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顾名思义:随笔一记,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散文随笔汇总,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散文随笔汇总1
这春雨不像冬天的雨那样寒冷刺骨,它是温暖的;这春雨不像秋天的雨那样萧瑟凄凉,它是美妙的;这春雨不像夏天的雨那样轰烈短暂,它是细腻的。立在雨中,感受着自然的亲切触摸,如丝绸般舒适,又伴着缕缕春风拂动,似乎妈妈呵护着我。
我跳跃在雨中,溅起片片水花,射向四方。我跳着转着,忽然,眼前一亮,我发现,在春雨的洗涤下,路旁的树木焕然一新,长出片片嫩绿的树叶;田野上的小草儿纷纷昂起了头,吮吸着自然的甘露;屋檐下,从遥远南方归来的燕子也扑动着翅膀,似乎也想感受着雨中的欢乐。还有那远处金黄的迎春花绽放着笑脸,注视着这充满生机的大地。看着看着,我不禁被迷住了,脚下停止了跳动,快步跑到树下,用指尖轻轻地触碰那娇嫩的绿叶,叶子抖了抖身子,开着玩笑把身上那晶莹的雨珠挥上我的脸颊。
潺潺的溪水缓缓流过,他向春雨打声招呼“汩汩……”雨点们仿佛是遇见了大哥哥,都朝他挤去,纷纷冲进他的怀抱,发出“叮咚,叮咚”的脆响。这声音真像那小鼓敲动的声音,引来了爱音乐的风姑娘,她在林间舞蹈,树哥哥们纷纷应和,发出“沙沙”的声音为她伴奏。竹林里,躲藏在地下的春笋儿也冒出头来凑热闹,想看看这美妙的表演,不知不觉中竟拉长了身子,陶醉在悦耳的乐声中。
一旁的小草手拉着手,摇头晃脑地听着,让人看得如痴如醉。作文
“叽叽”一声脆响混入了这场表演之中,抬头一看,原来是飞鸟家族的歌唱家黄莺也赶来为我们助兴。这一种.种天然的音乐混搭成了一种曼妙的交响乐,丝毫不逊色于举世闻名的《月光曲》。听着这动听的乐曲,我仿佛也成了他们其中的一员,在风中起舞,在雨中歌唱,那欢乐的气息弥漫在天地间。
许久,春雨慢慢退去,大地在这精心的洗礼后,呈现出一幅精美的画卷:太阳公公洒射着金色的光芒,彩虹姐姐亮出了她五彩的衣裳,仿佛是那天边的一张笑脸,灿烂而美丽。
啊!下雨天,真好!
散文随笔汇总2
从前,有个叫爱丽丝的女孩。她长得美丽动人,金色的长发随风飘逸,还有一身好舞姿,可是她从来不说话,更不会唱歌,她的世界可真如死的一般寂静。知道有一天,一种东西改变了她的生活,那就是声音!
那是春分的早晨,她在树林里迷了路,走着走着,河面的冰,开始破裂,发出劈里啪啦”的声音。爱丽丝发觉自己的耳朵也随之“破裂”。之后,河面的冰,全部融化了河水“叮叮咚咚”地流淌,欢快地向前方奔跑,开始了一年中第一段旅程。
鸟儿叽叽喳喳地歌唱,她好奇地看着鸟儿,觉得那声音真好听。大雁“扑哧扑哧”着翅膀飞过,就这样,伴随着她走过了春天。
这已是盛夏时节,爱丽丝坐在树下的秋千上摇晃,“轰轰”划过一道闪电。闪电打到树枝上,树干“吱吱”两声,树枝断了,爱丽丝连忙闪开。接着大雨“哗哗”地下了起来,打在大地上“嗒嗒嗒”地响,很快,就已能听到秋天丰收的愉快歌声。
树叶一片片落下,打着旋儿。寒风“呼呼”地吹着,爱丽丝冷得直打颤。枯黄的叶子积厚了,踩上去发出“嚓嚓嚓”的声音。秋天,好像一首悲惨的歌,凄凉,凄凉….
转眼间,冬天来了,那是一个声音最少的季节,只有鹅毛般的大雪,真是寂静机了。终于,爱丽丝再也忍受不了没有河水“叮咚”,树叶“刷刷刷”的世界了。在冬天的最后一个傍晚,她优美的歌声从她嘴里传了出来,还跳着美丽的舞蹈。夕阳下的影子被拖得老长。顿时,齐花开放,河流提前解化。那声音,仿佛奏的是大自然的歌声。
就这样,一首“献给爱丽丝”创作出来了!
散文随笔汇总3
弯成一弯桥梁,倒映在这湖面上,你从那头瞧这儿,月光下,一路美满。——题记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你说你会去远方,我从来不知你所谓的远方在哪儿。你说那里有你的梦想,有你的未来。你一定要去。后来你发了奋的努力,准备到你的远方。你开始远离别人,甚至连我也成了你眼中的陌生人,你在梦想的路上艰难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走着,没有任何人的陪伴。
我说,我愿意陪你,你说,我们不同。不同么?什么不同?理想?生活方式?人生价值观?我想我越来越不懂你了。可是我还是坚守在你身边。我以为,总有一天你会回头看我。
你说,远方是个绚烂的世界,就像山那边的风光。可是,很遥远呢。
你放弃了一切你曾拥有的快乐,那种简单的快乐,芭蕉树叶上,你的字迹依旧清晰,你说,这是个温柔美丽的地方,你愿意留在这片桃源。那如今你为什么决定要走呢?
现在,幽深的庭院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仰望星空,眺望山的那边,你的远方。
你在那边还好么?你还是决定要走,村庄的宁静留不住早被城市的繁华占据内心的你。
其实我也一样,我也要离开了,去另一座城市,去过我的生活。
我以为只要这片乐土不抛弃我们,我们便会在此长留。而最后,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
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了。这里将被变为繁华的都市,角楼会被摩天大厦所代替,庭院会成为停车场,而芭蕉树也将变成别的什么玩意儿。以前将不复存在。那么,在面对下一代的提问,问我的家乡在哪儿,我要如何告诉她?就算为她描绘,她也无法在脑海里想象出家乡的样子。因为在那时,在也没有什么村庄,纯天然所言。
听施工的人说,拔掉芭蕉树是最困难的一个工作,因为它的根早已深深扎进土里,将它拔起可能会造成土壤变松,不易打基。可是就算如此,芭蕉树还是被活生生地连着血肉扯了出来。那个地方深深的凹了下去。一个大坑,埋葬了多少人的记忆。还是无法留下什么。
历史的前进带给我们的到底是什么?生活的进步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__故居"被拆?__村庄"消失?历史遗产的消亡?
有些东西的价值是不会因历史而改变,我们应该留住些东西,一些证明着我们曾在某时某地存在过的东西。
散文随笔汇总4
国庆长假已经结束,上班的继续上班,上学的继续上学。继昨日鹿晗和关晓彤的恋情轰炸,网上莫名多出一系列的虐狗行为,当然这些都是题外话。步入大学已一月,虽然军训占了大半,但是还是深切的感受到了大学生活的不同,和我想象的很不一般,果然,电视剧和老师口中说的都是骗人的。
如果你愿意,大学是个能够让你表现让你展示自我的地方。比如你喜欢跳舞,你自认为自己在跳舞方面很牛逼,当你从你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地方出来,到另外一个地方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个比你更牛逼,跳舞跳得更厉害的人活脱脱的站在你面前,展示他们的风采。昨日,我就切实体会到了这一点。以前,不管你身边的朋友怎么夸你,你的某项特长多么厉害,都成了昨日泡影。要做的是什么呢?虚心,学习。
说到这个,不只用在这一方面,到了大学,你有很多东西是不会的。在大学,你的生活不再是食堂-教室这两点一线的生活。没有活动的人,也许就天天赖在寝室,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加入了组织社团的人,像我一样,每天东跑西跑,除了学习还有工作,word PPT excel等办公软件几乎是常用的东西,这些都是我在过去的十九年里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东西。不会用这些办公软件怎么办?学呗,靠自己,谁都是这样过来的。也许你会说,让别人教你,可以,但是你想,这些是基本的东西,你完全可以自学,我的宗旨是,能够自己做到事情,绝不麻烦别人,因为我知道,一个人他不会的东西多了去了,如果一遇到问题就只知道一昧地向人求助,而不是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种人是会遭人嫌弃的,会被人定义为,没有能力。(个人观点)
来到大学,很多事情做起来都是第一次尝试,每当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又无法寻求解决办法,一头雾水之中,便可以去请教他人,同系的学长学姐是过来人,比你在那个学校多生活了一年,比你更懂得在这个学校的生存法则,这时就要虚心请教。这个世界向来都是偏向有礼貌有教养的人,谁不喜欢?态度放诚恳,语气要平和,基本的礼节要做好,这就是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基本法则。
有人问我,你每天那么忙,哪来的时间读书学习?我在寝室一般就干两件事,敲电脑,睡觉。敲电脑是工作,比如我的组织给我安排今天要做什么要整理什么,或者是微信公众号需要更新等等,有空之余学一学将来可能会用到的软件的操作等等。读书去哪?图书馆是最佳选择,空调免费,网络最好,哈哈,但这并不是我的直接目的。图书馆这个地方,安静,没人打扰,谁也不认识谁,你往那一坐,心立马沉静下来,不管你是看你自己的课本还是看课外书,那都是最佳选择。很多人应该都深有体会,在寝室,就想在床上躺着玩手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没法看书。我的课,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只要没课没会没活动,我就去那里坐着,到点就去吃饭,该干嘛干嘛。
有时候,我也会怀疑自己读了个假大学,每天忙忙碌碌,想回到高中去歇会,甚至,在国庆长假即将结束之时,我不太愿意离家回学校,每天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实在是太爽了。但这些时光都是你必须经历的,你挺过去了,你经历了,才会变得更强大,你现在所经历的日子,都是在塑造你自己将来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还有一个点,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些人小时代看多了,总幻想着那种“时代姐妹花”式的友情,惊心动魄,山崩地裂,感天动地….不存在的。在大学,即使是同班同学,你也许一个月也见不到一次面,每天和你打交道的人是你的室友,你所在的部门的人,不是人人都要成为朋友,有两句话说的好,1,道不同不相为谋。2,圈子不同何必互融。和你三观一致的人,自然会和你相处的很愉快,一拍即合,和你三观不一致的人,也不用避而远之,正常交往不损害双方利益即可。在大学,与其说是交友,不如说是拓展人脉,要知道,如今的中国,甚至很久以后,人脉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求人办事都是关系在作祟,你懂的。
细细碎碎说了这么些,休息一下也要去上课了,愿你们的生活能过出你们想要的精彩。
散文随笔汇总5
小时候,提起笔就是一篇作文,为的是应付老师,即使写得再好也无任何感想。
长大了些,写作文成了人生中一大乐趣,为的是舒展心灵,找到最真实的自我。
现在呢?是为了回味,回味人生种.种美好的瞬间,回味自己错过的,失去的。
脑海中总会浮现出种.种画面,会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偶尔也会有种想撞墙的冲动,结局只是一笑了之。
走进学校,是最真实的我,不会刻意去掩饰什么。困了,那就睡吧,虽然知道会被老师叫醒。不喜欢某个老师,没关系,凡是都和她对着干,让她输得心服口服,首先你得有实力。
对着书本发呆,偶尔会无意识的哼几句小曲,傻笑起来。
回到家我会先做作业,脑子里总想着要用功学习,下笔时又想起未通过的游戏,于是潦草的填完,跑去打游戏。
喜欢躺在床上做白日梦,所以发烧对我来说特享受。
永远不会满足,再好吃的蛋糕也会吃腻,再好玩的游戏也会通关,事物会永无止境的更新,而人的一生只有那么一点点。
老师家长都这样说:学习是为了找到好工作,找到了好工作就可以享受生活,可我不这么认为,现在铆劲学习,等到能玩的时候你只是一个书呆子。
不要总觉得自己还年轻,等到老了,年轻时曾做过的一件件事已被时间冲淡。。。
从现在开始,做真实的自己,相信自己是第一无二的,在短暂的人生中,不要留下遗憾。。。
散文随笔汇总6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像一本名着,反而觉的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先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是,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堂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必须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样会写的如此详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候必须也是很贪玩的,可是那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的这篇文章必须还有深层的含义,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狗·猫·鼠》与《阿长和〈山海经〉》可是我在这书中最感兴趣了的,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厌恶猫,也是因为它吃了我的最爱——红烧鱼。可是,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纪录下来的话,就能与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的其实那只老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时,感觉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
隐鼠也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名强加在了猫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不记恨她了。阿张虽然多嘴,礼节多,可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资料简短却不缺乏经典,看来想读透这本书,还是得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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