢?小说对这一问题并没有给出明确交代。海伦娜・凯利(Helena Kelly)从后殖民的角度指出了这部小说里野鸡与奴隶的隐性关联:由于托马斯伯爵在西印度群岛的安提瓜拥有a业园且从事奴隶买卖,而1807年英国颁布的废除奴隶贩卖法案对奴隶制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伯爵对庄园树林里野鸡数量的有意维持,其实影射安提瓜种植园里奴隶数量的短缺⑥。诚然,在奥斯丁的时代,人们往往将动物和奴隶联想在一起,这种联想主要是基于英国海外殖民活动和废奴运动的兴起。1807年和1833年,英国国会分别通过法案废除英国境内和英属殖民地的奴隶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的众多开创者如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等,都是英国废除奴隶制的领导者。此外,边沁和皮瑞马特也曾在自己的著作中将白人对黑人的奴役与人们对动物的压迫并置,以此作为自己为动物辩护的依据,众多浪漫主义诗人在诗歌作品中也将动物与废奴运动相关联①。从小说中托马斯伯爵在安提瓜产业园生意衰败的情节来看,奥斯丁在创作《曼斯菲尔德庄园》期间(1811―1813),显然察觉到了当时的废奴运动对像伯爵一样的种植园主造成了深刻影响。基于以上分析,凯利对托马斯伯爵保护野鸡意图的解读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是这位评论者据此就将小说中野鸡与奴隶画上等号仍带穿凿附会之嫌。其实,通过汤姆的话我们得知,托马斯伯爵也有在庄园树林里打猎的习惯,汤姆和埃德蒙不打庄园里的野鸡的最终目的是要等父亲“也到那儿去玩一天(打猎)”②。所以,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伯爵把打野鸡当作自己专有的娱乐,这也进一步证实了野鸡是伯爵的私有财产。其实,奥斯丁在小说中对托马斯伯爵的描述不乏讽刺的意味。如同把庄园里的野鸡当作个人财产一样,托马斯伯爵也将芬妮看作是供他处置的财产。托马斯伯爵对芬妮的日常生活和内心感受毫不在意,在芬妮拒绝亨利的求婚后,伯爵大发雷霆,认为芬妮不识抬举,错过了千载难逢的良机。从这个层面上讲,庄园树林里的野鸡和芬妮有了隐喻上的关联,伯爵不允许在庄园树林里打野鸡,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彰显了其对包括芬妮在内的庄园里大小事物的绝对统治权。
除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外,索瑟顿的树林里也养殖野鸡。诺里斯太太和年轻人们第一次拜访索瑟顿时就被女管家所养的“珍奇的野鸡”所吸引,诺里斯太太最后还成功“搜刮”到了四枚野鸡蛋,想要“养几只小鸡来解解闷”③。和曼斯菲尔德庄园里野生的野鸡不同,索瑟顿树林里的野鸡有专人喂养和看管,是被驯养的动物。在恩格斯看来,驯养动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将动物变成人类财产的过程,驯养野生动物既开发出前所未有的财富来源,又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关系④。恩格斯所说的新的社会关系,其实是指被驯养动物的所有权及阶级属性问题。通过对野生动物的食物、生存空间及繁殖的控制,人类凌驾于动物之上,动物产出的肉、毛皮和劳动力为人类所用,成为新的财产。事实上,从18世纪开始,英国上流社会就已经开始在自己的领地养殖野生鸟类以供食用和打猎娱乐。养殖野鸡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仍然是贵族的专属,在庄园里养殖野鸡的费用高达每年五百至七百英镑,这笔钱主要花在雇佣看林人喂养雏鸡、消灭狐狸和獾等天敌以及防止盗猎上⑤。庄园领土上的佃农既无权打野鸡也没有财力养殖野鸡,贵族实际上借驯养之名将野鸡变为合法的私有财产。此外,驯养野鸡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种对待动物的残酷行为。为了保证野鸡不飞出特定的范围,需要在专门的时间用锋利的剪刀修剪野鸡的翅膀。约西亚・林斯塔德于1785年出版的有关农事的指导用书《农民》,就详细记载了修剪野鸡翅膀的方法。其中提到,为了防止野鸡流血过多,有时还需要用烧红的烟管将野鸡翅膀上的伤口烤焦⑥。由此可以看到,小说中的野鸡有其阶级属性,它们只被当作贵族的食物和满足贵族狩猎欲望的猎物,其感知痛苦的能力和作为动物的主体性完全被忽视了。
四、宠物狗:物品的代名词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奥斯丁六部小说中唯一一部详细谈及宠物的作品。劳拉・布朗(Laura Brown)指出,文学作品中最早出现的宠物便是女人的宠物狗①。《曼斯菲尔德庄园》中一个重要的动物形象就是伯特伦夫人的宠物哈巴狗(pug)。饲养宠物狗在18世纪的英国中上流社会中已蔚然成风,当时几乎所有的贵妇人都有一条宠物狗,而选择宠物狗的标准是越小越好,玩具可卡、哈巴狗这种小型犬在当时都是流行品种②。小说中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在当时的英国算是稀罕物件,只供F族及新兴资产阶级享用。除作为上层阶级身份的象征外,哈巴狗还指涉当时英国的殖民主义及海外贸易。哈巴狗起源于中国,早在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就将哈巴狗引进到欧洲。从18世纪开始,英国东印度公司又从中国进口了哈巴狗及茶叶、瓷器等大宗商品。由于哈巴狗体型小,因而经常被认为是只适合坐在贵妇腿上无内在价值的附属品。杨池明(音译)从词源学上考证了“小型犬”(toy dog)一词。“小型犬”(toy dog)最初被放在“玩具”(toy)一词的词条下,按照这种颇具歧义的分类法,像哈巴狗或梗犬这样的小型犬种在19世纪初被当作无生命的“玩具”③。而在当时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清单里,“玩具”(toy)一词特指从中国南部进口的塑造成各种小动物形象的白瓷,这其中就包括以哈巴狗为造型的瓷器,且这些瓷器多数为英国贵妇所收藏④。从同源性和相似性上来看,哈巴狗在当时和物品瓷器基本无异,它们都是来自中国的舶来品和显示贵妇身份的附属品。而从19世纪开始,随着亚洲商品不断涌入欧洲和制瓷技术的发展,“哈巴狗”(pug)一词又被赋予新的指涉意义,即指一种用作制陶和制砖的塑性黏土。换句话说,哈巴狗成为英国海外贸易中一个跨界的能指,既指向物种(狗)又指向物体(瓷器或黏土)。这种将动物等同于物体的现象,其实是和英国当时高速发展的商品文化同音共律的。19世纪初,英国仍奉行重商主义,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经济生活,并大力开拓海外殖民地以积累原始资本。这种经济体系导致了社会上商品文化的盛行,动物也因此被贴上商品货物的标签,被看作是没有任何内在价值的物件。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便是英国当时不断扩张的海外殖民贸易和迅速增长的国内女性消费群体对东方稀奇物件需求的联合表征。
尽管小说中伯特伦夫人对她的哈巴狗宠爱有加,但她对狗表现出的情感却和我们预设的主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有所冲突。历史学家基思・托马斯 (Keith Thomas)在考察英国15至19世纪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后指出,给宠物命名是区别宠物与其他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宠物与其主人的关系越密切,其越有可能被以人类的名字命名⑤。18世纪流行给宠物命名的风潮,这种风潮实际上是和人们对动物主体性的认识密切相关的。小说中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没有名字,伯特伦夫人只以“哈巴狗”这一物种名称称呼其宠物狗,但在奥斯丁《理智与情感》这部小说里,主人公威洛比所养的指示犬却有名字。和威洛比的指示犬相比,《曼斯菲尔德庄园》里哈巴狗的出场频率要高许多。可见,奥斯丁不给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命名是刻意为之,以物种名称称呼其哈巴狗,一方面将哈巴狗当作了商品,另一方面也否认了哈巴狗的个体性和主体性。同时,茜珀注意到,伯特伦夫人毫不清楚她的哈巴狗的性别。在英语原文中,伯特伦夫人指代哈巴狗的代词就用了“he”“she”和“it”三种,这种对宠物狗性别模糊甚至前后矛盾的指称直接取消了其狗作为动物的基本属性①。综合以上这几个方面来看,伯特伦夫人与哈巴狗的关系其实是一种“物体导向”关系②,即哈巴狗对于伯特伦夫人而言只是显示其贵妇身份地位的装饰性摆设和排遣庄园无聊生活的附属品。
事实上,从18世纪初期开始,一些文学作品及报刊专栏就开始嘲讽当时饲养宠物狗的贵妇,这些贵妇常被描绘成冷漠肤浅且虚荣心极强的人物,她们的宠物狗则是没有实用价值的异域奢侈品的代名词③。奥斯丁显然受到了这一传统的影响。正如萨利・帕尔默(Sally Palmer)所言,19世纪初期文学作品中的宠物狗大部分只承担修辞功能,奥斯丁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其实是将伯特伦夫人的哈巴狗当作一个反面例子来进行道德说教④。诚然,从小说情节设置上可以看到,奥斯丁对伯特伦夫人对待哈巴狗的方式是持批评态度的。作为庄园的女主人,伯特伦夫人对庄园事务及其子女漠不关心,一心将注意力放在哈巴狗身上,这种对宠物过分的关注导致她的几个儿女的教养缺失。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哈巴狗和伯特伦夫人在性格上有着共通之处,两者一样懒散、空虚,终日与沙发为伴,哈巴狗从未表现出动物在真实层面上的主体性与能动性。换句话说,在呈现小说中哈巴狗这一动物形象时,奥斯丁并没有将焦点放在哈巴狗的真实意义上,而是利用这一动物形象对当时终日无所事事的英国贵妇作含蓄的道德评判。
今天是10月1日,我想街上一定很热闹吧!于是我就和妈妈上街了。
一路上车辆排队,车辆只往空地方钻!人行道上人来人往,人们脸上都挂笑容!手里提着各式礼品旁边跟着兴高采烈的孩子,呵呵在婺江的上空飘着好多氢气球,好大好大的!气球下面的红绸条布上写着。"欢度国庆"的字样。使整个城区都洋溢在一片欢快的气氛里!到了西市街就更热闹了,我发现又新竖起了许多高楼,你看,那金碧辉煌的高楼好气派!这就是金茂大厦。还有**广场,世世一品,大世界,一百,还有在建设中的二百,恒大百货…
在步行街上那人就不用说了,你来我往的,密密麻麻,我稍不留神就看不到妈妈了,好险!旁边的店里生意兴隆,老板个个都笑哈哈的!街上的小吃也是琳琅满目,有香有色的,有卖烤羊肉,有卖炒栗子,有卖水果等等。让人口水都要流下来。
今天虽然有点累,但还是好开心,因为这一逛让我见识了许多东西,增长了许多知识。
可是,最终让其红遍海峡两岸的,却是她耶“辉煌”的恋爱史。
与周杰伦的那场恋情,让她痛彻心扉。当听到外界媒体报道“周杰伦移情别恋SHE组合中的Hebe”时,她再也受不了了。那几天,她不吃不喝,更无法安心工作,节目也做得一塌糊涂。为了让侯佩岑尽快调整好状态,经纪人特地替她接拍了远赴美国的外景任务,希望能让空间冲淡她的悲伤。
身处高楼耸立的纽约,穿行于金发碧眼的人群中,侯佩岑的心却碎了一地。这场恋爱,她和周杰伦都投入了最真的感情,可由于周杰伦的头顶有太多的光环,常被众多记者盯梢的他在与侯佩岑相处时,不得不有所顾忌,从不敢公开她的身份。两人在一起吃饭、逛街时,一有风吹草动,周杰伦便不得不撇下她“落荒而逃”……
回到台湾,心情稍有舒缓的侯佩岑仍难舍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坐在电脑前,回想起往日的点点滴滴,她感慨万千,手指也在键盘上不停地敲击――她决定,将自己的感情历程――记录下来,然后忘记:“自由从释放自己那刻开始,痛苦不知不觉中消失,记忆美丽却逐渐模糊,爱情来了,又走了。自私藏在谎言背后,背叛走在誓言前面,眼泪干了,又湿。抱歉变成迟来的希望,再见是最完美的句点。”
2007年8月,经过一年的打磨和修改,这本名为《字言字语》的书正式出版了。9月13日,侯佩岑身穿一袭香奈儿黑色露背洋装,在台湾举行新书会。这时,一个大大的花篮被送到现场。花篮中,有她最爱的玫瑰、百合、紫藤、金盏菊……花篮上的卡片上写着“字言字语,叫好叫座”,落款“周杰伦”。更让人吃惊的是,花丛中更不避讳地将两人的照片摆放在花篮最前方的迎面处!这是以前两人恋爱时,周杰伦都从未有过的举动。侯佩岑感动不已,哽咽着说:“谢谢好朋友。”她知道,他们虽然做不成恋人,但放下负担,却可以做最知心的朋友!人生有这样一知己,足矣!
心中再无牵挂,侯佩岑开始尝试与其他男人交往,并与不少男艺人都有过合作。和他们在一起,侯佩岑虽然也感到十分快乐,但是井没有找到那种心动的感觉,直到2009年的夏天,她遇见了个性开朗的黄伯俊。
出生于1974年的黄伯俊当时刚从瑞银证券跳槽到花旗环球证券担任销售副总裁。黄伯俊在外资证券业很活跃,是个典型ABC,长年在澳洲念书、喜欢冲浪,因此,他常被外资圈的朋友称以“阳光男孩”。
认识不久,侯佩岑就被黄伯俊睿智的幽默和爽朗的笑声所吸引,而侯佩岑身上透着灵气的才华也让黄伯俊为之倾倒。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擦出了爱情的火花。
然而,随着自己在爱河中越陷越深,担心和顾虑也随之侵扰着侯佩岑:身为艺人,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媒体盯得死死的,黄伯俊是圈外人,他能受得了吗?更重要的是,自己与周杰伦的恋情曾引得全世界瞩目,黄伯俊会怎么看待自己的过去呢?
那天,侯佩岑正与黄伯俊在家聊天,突然电视上的一则娱乐新闻打断了两人的谈话――周董周杰伦疑陷三角恋,一边与旧情人蔡依林互动火热,戴同款定情戒指,一边又向新人江语晨示好,并大手笔赠送价值五千万台币的宝马豪车……更让人气愤的是,节目还称,侯佩岑如今失去了周杰伦的庇佑,事业日渐下滑,人气也大不如从前。
“真是胡扯!”侯佩岑十分气愤,也担心黄伯俊看到这些会不舒服,便想换个台,可黄伯俊却拦住她。他握住侯佩岑的手,轻轻地说:“我记得,亦舒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世上的人原本如此,要踩大家一起踩一个人,要捧起来争着捧。但无论别人怎么说,你都是我眼中最美的公主。”是啊,在很多人看来,侯佩岑的知名度完全是靠周杰伦打造的。其实,这实在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误会――当周杰伦还是吴宗宪的一个小弟的时候,侯佩岑就已经贵为东风卫视的当家主播,主持的《娱乐@亚洲》收视率早已稳居同类节目前3名。而这些,作为侯佩岑男友的黄伯俊,又怎能不知道呢?
不仅如此,黄伯俊更听说,侯佩岑的母亲曾经是个第三者,侯佩岑是台湾资深制作入侯世宏的私生女。她不依不靠,凭着自己的一步步努力成名。在这过程中,她曾背负了多么重的压力和负担啊!想到这里,黄伯俊心疼地将侯佩岑紧紧搂进怀中。
“可是我是娱乐圈中人,时时刻刻都有可能被外界关注,你和我在一起,也免不了被别人议论纷纷,你不怕吗?”侯佩岑还是很担心。
“不怕,我黄某人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可别小看我!”黄伯俊笑着刮了刮侯佩岑的鼻子。男友的大义和洒脱无疑给了侯佩岑最大的勇气和支持。
可没想到,虽然他们做好了迎接风波的准备,那些娱乐记者也并没有放过他们。
2009年12月25日,侯佩岑与黄伯俊在台北八德路餐厅秘密订婚。为了不让外界知道,当天到场的只有双方父母。可没想到第二天,这一消息就不胫而走,黄伯俊的身份、资产、照片等也都被人们“挖”了出来,有的媒体还称,侯佩岑已经怀孕,将奉子成婚。
这次,免不了再将侯佩岑的“旧爱”重提,很多娱乐报道将黄伯俊与周杰伦的优缺点逐一比较,并称,侯佩岑之所以闪电订婚,就是因为与周杰伦分手后,有很长时间的空窗期……
从那以后,只要黄伯俊公开露面,总会有不少记者围着他:“能不能讲一下你对侯佩岑的感觉?”“她是不是怀孕了,她是不是怀了你的小孩?”所有敏感话题一股脑儿全抛了出来,一时间,让黄伯俊手足无措。无奈,侯佩岑只好向公众坦承:“我只是很珍惜遇到一个贴心、善良、踏实又上进的人。”并称,自己看中对方的,就是其圈外人的身份和敦厚的性格。
侯佩岑原本以为,满足了大家的好奇心,以后便可以相安无事,可没想到更大的风波还在后面。
2010年2月,侯佩岑母亲一时口快,向一个密友称女儿家教甚严,即使在与周杰伦交往期间,也从未在外过夜。没想到,某周刊第二天就报道了此事:“周杰伦甘做柳下惠,侯佩岑原系处女身。”此消息如同一颗重磅***,立即让娱乐圈再次炸开了锅。
***那天,我和姥爷去孝义市府前广场玩。
广场北面是***办公大楼,座北朝南,十二层高,七十多米宽,蓝色玻璃窗户,灰色楼顶,粉色的楼身,雄伟壮观,美极了。楼门前面有十二根粗壮的大理石柱子,挂着四个大红灯笼,正中悬挂着庄严的**,无数彩旗迎风飘扬。正门前二十九阶台阶上用花盆摆成"国庆"两字,十分显眼。楼前二十多米处高耸的旗杆上*迎风招展。
广场南面是高大的贸易大楼,楼顶**有激光探照灯,灯光射得好远呀,能射到几千几万里。
整个广场东西一百五十米宽,南北有四百多米长,到处是草坪,到处是鲜花。
论文摘要:文章立足于20世纪初爱尔兰戏剧复兴运动的发展过程,系统总结了戏剧发展的基本特点。认为20世纪上半期爱尔兰戏剧最突出的特点有二:一是矛盾的独立观念;二是英国本土文化和爱尔兰文化的冲突。这些特点导致和形成了爱尔兰文学发展的三条道路,即英国道路、爱尔兰本土道路和欧洲道路。
一
英国20世纪的戏剧是从萧伯纳开始的,其代表作《人与超人》、《皮格马利翁》、《圣女贞德》等都创作于20世纪初期,和奥斯卡·王尔德及温·皮尼罗(arthur wing pinero)一起开创了被评论家称之为“英国戏剧复兴”的新时代。萧伯纳深受易卜生的影响,用现实主义风格来反映现实问题,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念、个人和社会的行为准则进行质疑和批判,反对19世纪的情节剧、传奇剧,主张反映社会问题,积极推行“新戏剧运动”。与此同时,爱尔兰诗人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也在酝酿着爱尔兰戏剧复兴,并于1904年在都柏林建成著名的阿比剧院(the abbey theatre),该剧院后来成为爱尔兰戏剧的中心。他决心在伦敦之外建立另外一种戏剧传统,不是英格兰传统的戏剧,而是来源于爱尔兰的神话和民间传说。叶芝戏剧最突出的特点是体现象征主义风格,他积极探索舞台技巧的象征性,发扬爱尔兰民族的想象才能,早期的实验剧《凯瑟琳伯爵夫人》和表现古代英雄丘查莱恩的系列剧《在贝尔海滩》等,都带有强烈的爱尔兰民族特色。叶芝的同胞戏剧家米尔顿·辛格(john millington synge)模仿西爱尔兰语创作戏剧,这是“一种潜在的盖尔语句法,和外省的天主教教义相渗透塑造而成的一种语言”。这种说话的方式更具有爱尔兰特色,表现了爱尔兰乡村生活的活泼和粗犷。其杰作《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the playboy ofthe western world)完善了这种颇具特色的爱尔兰喜剧形式,对后来的爱尔兰剧作家影响很大。
爱尔兰文学本是交融在英国文学之中的,但是这种交融在爱尔兰戏剧复兴运动中出现分裂,并伴随着爱尔兰的独立运动而走上了独立的道路。19世纪的爱尔兰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离开都柏林后,渴望在英国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人,成为伦敦的社会名流,成为由时髦的艺术家、作家所组成的圈子中的中心人物。这并非是王尔德的个人想法,爱尔兰的作家们都希望在伦敦发展,得到伦敦的承认,将自己融入英国社会的文化主流之中。这时的爱尔兰文化并没有自己的认同,没有自己的地位,只有在花花公子般的机智言谈中体现出一种王尔德式的浪漫爱尔兰气质。萧伯纳也是出生于爱尔兰都柏林的英国戏剧家,20岁到伦敦谋求发展,正好接触了劳工运动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他反对“为艺术而艺术”的思想,他渴望用艺术来反映社会,揭露社会的不公。萧伯纳崇拜易卜生,不仅在风格上受其影响,在主题上也不例外。萧伯纳创作了许多反映女性题材的戏剧,讨论“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问题,《追求女性的人》、《华伦夫人的职业》、《康蒂坦》、《皮格马利翁》和《圣女贞德》都是有关女性题材的著名戏剧。萧伯纳的风格是一种改良的现实主义风格,他注重表达的优雅,对白的风趣,以一种喜剧的方式,赞美具有鲜明的自我意识和自作主张的女性形象,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观念、个人责任和社会观念提出挑战。萧伯纳真正地融进了英国文化的主流,成为伦敦戏剧界的领导者,他是属于英国文学和英国戏剧的传统人物,对于走向成熟和独立的爱尔兰文学谈不上具有多大的贡献。
二
此外,有一批爱尔兰剧作家则希望保持爱尔兰的民族特色,发掘爱尔兰自身的文学价值和意义。威廉·巴特勒·叶芝便是其中的积极倡导者。他专门在都柏林建立阿比剧院(the abbey theatre),促进“爱尔兰戏剧复兴”,创立一种区别于伦敦的戏剧传统。他从凯尔特神话和民间传说中提取素材,用诗剧的形式予以表现。虽然他的诗剧最后沉迷于高雅的趣味、诗意的叙述,而跟爱尔兰的民族意识相去甚远,但是他创立的阿比剧院一直是爱尔兰的戏剧中心,他所倡导的爱尔兰戏剧传统也被后来的爱尔兰戏剧家继承发扬。而且,针对当时英国流行的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戏剧来说,叶芝的象征主义风格及其梦幻般的诗剧则是一个重要的超越。叶芝的风格甚至还影响了后来艾略特和奥登的诗剧风格。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浪漫的气质正是爱尔兰民族的特色,这种特色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在王尔德、叶芝、贝克特、乔伊斯的身上。另一位伟大的爱尔兰戏剧家约翰·米林顿·辛格(john millington synge)也是在叶芝的积极鼓动下,从巴黎回到爱尔兰进行艺术创作的。他深入到爱尔兰的农民和渔民中间去体验生活,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和日常口语,他使用一种西爱尔兰语的说话方式,并极力表现爱尔兰的乡村生活,描绘出一幅幅独具特色的爱尔兰风貌。他的短诗剧《骑马下海人》(riders to the sea)和其代表作《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the playboy of the westernworld),都显示出一种独特的爱尔兰喜剧风格,这种风格摆脱了过时的英国维多利亚传统,描绘出一种兴致盎然的活泼和粗犷的爱尔兰乡村生活。
叶芝和葛利戈里夫人(lady augusta gregory)一起在都柏林筹建阿比剧院,就是为了让爱尔兰的戏剧在伦敦之外有表现的机会,为未来的爱尔兰民族主义寻找自己的中心。他们的努力迎来了爱尔兰戏剧复兴的机会,为爱尔兰民族独立发挥了推动作用。
当然,走向独立的道路也充满矛盾。当叶芝遇上了女演员毛德·冈(maud gonne)之后,他就无可救药地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毛德·冈代表了他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他们都有共同的理想,共同致力于爱尔兰的民族独立。但是毛德·冈崇尚革命运动,鼓动爱尔兰人民暴动,采取极端的手段英国政府的统治,而叶芝却不能认同她的革命观点,可是又说服不了她。叶芝为此十分痛苦,他写道:“我又何必责怪她?尽管她让我的生活/充满了痛苦,尽管她近来又教唆/无知的人们使用极度的暴力,/鼓动卑微的人群反对统治者,——他们仅凭胆量就可以战胜欲望吗?”(why should i blame her that she filledmy days/with misery,or that she would of late/havetaught to ignorant men most violent ways,/or hurledthe little streets upon the great,/had they but courageequal to desire?)从诗行中,可以看到叶芝的态度, 他认为爱尔兰的解放不能依靠一群无知和卑微的民众,采取所谓的暴力革命。他希望爱尔兰独立,可是又不能认可爱尔兰独立的道路。后来,毛德·冈离开了他,嫁给了参加过“复活节起义”的军官约翰·马克布莱德(major john macbride)。叶芝曾写过一首《复活节1916》(easter 1916)的诗歌来纪念这些烈士,他在诗中原谅了马克布莱德对毛德·冈感情的伤害。赞颂他们慷慨激昂的革命行为,但是诗中反复出现的一句是“一种可怕的美丽正在诞生”(a terri-ble beauty i8 born.)。这种可怕的美丽是什么呢?也许20世纪20年代爆发的围绕着爱尔兰自治问题的争论,发生在爱尔兰共和党人和爱尔兰自由邦之间的内战,就是叶芝预见到的残酷现实。诗人和戏剧家的心灵是敏感的、纤细的,他为爱尔兰的独立而欢呼,但是他又为人们要为此付出的血腥代价而担心,并且这种独立运动是否会让老百姓受益,它的方向是否会朝理想的方向发展,都是叶芝担心的问题。
另一位著名的爱尔兰戏剧家肖恩·奥凯西(scan o’casey),也是阿比剧院的积极分子。他曾是爱尔兰革命军的成员,参加过劳工运动和1916年的复活节起义,写了许多反映爱尔兰独立运动的戏剧。他有着第一手的资料和亲身的体验,这些丰富的素材为他的戏剧创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的影子》(the shadow of gunman)、《朱诺和孔雀》(juno and paycock)都在阿比剧院上映,反响十分强烈。可是与叶芝和辛格不同,奥凯西并不想将爱尔兰浪漫化。他出生于都柏林贫民区,他深深了解爱尔兰,特别是爱尔兰老百姓的真实生活,于是他描写他最熟悉的东西——爱尔兰贫民窟的生活和残酷的革命与内战。在他的戏剧中,他并未为爱尔兰的骚乱进行辩护,并不赞同爱尔兰的解放者,并没有为20世纪20年代激烈的爱尔兰革命和内战进行辩解。他认为穷人们卷入一场无聊的政治斗争,其结果是否能改善和提高他们的生活,其实是很难说清楚的。他的戏剧《犁与星》(the plough and the stars),描写了1916年复活节起义的起因和内部的分裂,1926年在阿比剧院演出时曾引起民族主义者的骚乱,许多爱尔兰人认为此剧亵渎了被理想化了的复活节起义,是对爱尔兰革命的侮辱。另一部剧本《银匙》(the silver tassie)被阿比剧院拒绝演出。其实他本人也具有民族主义的倾向,但是他的作品更深刻地反映爱尔兰的现实,反思爱尔兰革命运动的问题。他运用城市贫民的语言,描写了城市贫民在自治运动中的沉浮。他把爱尔兰的问题和一战欧洲的状况结合起来,将民族问题深化为一种更加深刻的疑问。1928年,奥凯西离开爱尔兰到英国定居。
如果说早期的爱尔兰剧作家关注的是爱尔兰独立的民族特色以及为表现这种特色所使用的技巧和效果,那么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一批爱尔兰剧作家则更关注爱尔兰自身的民族意识,毕竟爱尔兰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民族国家。布莱恩·弗里尔(brianfriel)是这批作家中最具典型性的一位。他的早期作品《内部敌人》(the enemy within)、《费城,我来了》(philadelphia,here i come)主要描写爱尔兰青年移民在美国所遭受的种种挫折,展示了移民环境和爱尔兰保守传统之间的冲突。1969年北爱冲突爆发之后,英军进占北爱,同时加强舆论宣传,改造北爱尔兰的“野蛮和疯狂”。这种殖民观念受到弗里尔的强烈回应。他和斯蒂芬·瑞创立“户外集会”剧团(the field day theatre company),在爱尔兰和伦敦巡回演出。这个时期的作品,如《城市的自由》(the freedom of the city)、《在勒夫纳撒跳舞》(dancing atlughnasa)等,开始思考爱尔兰问题的根源。此前的戏剧主要描写个人的责任、个人的悲剧,而此时则反省整个爱尔兰知识界的责任和失败,揭露扭曲的受到蔑视的那种乡村爱尔兰天主教的观念。这种观念开始转向一种后殖民主义的批判意识。托马斯·墨菲(thomas murphy)在他的戏剧中则用一种神秘主义的风格和象征主义的手法,将爱尔兰的殖民化跟非洲的贩奴活动相联系。他认为对和平民众的殖民化只会从根本上消除人的和平观念,殖民化只能激发暴力冲突。
三
还有一批爱尔兰作家和戏剧家选择了第三条道路。詹姆斯·乔伊斯写于1914年的戏剧《流亡》(exiles)便是作家生涯的一个真实写照。这部戏剧以都柏林为背景,表现了他对家乡的矛盾心情。他是否应该对爱尔兰表示忠诚,还是回归到伦敦的正统道路上去?是继续王尔德和萧伯纳的老路,还是回归叶芝的民族主义道路?乔伊斯选择的是流亡欧洲的出路。就像他的自传小说《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一样,主人公斯蒂芬·迪达勒斯经受了精神上的分裂和内心的痛苦后,放弃天主教,离开爱尔兰,在流亡中追求他的艺术理想。“我不再愿意去为我已经不再相信的东西卖力,不管它把自己叫作我的家、我的祖国或我的教堂都一样:我将试图在某种生活方式中,或者某种艺术形式中尽可能自由地、尽可能完整地表现我自己,并仅只使用我能容许自己使用的那些武器来保卫自己——那就是沉默、流亡和机智”。他离开了英语语言环境,来到了更加世界性的欧洲城市,如巴黎、苏黎世等。当他来到了外部世界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都柏林的独特,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都柏林人的深沉感受。《都柏林人》、《尤利西斯》等描写的都是都柏林的景色和人物,是他把都柏林推向了世界,增加了这座城市的声誉,每年的“布卢姆日”都吸引了无数的文学爱好者前来凭吊这位大师和他笔下所描写的每一条街道。
另一位走向欧洲道路的戏剧家是塞谬尔·贝克特。他出生于都柏林,并在三一学院接受教育。离开爱尔兰后,他从1937年起就成为巴黎的永久居民。他是一个信奉新教的讲英语的爱尔兰人,从一开始就和以天主教为主的爱尔兰存在着精神上的冲突。他用法语进行创作,《等待戈多》就是用法语写成的。他的场景没有特别的标志:《等待戈多》的场景只有一条乡间的路和一棵树;《最后一局》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室内。从语言到主题都没有爱尔兰的特色,他几乎是一个“非爱尔兰化”的爱尔兰流亡剧作家,他更多地代表着20世纪50年代巴黎先锋派的精神。
也有一些英国本土作家则转向爱尔兰文化,吸取新鲜的养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英格兰戏剧家约翰·阿顿(john arden)和爱尔兰戏剧家玛格丽特·达茜的合作。约翰·阿顿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新浪潮”戏剧的著名人物,其剧本《莫斯格雷夫中士的舞蹈》(serjeant musgrave’s dance)是英国现代戏剧的经典之作。两人后来移居到西爱尔兰,创立了盖尔维戏剧社(galway theatre workshop),积极 地创作和演出,反对军国主义,对英国的政治、军事和帝国传统提出质疑,讨论爱尔兰南北两方的社会问题。约翰·阿顿和玛格丽特·达茜对20世纪70年代之后英国戏剧的沉闷单调和中产阶级的自恋情调日益不满,他们离开英国,到西爱尔兰定居,就是渴望在这种激进的气氛中寻找新的思想和新的创作力,使他们的戏剧形式和内容更加开放和自由。
与爱尔兰剧作家相比,不列颠剧作家则显得保守和严肃。安德鲁·桑得斯写道:“‘现代主义者们’的戏剧实验,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20年中,只是间接地影响了英国戏剧的主流。”这个主流是什么呢?不难看出,从萧伯纳开始的现实主义就一直是英国戏剧的主流,甚至一直到20世纪40年代的伦敦剧院的诺埃尔·考沃德、普里斯特利、罗伯特·谢里夫的作品基本上是萧伯纳现实主义风格的延续。直到20世纪50年代的“戏剧革命”,新生代的本土戏剧家们才开始打破和抛弃这种“主流”。约翰·阿顿、阿诺德·韦斯克、哈罗德·品特就是这一新生代作家的代表。他们使用荒诞派的技巧,发掘戏剧语言的表现魅力,揭示出掩盖在人们“正常”生活情景下的失望、麻木和幻灭的心情,呼唤一种奋发向上、富有激情的活力,反对伦敦那种谨小慎微、拘谨造作的写作风格。评论家米歇尔·伊瑟顿这样来描述这两种传统:“‘不列颠观念’或‘英国观念’是在丧失了政治和经济的国际影响力的情况之下还想保持着往昔在体制、观念上的优越;‘爱尔兰观念’是经历过殖民占领后重新寻找的一个新的体制和观念。如果说实用主义是前者的本质,那么理想主义就是后者的特点……一种激进的英国民族主义开始从它消失的经济力量和文化单一化冲突中解脱出来;另一方面,爱尔兰戏剧也开始慢慢从主导的英国文化中解放出来,产生自觉意识。”
迈克尔・布伦伯格是犹太后裔,但并非豪门世家之后。1942年2月14日他出生于波士顿郊外的梅福德镇,父亲是个会计。他学的是工科,靠替人泊车和贷款于1964年从名校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毕业;接着又进了哈佛工商管理学院,1966年拿到HBA学位。
布伦伯格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老板,是华尔街券商所罗门兄弟公司。开始时他年薪只有9千美元,还得干累活:整天呆在闷热难耐的保险库内,只穿着背心裤衩清点堆积如山的一摞摞股票和证券,后来才升任交易员。
布伦伯格干活十分卖力,每天上午7点就到公司,和老板比利・所罗门上班一样早。功夫不负有心人,1972年在进公司6年后,他被提拔为合伙人,两年后受命主管公司的股票交易和营销业务。1981年所罗门兄弟公司被并购,他失业了,但拿到了1000万美元的遣散费。
第二怪 后来居上 20年打败百年老店
当时39岁的布伦伯格已经想好了要干什么。当交易员时,他对金融界原始的信息处理方式大为惊奇:要查某只股票的历史交易数据,只能翻出当天的《华尔街日报》;交易记录则由专人用笔汇总在一本庞大的日记账上。
于是他创办了布伦伯格信息公司,并开发出一套即时行情跟踪与分析的计算机系统,说服著名券商美林公司出资3000万美元换得30%的股份,后者还成为他的第一家客户。
布伦伯格公司销售额年均增长率高达40%,市场占有率后来居上,去年已超过1851年创办的“百年老店”路透社,跃居业界第一。在全球金融数据服务收入中,1991年路透社的占有率为55%,布伦伯格只有4%;去年布伦伯格增加到44%,路透社剩下40%,只得以大裁员和杀价竞争来求生。
1990年起布伦伯格挺进媒体业,创办了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公司和出版社,形成一个媒体帝国,被称为“资本大王”(King Of Capital),本人则跻身10亿巨富之列。
第三怪 临阵易帜 摇身忽变共和党
商而优则仕的布伦伯格前半生只顾商战搏杀,完全没有从政经验。直到2001年6月59岁时,他才宣布弃商从政,参加当年11月的纽约市市长选举。
纽约市历来是的天下,绝大多数市民一贯支持。历任市长中共和党人屈指可数,在“9・11”灾难前指挥若定、被《时代》周刊评为年度人物的前共和党市长鲁道夫・朱利安尼也曾是个自由派,之所以在1993年获胜只因前市长丁金斯政绩太糟。
和多数美国犹太人一样,布伦伯格原本也是人,但他看到内竞选市长的强手太多,以自己的资历要在党内初选出线绝无可能,便识时务地加入共和党阵营。好在美国党派政治不讲究门户之见,两党皆大门敞开,来去悉听遵便,党籍归属只认选举前的登记,共和党自然乐得接受这位“机会主义”有钱大爷的投奔。
第四怪 财大气粗 天价“买下”市长选举
布伦伯格刚跳进竞选战团时,胜算似乎十分渺茫。当时有65%的纽约人不知道此人是何方神圣,四位市长角逐者的支持率都比他高出四成以上。
这时,布伦伯格开始发动银弹攻势,宣布自己一不接受个人或企业捐款,二不动用公共竞选基金,竞选经费完全自掏腰包。他还表示不会以财势压人,只会拿出1500万美元来参选,如果花上3000万美元就是“肮脏的”。
哪知竞选花销一开闸便如决堤之水,最后算下来他总共花了6900万美元,比其他候选人加起来还要多,创下了市长选举开支和个人选举花销两项美国新纪录,平均每张选票超过100美元。难怪媒体和对手指责他“拿金钱换民主”,买下了整个选举。
但布伦伯格并没有买票贿选,而是把钱用来聘请一个精英助选班子,并在各种媒体上大打广告攻势,一时间纽约到处竖起“麦克当市长”的广告牌,“几乎所有的无线电波中都充斥着布伦伯格的名字”。除了大把撒钱外,人气极旺的前市长朱利安尼的大力捧场也为他帮了大忙。
在2001年11月6日的投票中,布伦伯格以得票率仅高出5%(6.8万票)的优势,击败了一周前民意仍领先12个百分点的对手、维权斗士迈克尔・格林,当选了纽约市长。
在近百年前的1905年,也有一位媒体大亨参选纽约市长,此人便是《公民凯恩》的原型威廉・赫斯特,但结果他失败了。
第五怪 不要报酬 年薪只领一块美元
2002年1月1日,布伦伯格宣誓就任第108任纽约市长,他也是纽约市的第三位犹太裔市长。
上任后他立即兑现两项竞选诺言:第一,不要19.5万美元的市长年薪,每年只领取一美元薪水;第二,不搬进市长官邸格雷西公寓,仍住在曼哈顿上城东区自己的联体别墅内,每天搭地铁上班。
一美元的年薪在纽约连坐一次地铁都不够。任满第一年后,布伦伯格拿到了一张93美分的支票――扣税后的净值。他把支票用镜框装起来,挂在市政厅的墙上。他说:“我已经实现了美国梦,现在到了回报的时候了。这就是我选择当公仆的原因。”
当然,这位新市长不需要靠提取存款度日。据行家估算,靠公司分红和投资股息两项,他每年税后至少可以净落袋1.25亿美元!
第六怪 弃商从政 世界第四份最好的工作
参加市长选举后,布伦伯格先后辞去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职务,不再过问日常经营;但他仍拥有公司72%的股份。
当选上任后,纽约市利益冲突委员会很快展开调查,看他兼任市长和公司大股东的双重身份是否有瓜田李下之嫌,如有必要将要求他出手股份。2002年9月,该委员会裁定新市长没有违反任何相关法规,但要求他在涉及其公司或与重要股东美林公司的决策中自动回避,并提供公司前一百名主要客户名单。
上任后布伦伯格的个人财产一直在40多亿美元徘徊,没有像有些富豪那样一年就增值好几成。
布伦伯格为什么要抛下赚大钱的大好生意来捧这个被《福布斯》称为“全美第二棘手”的饭碗呢?布伦伯格认为:纽约市长是世界第四份最棒的工作,而前三份工作美国总统、联合国秘书长和世界银行行长都有人干了;而且这是惟一一份“早上你作出一个决定,下午就上街生效,第二天就能看到结果”的工作。
巨额家财也使他省却了美国政治家的一大烦恼――筹款。因此他可以不必曲意逢迎各种利益集团,基本能按自己的意图来经营纽约市。
第七怪 不坐办公室 偏爱在大房间内工作
布伦伯格到任后放着市长办公室不用,宁可坐在市政府大办公厅里办公,他的位置是几十个隔间中靠近中央的一个。这既说明他没有架子,同时也显示出他胸怀坦荡,没有什么需要避人耳目的秘密。每天早上副市长和助手们一个个陆续到达时,布伦伯格早已坐在隔间中,边啜饮咖啡边浏览报纸。
其实这是他经商时的一贯做法。布伦伯格公司的记者、分析师和数据处理员都没有正式头衔,任何人可以随时使用老板办公室。他还为员工提供免费点心,每年都在乡村别墅中举办晚会,下属可以把他抬起来扔进游泳池中。
第八怪 花甲之年 仍是“钻石王老五”
布伦伯格于1976年结婚,育有两个千金。1993年他和妻子离婚,成了纽约市最有名的“钻石王老五”。他交往过的女性包括歌后戴安娜・罗斯、演员兼名模玛丽莎・贝伦森和百老汇舞剧演员、电视女主播等社交名媛,这些人几乎都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他的解释是:“我和年龄相近的女性有更多共同点。”
有一次他责怪一名手下没能找到影星莎朗・斯通:“你和她说过她有机会成为下一任布伦伯格夫人了吗?现在不是同性恋的亿万富翁还有几个?”
离婚后布伦伯格还曾三次遭女性前雇员的,后来一个原告撤诉,另一个上诉时被驳回,第三个在他给钱后和他达成庭外和解。
第九怪 政绩不俗 却难讨纽约人欢心
由于全国经济不景气加上“9・11”的沉重打击,布伦伯格接手的纽约市一片肃杀:全市流失了10多万个工作岗位,失业率创下新高,财政赤字膨胀至数十亿美元。
布伦伯格的对策是勒紧腰带:一面削减32亿美元的市政预算,将公务员队伍裁员上万人,在“9・11”中立过大功的消防队和警察局也未能幸免,同时提高各种税费――财产税创纪录地上调18.5%,每包香烟的税收提高到1.5美元(导致纽约烟价涨到7美元以上),向驻联合国的外国使团追讨欠债,地铁、公交和的士收费全面上调等等。两年后,纽约市逐渐步出财政危机,公共服务质量却没有明显下降。
他还在公共场所禁烟,从州政府手中夺回教育主管权,将犯罪率降至19世纪的水平,使纽约成为美国最安全、最适合居住的大城市;警方也一改过去的粗暴名声,头一次获得多数黑人的认可。去年8月,纽约以良好秩序安然度过1977年以来最大的停电事故;上个月他下令拆除255辆政府用车的警灯和警笛,全市只保留73辆“特权车”。
奇怪的是,布伦伯格虽然干得很不错,但支持率却节节败退,从当选后“蜜月期”的65%跌至去年7月的31%,六成纽约人不愿和他共进感恩节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