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

我们国家对孕妇实施特殊劳动保护。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有哪些你知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关于孕妇的规定,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用人单位安排孕妇上夜班或加班是否违法

我国劳动法并未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该情形却做了明确规定。依据该法规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依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是不能安排劳动者加班及上夜班的。但是对于怀孕7个月以内的女职工是否应当休夜班,并未明确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法律对用人单位关于孕妇劳动者的加班及夜班限制仅适用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即便如此,并非7个月以内的孕妇劳动者不可以拒绝加班。因为依据劳动法关于延长劳动时间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是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的。无论劳动者是否属于孕妇,无论怀孕几个月,都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单方安排的加班。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夜班或加班,如何应对

用人单位如果违法安排劳动者上夜班或者加班,劳动者一方面可以拒绝接受,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来解决此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孕妇类劳动者此时不宜采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来主张权利。因为怀孕后的生育待遇对于孕妇类劳动者而言至关重要,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直接影响生育待遇的享受。

尽管如此,此类劳动者仍然由可以通过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的方式解决该问题。劳动者也不需要过于担心用人单位会给自己“穿小鞋”。因为毕竟劳动法对于孕妇类劳动者的保护有诸多特殊规定,尤其如果已经怀孕到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更不能随意辞退此类劳动者。

除此之外,孕妇类劳动者还需要注意各地方关于孕妇的特别保护相关规定。很多地方性规定会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给予孕妇类劳动者更多的政策关怀。

《劳动合同法》关于孕妇的保护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23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对于社会上的一些群体我们要做出相关的照顾,比如在公交车上给老幼病残孕让座,我国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孕妇也是有很多照顾政策的,所以我们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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