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是细心的小编给家人们分享的11篇张爱玲散文集的相关文章,欢迎阅读。
张爱玲经典散文
《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那天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个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的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发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花,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熟悉张爱玲是从她的小说开始,但喜欢她却是从她的散文开始,她冷静、平淡的散文真实地反映了身边的生活。她对人和事有清醒透彻的认识,散文中的一些亲身感受也很值得人回味,虽然她曾自命名为“生来就是一个写小说的人”,小说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但是她的散文成熟却早于小说,就一个散文作家来说,虽然她只有《流言》一本散文集问世,但从作品的质量和写作的持久度来说,她真的可以算是散文大家。
张爱玲的散文写京戏、服饰、美食、音乐、绘画、文字、舞蹈、恋爱……于点点滴滴中诉说着生活的苦恼。在张爱玲的散文世界里,人们感受的是别具一格的语言美,她带着苍凉的气息去感受市民生活,还原普通人的生存现象,多变的语言风格,让她的文章散发出独特的魅力。
一、词语的创造与搭配
现代汉语写作才华的一种见证表现是对词语的发现、创造与调遣。鲁迅以用词不规范而别具奇崛文字魅力著称,实则张爱玲文字中不规范的地方处处皆是。对于文人而言,不规范恰是天赋异禀的驰骋之所,倘若能自成一体,“不规范”亦能变成新规范。张爱玲的文字往往自铸新词,虽不合规则,但却能妙词传神,造成一片生气。
浅析朱自清散文的语言特点
朱自清,1811月22日出生于江苏东海县一个小官僚的封建家庭,原名自华,号秋实。六岁时随家从东海移居扬州,他成长于扬州,故自称'扬州人'。1925年任清华大学教授,并任中文系主任,从此他一生服务于清华大学。
1948年8月12日去世。纵观朱自清的一生,他既是一位诗人和散文家,又是著名的学者和教授,他对中国文学的最大贡献还是他的散文,从早期的写景散文到后期的说理散文,他一生写下许多优秀的散文,但流传最广的是写景散文《匆匆》、《荷塘月色》、《春》、《绿》等名篇,这些文章一直被认为是白话散文的典范,为培养文学青年和繁荣散文创作提供了宝贵的艺术经验。
还有朱自清先生的叙事散文《背影》、《给亡妇》,游记散文《旅欧杂记》、《威尼斯》等也广为流传。这种成功得益于他对语言艺术的巧妙运用,但朱自清先生散文的语言特点在他不同类型的散文中又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一、写景散文的语言特点
朱自清先生的写景散文,语言凝练明净,细腻秀丽、典雅,巧妙运用比喻、叠字、通感等手法,以精雕细刻的工夫,准确、具体地表现描写对象的特点,追求逼真的艺术效果,正像他在探讨中国传统的艺术手法时所说的,“‘逼真’等于俗语说的‘活脱’或‘活像’,不但像是真的,并且活像是真的。”(《说逼真与如画》)朱自清描写景物的造诣很深,在他笔下,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荷塘的月光和南方的细雨,都写得逼真如画,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春》具有语言简朴、口语化等特点。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和使用叠音字,使春天更形象化、人格化。叠音字的使用具有音乐美,节奏明快、语气舒缓。如“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两个“盼望着”的词语重叠,,强化了人们对春天的期盼。“春天的脚步近了”,更把春天拟人化,似乎春天正在大踏步向我们走来。“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偷偷”一词写出了小草不知不觉地出现,不知不觉地生长,活泼可爱。“嫩嫩”、“绿绿”不仅写出了春草的嫩绿、绵软,而且还写出了对人的诱惑力:“嫩嫩”、“绿绿”从质感、色彩两方面准确地写出了初春的小草的特点。
“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让人体味无穷,让人享受不尽。人们在草地上“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不仅果树之花争相斗妍,而且野花遍地,万紫千红。众花还以其特有的色香,吸引无数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蝴蝶翩翩起舞。用南宋志南和尚的“吹面不寒杨柳风”的诗句来状写春风的温暖、柔和; “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湿润的空气里酝酿”。 “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写南方的春雨连绵,使树叶子“绿得发亮,小草也青得逼你的眼”。“雨夜,一点点黄晕的灯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白天,“地里工作的农夫,披着蓑,戴着笠的”——这俨然是一幅春雨农耕图了。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
这些文字向对话一样娓娓道来,显得更加亲切,但又表现出丰富的内涵,显示了春天的生机勃勃 。那流畅自如的旋律,那轻松活泼的节奏,那字字推敲的选词与灵活多变的句型,都是十分精美的。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用文笔把短暂的春天从自然界拉回到书面上,使其四季常驻,随时可睹。
《绿》中写到:“走到山边,听见花花花花的声音。”这水声悦耳动听,给人以余韵袅袅的美感。还有那“微微”的云,“油油”的绿意,“闪闪”的绿色,“汪汪一碧”的潭边,“滑滑”的明亮的绿,写出轻柔的情态美,给人以娇嫩、透明的质感,也表现出明快的节奏,清朗的格调。“这个亭踞在突出的一角的岩石上,上下都空空儿的。”“踞”字以动写静,一个“踞”字把梅雨亭写活了,把梅雨亭比喻为一只“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的苍鹰,突出了它那踞在“一角的岩石上”的险峻之势,给我们以凌空突起之感。也突出了此处险峻的气势。
“梅雨潭闪闪的绿色招引着我们;我们开始追捉她那离合的神光了。”“招引”与“追捉”这两个词默契得多么好啊!把梅雨潭的绿对“我”的强烈的吸引,把“我”领略那可爱的绿的急切心理,融为一体,至此,情与景真象水乳那样难分难解了。《绿》中的比喻有二十个之多。“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把梅雨潭的绿比作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言其大,言其醉人,言其奇异。使人禁不住产生想抱住她的妄想;更形容了她那动态的美,又把梅雨潭的绿比作一块融化了的蔚蓝的天,突出其鲜润。 “那溅着的水花,晶莹而多芒;远望去,象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文中还用博喻的手法,多角度、多侧面显示绿的特征,“她松松的皱缬着,像少妇拖着的裙幅;她滑滑的明亮着,像涂了‘明油’一般,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她又不杂些儿尘滓,宛然一块温润的碧玉,只清清的一色,——但你却看不透她!”从视觉、触觉、感觉等几方面形象地再现了绿的柔美、明亮、软嫩、纯净的特征。《绿》结尾展开了丰富的想象,“那醉人的绿呀!我若能裁你以为带,我将赠给那轻盈的舞女;她必能临风飘举了。我若能挹你以为眼,我将赠给那善歌的盲妹;她必能明眸善睐了。”
句式整齐,感情洋溢,语气磅礴,引人入胜。随着作者感情的波澜,不仅我们的眼前出现了那微微泛起的绿色涟漪,而且我们的指肤间仿佛还能感触到那闪着光亮的。绿波的跳动,一种柔和、明快、亲切的感情也会从心头漾起。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不能说不可爱;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不能说不俊美;西湖的波,不能说不明丽;秦淮河的水,不能说不旖旎。但是在作者的眼中,它们不是太浓,就是太淡,不是太明,就是太暗,都无法与梅雨潭那明暗适度,浓淡相宜的绿相媲美!朱自清先生用细腻、典雅的语言,恰到好处地把明艳多姿的画面与逸趣横生的情怀和谐地统一在一起。在这饱含诗情、充满生趣的绿意中,透露出作者对生活的爱,升腾着作者向上的激情。
《荷塘月色》成功地描写了荷塘的月色和月下的荷塘,于景色描写中寄托着自己的真情实感,这种成功得益于他对语言的巧妙运用。文章多处使用比喻、通感、叠字等,使得全文语言典雅,充满诗情画意。用三个比喻写静态的荷花,“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绘出了淡月辉映下荷花的晶莹剔透,绿叶衬托下荷花的忽明忽暗以及荷花纤尘不染的美质。通感的使用更使文章的语言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通感就是在描写客观事物时,凭借人们各种感觉间的息息相通,用形象的语言把某一感观上的感受移到另一感观上,使“一种感觉超越了本身的局限而领会到属于另一种感觉的印象”(钱钟书语)。例如:“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
“清香”本来是属于嗅觉的,作者却将它转化成听觉上的“渺茫的歌声”,令人联想到若有若无、轻淡幽香、沁人心脾等,其间感觉的转移伴随着想像的跳跃。此外,叠字的运用不但传神地描绘出眼前的景象,而且使文气舒展,给人音韵和谐的美感。如“蓊蓊郁郁”“远远近近”“高高低低”的树、“曲曲折折”的荷塘、“隐隐约约”的远山,“亭亭”的荷花、“田田”的叶子、“缕缕”的清香、“脉脉”的流水,“密密地” “静静地” “重重”围住等等,如“远远近近,高高低低”叠字的使用,造成音节上的重复,更突出了树多而密的特点。“远近高低”虽然也写出了不同的方面,但没有叠音词给读者的感觉那么强烈。“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还是淡的。月光像流水一般地倾泻”,“泻”有倾泻之意,用“照”字太直白,缺少蕴含。而“泻”加强了月光的流动感,更加贴切、形象、生动,与“静静地”配合在一起,准确地写出了月光有形而无声的特点,显示了月光的幽静之美。 “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这是大自然的杰作,一个“画”字既突出了杨柳影子之美,又表达了作者的喜爱之情。那“浮起在荷塘里的薄薄的青雾”,用“升”字太硬,无法突出雾的轻和柔,而 “浮”是轻而缓地出来,显示出雾的轻飘状态,在《荷塘月色》中,描绘月光如流水般照着荷花和荷叶用'泻'字;青雾弥漫着荷塘用'浮'字,而荷叶拥挤的情景用'挨'字,还有用'田田'形容叶子的鲜绿茂盛,用'亭亭'比喻荷叶直立之状态,将月光、青雾、荷叶的动态和情态写活了。朱自清十分注意遣词造句的形象性,善于抓住事物的特征,用新颖的比喻,唤起读者的联想。
二、叙事散文的语言特点
朱自清先生的叙事散文用平易的语言,在朴素的叙述中寄寓真挚深沉的情愫,表现出正直、热情、进步的心怀。《背影》的语言非常古朴质实。如“进去吧,里面没人”如话家常,这种高度民族化的语言所表现的民族的精神气质和文章的完美结构构成和谐的统一,全文除了夹入了一些文言词语以外,没有华美的辞藻,生僻的词语,都是质朴自然的家常话,生活气息非常浓厚,提炼得非常简洁。用平易的文字描写了父亲爬上站台的动作,于滑稽、笨拙的动作中,传达出父子间的真情。 “我看见他……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其中“蹒跚”写出了父亲的不灵便。“攀”显示了月台的高度,更显示出了父亲的吃力。“缩”写得细致,可以想见父亲那沉重的身体上去之难。体现出父亲对儿子深切的爱。叶圣陶老先生对《背影》作了高度的评价:“这篇文章通体干净,没有多余的话,没有多余的字眼。
即使一个‘的’字,一个‘了’字,也是必须用才用。” 用白描(所谓白描就是不 设喻,不加形容和修饰,用质朴的文字,把当时的情景如实地写出来,给读者以身临目击之感。换句话说,白描是用叙述的方法进行描写,达到再现实景的艺术效果。)记叙事实,不作任何修饰、渲染。、写父亲多么关心爱护儿子,儿子又是多么感激思念父亲,但像“关心”“爱护”“感激”这一类的抽象现成的字眼,文章中却一个也没有用,更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大朴正是大巧的表现。文中用词造句都经过认真考究,绝不随便。 “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这里的“说定”,如果用“说过”似乎也通,但逊色多了。“说定”不送,后来终于还是送了,实际上是说而不定,很好地表现出父亲当时的矛盾心理。“熟识”一词,说明父亲嘱托的这个茶房该是靠得住的;“再三嘱咐”,表明嘱咐茶房遍数之多,不厌其烦,反复交代,唯恐茶房有半点疏漏;“甚是仔细”,表明嘱咐内容之详,把送行中应该注意的细微末节都提到了。
这些用语,强调说明父亲已经为儿子上车作了极其精细、周密的考虑和安排,字眼虽然十分平常,但用得恰到好处,使父亲爱子之心跃然纸上。语言平实简洁,却能传达出无限深情是文章语言又一特色。全篇文字平平实实,但字里行间渗透着一种深切怀念之情,因而十分感人。话都是很平常的,没有什么特别,都有这种生活经验,因此也容易引起联想,由此发现人世间普遍平平常常而又最为珍贵的美好感情,给人以性情的陶冶,增进人们对天下父母心的理解。
《给亡妇》中语言明净素雅 , 如话家常 , “谦 , 日子真快 , 一眨眼你已经死了三个年头了。” 他从亡妻那一面来打开全文的叙述缺口 : 先是亡妻死后对“我”和孩子们的不舍与惦记。“你第一惦记着的是你几个孩子 , 第二便轮着我”。亡妻虽死矣 , 但她生前所有的情感、意念并没随之而逝 , 随之而灭。 “这三年里世事不知变化了多少回 , 但你未必知……。”全文在如水般清亮的文字中 , 作者的深情不禁氤氲而出、娓娓道来。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
三、游记散文的语言特点
《旅欧杂记》和《威尼斯》两篇游记散文中,朱自清先生从容地在语言上字斟句酌,使他的散文艺术达到臻于完善的境地。正如郁达夫指出:“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之外,文章之美要算他了。”在这两部游记中,他极力避免在作品中‘我'的出现,既不写‘身边琐事',也不写浪漫情调的异域感,而是客观地描述欧洲国家名胜古迹,谨慎地介绍西方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作者在白话口语的基础上提炼富有表现力的艺术语言,描述或介绍起来更使读者感到自然、亲切,宛如作者坐在你对面娓娓而谈。
《威尼斯》中:“远处是水天相接,一片茫茫。这里没有什么煤烟,天空干干净净。”反映出了威尼斯的明媚,突出了它是一座水上城市。“干干静静”、“微微”“酽酽”“来来去去”“疏疏落落”等叠音字的使用增强了语言的节奏感。《威尼斯》第一自然段就用了四个比喻:“大运河穿过威尼斯像反写的S,这就是大街。另有小河道四百十八条,这些就是小胡同。轮船像公共汽车,在大街上走。”这些比喻把威尼斯河网着之密充分显示出来,貌似陆地而实则水域,突出了此城的别致。《威尼斯》叙述和描写也用了很多朴素的现代口语,语言朴实、清新,富有现代口语的特点,简洁,自然而很有新意,如“它哪儿都去”、“只要不怕转变抹角,哪儿都走得到”、“德国德莱司敦画院中有几张,真好”,“威尼斯并非没有桥,三百七十八座,有的是”,“出于名手的还有味”……这些句子中使用了现代口语的词汇,描述或介绍起来更使读者感到自然、亲切,宛如作者坐在你对面娓娓而谈。圣马克方场是“伟丽”的,公爷府的墙面上用白色和玫瑰红的大理石砌成的方纹,“在阳光里鲜明得像少女一般”。而威尼斯唱夜曲的歌女们“微微摇摆在红绿灯球下,颤动着酽酽的歌喉”,“运河上的朦胧的夜也似乎透出玫瑰红的样子”。用鲜艳的彩笔,描绘出威尼斯的美丽风光和文化特色,使其浓抹重彩地展现在我们眼前。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威尼斯“华妙庄严兼而有之”的特点。如“庄严华妙兼而有之”、“以典丽风华胜”、“惝恍迷离之感”等词句,句式工整,节奏感强,使语言更加洗练。
朱自清先生是我国新文学的开拓者,是我国现代散文大家,是著名的语言艺术大师。他的散文笔触细腻、语言清丽、用词精准而奇妙、文字简洁。善于描绘景物,使其各具特色,且都充满了诗情画意,给人以不同的审美感受,这些都令人心旷神怡,留恋不已。用“浓妆淡抹总相宜”来概括朱自清散文的语言特征,是最恰当不过的。他在语言的铸炼方面进行了刻苦的追求和严格的选择。
总观朱自清先生散文的语言特色,从写景散文的语言凝练明净,细腻秀丽、典雅到叙事散文语言的质朴腴厚,到游记散文的字斟句酌,无不显示出他散文独特的语言特色和审美情趣,无不与时代息息相通,正像杨振声说:“朱自清的散文,确实给我们开出了一条平坦大道,这条道将永远领导我的自迩以至远,自卑以升高。”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在语言上不造作、不掩饰,真正做到了情从肺腑出。秦淮河的灯月交辉,画舫凌波,与游览者的快意、渴慕之情相谐调,而由歌妓卖唱引起的张惶、矛盾、怅惘、幻灭等情思,意使“清艳的夜景也为之减色”,“月色冷清清的随着我们的归舟”,“森林的水影,如黑暗张着巨口,要将我们的船吞了下去”。那烟一般轻、梦一般美的荷塘月色,则浸透着作家淡淡的哀愁与淡淡的喜悦。疏朗的荷花,清幽的香气与淡淡的月色,同作家意欲摆脱人世烦恼而偷得片刻逍遥的情怀融洽无间。
写景则融情于景,叙事则化意入事,这正是朱自清白话散文的动人力量之所在。“语言是文学的第一要素”(高尔基语),朱自清散文艺术的高度成就和他语言修养是分不开的。他的散文不矫揉造作,他取法天然,水到渠成,如出水芙蓉,清丽淡雅;如风行水上,自然流畅。李广田在《朱自清选集》的序言中说:“在当时的作家中,有的从旧营垒中来,往往有陈腐气;有的从外国来,往往有太多的洋气;尤其是往往带来了西欧世纪末的颓废气息。朱先生则不然,他的作品一开始就建立了一种纯正朴实的新鲜作风。”我们把握了朱自清先生散文的语言特点,就能领略其作品的独特风格。所以说,朱自清先生在语言创造方面,达到了中国现代文学历史的崭新高度。
游记散文的语言特点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其灿烂的文化为多少文人墨客沉醉其中,其中中国古代游记散文中的景物描写更是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仔细分析,这些描写山川景物的文字,之所以成为千古绝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写景状物 栩栩如生
我国地大物博,名胜古迹、山川景物数不胜数,这为历代文人提供了绝好的写作对象。秀丽的景象加上文人卓越的才华,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文化瑰宝。苏轼在《前赤壁赋》中描写了这样的景色,在“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长江边,作者心境如水,啜饮着美酒,吟诵着关于明月的诗文,“少焉,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简短两句,把寂静无声的月亮写得宛如八九岁的小姑娘,活泼可爱。此时“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置身于朦胧月色中的作者也恍惚起来,油然而起“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的奇幻想法,此景此情,也难怪老苏要“遗世独立”“羽化登仙”了。寥寥数笔,作者便勾勒了一幅空灵秀美的月夜江水图,时隔千年,当时的江月都已成空,但读着这段文字,我们却如身临其境一般,扇动联想和想象的翅膀,亦能看到波光粼粼的万顷碧波,吹着习习而来的夹着草木之香的江风,举头望去皓月当空,在云间穿梭,似乎和人间的儿女嬉戏追逐。要不是散文对当时明月传神的描摹,又有谁能感受到文字背后的美好?
二、融情于景,动人心弦
古人云:一切景语皆情语。优秀的写景散文,都是字字扣着情来描写的`。写景是游记的载体,抒情是文章的灵魂。在写景中借景抒情才能体现作者的写作主旨。归有光的《项脊轩志》被称为他的压卷之作,其中描写自家庭院的明月之景,更是堪称经典。“三五之夜,月明半墙,桂影班驳,风移影动,姗姗可爱”。这段文字看似笔墨疏淡却情韵绵远。十五之夜,圆月高悬,倍感思亲,而作者的亲人却已亡故;桂影姗姗可爱,而赏景之人却“斯人独憔悴”; 景致依然,人事已全非,这样的景物读来,谁人不能体味到作者的悲凉?此外,作者以动态的景物来衬托内心的寂寥,将心底深深的无奈与对亲人的无限追思,化作清冷的月光,摇曳的树影,读来使人不禁为之心动,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也于须臾之间表现的淋漓尽致。融情与景,用景物来抒写心绪,也算是游记散文中的另一番景致吧。
三、托物言志,含蓄隽永
有人说,中外游记散文最重要的不同在于,中国文人写景,不象外国文人习惯与到自然中寻找自我,相反的喜欢将景物的特点投射到自身,因而崇拜山的沉稳,水的轻灵,大地的浑厚,天空的辽远,从而在中国的游记散文中,有相当数量的文章,在描写美丽景色的同时,蕴涵着深刻的人生哲学。这无疑给游记散文增加了许多魅力。这样的文章举不胜举,王安石在他的《游褒禅山记》中,作者介绍了山得名的由来,进山游览的经过之后,从前洞游者多,后洞游者少得出了“非有志者不能至”的结论,从山名被误传得出学者必须“深思甚取”的至理名言。读罢此文,使人深深感受到他“务为有补于世”的文风和人格魅力。又如苏轼在《石钟山记》中,不仅用生动的语言,给读者展现了一幅月黑风高风及浪大的可怕恶滩险境,同时也在文章里,围绕石钟山命名的原因,不断展开追问,面对前人不同的结论,作者不盲目相信其中任何一种,他坚持实践出真知的原则,深夜泛舟到石钟山绝壁之下,借着月光和火把进行实地考察,最终得出了自己的结论,也给了我们一条终身受用的道理:事不目见耳闻,不可臆断其有无。加入了作者中学思索的游记散文,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更表明了我国的哲学不落后于任何一个西方世界。时光流返,这些散文的光彩亦就生辉。
四、语言优美,妙笔生花
在以上这些特点之外,游记散文诸多的语言特色也是必须提及的。如果写景散文是曼妙的女子,其描写的景色就是她国色天香的姣好面容,抒发的浓情就是她风姿绰约的美丽姿态,蕴涵的哲理就是她呵气成兰的优雅气质,那么优美的语言就是她恰如其分的表现伊人的得体服饰。
这其中包含准确到位的用词、变化多样的句式、不一而足的修辞手法、朗朗上口的音韵绝律。如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作者在描写气势磅礴的天姥山时,用尽了夸张“天姥连天向天横”衬托“天台一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在描写奇幻的梦中仙境时,那奇特的想象:声势浩荡的“熊咆龙吟”,随后是整齐而另人惊叹的“虎鼓瑟”,“鸾回车”,最后是日月照耀着的“如麻仙人”。短短文字间,尽显了一个浪漫主义诗人的创作天赋。这样的才思,这样神气的游记散文,不值得我们千百遍的吟颂回味吗!又如王勃的《滕王阁序》,其中几乎是字字用典,字字对偶,其华丽的辞藻,丰富的内容,流畅和谐的音律,工整多变的句式,读来给人以畅快淋漓之感,细品之下,又能感受到作者独巨匠心所勾画出的山水美景,连韩愈都情不自禁的赞叹:“江南多临观之作,而滕王阁独为第一”。这样的成功正是因为作者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排比、通感、叠词、衬托、对比等修辞手法的缘故。像其中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在上下对偶的同时,在句中自成对偶,形成了“当句对”的特点。同时在色彩上,将碧水青天相接,上下浑然一色,彩霞自上而下,孤鹜自上而下,相映成趣,远近虚实整合到一句里,构成一幅色彩明丽的秋景图,给人以无限美感,最终使得这一句成为千古绝唱,成为游记散文中的绝品。
像这样美不胜收的游记散文在中国文学长廊里还有许多许多,它们就像我国各地的风光景点一样,吸引着一代又一代热爱中国文化的读者去探索,去发现,去品读!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莱、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万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①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分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恩,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吧?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②。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说,不过太做作了一点。
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③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莱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
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婶,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④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要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待。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二月之雪又霏霏了,
黯色之家浴着春寒,
哎,纵有温情已迢迢了;
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
然而说起我的,
青青的,
平如镜的恋,
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
对于瓦雀与幼鸦们,
乃是一个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娉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
西去的迟迟的云是忧人的,
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
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
而每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
无声地,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分真是好:——
紫石竹你叫它是片恋之花,
三年前,
夏色瘫软
就在这死市
你困惫失眠夜……
夜色滂薄
言语似夜行车
你说
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
我说种‘片刻之恋’吧……
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得压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方,“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抢。再如后来的
你在同代前殉节
疲于喧哗
看不到后面,
掩脸沉没……
末一句完全是现代画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
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
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
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撇下来,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技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妨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佐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①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①瓦格涅,通译为瓦格纳(RichardWagner,1813-1883),德国作曲家、文学家,一生致力于歌曲创作,代表作有《尼伯龙根指环》等。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①、“melancholy”②,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①splendour,辉煌,壮丽②melancholy,忧郁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我懊侮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①,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饱,爬满了蚤子。
正月里乡下照例要做戏。这两天大家见面的招呼一律都由“饭吃了没有?”变成了“看戏文去啊?”闵少奶奶陪了我去,路上有个老妇人在渡头洗菜,闵少奶奶笑吟吟地大声问她:“十六婆婆,看戏文去啊?”我立刻担忧起来,怕她回答不出,因为她那样子不像是花得起娱乐费的。她穿着蓝一块白一块的百衲袄,蹲在石级的最下层,脸红红的,抬头望着我们含糊地笑着。她的脸型扁凹,脸上是一种风干了的红笑——一个小姑娘羞涩的笑容放在烈日底下晒干了的。闵少奶奶一径问着:“去啊?”老妇人便也答道:“去口欧!你们去啊?”
闵少奶奶便又亲热地催促着:“去啊?去啊?”说话间,我们业已走了过去,踱过高高低低的黄土陇,老远就听见祠堂里“哐哐哐哐”锣鼓之声。新搭的芦席棚上贴满了大红招纸,写着许多香艳的人名:“竺丽琴,尹月香,樊桂莲。”面对着隆冬的淡黄田地,那红纸也显得是“寂寞红”,好像击鼓催花,迅即花开花落。 本文来自织梦
唯其因为是一年到头难得的事,乡下人越发要做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众口一词都说今天这班子蹩脚,表示他们眼界高,看戏的经验丰富。一个个的都带着懒洋洋冷清清的微笑,两手拢在袖子里,唯恐人家当他们是和小孩子们一样的真心喜欢过年。开演前一天大家先去参观剧场,提起那戏班子都摇头。唯有一个负责人员,二三十年纪,梳着西式分头,小长脸,酒糟鼻子,学着城里流行的打扮,穿着栗色充呢长袍,颈上围着花格子小围巾,他高高在上骑在个椅子背上,代表官方发言道:“今年的班子,行头是好的——班子是普通的班子。可是我说,真要是好的班子,我们榴溪这地方也请不起!
是哦?”虽不是对我说的,我在旁边早已顺带地被折服了,他兀自心平气和地翻来覆去说了七八遍:“班子我没看见,不敢说好的一个字。行头是好的!班子呢是普通的班子。”
闵少奶奶对于地方戏没什么兴趣,家下人手又缺,她第二天送了我去便回去了。这舞室不是完全露天的,只在舞台与客座之间有一小截地方是没有屋顶。台顶的建筑很花哨。中央陷进去像个六角冰纹乳白大碗,每一只角上梗起了棕色陶器粗棱。戏台方方的伸出来,盘金龙的黑漆柱上左右各黏着一份“静”与“特等”的纸条。右边还高挂着一个大自鸣钟。
台上自然有张桌子,大红平金桌围。场面上打杂的人便笼手端坐在方桌上首,比京戏里的侍役要威风得多。他穿着一件灰色大棉袍,大个子,灰色的大脸,像一个阴官,肉眼看不见的可是冥冥中在那里监督着一切。
下午一两点钟起演。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舞台上有真的太阳,奇异地觉得非常感动。绣着一行行湖色仙鹤的大红平金帐幔,那上面斜照着的阳光,的确是另一个年代的阳光。那绣花帘幕便也发出淡淡的脑油气,没有那些销洋庄的假古董那么干净。我想起上海我们家附近有个卖杂粮的北方铺子。他们的面粉绿豆赤豆,有的装在口袋里,屉子里,玻璃格子里,也有的装在大瓷瓶里,白瓷上描着五彩武侠人物,瓶上安着亭亭的一个盖,瓷盖上包着老蓝布沿边(不知怎么做上去的),里面还衬着层棉花,使它不透气。衬着这蓝布垫子,这瓶就有了浓厚的人情味。这戏台上布置的想必是个中产的仕宦人家的上房,但是房间里一样还可以放着这样的瓶瓶罐罐,里面装着喂雀子的小米,或是糖莲子。可以想象房间里除了红木家具屏风字画之外还有马桶在床背后。乌沉沉的垂着湘帘,然后还是满房红焰焰的太阳影子。仿佛是一个初夏的下午,在一个兴旺的人家。
一个老生坐在正中的一把椅子上,已经唱了半天了。他对观众负有一种道德上的责任,生平所作所为都要有个交代。
我虽听不懂,总疑心他在忠君爱国之外也该说到赚钱养家的话,因为那唱腔十分平实。老生是个阔脸的女孩子所扮,虽然也挂着乌黑的一部大胡须,依旧浓装艳抹,涂出一张红粉大面。天气虽在隆冬,看那脸色似乎香汗淫淫。他穿的一件敝旧的大红金补服,完全消失在大红背景里——本来,他不过是小生的父亲,一个凄惨的角色。
他把小生唤出来,吩咐他到姑母家去住一向,静心读书,衙门里大约过于吵闹。小生的白袍周身绣蓝鹤,行头果然光鲜。他进去打了个转身,又换了件柠檬黄满绣品蓝花鸟的长衣,出门作客,拜见姑母。坐下来,便有人护惜地替他把后襟掀起来,高高搭在椅背上,台下一直可以看见他后身大红裤子的白裤腰与黑隐隐的汗衫。姑侄正在寒暄叙话,小姐上堂来参见母亲,一看见公子有这般美貌,顿时把脸一呆,肩膀一耸,身子向后一缩,由拍板帮着腔,竟像是连了打两个噎。然后她笑逐颜开,媚眼水灵灵地一个一个横抛过来;情不自禁似的,把她丰厚的肩膀一抬一抬。得空向他定睛细看时,却又吃惊,又打了两个噎。观众噗嗤噗嗤笑声不绝,都说:“怎这么难看相的?”又道:“怎么这班子里的人一个个的面孔都这么难看?”又批评:“腰身哪有这么粗的?”我所了很觉刺耳,不免代她难过,这才明白中国人所谓“抛头露面”是怎么一回事。其实这旦角生得也并不丑,厚墩墩的方圆脸,杏子眼,口鼻稍嫌笨重松懈了些;腮上倒是一对酒涡,粉荷色的面庞像是吹涨了又用指甲轻轻弹上两弹而侥幸不破。头发仿照时行式样,额前堆了几大堆;脸上也为了趋时,胭脂擦得淡淡的。身穿鹅黄对襟衫子,上绣红牡丹,下面却草草系一条旧白布裙。和小生的黄袍一比,便给他比下去了。一幕戏里两个主角同时穿黄,似乎是不智的,可是在那大红背景之前,两个人神光离合,一进一退,的确像两条龙似的,又像是端午节闹龙舟。
张爱玲散文《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似乎是较泼刺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查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已,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而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有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然而现在的中国人很普遍地跳着社交舞了。有人认为不正当,也有人为它辩护,说是艺术,如果在里面发现色情趣味,那是自己存心不良。其实就普通的社交舞来说,实在是离不开性的成份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妨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份,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笨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情感,契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的死尸,缩着眉和胸,很疲倦的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的燃起火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的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好呀!”
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的活泼起来,为她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猾地看着他,仿佛现在她做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仆。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个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匕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的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xx。
这种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Jitterbug(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走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疲筋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印度有一种癫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沼,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丛丛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蠢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沌。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子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我在香港,有一年暑假里,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我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白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干,常常铁栏干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一抹青山。我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眉弯似的青山,还有绿水和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我记得很清楚,看到眼前这些孩子的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漠漠的悲哀。她们虽然也成天吵嚷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她们有一只留声机,一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
我母亲说的,
我再也不能
和吉卜赛人
到树林里去。
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拍拍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丽亚,把耳朵动给我们看!”纳塔丽亚的耳朵会动。她和她姊姊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自己也不明白怎样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淡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纟卒縩下跪做祷告。纳塔丽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惫赖。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人,她脾气好而邋遢,常常挨打,她姊姊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恨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的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有一次我们宿舍里来过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孩们兴奋地楼上楼下跑,整个的暑假没有这么自由快乐过。她们拥到我房门口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希望,仿佛应当看见空房间。我很不安地说没丢什么。
还有个暹罗女孩子玛德莲,家在盘谷,会跳他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xx,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腿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煊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莲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除开这些孩子,我们自己的女同学,马来亚来的华侨,大都经过修道院教育。淡黑脸,略有点龅牙的金桃是娇生惯养的,在修道院只读过半年书,吃不了苦。金桃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怎样跳舞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走,或是仅只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悠悠挥洒,唱着“沙扬啊!沙扬啊!”沙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更觉得太平美丽。那边的女人穿洋装或是短袄长裤,逢到喜庆大典才穿旗袍。城中只有一家电影院,金桃和其他富户的姑娘每晚在戏园子里遇见,看见小姊姊穿着洋装,嘴里并不做声,急忙在开演前赶回家去换了洋装再来。她生活里的马来亚是在蒸闷的野蛮的底子上盖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差不住脚。从另一个市镇来的有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叫做月女,那却是非常秀丽的,洁白的圆圆的脸,双眼皮,身材微丰。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到香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痱子粉喷香,新换上白地小花的睡衣,胸前挂着小银十字架,含笑鞠躬,非常多礼。她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她掩着脸吃吃笑起来,仿佛是难以形容的。“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撸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下擦肥皂。真是……”她脸上时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表情,她那清秀的小小的凤眼也起了红锈。她又说到那修道院,园子里生着七八丈高的笔直的椰子树,马来小孩很快地盘呀盘,就爬到顶上采果子了,简直是猴子。不知为什么,就说到这些事她脸上也带着羞耻伤恸不能相信的神气。 本文来自织梦
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住不了多时,他忽然迷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我建议。“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即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会妖法的马来人,她只知道他们的坏。“马来人顶坏!骑脚踏车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
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进大学。打仗的时候她哥哥嘱托炎樱与我多多照顾她,说:“月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她常常想到被xx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可是有一个时期大家深居简出,不大敢露面,只有她一个人倚在阳台上看排队的兵走过,还大惊小怪叫别的女孩子都来看。
她的空虚是像一间关着的,出了霉虫的xx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所以也没有跳舞。月女她倒是会跳交际舞的,可是她只肯同父亲同哥哥跳。
在上海的高尚之仕女之间,足尖舞被认为非常高级的艺术。曾经有好几个朋友这样告诉我:“……还有那颜色!单为了他们服装布景的颜色你也得去看看!那么鲜明——你一定喜欢的。”他们的色采我并不喜欢,因为太在意想中。阴森的盗窟,照射着蓝光,红头巾的海盗,觳觫的难女穿着白袍,回教君王的妖妃,黑纱衫上钉着蛇鳞亮片。同样是廉价的东西,这还不及我们的香烟画片来得亲切可念,因为不是我们的。***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但是过不了一会,舞女开始跳舞,空气即刻一变,又沦为一连串的香烟画片了。我们的香烟画片,我最喜欢它这一点;富丽中的寒酸。画面用上许多金色,凝妆的美人,大乔二乔,立在洁净发光的方砖地上,旁边有朱漆大柱,锦绣帘幕,但总觉得是穷人想象中的富贵,空气特别清新。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可是足尖舞里的反高潮我不能够原谅;就坐在最后一排也看得见俄罗斯舞女大腿上畸形发达的球状的筋,那紧硬臃肿的白肉,也替她们担忧,一个不小心,落脚太重,会咚地一响。舞剧《科赛亚》,根据拜伦的长诗;用舞来说故事,也许这种故事是特别适宜的,就在拜伦的诗里也充满了风起云涌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动作,因为要弄得它简单明了,而又没有民间传说的感情作底子,结果很浅薄。被掠卖的美人,像笼中的鸟,绝望地乱飞乱撞。一身表情,而且永远是适当的表情,所以无味而且不真实。真实往往是不适当的。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写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sentiments①,不像真的。《科赛亚》里的英雄美人经过许多患难,女的被献给国王,王妃怕她夺宠,放她和她的恋人一同逃走。然而他们的小船在大风浪里沉没了。最后一幕很短,只看到机关布景,活动的海涛,天上的云迅速往后移,表示小舟的前进。船上挤满了人,抢救危亡之际也还手忙脚乱摆了两个足尖舞的架式,终替全体下沉,那样草草的悲壮结局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机关布景,除了在滑稽歌舞杂耍(Vaudeville)里面,恐怕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看惯了电影里的风暴,沉船,战争,火灾,舞台上的直接表现总觉得欠真实。然而中国观众喜欢的也许正是这一点。话剧《海葬》就把它学了去,这次没有翻船,船上一大群人之间跳下了两个,扑咚蹬在台板上,波涛汹涌,齐腰推动着,须臾,方才一蹲身不见了。船继续地往前划,观众受了很大的震动起身回家。据说非得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把他们送走,不然他们总以为戏还没有完。
印度舞我只看过一次。舞者拉·黛薇并不是印度人,不知是中欧哪一个小国里的,可是在印度经过特别训练,以后周游列国,很出名。那一次的表演是非正式的,台很小,背景只是一块简陋的幕,可是那瘦小的妇人合着手坐在那里,盘起一只腿,脚搁在膝盖上,静静垂下清明的衣折,却真有天神的模样。许久,她没有动。印度的披纱,和希腊的古装相近,这女人非但没有希腊石像的肉体美,而且头太大,眼睛太小,坚硬的小瘪嘴,已经见得苍老,然而她的老是没有年岁的,这样坐着也许有几千年。望到她脸上有一种冷冷的恐怖之感,使人想起萧伯纳的戏《长生》(“BacktoMethuselah)”,戏里说将来人类发展到有一天,不是胎生而是卵生,而且儿童时期可以省掉了,蛋里孵出来的就是成熟的少男少女,大家跳舞作乐恋爱画图塑像,于四年之内把这些都玩够了,厌倦于一切物质的美,自己会走开去,思索艰深的道理。这样可以继续活到千万年,仅仅是个生存着的思想,身体被遗忘了,风吹日晒,无分男女,都是黑瘦,直条条的,腰间围一块布。未满四岁的青年男女把他们看作怪物,称他们为“古人”。虽有“男性的古人”与“女性的古人”之分,看上去并没多少不同。他们研究数理科学贯通到某一个程度,体质可以自由变化,随时能够生出八条手臂;如果要下山,人可以瘫倒了成为半液体,顺着地势流下去。拉·黛薇的舞,动的部分就有那样的感觉。她掐着手指,并着两指,翘起一指,迅疾地变换着,据说每一个手势在婆罗门教的传统里都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但据我看来只是表示一种对于肢体的超人的控制,仿佛她的确能够随心所欲长出八条手臂来。
第二支舞,拉·黛薇换了一条浅色的披纱,一路拍着手跳出来,踢开红黄相间的百褶裙,臂上金钏铿锵,使人完全忘记了她的老丑。圆眼珠闪闪发光,她是古印度的少女,得意扬扬形容给大家看她的情人是什么模样,有多高,肩膀有多宽,眼睛是怎样的,鼻子,嘴,胸前佩着护心镜,腰间带着剑,笑起来是这样的,生起气来这样的……描写不出,描写不出——你们自己看罢!他就快来了,就快来了。她屡次跑去张看,攀到树上了望,在井里取水洒在脸上,用簪子蘸了铜质混合物的青液和眼尾描得长长的。
拉·黛薇自己编的有一个节目叫做“母亲”,跳舞里加入写实主义的皮毛,很受欢迎,可是我讨厌它。死掉了孩子的母亲惘惘地走到神龛前跪拜,回想着,做梦似地摇着空的摇篮。终于愤怒起来,把神龛推倒了,砰地一声,又震惊于自己的叛道,下跪求饶了。题材并不坏,用来描写多病多灾的。印度,印度妇女的迷信与固执的感情,可以有一种深而狭的悲惨。可是这里表现的只有母爱——应当加个括弧的“母爱”。母爱这个大题目,像一切大题目一样,上面做了太多的滥调文章。普通一般提倡母爱的都是做儿子而不做母亲的男人,而女人,如果也标榜母爱的话,那是她自己明白她本身是不足重的,男人只尊敬她这一点,所以不得不加以夸张,浑身是母亲了。其实有些感情是,如果时时把它戏剧化,就光剩下戏剧了;母爱尤其是。
提起东宝歌舞团,大家必定想起广告上的短裤子舞女,歪戴着鸡心形的小帽子。可是她们的西式跳舞实在很有限,永远是一排人联臂立正,向右看齐,屈起一膝,一踢一踢;呛地一声锣响,把头换一个方面,重新来过;进去换一套衣服,又重新来过。西式节目常常表演,听说是因为中国观众特别爱看的缘故。我只喜欢她们跳自己的舞,有一场全体登台,穿着明丽的和服,排起队来,手搭在前面人的背上,趔趄着脚,碎步行走,一律把头左右摇晃,活络的颈子仿佛是装上去的,整个地像小玩具,“绢制的人儿”。把女人比作玩具,是侮辱性的,可是她们这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好玩的东西,一颗头可以这样摇那样摇——像小孩玩弄自己的脚趾头,非常高兴而且诧异。日本之于日本人,如同玩具盒的纸托子,挖空了地位,把小壶小兵嵌进去,该是小壶的是小壶,该是小兵的是小兵。从个人主义者的立场来看这种环境,我是不赞成的,但是事实上,把大多数人放进去都很合适,因为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在例内。社会生活的风格化,与机械化不同,来得自然,总有好处。由此我又想到日本风景画里点缀的人物,那决不是中国画里***的渔翁或是拄杖老人,而是极家常的;过桥的妇女很可能是去接学堂里的小孩。画上的颜色也是平实深长的,蓝塘绿柳树,淡墨的天,风调雨顺的好年成,可是正因为天下太平,个个安分守已,女人出嫁,伺候丈夫孩子,梳一样的头,说一样的客气话,这里面有一种压抑,一种轻轻的哀怨,成为日本艺术的特色。
东宝歌舞团还有一支舞给我极深的印象,“狮与蝶”。舞台上的狮子由人扮,当然不会太写实。中国的舞狮子与一般石狮子的塑像,都不像狮子而像叭儿狗,眼睛滚圆突出。我总疑心中国人见到的狮子都是进贡的,匆匆一瞥,没看仔细,而且中国人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创造怪兽,如同麒麟之类——其实人要创造,多造点房子瓷器衣料也罢了,造兽是不在行的。日本舞里扮狮子的也好好地站着像个人,不过戴了面具,大白脸上涂了下垂的彩色条纹,脸的四周生着朱红的鬃毛,脑后拖着蓬松的大红尾巴,激动的时候甩来甩去。“狮与蝶”开始的时候,深山里一群蝴蝶在跳舞,两头狮子在正中端坐,锣鼓声一变,狮子甩动鬃尾立起来了,的确有狮子的感觉,蝴蝶纷纷惊散;像是在梦幻的边缘上看到的异象,使人感到华美的,玩具似的恐怖。
这种恐怖是很深很深的小孩子的恐怖。还是日本人顶懂得小孩子,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小孩。他们最伟大的时候是对小孩说话的时候。中国人对小孩的态度很少得当的。外国人老法一点的是客气而疏远,父母子女仿佛是事务上的结合,以冷淡的礼貌教会了小孩子说:“我可以再吃一片吗?我可以带小熊睡觉吗?”新法的父母未结婚先就攻读儿童心理学,研究得越多越发慌,大都偏于放纵,“亲爱的,请不要毁坏爸爸的书”,那样恳求着;吻他早安,吻他晚安,上学吻他,下课吻他。儿歌里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成的?糖与香料,与一切好东西。”可是儿童世界并不完全是甜甜蜜蜜,光明玲珑,“小朋友,大家搀着手”那种空气。美国有一个革命性的美术学校,鼓励儿童自由作画,特出的作品中有一张人像,画着个烂牙齿戴眼镜的坏小孩,还有一张,画着红紫的落日的湖边,两个团头团脑的阴黑的鬼,还有一张,全是重重叠叠的小手印子,那真是可怕的。
日本电影《狸宫歌声》里面有个女仙,白木莲老树的精灵,穿着白的长衣,分披着头发,苍白的,太端正的蛋形小脸,极高极细的单调的小嗓子,有大段说白,那声音尽管娇细,听了叫人背脊上一阵阵发冷。然而确实是仙不是鬼,也不是女明星,与《白雪公主》卡通片里的葡萄干广告式的仙女也大不相同。神怪片《狸宫歌声》与狄斯耐的卡通同是幻丽的童话,狄斯耐的《白雪公主》与《木偶奇遇记》是大人在那里卑躬曲节讨小孩喜欢,在《狸宫歌声》里我找不出这样的痕迹。
有一阵子我常看日本电影,最满意的两张是《狸宫歌声》(原名《狸御殿》)与《舞城秘史》(原名《阿波之踊》)。有个日本人藐视地笑起来说前者是给小孩子看的,后者是给没受过教育的小姐们看的,可是我并不觉得惭愧。《舞城秘史》的好,与它的传奇性的爱仇交织的故事绝不相干。固然故事的本身也有它动人之点,父亲被迫将已经定了亲的女儿送给有势力的人作妾,辞别祖先。父亲直挺挺跪着,含着眼泪,颤声诉说他的不得已,女儿跪在后面,只是俯伏不动,在那寒冷的白格扇的小小的厅堂里,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家族之情。未婚夫回来报仇,老仆人引她去和他见一面,半路上她忽然停住了,低着头,背过身去。仆人为难地唤着“小姐……小姐……”她只是低徊着。仆人说:“……在那边等着呢。”催了又催,她才委委曲曲前去。未婚夫在沙滩上等候,历尽千辛万苦冒险相会,两人竟没有面对面说一句知心话;他自管自向那边走去,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还有今天这一面……”她默默地在后面跟随,在海边银灰色的天气里。他突然旋过身来,她却又掉过身去往回走,垂着头徐徐在前走,他便在后面远远跟着。最近中国话剧的爱情场面里可以看到类似的缠绵的步子,一个走,一个跟,尽在不言中。或是烈士烈女,大义凛然地往前踏一步,胆小如鼠的坏蛋便吓得往后退一步,目中无人地继续往前走,他便连连后退,很有跳舞的意味了。《舞城秘史》以跳舞的节日为中心,全城男女老少都在耀眼的灰白的太阳下舒手探脚百般踢跳,唱着:“今天是跳舞的日子!谁不跳舞的是呆子!”许是光线太强的缘故,画面很淡,迷茫地看见花衣服格子布衣服里冒出来的狂欢的肢体脖项,女人油头上的梳子,老人颤动着花白的髻,都是淡淡的,无所谓地方色彩,只是人……在人丛里,英雄抓住了他的仇人,一把捉住衣服,细数罪状,说了许多“怎么也落在我手里”之类的话,用日文来说,分外地长。跳舞的人们不肯做他的活动背景,他们不像好莱坞歌舞片里如林的玉腿那么服从指挥——潮水一般地涌上来,淹没了英雄与他的恩仇。画面上只看见跳舞,跳舞,耀眼的太阳下耀眼的灰白的旋转。再拍到英雄,英雄还在那里和他的仇人说话,不知怎么一来仇人已经倒在地下,被杀死了。拿这个来做传奇剧的收梢,真太没劲了,简直滑稽——都是因为这跳舞。
张爱玲短篇散文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