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情伤感的文章5篇

  爱情的文章总是带着一丝伤感,让人读罢难以释怀。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爱情伤感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我在时光的路口等你

  其实靠近赤道的国度也挺好的,阳光充足,日日不吝啬,大把地泼洒下来,落日红圆,碧海微澜,映着如夏花般绚烂的笑脸。盛夏光阴,微微现出些许倦意,晚上光脚踏在海滩,探一下海水,竟有一丝丝微凉,不过四周空气依然温暖惬意,还是可以去海里畅游的。有阳光的地方,人心也多了几分灿烂,对一切事物都充满理解和热望。只是远方的亲人那里,已有了瑟瑟寒意了。

  又忆起鼓浪屿的夏夜,昏黄的街灯,寂静的窄巷,烂漫枝头的蔷薇越过深墙,吐艳芬芳,叮咚琴声从一户人家悠扬弥散,想象伊人那双修长手指,轻轻碰触音符,天籁弦音顿时飘荡四周,化作空灵轻柔的露水落入眉间,那一腔愁思怀旧都仿佛顷刻间洗净风干。我想,这盛夏结出的金果已是被我小心地储存起来了,归于美好,在记忆里感动。

  只要有爱人在身边,身在何处都是完美,这话我已轻轻地说了很多遍,因为你我心中都盛满爱意,生命才真正富足,才更值得纪念。

  帅哥告诉我,他的同事劳伦斯昨日下午刚查出腹部长了一个肿瘤,医生说有10%恶性的可能,劳伦斯还没有决定是否要飞回德国动手术,等着医生进一步建议,也等着生命的裁决。这个高拔帅气的家伙还很年轻,不过40来岁,健谈豪爽,胃口极好,两个孩子,最小的才两岁多点儿。我沉默不语,心里不由得为他担心起来,出门散步时好好的情绪也黯然下来,还添了一抹淡淡的恐慌。

  是不是秋夜的海风里,就该夹杂一丝伤感的味道?每个人都逃不过流年的考验,最后都是要败下阵角,因为生命苍白无力又有限。大自然热情、高傲,带来春天无限生机,有时又冷淡、残忍,秋日来袭,枯叶脱离枝丫,疲惫无奈地向大地奔去,化作来年一缕春泥。日子行云流水,生命有去无归,每个人都逃不过最后的形只影单,死如秋叶之静美,归于生命的尽头――尘与土。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把帅哥的手揽过来放在胸口,紧紧攥着不想放开……这日日的甘露,我愿与你一同饮尽;似水东流的年华,我也愿意和你一起携手锦年之外,共度余生;我更要谢谢你在我今生今世里驻足,和我相亲相爱。

  待下一世重来,我在时光的路口等你来认,待你牵起我的手,一同看尽繁华细水长流……

  尘缘易老

  有一种美丽,那是孤单的守候回忆,这份残缺的美丽并不缺乏味道,经历的每一段路,擦肩而过的每个人都经历着,笑着,哭着……快乐着也心痛着,爱过至少拥有过便不辜负岁月给以的缘分,为相遇而喝彩。

  喜欢呼吸在你的身旁,依靠在你的胸膛,醉倒在你的世界里,守候你说过的字字句句,为你弹奏每一篇震彻心腹的乐章,那些记忆的碎片抚琴弄墨,挥霍岁月的印迹,让今世多了情的韵味,把残缺用愫弥补,只是慌乱中一个纷乱的吻成了人间天堂,演绎风花月夜的故事

  尘缘易老,覆水难收,初逢是缘,守候难圆。那是多熟悉的号码,删了电话薄却删不掉记忆,道不出一声离别却也不再相见,黏在一起的时候,你总是跟我说过去的种.种而如今万劫不复,我会不会成为你的回忆?如今也偶尔在湖边一个人仰望星空,微风吹过脸颊,扶起我的长发,是那脚步声惊动了梦,不再去守望寻找,避过可能相见的每一次过往,把曾经也淡忘,放弃原来是如此悦然的词汇,释放是词典附上的诠释。

  断断轮回,露水在夜空下晶莹,那是紫微星流落的泪,天空泛白也显憔悴,把酒言欢交互举杯,迷情的夜迎接新日,那海上日出宣言这一世的过往,过去的情且意长,往事随风,待夕阳老去,依旧坐在湖边,这人生旅途也一滴一滴沉淀,这是缘分的味道,来时来,去时去,终须有,莫强求……

  深秋看不到凋零,海南也到处都泛着茂盛,反衬此刻的心境,仿佛有些许讽刺,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有每个人的理由,那是我们不约而同的默契,无论如今这淡去的一切是否依存,此时这枯叶的蝶只是沧海一声长啸,说了笑了忘了过了都是敷衍。今生无缘,是非对错虚情假意……种.种都蒙昧了分辨力,思念就这样随风飘摇,几许恍惚几多愁,才发现曾经的一幕幕成了今生的露水姻缘。

  酒醉的夜让心也沉沦,闯出的步迈出奔放的血液,此刻也酩酊大醉,金樽尘颜,滔滔流淌泛滥,冲淡过往,挥霍你的面容,尘缘终将过去。就任凭那时间灌溉那份爱,凋谢在你的阳光里,离别总多情,那些伤害彼此的过往就让它死在青春里,忘却曾经的点点滴滴,让过往云烟祭奠尘缘往事……

  尘缘易老,情切意长,你在何方?

  有些青春的细节总是难忘

  当岁月把往事风干,当青春渐去渐远,回头而望时,曾经的青涩都成了风景,有些青春的细节竟是那样难忘。

  几场春雨,催开了后山的野花,也滋养了一群少男少女心中朦胧而又懵懂的情愫。操场里,食堂边,阶梯上,还有那条长长的绿荫道,因那低头娇羞的一眸,那目光里带电的刹那,一次偶然的邂逅,一个无意的招呼,所有的景致都因此而妩媚灵动,仿佛都蕴藏了些许的秘密,让春鸟在鸣唱中悄悄传递。心间一泓明净的清泉,仿佛被投入一颗石子,荡起阵阵涟漪。一些娇情的春愁,在夜灯熄灭后的午夜,伴着室友的酣声,漫上某人的帐帘。

  不经意间,窗外暴雨骤然而至。几经风吹雨打,万物在夏季里疯长着。一同疯长的,还有那朦胧的爱情。一如满山遍野的野草,碧绿得耀眼而诱人。

  没过几天,戴着黑框眼镜的学生科长恶狠狠地上全校大会上宣布,昨晚在足球场上捉到的违纪者名单。尽管学校政策高压,但青春青涩的爱情仍像宿舍窗前的牵牛花,悄悄地探出粉红色的小喇叭。

  每当清晨和傍晚,男生楼里,总有吉他族对着女生楼的某个窗口高声晨吟夜唱那时最流行的情歌:“你就像那冬天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心窝,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的一颗……”或者狂吼着《黄土高坡》、《大约在冬季》,吼得荡气回肠,唱得人心颤动。青春生命的饱满和外溢的活力顿时显现无遗。那时,能做一个吉他手,拥有一把模样好看的吉他,在某个晚霞满天的黄昏里,背着落日的方向,微闭着双眼,一副陶醉的样子,倚在宿舍门前的墙角上,“艺术”地弹唱几首,定是青春最美的风景了,总引来许多过往的女生驻足。那“酷”样,说不定又是一粒无形的石子,不经意地荡起某女心的一潭春泓。邻班的波就是靠这一招,把班上最美的春给俘获了。

  与晨歌暮唱相对应的,就是“青春夜话”了。晚自习过后,熄灯后的半个小时内,宿舍区几乎不会清静。寝室里,大家在黑夜里睁着黑色的眼睛,争先恐后地高谈阔论。话题很多,涉及面广,谈国事访问,谈世界杯足球,也抱怨着饭票不够吃。但谈得经久不衰,还是那些似懂非懂的爱情。那些朦胧的情愫捂贴着一颗颗驿动的心,在夜的深处慢慢着眠。

  诗歌是八十年代末校园里另一串躁动青春的音符。一如现在的年轻人驰骋网络游戏一般。那时的诗歌相伴着青春,颤悠着整个青涩的季节。诗歌是属于年轻人的。在诗意的校园里,读诗写诗谈诗,成了年轻我们最体面的时尚。也是一帮少男少女聚集成堆的充分理由。

  常常是由某个“诗人”发起,创意一个新潮而怪异的名称,几个文友自愿节省几顿大餐,凑点笔墨纸砚,“某某诗社”就宣告成立了。架子搭起,接着便是以诗为媒,办报出刊。除几个老道的师兄诗人有些象样的诗作而外,好些“新人”都要临时抱佛脚。诗因情而起生,大家都搜场刮肚,“为赋新词强说愁”般,把那点娇情的春愁和心窝里的秘密,在深夜的烛光里,沙沙地码成一些像诗的句子。

  那时,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没有打字复印。可苦惨了两个书法好的同学,他们硬是在蜡纸上一笔一划地把大伙的诗稿刻上,再到学校的油室,用最古老的设备,一张一张地手工印刷。由于不够专业,大家常常墨香满身,有的还弄得个个大花脸,惹得大伙笑得人仰马翻。那静夜里荡漾的笑声,和大伙挑灯挥墨的情景,至今仍响彻耳际,历历在目。第二天清晨,诗社的师兄们红肿着双眼,把飘着油墨香味的诗报送到各班。那青春淡淡的忧、淡淡的愁便随着墨香在校园的每个角落飘荡开来。

  我是被邻床的春带进诗社的。此前,我并不懂诗。当时年纪尚小,不懂愁绪,更没有秘密。写啥呢?思去想来,我就写了父亲的脚印。却没想到那几句似诗非诗的大白话,还被老师给推荐到报上发表了,成了我的处女作,开启我用文字抒写生活的激情。至今,我像珍藏宝贝一样,将那诗稿贴在我那本早已泛黄的日记本的扉页。

  诗歌催生着激情。因有一种氛围,因有一个目标,我们谁都生怕掉队。我和春不放过课余的任何一个空隙,一头扎进学校阅览室,又趁晚自习后熄灯前的半小时,怀揣诗稿闯进男生宿舍找师兄诗人指点改稿。寝室里不知谁的脚丫臭如烂豆,但大家眼里那渴求诗意真解并闪动着的光彩,早已淹没一切。谈诗论诗的纯粹神圣早已胜过聊聊我我。

  日子在平淡与紧张中慢慢滑过。不知觉中,同室的姐妹都已花开有主。春最终也抗拒不了诗歌的勾魂,甩掉吉他追逐诗人而去。唯有我,仍在大大咧咧,故作天真,和老师作怪,逗全班偷乐。

  本以为就这样清纯无忧地走过年少的青春,但诗歌终究是拔动爱情琴弦的玉指。在临毕业的那年秋天,当树梢的落叶蔌簌飘落时,我的心事终被秋风吹落满地。那个让我怦然心动的写诗之人勇,终在一个天空嵌满金边的黄昏里,怀揣着许多为我而写的诗,向在操场草坪里读诗的我走来。在无限美好的初恋感觉里,刹那间,我想起妈妈的嘱咐,最终,冷静与理性克制了激情与浪漫。我坚定地躲开了那场并不现实的爱情。打点行囊,独自伤痛地离开。与勇从此天各一方,却刻骨铭心。

  强指间,二十年过去。春追逐爱情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与诗人并肩拼搏,奋斗成了不小的官员。艳的孩子已经高考,可自己却已磨成老妇。梅和班长死活扯在一起,幽幽怨怨,压压抑抑。诗已远离尘世,大家都过波澜不惊,平平凡凡的日子。

  而我,仍在心底捂着一寸空间,一分天真与一份梦想。那天,勇来到我所在城市出差。相见之时,除了些许感动外,竟没有想像的激动。时间的车轮已将激情的心包裹得格外严实。那刻,我想起了张爱玲曾说过:“隔了三十年的时光,再好的月色也未免有些凄凉”。是啊,二十年过去了,我曾在心底温存的刻骨之感,到底终究是淡然如烟了。

  回忆渐去渐远的青春,我开始明白。最大的魅力来自于无法完美,最深的情感来源于不被占有,最美的风景有时在于放弃。

  那次青春的邂逅,不是在我最美的时候遇见了你,而是你给我披了件诗性的衣裳。

  曾经相爱

  曾经两个相爱的人,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痛苦是肯定了。但是,不管有多痛,分手时,你都不要和曾经爱你的人和你爱的说狠话。你好好想想,这个世界上,能伤害到你的人,一定是你爱的人;能让你受伤的人,一定是爱你的人。不然,他怎么有机会在你心上刻下伤痕?他怎么有资格让你在情海浮沉?

  如果命中无缘注定要分手,你还咬牙切齿地说那些可笑的狠话有什么用?既然人家已经放手,你就不要再握着那点微不足道的感情骗自己了。谁都知道,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相处久了,烈焰激情自然会归于平淡。而爱情与平淡,本来就是一胎孪生。这样一来,在两个曾经相爱的人之间发生悲伤的故事,也就不奇怪了。

  爱,本来是快乐的事,现在,被弄成最伤心的事,你以为只是一方的责任吗?现代爱情,不是父母说了算的年代;一切自由都握在你自己手中。当初和他牵手,是何等幸福。现在提出分手,也许是你做了让他感到非常失望事。上天给每个人,都预备好一张去地狱的单程车票。关键是,不要把自己当成天使,不然,就有时时被折断翅膀的疼痛。

  不要相信流行歌曲里“我的心只有你最懂”,那是骗人的。一个人的心,就是挖出来,放在你手心里,再让你戴上一万两千度窥视镜,都看不出它里面的内容。何况,他的心,还好好地包裹在厚厚的皮肉里呢。试想,你的心如果真的只有他一个人懂,那么,他离你而去,你这一生不是无人再懂了吗?无人懂的一生,是可怜的一生,可悲的一生,死活都无所谓的一生。你想自己的一生只为一个人活吗?遇到这种人,你不妨反着唱:“我的心只有你不懂。”

  爱,难分对错,如果你智慧地分清楚了,那就应该学会把错忘记。忘记,是一种精神代谢,一个不会忘却的大脑,如同一个只会进气、不会撒气的气球,早晚让你憋闷而亡。其实,你只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情意,都能缠绵;并不是所有的相遇,都能同行;并不是所有的爱恋,都能长厮守;就行了。爱人可以走,但是,曾经的情意带不走。面对转身的爱情,真诚地道一声“一路保重”,比硬着心肠说狠话好。

  很多人张大嘴巴高喊:我爱就无怨无悔!其实,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付出了,在心底都希望有回报。人心都是肉长的,有这种思想并不可耻。就像有的人,心里明明爱,嘴却硬说恨,这时候的恨,就像是抹在爱表面的一层黄油,是为了掩盖真相。不然,爱火熄了,痛就不会燃烧。但是,千万不要让痛灼伤大脑,不要在分手时做愚妇或做蠢男,尤其不要让对方为当时选择离开你而感到万分庆幸。

  爱的反面是恨,恨的正面是爱。一个缘字,就会莫名其妙地将正反颠倒。爱像巧克力,吃得太快,品味香甜的时间就要缩短;吃得太慢,剩下的部分又会化掉;恨像酒,喝得太快,让人沉醉同时也伤胃;喝得太慢,又感觉不够浓烈。如果你不能适时恰当地把爱吃掉,不能及时妥当地把恨喝掉,任其发展,它们早晚会变成酒糟一样即难闻又有毒的东西,这对身体是极其有害的。

  一段感情走到尽头,你不要向他倾倒无情的口水来证明你被抛弃的痛苦和无辜。如果那样做,能让你的伤口好得快一点;让你的心理平衡一点;让你重新找回自我的时间缩短一点,那么,你就不遗余力地向曾经爱过你的人和你爱过的人猛烈开火吧!你一定要近距离瞄准,出手时,争取弹无虚发,招招致命。早听说“杀人一千,自损八百。”不相信从你口中说出的狠毒的话,在让对方无地自容的同时,你自己的心一点也不疼?

  如果你真的从心底往外恨,那说明你根本不是真爱他,你只是习惯他整天围着你转罢了,他的角色不过是备胎而已。既然从你这里得不到重视,人家选择去为别的车服务,你有什么不舍,有什么不平衡?

  伤口,是爱的笔记,里面记载的许多内容是需要你用一生来忘记的。能够相伴一生的情感,难道不值得珍惜吗?痛苦是人生一笔重要的财富,不要轻易践踏;曾经爱过你的人,前世一定和你有缘,不要语言虐待。如果他今生真的负你了,那是因为你前生负他,红尘轮回,无需计。

  谁在柔软的角落潜伏

  秋雨连绵。这样的日子,萧索凄冷。这是过去的情绪。这些情绪大多与怀念有关。那些永不再来的花季雨季,那些走远的或是就在咫尺却走丢的人。常会在这样的日子,让人心潮湿。

  博友那年的雪莱说,“经历越多,越容易伤感,内心软弱的角落越多。”柔软的角落,这几个字颇动我心。虽然,只是在初上博时,偶尔撞进雪莱的博,却是一见如故——他的文字他的睿智,还有他的卓尔不凡的才情与犀利。一个网盲,恣意在他的空间出入,雪莱与我,更像是一个远方的老友,看得见他的文,就会看到他来过的痕迹。这样的交往,成了某种心灵默契的习惯。

  我终于渐渐风生水起,改了名字——周家丫头。雪莱却悄然离开。曾经很勤快地到他那里,却依旧是冷茶一盏人无踪。偶尔,盯着他博客暗自发呆,暗想:若是他回来,肯定不认识我了。他知道的是我最早的名字——流光碎影周周,以后的妙绝俗人,而再以后到现在一直到永远的周家丫头,与他,是生疏的。后来,也就渐渐淡了惦念,就如淡了的很多的旧时人旧时事。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会一直生死与共的人,其实,常常是遗忘得最快的;而我们以为擦肩而过的人,却是长长久久地潜伏在你的内心里的。譬如,那年的雪莱。昨夜,看到他在我博客留下的痕迹,居然,想要流泪,狠狠地,毫无顾忌。

  循着他的足迹走过去,才发现他上了很多新茶。他上茶时,我已经换了旧模样。想他,看我的字,必定也会觉得我亦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人了吧?

  一直以为他是个智慧的长者。因为他的文字,让我一直在深深地吸氧,不停地汲取我需要的养分。细读,才知道原来他很年轻,不久就要做爸爸了。

  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是多么荣耀的幸福。夜深万籁俱寂,从电脑前离开,望着夜色深沉,凝视某个远方,在心里漫无边际地想,某日做了爸爸,雪莱当是怎样的容颜?

  品雪莱博文——《故乡的原风景》,忍不住留言:总是有淡淡的忧伤。或者,故乡原本就是个让人伤感的词语。至少,我是。很久没来,以前常来,老友不见,以为是离开。却未想到还会回来,真是欣喜。问候,秋至冬,一直到很久以后的四季都安。

  雪莱复我:经历越多,越容易伤感,内心软弱的角落越多。昨夜去你那喝茶,感慨时光茌苒。同样问候老朋友,幸福,快乐,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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