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子恺散文呈现为一种闲话语境,文本潜含一种与读者对话的可能性,拉近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这次为您整理了丰子恺散文【优秀8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古人有“行路难”这句老话。但在今日的新中国,这句话已经失却时效。今日在中国是“行路易”的时代了。有事为证:我久不乘电车了。前几天我出门买物,到站上等电车。我看见电车将要到站,无意识地全身紧张起来,这是解放前长年的习惯所使然:一则因为人都争先恐后,攀登要敏捷,不然吃售票员或别人的骂;二则耽心着车中无座位,必须捷足先登,拼命争龋然而我的无意识的紧张是徒劳的:车子一停下,售票员先喊:“让老先生先上车!”他就伸手拉着我的左臂。接着站台上有一个乘客扶着我的右臂,一迎一送,我毫不费力地上了电车,犹如乘升降机一般。
车厢里不能说很挤,但也已经没有座位,并且有四五个人站关。我一上车,同时有两三个人站起来让位,招呼我去坐。我正在犹豫的时候,离开我最近的一个青年乘客敏捷地站起身来,说“这里近便”,就硬拉我坐下了。接着有一个女青年乘客拿着一把摺叠扇默默地送交我。原来这是我的扇子,插在衣袋里,上车时掉落在站上,她拾了来送还我的。
过了几站,下车的人多了,车厢里空起来。售票员拿出些连环画小册子来,向人推荐。我也接了一册。坐在我旁边的一个壮年男乘客笑着向他婉谢,说:“我有些头晕,不想看书。”卖票员眉头一皱,伸手向袋袋里摸出一匣万金油来,说:“阿要塌点万金油?”乘客感谢地接受了。这时候我发生一种感觉:觉得我好像不是在乘电车,而是在作客,或者坐在家里。
我下车后,走到国际书店去买了一大包书。我提了这包书走到第一百货商店,上楼去买了两瓶酒和两瓶桔子露。我一只手挟了一大包洋装书,一只手提了四瓶酒和露,从扶梯上走下去的时候,觉得负担相当重;那根拐杖不能扶我,反而吊住我的手臂。要我负担它了。忽然一个穿人民装的青年走近我来,说:“老伯伯,我帮你拿,送你上车。”就抢了我两只手里的两件重东西,和我并肩走下扶梯去。我想夺回一件,但他一定不肯,说:“我们年青人不在乎。”我拄着拐杖和他一同走到了商店门口,想雇三轮车。可是门口没有车子,须得跑一段路,到横路口的停车处去雇。我不好意思再让他送,伸手想夺回两件东西,说:“走平路我自己拿得动。”但他又一定不肯,把东西藏在身后,不让我夺。我只得由他护送,一直护送我上三轮车。到了家门口,三轮车的驾驶员又替我拿了这两件重东西,送到我家里,放在桌子上。
我坐在三轮车里的时候,抚今思昔,觉得这真是“行路易”的时代了!我多么幸福!同时我又回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一件小事:那时我住在东京,有一个夏天的傍晚,和五六个朋友出门去散步乘凉。正在迎着海风逍遥倘徉的时候,横弄里走出一个老太婆来,她搬着一大块棕棚之类的重东西,气喘地走在我们后面。忽然她向我们的队伍里喊:“你们哪一位替我搬一搬,好不好?”我们都是带了轻松愉快的心情出来乘凉散步的,不愿意搬重东西,大家婉谢她,快步向前,避开了她。……当时我曾经把这件事写成一篇随笔(见人民文学出版社版《缘缘堂随笔》第5页《东京某晚的事》)。这篇随笔的末了说我每次回想起这件事,总觉得很有意味。我从来不曾从素不相识的路人受到这样唐突的要求。那老太婆的话,似乎应该用在家庭里或学校里,决不是在路上可以听到的。这是关系深切而亲爱的小团体中的人们之间所有的话,不适用于“社会”或“世界”的大团体中的所谓“陌路人”之间。这老太婆误把陌路当作家庭了。
这老太婆原是悖事的,唐突的。然而我却在想像:假如真能像这老太婆所希望、有这样的一个世界:天下如一家,人们如家族,互相亲爱,互相帮助,共乐其生活,那时陌路就变成家庭,这亲爱、互助,老太婆就并不悖事,并不唐突了。这是多么可憧憬的世界。
这篇随笔是1925年写的,即三十三年前写的。我今天出门乘车买物所经历的,正是当时我所憧憬的那个世界里的状态。想不到我当时在外国所梦想的世界,会在三十三年后的新中国实现。这真是多么可庆喜而光荣的事啊!
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树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当春尽夏初,我眼看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障;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结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繁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董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吹,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搿几根枝条,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了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
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见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
丰子恺在苏州的时候,有次想要从带只鸡从石门湾到杭州去,他本来是想要放生的,可是拿着这只鸡,丰子恺也是十分的为难,主要是他不想要像别人那样,将鸡爪子捆绑起来,觉得如果是这样实在是太让鸡难受了,也不符合他要放生的心愿。于是丰子恺想了想,决定将鸡放到自己的长袍里面,然后抱在胸前,这样鸡不会难受也不会逃跑了。
可是他抱着鼓起来的袍子,样子看上去是既别扭又滑稽,就是这个形象引起了便衣警察的注意,以为他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一直跟踪到了杭州下床之后才捉住他,丰子恺顿时觉得哭笑不得,好不容易解释清楚了,才让警察离开。丰子恺手里还提着那只老母鸡,可是脸上的样子却让周围围观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是一只普通的鸡,却让他如此的费尽了心思,我们完全可以看见丰子恺慈悲的心态和博爱的精神,其实生活中他也是这样一个人,不管对待什么都始终保持着同样的心态。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像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像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屯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硃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
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像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
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所谓旧上海,是指抗日战争以前的上海。那时上海除闸北和南市之外,都是租界。洋泾浜(爱多亚路,即今延安路)以北是英租界,以南是法租界,虹口一带是日租界。租界上有好几路电车,都是外国人办的。中国人办的只有南市一路,绕城墙走,叫做华商电车。租界上乘电车,要懂得窍门,否则就被弄得莫名其妙。卖票人要揩油,其方法是这样:
譬如你要乘五站路,上车时给卖票人五分钱,他收了钱,暂时不给你票。等到过了两站,才给你一张三分的票,关照你:“第三站上车!”初次乘电车的人就莫名其妙,心想:我明明是第一站上车的,你怎么说我第三站上车?原来他已经揩了两分钱的油。如果你向他论理,他就堂皇地说:“大家是中国人,不要让利权外溢呀!”他用此法揩油,眼睛不绝地望着车窗外,看有无查票人上来。因为一经查出,一分钱要罚一百分。他们称查票人为“赤佬”。赤佬也是中国人,但是忠于洋商的。他查出一卖票人揩油,立刻记录了他帽子上的号码,回厂去扣他的工资。有一乡亲初次到上海,有一天我陪她乘电车,买五分钱票子,只给两分钱的。正好一个赤佬上车,问这乡亲哪里上车的,她直说出来,卖票人向她眨眼睛。她又说:“你在眨眼睛!”赤佬听见了,就抄了卖票人帽上的号码。
那时候上海没有三轮车,只有黄包车。黄包车只能坐一人,由车夫拉着步行,和从前的抬轿相似。黄包车有“大英照会”和“小照会”两种。小照会的只能在中国地界行走,不得进租界。大英照会的则可在全上海自由通行。这种工人实在是最苦的'。因为略犯交通规则,就要吃路警殴打。英租界的路警都是印度人,红布包头,人都喊他们“红头阿三”。法租界的都是安南人,头戴笠子。这些都是黄包车夫的对头,常常给黄包车夫吃“外国火腿”和“五枝雪茄烟”,就是踢一脚,一个耳光。外国人喝醉了酒开汽车,横冲直撞,不顾一切。最吃苦的是黄包车夫。因为他负担重,不易趋避,往往被汽车撞倒。我曾亲眼看见过外国人汽车撞杀黄包车夫,从此不敢在租界上坐黄包车。
旧上海社会生活之险恶,是到处闻名的。我没有到过上海之前,就听人说:上海“打呵欠割舌头”。就是说,你张开嘴巴来打个呵欠,舌头就被人割去。这是极言社会上坏人之多,非万分提高警惕不可。我曾经听人说:有一人在马路上走,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跌了一交,没人照管,哇哇地哭。此人良心很好,连忙扶他起来,替他揩眼泪,问他家在哪里,想送他回去。忽然一个女人走来,搂住孩子,在他手上一摸,说:“你的金百锁哪里去了!”就拉住那人,咬定是他偷的,定要他赔偿。……是否真有此事,不得而知。总之,人心之险恶可想而知。
扒手是上海的名产。电车中,马路上,到处可以看到“谨防扒手”的标语。住在乡下的人大意惯了,初到上海,往往被扒。我也有一次几乎被扒:我带了两个孩子,在霞飞路阿尔培路口(即今淮海中路陕西南路口)等电车,先向烟纸店兑一块钱,钱包里有一叠钞票露了白。电车到了,我把两个孩子先推上车,自己跟着上去,忽觉一只手伸入了我的衣袋里。我用手臂夹住这只手,那人就被我拖上车子。我连忙向车子里面走,坐了下来,不敢回头去看。电车一到站,此人立刻下车,我偷眼一看,但见其人满脸横肉,迅速地挤入人丛中,不见了。我这种对付办法,是老上海的人教我的:你碰到扒手,但求避免损失,切不可注意看他。否则,他以为你要捉他,定要请你“吃生活”,即跟住你,把你打一顿,或请你吃一刀。
我住在上海多年,只受过这一次虚惊,不曾损失。有一次,和一朋友坐黄包车在南京路上走,忽然弄堂里走出一个人来,把这朋友的铜盆帽抢走。这朋友喊停车捉贼,那贼早已不知去向了。这顶帽子是新买的,值好几块钱呢。又有一次,冬天,一个朋友从乡下出来,寄住在我们学校里。有一天晚上,他看戏回来,身上的皮袍子和丝绵袄都没有了,冻得要死。这叫做“剥猪猡”。那抢帽子叫做“抛顶宫”。
***是上海的又一名产。我不曾嫖过***,详情全然不知,但听说***有“长三”、“幺二”、“野鸡”等类。长三是高等的,野鸡是下等的。她们都集中在四马路一带。门口挂着玻璃灯,上面写着“林黛玉”、“薛宝钗”等字。野鸡则由鸨母伴着,到马路上来拉客。
四马路西藏路一带,傍晚时光,野鸡成群而出,站在马路旁边,物色行人。她们拉住了一个客人,拉进门去,定要他住宿;如果客人不肯住,只要摸出一块钱来送她,她就放你。这叫做“两脚进门,一块出袋”。
我想见识见识,有一天傍晚约了三四个朋友,成群结队,走到西藏路口,但见那些野鸡,油头粉面,奇装异服,向人撒娇卖俏,竟是一群魑魅魍魉,教人害怕。然而竟有那些逐臭之夫,愿意被拉进去度夜。这叫做“打野鸡”。有一次,我在四马路上走,耳边听见轻轻的声音:“阿拉姑娘自家身体,自家房子……”回头一看,是一个男子。我快步逃避,他也不追赶。据说这种男子叫做“王八”,是替***服务的,但不知是哪一种***。总之,四马路是***的世界。洁身自好的人,最好不要去。但到四马路青莲阁去吃茶看***,倒是安全的。
她们都有老鸨伴着,走上楼来,看见有女客陪着吃茶的,白她一眼,表示醋意;看见单身男子坐着吃茶,就去奉陪,同他说长道短,目的是拉生意。
上海的游戏场,又是一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当时上海有四个游戏场,大的两个:大世界、新世界;小的两个:花世界、小世界。大世界最为著名。出两角钱买一张门票,就可从正午玩到夜半。一进门就是“哈哈镜”,许多凹凸不平的镜子,照见人的身体,有时长得象丝瓜,有时扁得象螃蟹,有时头脚颠倒,有时左右分裂……没有一人不哈哈大笑。里面花样繁多:有京剧场、越剧场、沪剧场、评弹场……有放电影,变戏法,转大***,坐飞船,摸彩,猜谜,还有各种饮食店,还有屋顶花园。总之,应有尽有。乡下出来的人,把游戏场看作桃源仙境。我曾经进去玩过几次,但是后来不敢再去了。为的是怕热手巾。这里面到处有拴着白围裙的人,手里托着一个大盘子,盘子里盛着许多绞紧的热手巾,逢人送一个,硬要他揩,揩过之后,收他一个铜板。有的人拿了这热手巾,先擤一下鼻涕,然后揩面孔,揩项颈,揩上身,然后挖开裤带来揩腰部,恨不得连屁股也揩到。他尽量地利用了这一个铜板。那人收回揩过的手巾,丢在一只桶里,用热水一冲,再绞起来,盛在盘子里,再去到处分送,换取铜板。这些热手巾里含有众人的鼻涕、眼污、唾沫和汗水,仿佛复合维生素。我努力避免热手巾,然而不行。因为到处都有,走廊里也有,屋顶花园里也有。不得已时,我就送他一个铜板,快步逃开。这热手巾使我不敢再进游戏场去。我由此联想到西湖上庄子里的茶盘:坐西湖船游玩,船家一定引导你去玩庄子。刘庄、宋庄、高庄、蒋庄、唐庄,里面楼台亭阁,各尽其美。然而你一进庄子,就有人拿茶盘来要你请坐喝茶。茶钱起码两角。如果你坐下来喝,他又端出糕果盘来,请用点心。如果你吃了他一粒花生米,就起码得送他四角。每个庄子如此,游客实在吃不消。如果每处吃茶,这茶钱要比船钱贵得多。于是只得看见茶盘就逃。
然而那人在后面喊:“客人,茶泡好了!”你逃得快,他就在后面骂人。真是大杀风景!所以我们游惯西湖的人,都怕进庄子去。最好是在白堤、苏堤上的长椅子上闲坐,看看湖光山色,或者到平湖秋月等处吃碗茶,倒很太平安乐。
且说上海的游戏场中,扒手和拐骗别开生面,与众不同。
有一个冬天晚上,我偶然陪朋友到大世界游览,曾亲眼看到一幕。有一个场子里变戏法,许多人打着圈子观看。戏法变完,大家走散的时候,有一个人惊喊起来,原来他的花缎面子灰鼠皮袍子,后面已被剪去一大块。此人身躯高大,袍子又长又宽,被剪去的一块足有二三尺见方,花缎和毛皮都很值钱。这个人屁股头空荡荡地走出游戏场去,后面一片笑声送他。这景象至今还能出现在我眼前。
我的母亲从乡下来。有一天我陪她到游戏场去玩。看见有一个摸彩的摊子,前面有一长凳,我们就在凳上坐着休息一下。看见有一个人走来摸彩,出一角钱,向筒子里摸出一张牌子来:“热水瓶一个。”此人就捧着一个崭新的热水瓶,笑嘻嘻地走了。随后又有一个人来,也出一角钱,摸得一只搪瓷面盆,也笑嘻嘻地走了。我母亲看得眼热,也去摸彩。第一摸,一粒糖;第二摸,一块饼干;第三摸,又是一粒糖。三角钱换得了两粒糖和一块饼干,我们就走了。后来,我们兜了一个圈子,又从这摊子面前走过。我看见刚才摸得热水瓶和面盆的那两个人,坐在里面谈笑呢。
当年的上海,外国人称之为“冒险家的乐园”,其内容可想而知。以上我所记述,真不过是皮毛的皮毛而已。我又想起了一个巧妙的骗局,用以结束我这篇记事吧:三马路广西路附近,有两家专卖梨膏的店,贴邻而居,店名都叫做“天晓得”。里面各挂着一轴大画,画着一只大乌龟。这两爿店是兄弟两人所开。他们的父亲发明梨膏,说是化痰止咳的良药,销售甚广,获利颇丰。父亲死后,兄弟两人争夺这爿老店,都说父亲的秘方是传授给我的。争执不休,向上海县告状。官不能断。兄弟二人就到城隍庙发誓:“谁说谎谁是乌龟!是真是假天晓得!”于是各人各开一爿店,店名“天晓得”,里面各挂一幅乌龟。上海各报都登载此事,闹得远近闻名。全国各埠都来批发这梨膏。
外路人到上海,一定要买两瓶梨膏回去。兄弟二人的生意兴旺,财源茂盛,都变成富翁了。这兄弟二人打官司,跪城隍庙,表面看来是仇敌,但实际上非常和睦。他们巧妙地想出这骗局来,推销他们的商品,果然大家发财。
丰子恺是近代非常著名的人物,他的漫画和散文经过了几十年的风雨,在文艺方面仍旧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实丰子恺是我国著名的散文家、画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漫画中西合璧,而且具有非常高的观赏性,因此被中内外友人所熟知。
说丰子恺是画家是有所依据的,他从小就喜欢画画,在上学期间,跟随老师李叔同一直专心研究,画技也慢慢的成熟起来,在1926年就已经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漫画作品《丰子恺漫画》。丰子恺的作品虽然一眼看上去很是简单,但是细细品味之下,就会发现里面深层次的东西。尤其是以儿童为题材的漫画,生动形象,细致入微,让人看了忍不住感叹画技的高超和意境的深远。1927年,丰子恺再次出版《子恺画集》,他的美术领域也渐渐名声鹊起。
除了画家之外,丰子恺是什么家呢?丰子恺的作品不单单有美术作品,他的散文也流传的非常广泛,不仅许多都被列入了小学课本,还有一些已经成为典范性作品。例如他的《缘缘堂随笔》,虽然是评论性的文章,可是他深厚的文学素养还是让人们赞叹不已。丰子恺的散文意在用平实的文字,抒写自己心中的想法和对事务的理解,尽管大多数都是记述他的亲身经历和日常的事务,可是组合起来却一样的娓娓动人,这仿佛是一种天赋,但却也离不开他个人的努力,而且在文学史上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掀起了新一轮的新文学潮流。这样说起来,丰子恺也是名副其实的文学家了吧。
前天晚上,四位来西湖游春的朋友,在我的湖畔小屋里饮酒。酒阑人散,皓月当空。湖水如镜,花影满堤。我送客出门,舍不得这湖上的春月,也向湖畔散步去了。柳荫下一条石凳,空着等我去坐,我就坐了,想起小时在学校里唱的春月歌:“春夜有明月,都作欢喜相。每当灯火中,团团清辉上。人月交相庆,花月并生光。有酒不得饮,举杯献高堂。”觉得这歌词温柔敦厚,可爱得很!又念现在的小学生,唱的歌粗浅俚鄙,没有福分唱这样的好歌,可惜得很!回味那歌的最后两句,觉得我高堂俱亡,虽有美酒,无处可献,又感伤得很!三个“得很”逼得我立起身来,缓步回家。不然,恐怕把老泪掉在湖堤上,要被月魄花灵所笑了。
回进家门,家中人说,我送客出门之后,有一上海客人来访,其人名叫 CT,住在葛岭饭店。家中人告诉他,我在湖畔看月,他就向湖畔去找我了。这是半小时以前的事,此刻时钟已指十时半。我想,CT找我不到,一定已经回旅馆去歇息了。当夜我就不去找他,管自睡觉了。第二天早晨,我到葛岭饭店去找他,他已经出门,茶役正在打扫他的房间。我留了一片,请他正午或晚上来我家共饮。正午,他没有来。晚上,他又没有来。料想他这上海人难得到杭州来,一见西湖,就整日寻花问柳,不回旅馆,没有看见我留在旅馆里的名片。我就独酌,照例倾尽一斤。
黄昏八点钟,我正在酩酊之余,CT来了。阔别十年,身经浩劫,他反而胖了,反而年轻了。他说我也还是老样子,不过头发白些。“十年离乱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这诗句虽好,我们可以不唱。略略几句寒暄之后,我问他吃夜饭没有。他说,他是在湖滨吃了夜饭,─—也饮一斤酒,─— 不回旅馆,一直来看我的。我留在他旅馆里的名片,他根本没有看到。我肚里的一斤酒,在这位青年时代共我在上海豪饮的老朋友面前,立刻消解得干干净净,清清醒醒。我说:“我们再吃酒!”他说:“好,不要什么菜蔬。”窗外有些微雨,月色朦胧。西湖不像昨夜的开颜发艳,却有另一种轻颦浅笑,温润静穆的姿态。昨夜宜于到湖边步月,今夜宜于在灯前和老友共饮。“夜雨剪春韭”,多么动人的诗句!可惜我没有家园,不曾种韭。即使我有园种韭,这晚上也不想去剪来和CT下酒。因为实际的韭菜,远不及诗中的韭菜的好吃。照诗句实行,是多么愚笨的事呀!
女仆端了一壶酒和四只盆子出来,酱鸭,酱肉,皮蛋和花生米,放在收音机旁的方桌上。我和CT就对坐饮酒。收音机上面的墙上,正好贴着一首我写的,数学家苏步青的诗:“草草杯盘共一欢,莫因柴米话辛酸。春风已绿门前草,且耐余寒放眼看。”有了这诗,酒味特别的好。我觉得世间最好的酒肴,莫如诗句。而数学家的诗句,滋味尤为纯正。因为我又觉得,别的事都可有专家,而诗不可有专家。因为做诗就是做人。人做得好的,诗也做得好。倘说做诗有专家,非专家不能做诗,就好比说做人有专家,非专家不能做人,岂不可笑?因此,有些“专家” 的诗,我不爱读。因为他们往往爱用古典,蹈袭传统;咬文嚼字,卖弄玄虚;扭扭捏捏,装腔做势;甚至神经过敏,出神见鬼。而非专家的诗,倒是直直落落,明明白白,天真自然,纯正朴茂,可爱得很。樽前有了苏步青的诗,桌上酱鸭,酱肉,皮蛋和花生米,味同嚼蜡;唾弃不足惜了!
我和CT共饮,另外还有一种美味的酒肴!就是话旧。阔别十年,身经浩劫。他沦陷在孤岛上,我奔走于万山中。可惊可喜,可歌可泣的话,越谈越多。谈到酒酣耳热的时候,话声都变了呼号叫啸,把睡在隔壁房间里的人都惊醒。谈到二十余年前他在宝山路商务印书馆当编辑,我在江湾立达学园教课时的事,他要看看我的子女阿宝,软软和瞻瞻─—《子恺漫画》里的三个主角,幼时他都见过的。瞻瞻现在叫做丰华瞻,正在北平北大研究院,我叫不到;阿宝和软软现在叫丰陈宝和丰宁馨,已经大学毕业而在中学教课了,此刻正在厢房里和她们的弟妹们练习 平剧!我就喊她们来“参见”。
CT用手在桌子旁边的地上比比,说:“我在江湾看见你们时,只有这么高。”她们笑了,我们也笑了。这种笑的滋味,半甜半苦,半喜半悲。所谓“人生的滋味”,在这里可以浓烈地尝到。CT叫阿宝“大小姐”,叫软软 “三小姐”。我说:“《花生米不满足》、《瞻瞻新官人,软软新娘子,宝姐姐做媒人》、《阿宝两只脚,凳子四只脚》等画,都是你从我的墙壁上揭去,制了锌板在《文学周报》上发表的,你这老前辈对她们小孩子又有什么客气?依旧叫‘阿宝’、‘软软’好了。”大家都笑。
人生的滋味,在这里又浓烈地尝到了。我们就默默地干了两杯。我见CT的豪饮,不减二十余年前。我回忆起了二十余年前的一件旧事,有一天,我在日升楼前,遇见CT。他拉住我的手说:“子恺,我们吃西菜去。”我说“好的”。他就同我向西走,走到新世界对面的晋隆西菜馆楼上,点了两客公司菜。外加一瓶白兰地。吃完之后,仆欧送帐单来。CT对我说:“你身上有钱吗?”我说“有!”摸出一张五元钞票来,把帐付了。于是一同下楼,各自回家─—他回到闸北,我回到江湾。过了一天,CT到江湾来看我,摸出一张拾元钞票来,说:“前天要你付帐,今天我还你。”我惊奇而又发笑,说:“帐回过算了,何必还我?更何必加倍还我呢?”我定要把拾元钞票塞进他的西装袋里去,他定要拒绝。坐在旁边的立达同事刘薰宇,就过来抢了这张钞票去,说:“不要客气,拿到新江湾小店里去吃酒吧!”大家赞成。于是号召了七八个人,夏丐尊先生,匡互生,方光焘都在内,到新江湾的小酒店里去吃酒。吃完这张拾元钞票时,大家都已烂醉了。此情此景,憬然在目。如今夏先生和匡互生均已作古,刘薰宇远在贵阳,方光焘不知又在何处。只有CT仍旧在这里和我共饮。这岂非人世难得之事!我们又浮两大白。
夜阑饮散,春雨绵绵。我留CT宿在我家,他一定要回旅馆。我给他一把伞,看他的高大的身子在湖畔柳荫下的细雨中渐渐地消失了。我想:“他明天不要拿两把伞来还我!”
丰子恺
从南京的朋友家里回到南京的旅馆里,又从南京的旅馆里回到杭州的别寓里,又从杭州的别寓里回到石门湾的缘缘堂本宅里,每次起一种感想,逐记如下。
当在南京的朋友家里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主人是我的老朋友。我们在少年时代曾经共数晨夕,后来为生活而劳燕分飞;虽然大家形骸老了些,心情冷了些,态度板了些,说话空了些,然而心的底里的一点灵火大家还保存着,常在谈话之中互相露示;这使得我们的会晤异常亲热。加之主人的物质生活程度的高低同我的相仿佛,家庭设备也同我的相类似。我平日所需要的:一毛大洋一两的茶叶,听头的大美丽香烟,有人供给开水的热水壶,随手可取的牙签,适体的藤椅,光度恰好的小窗,他家里都有,使我坐在他的书房里感觉同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相似。加之他的夫人善于招待,对于客人表示真诚的殷勤,而绝无优待的虐待。优待的虐待,是我在作客中常常受到的两项顶可怕的。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长的火柴来为我点香烟,弄得大家仓皇失措,我的胡须几被烧去;把我所不欢喜吃的菜蔬堆在我的饭碗上,使我无法下著;强夺我的饭碗去添饭,使我吃得停食;藏过我的行囊,使我不得告辞。这种招待,即使出于诚意,在我认为也是逐客令,统称之为优待的虐待。这回我所住的人家的夫人,全无此种恶习,但把不缺乏的香烟自来火放在你能自由取得的地方并不用自来火烧你的胡须;但把精致的菜蔬摆在你能自由挟取的地方,饭桶摆在你能自由添取的地方,而并不勉强你吃;但在你告辞的时光表示诚意的挽留,而并不监禁。这在我认为是最诚意的优待。这使得我非常高兴。英语称勿客气曰:at home。我在这主人家里作客,真同at home一样。所以非常高兴。
然而这究竟不是我的home,饭后谈了一会,我惦记起我的旅馆来。我在旅馆,可以自由行住坐卧,可以自由差使我的茶房,可以凭法币之力而自由满足我的要求。比较起受主人家款待的作客生活来,究竟更为自由。我在旅馆要住四五天,比较起一饭就告别的作客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主人的书房的屋里虽然布置妥贴,主人的招待虽然殷勤周至,但在我总觉得不安心。所谓“凉亭虽好,不是久居之所”。饭后谈了一会,我就告别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旅馆。
当我从朋友家回到了旅馆里的时候,觉得很适意。因为这旅馆在各点上都是称我心的。第一,它的价钱还便宜,没有大规模的笨相;像形式丑恶而不适坐卧的红木椅,花样难看而火气十足的铜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实用、不堪入目的工艺品,我统称之为大规模的笨相。造出这种笨相来的人,头脑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币很多。像暴发的富翁,无知的巨商,升官发财的军闹,即是其例。要看这种笨相,可以访问他们的家。我的旅馆价既便宜,其设备当然不丰。即使也有笨相--像家具形式的丑恶,房间布置的不妥,壁上装饰的唐突,茶壶茶杯的不可爱--都是小规模的笨相,比较起大规模的笨相来,犹似五十步比百步,终究差好些,至少不使人感觉暴殄天物,冤哉枉也。第二,我的茶房很老实,我到旅馆时不给我脱外衣,我洗面时不给我绞手巾,我吸香烟时不给我擦自来火,我叫他做事时不喊“是--是--”,这使我觉得很自由,起居生活同在家里相差不多。因为我家里也有这么老实的一位男工,我就不妨把茶房当作自己的工人。第三,住在旅馆里没有人招待,一切行动都随我意。出门不必对人鞠躬说“再会”,归来也没有人同我寒喧。早晨起来不必向人道“早安”,晚上就寝的迟早也不受别人的牵累。在朋友家作客,虽然也很安乐,总不及住旅馆的自由:看见他家里的人,总得想出几句话来说说,不好不去睬他。脸孔上即使不必硬作笑容,也总要装得和悦一点,不好对他们板脸孔。板脸孔,好像是一种凶相;但我觉得是最自在最舒服的一种表情。我自己觉得,平日独自闭居在家里的房间里读书、写作的时候,脸孔的表情总是严肃的,极难得有独笑或独乐的时光。若拿这种独居时的表情移用在交际应酬的座上,别人一定当我有所不快,在板脸孔。据我推想,这一定不止我一人如此。最漂亮的交际家,巧言令色之徒,回到自己家里,或房间里,甚或眠床上,也许要用双手揉一揉脸孔,恢复颜面上的表情筋肉的疲劳,然后板着脸孔皱着眉头回想日间的事,考虑明日的战略。可知,无论何人,交际应酬中的脸孔多少总有些不自然,其表情筋肉多少总有些儿吃力。最自然,最舒服的,只有板着脸孔独居的对候。所以,我在孤癖发作的。时候,觉得住旅馆比在朋友家作客更自在而舒服。
然而,旅馆究竟不是我的家,住了几天,我惦记起我杭州的别离来。
在那里有我自己的什用器物,有我自己的书籍文具,还有我自己雇请着的工人。比较起借用旅馆的器物,对付旅馆的茶房来,究竞更为自由;比较起小住四五天就离去的旅馆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我睡在旅馆的眠床上似觉有些浮动;坐在旅馆的椅子上似觉有些不稳;用旅馆的毛巾似觉有些隔膜。虽然这房间的主权完全属于我,我的心底里总有些儿不安。住了四五天,我就算帐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别寓。
当我从南京的旅馆回到了杭州的别寓里的时候,觉得很自在。我年来在故乡的家里蛰居太久,环境看得厌了,趣味枯乏,心情郁结,就到离家乡还近而花样较多的杭州来暂作一下寓公,藉此改换环境,调节趣味。趣味,在我是生活上一种重要的养料,其重要几近于面包。别人都在为了获得面包而牺牲趣味,或者为了堆积法币而抑制趣味。我现在幸而没有走上这两种行径,还可省下半只面包来换得一点趣味。
因此,这寓所犹似我的第二的家。在这里没有作客时的拘束,也没有住旅馆时的不安心。我可以吩咐我的工人做点我所喜欢的家常素莱,与夜饭时间放学归来的一子一女共吃。我可以叫我的工人帮我,把房间的布置改过一下,新一新气象。饭后睡前,我可以开一开蓄音机,听听新买来的几张蓄音片。窗前灯下,我可以在自己的书桌上读我所爱读的书,写我所愿写的稿。月底虽然也要付房钱,但价目远不似旅馆这么贵,买卖式远不及旅馆这么明显。虽然也可以合算每天房钱几角几分,但因每月一付,相隔时间太长,住房子同付房钱就好像不相关联的两件事,或者房钱仿佛白付,而房子仿佛白住。因有此种种情形,我从旅馆回到寓中觉得非常自然。
然而,寓所究竟不是我的本宅。每逢起了倦游的心情的时候,我便惦记起故乡的缘缘堂来。在那里有我故乡的环境,有我关切的亲友,有我自己的房子,有我自己的书斋,有我手种的芭蕉、樱桃和葡萄,比较起租别人的房子,使用简单的器具来,更为自由;比较起暂作借住,随时可以解租的寓公生活来,更为永久。我在寓中每逢要在房屋上略加装修,就觉得要考虑;每逢要在庭中种些植物,也觉得不安心,因而思念起故乡的家来。牺牲这些装修和植物,倒还在其次,能否长久享用这些设备,却是我所顾虑的。我睡在寓中的床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浮动,坐在寓中的椅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不稳,但觉得这些家具在寓中只是摆在地板上的,没有像家里的东西那样固定得同生根一般,这种倦游的心情强盛起来,我就离寓返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本宅。 一路春风一路歌鈥斺斝〖338路公交车
当我从别寓回到了本宅的时候,觉得很安心。主人回来了,芭蕉鞠躬,樱桃点头,葡萄棚上特地飘下几张叶子来表示欢迎。两个小儿女跑来牵我的衣,老仆忙着打扫房间。老妻忙着烧素菜,故乡的臭豆腐干,故乡的冬菜,故乡的红米饭。窗外有故乡的天空,门外有打着石门湾土白的行人,这些行人差不多个个是认识的。还有各种负贩的叫卖声,这些叫卖声在我统统是稔熟的。我仿佛从飘摇的舟中登上了陆,如今脚踏实地了。这里是我的最自由,最永久的本宅,我的归宿之处,我的家。我从寓中回到家中,觉得非常安心。
但到了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回味上述的种种感想的时候,又不安心起来。我觉得这里仍不是我的真的本宅,仍不是我的真的归宿之处,仍不是我的真的家。四大的暂时结合而形成我这身体,无始以来种种因缘相凑合而使我诞生在这地方。偶然的呢?还是非偶然的?若是偶然的,我又何恋恋于这虚幻的身和地?若是非偶然的,谁是造物主呢?我须得寻着了他,向他那里去找求我的真的本宅,真的归宿之处,真的家。这样一想,我现在是负着四大暂时结合的躯壳,而在无始以来种种因缘凑合而成的地方暂住,我是无“家”可归的。既然无 “家” 可归,就不妨到处为“家” 。上述的屡次的不安心,都是我的妄念所生;想到这里,我很安心地睡着了。
一九三六年十月甘八日
摘自: 一九三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论语》第一OO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