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因幸运而故步自封,不因厄运而一蹶不振。真正的强者,善于从顺境中找到阴影,从逆境中找到光亮,时时校准自己前进的目标。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初二下册政治知识部编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1
加强宪法监督
(一)监督权力行使(他律角度---依靠制度)
1.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为什么)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怎么做)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3.人大如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怎么做)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4.如何全面依法治国?(怎么做)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增强宪法意识(自律角度---自觉践行)
1.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为什么)
(1)加强宪法监督,既需要完备的制度措施,也需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都是增强宪法意识的重要举措。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
2.公民如何增强宪法意识?(怎么做)
(1)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2)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3)践行宪法。我们要a.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b.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c.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4)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2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了解)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1.政治权利和自由: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地位:选举权和被包括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政治自由
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人身自由
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①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3)住宅不受侵犯。
①重要性: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3
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
(1)财产权
①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②法律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劳动权
①重要性: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意义: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3)物质帮助权
①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②保障措施: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1)受教育权
①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②教育的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③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2)文化权利
①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内容: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②法律依据:宪法规定,中国和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3.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和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初二下册政治知识部编版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