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顾名思义:随笔一记,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心情随笔,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心情随笔汇总合集1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岑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么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夏于重庆。
心情随笔汇总合集2
梧桐细雨时时落,自是暖意踏春来,春携着温柔的风与我们缠绵。
粉面似玉桃花舞,一弯黛眉眼含春。春是那样多情,用那双温柔的手抚摸着芸芸众生,世间万物皆因这暖意而复苏,追上春的脚步。嫩柳抽丝情怯怯,隔云方敢照雾花。春向世间洒着暖意,道旁的柳丝放开了似的张开了枝桠,露出一点一滴的绿意——为春的到来而欢喜。墙上爬满的花也开始疯长,似是要把自己的生命耗尽,或许他们是在等待夏天时与烈日相得益彰。
未若柳絮因风起,沧海巫山不相依。风吹着漫天的柳絮穿过额前细碎的发,透过五指间的缝隙。原以为无用的脏东西,在这样的光阴下竟也变得诗情画意,正应了那句“自是多情便多絮,随风直到谢娘家。”那些随着风躲进岁月的痕迹里的柳絮,正是我们与昨日的告别。
这是初中生涯的最后一个春天,摒弃了以往的年少浮躁,只留纯粹与质朴。曾经以为的三年多长,不过是一千多个日与夜,在这最后的初中时光里,我们要为自己这朵小花开放而辛勤浇灌,以嫩草冲破瓦砾的勇气为之一搏,在六月绽放出最美的一朵!
融融暖,掠心底,此间世,人不离。什么是暖?她是你我间一个真挚的微笑,是心照未宣的对视,是风雨中的一双手,一把伞。春的暖总是让冰冷的人心重新沸腾,用力且专注的跳动,人世间因此而温暖,因此而美好。春天来了,暖意你感觉到了吗?
暖意踏春来,在最好的年龄里遇到最好的你。
心情随笔汇总合集3
花与花之间存在着空隙,叶片在习习清风中,摇曳深邃的蔚蓝天空,细细低语倾诉人间情分;
人与人之间拥有着温暖,情感在细水常流中,洗涤清澈的心灵戈壁,轻轻扣击萌动人间真情;
素白芬芳的栀子花,清翠浓郁的绿叶簇簇紧抱。清晨中酣梦醒来,清新灵动的水珠跳跃在叶间底面。在滴落泥土的瞬间,贪婪地吮吸着栀子花的香味,淡然而清晰的回忆在心中如梦般轻轻唤起。江南古老城镇的一隅,绵绵细雨,丝丝绦绦,倾斜地洒在天地间,充溢着一股浓郁的江南细婉气息。栀子花恬淡素雅的香气阵阵袭来。如出浴美人身上的体香,贵而不娇。
在我所识得的花中,栀子花是最具气质的。它端庄而不刻板,美丽而不浮华,温柔而不娇媚,天生丽质而不奔放露骨。栀子花花瓣繁促却井然有秩,素淡白洁的花瓣像极一位不谙世事的亭亭少女,青郁欲滴的叶子大大咧咧地横冲树枝,没有一丝一毫的细致与做作。
赏花,爱花,惜花。但栀子花的淡雅恬然的气质却禁不住喜欢,又以“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良言勉励,忍不住折下一枝带青色叶子的花来。养在水中,花是离不开水的,滴滴露珠沁在花瓣上,心中一股压抑的气息逐然化开。又以栀子花垂于枕边,睡梦中与花香共眠,神清气爽,心中无尽喜悦。夜梦中的低风细雨,随香味潜入夜。清晨梦尽,花却失却昨日光彩。耷拉着花瓣,干枯而无力,已成明日黄花。心中悲切不已,捧着花朵,像捧着夭折的孩子。左也不是,又也不是,有点想哭。
心情随笔汇总合集4
地下铁,心底情。
进了熟悉的地铁站,漫漫人流看得我烦躁,今天一个人放学。
平时身边总有一两个人陪着,但当难得的孤身一人时,也不觉寂寞。此时总会在脑海挑出生活的细节自私地品味,有些话总是不愿对身边的人说。静候列车来临之际,漫无目的地打量着映在屏蔽门上的人像……有很多人,但除了自己,就没有另外熟悉的面孔了。我苦笑着踏上这趟车,然而思绪却停留在原地——我到底怎么啦……
有一个人,会笑眯眯地陪我坐地铁放学。矮而微胖的体形让我觉得和蔼可亲。她总说自己是魔鬼,但我心知,这人心肠坏不起来。与她一同站在屏蔽门前,我总会取笑她的海拔比我低。而她,总是装模作样地举起她的拳头威胁我。她到站走出列车后,会俏皮地转过身来,踮起脚跟,傻乎乎地朝着列车里的我挥手。隔着身前的一个个人,我只能看见那只竭力挥动的手,而内心却被淡淡的温暖包裹。
然而从期末开始,我就一直在疏远她。开始我自欺欺人,告诉她我要专心复习,不必要时不要打扰我。可是后来,我渐渐看清自己鄙俗的想法了,我厌倦了,我心虚了。为她轻折一朵紫荆花,她会把自己内心的欣喜流露在字里行间。几天下来陪我听着歌逛操场,她会形成习惯,甚至她会独自一人静立于凉风之中,呆望着操场。想到当时那情景,我真是满腔苦涩。午饭时,她一个人的背影更是看得我心酸。一个个不经意的画面,让我不得不自问,我践踏(这词用得好)了一位好友的真心吗?
我把自己逼在了心墙的角落里。是的,我付出的热情都是不计后果的。凡人的提问一针见血。我的忽冷忽热,根本不值得她付出真心。是羞愧,我因羞愧而疏远她
压抑已久的心情在列车的开开停停中,一点一滴地宣泄出来。我犹豫地跨出列车,站在扶手电梯看着由慢渐快离开的列车——但愿这趟车能载走我的忧愁。我又何必自恼,有些事随缘便好。似乎所有的烦恼与释怀,总在一念之差。
心底情,在地下铁宣泄。释怀后,我重新漫步地上路。
心情随笔汇总合集5
“加油!”“加油!”在同学们的呐喊中,我们班与一班的女篮比赛开始了。我们班信心满满,立志要打败一班。
比赛开始了!刚吹哨,我们班的主力球员张天钰就上前夺球,可无奈个子太矮,还没碰到球就被一班同学抢走了。张天钰用尽吃奶的力气,跑得飞快,一下子跑向那位同学,想夺回球,没料到球竟被传给了其他同学。幸运的是,我方姜灵琳一下子抢回了球,避开一班同学,来了个三步上篮,但球刚滚入筐,又像调皮的孩子一样,跑出了篮筐。在篮下的俞金琳没有束手就擒,来了一个篮板球,让调皮的球又重新回到了篮筐里,为我们班赢得了第一个宝贵的进球。我们班的拉拉队同学互相击掌,以示对两分进球的欢呼。
轮到一班发球。刚发球,就被我们班的球员抢断了。张天钰飞快得跑着,可前方突然出现对方的两位防守队员。张天钰急中生智,把球床给李骏恩。李骏恩当场来了个投篮,球在筐里滚了一会儿,幸运地进了球筐,又为我们对得到了两分。就在我们欢庆时,姜灵琳抢到球又进一个。上半场,我们一共得了6分。一班同学气急败坏得直跺脚:“快点!投篮!”
下半场我们的队员越勇,一班一个球都没进,我们却连得12分,让一班女篮挨了当头一棒。
我们班女生真厉害!不仅投进6个球,还让对方一个球也没进。
心情随笔汇总合集6
学生,是稚嫩、是纯真、更是美好的代名词。我看过不少书、读过不少句,最喜欢的还是那一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对我来说,那是最遥远、也是美好的一段梦。
父母之外,老师是我最敬重的人,因为这份敬重,我才有了这么一段张扬而有倔强的年华。在我的记忆中,从开始上学到大学毕业,20__年,我请假的次数不超过5次。想想,我呆在教室的时间都比呆在家里的时间多。
十几年前,教育资源对我们那个小山村来说,是很贫乏的。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永远只有语文和数学,一上就是六年。或许也因为这样,我才格外珍惜学习的机会。所以不论刮风下雨,还是生病发烧,只要学校还开课,就算用爬的,我也要到学校去上课,而且不会迟到。守时的习惯,大概就是在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吧。
小时候顽皮,隔三差五的受各种伤,我的左手,现在还能看到十几道轻轻浅浅的伤疤。我身上有一道差不多四厘米的刀疤,那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留下的,缝了三针。那次受伤,倒不是因为顽皮。
周末缝的针,周一就屁跌屁跌自己跑去上学了。我家离学校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上学都是用走的。而我的伤,在PP上。那天放学,母亲亲自到学校接我回家,那是我记忆里唯一一次享受这样的待遇。那段时间,白天自己去学校上课,放学回家后要打点滴。家里人都要我请假在家养伤,我就是不听,每天早早的起床,趁家人还没醒自己背着书包就跑学校去了。现在想想,自己都佩服那个顽强的自己了。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第一张成绩单上的数字是多少。我自己的,我还记得,37和75。语文37分,数学75分,这就是我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从此,便开始了我严重偏科的学生生涯。
我最让父母省心的,大概就是学习了吧。他们从来不问我作业完成得如何了,或者书背到哪里了,只看我期末拿回家的成绩单。除了一年级第一学期,小学6年,期末考试永远在年级前三来回波动,没一点‘新意’。
学生时代最辉煌的时候,在初中。让我在众多学生里崭露头角的是数学,自初一第一次数学章节考试起,我的数学成绩就永远挂在了年级第一的位置上无人能撼动。75分,好像是我在数学这个‘战场’上最低的分数了。
那时候的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解数学题、解各种数学题、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解同一道数学题、丧心病狂的解数学题……我的老师和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带过数学好的学生不少,真正喜欢数学的却寥寥无几,而你就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少的那一个”。这是老师给过我的,最高的评价。
我的数学书,基本上不用,我没有预习的习惯,上课的时候更不会去翻书。上课时间,我只做一件事,认真听老师讲每一个定理和解题思路,把重要的记在笔记本上,不懂的立即提问,课下做习题巩固就行了。
我最怀念的事情,就是在课堂上和老师一起讲题。一般情况下举手回答问题是轮不到我,偏偏我是二班的,每次在老师讲完或是其他同学回答完以后,我都会说‘老师,我还有更简单的方法!’;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大家都解不开的题,老师也会叫我上讲台去给大家讲,帮老师省了不少体力。
每次数学考试,我基本上用不到一半的考试时间来做题,剩余的时间要么检查要么再用其他的解题方法重新把试卷做一遍,然后静坐等交卷。偶尔会遇见难度比较大的加分题,我会等到交卷前10分钟再去解题,保准能解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越到紧要关头解题思路越是清晰。
不得不说,老天诗平的。英语,我终生的死穴。从开课起,考试就没及格过,当然,除了大学(PS:大学英语考试都是背答案过的,至今四级还没过,大学宿舍里唯一四级没过的小盆友)。永远都在跳边疆舞,当年我因为英语成绩没少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喝茶。后来综合成绩稳拿全年级第一以后频率才少了一些。从小到大,我最讨厌的就是记东西,我记性不好啊。所以英语词汇量不够,以至于成绩一塌糊涂,文科成绩永远徘徊在80分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写作这一技能在初中的时候冒出了一小点苗头。会偶尔的写一小段小说给老师看,不过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因为平时成绩好的关系,全额奖学金保送市重点高中,开启了一段不同以往的高中生活。学习,不再是我的中心,我开始了看各种小说的路程。《青年文摘》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杂志,每期必买,彩板和普通版,现在我家里就放了一大堆。
再后来,就上大学了。似乎,我的学生时代都挺圆满的,该好好学习的时候努力学习了、遇到了该遇到的人、执拗的追逐了该执着的青春。唯一的遗憾就是,大学四年上下来,我脑袋剩下的全是铁锈了,迷糊得不行。倒是印证了当年我班主任说的,脑袋要经常用,不用就会生锈。
人生几何,只是匆匆忙忙错过好多东西。人也好,事也罢,过了就没有机会再重来了。曾经一起欢笑的少年,如今又在谁人身旁?美好总是要回忆的,未来也需憧憬,当下更要珍惜,谁又知道现在的你,会成为谁的回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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