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阶段的历史学知识点

大部分人很平凡,所以要作永远的进步者,用行动证明一切,平凡人也能征服高考,前往心中的大学殿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三历史学知识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高三阶段的历史学知识点1

1.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背景:

根本原因:封建统治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直接原因:斯图亚特王朝奉行“君权神授”,并宣称议会权力来自国王,和议会发生矛盾。

过程:1640年—1688年,英国发生资产阶级革命。

2.《权利法案》与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背景:

1688年光荣革命议会取得胜利,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结束。

内容:

1689年议会颁布《权利法案》,确立议会主权,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权、军事权等方面限制了国王权利。

意义:

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明确限制,它标志着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

影响:

“光荣革命”后,英国的贵族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实行集体统治,统治方式从人治走向法治,英国社会从此进入长期稳定发展时期。

3.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①内阁的含义:内阁原来是指国王召集亲信大臣商议国家机密的秘密小房间,后来指决议国家大事的行政班子。

②首相制度的形成。18世纪,内阁的首脑“首相”取代国王主持内阁会议。国王逐渐退出内阁,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从此成为一种象征。第一任首相:1721年沃波尔。

③确立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制度。

④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让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该党的领袖就是理所当然的首相。

⑤19世纪中期,责任内阁制度确立。

4.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影响:

①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②各派可以通过议会斗争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把政治斗争规定在一个相对有序的状态中,避免了不必要的暴力冲突,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③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使英国走上资本主义民主化的道路;

④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为世界很多国家树立了一种模式。

高三阶段的历史学知识点2

专制主义的发展历程

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中央集权指全国各种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执行中央的政令。

1.战国时期初步形成

法家代表韩非提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主张。新兴地主阶级从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初步确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

2.秦朝正式建立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正式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3.西汉巩固

汉景帝、汉武帝解决了王国分权割据的问题。汉武帝又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找到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需要的理论基础。从此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基本定型并得以巩固。

4.隋唐完善

实行三省六部制,克服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实行科举制,提高了行政效率,扩大了统治基础,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5.北宋加强

北宋初年,大力加强中央集权,解决了藩镇割据和武将争权的问题,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6.元朝新发展

为了加强封建统治和对辽阔疆域的管辖,在中央设中书省,地方实行行省制度。这是加强中央集权的新举措。

7.明清达到顶峰

明朝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还设立特务机构,实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增设军机处。明清时期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了顶峰。

高三阶段的历史学知识点3

一、希腊的政治制度

1、古希腊民主政治产生的原因:①独特的地理环境与小国寡民的国情;②海外贸易和工商业的发达。

城邦的基本特征是: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

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历程:梭伦改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础;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雅典民主政治;伯利克里改革——把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顶峰。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人民主权、轮番而治。

公民大会:权力机关,审决国家大事。所有公民均有参与、知情、发言、选举和被选举权。最重要的程序是辩论,促进了对知识的崇尚,大学说家辈出。

五百人议事会: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准备提案、主持大会、公民大会休会期间权力机构。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

民众法庭:日常司法机关,审核任职资格,避行贿舞弊

雅典民主政治的评价:

积极方面:①实行民主政治,社会相对公正一些,有利于社会安定。②促成了雅典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繁盛。③为后来欧美资产阶级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消极方面:①妇女、奴隶和外邦移民没有政治权力,真正能够享受到民主的只是少数人,实质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②过于泛滥的民主,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的泛滥。

二、罗马法

1、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早期的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成文法诞生标志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被称为公民法

万民法: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万民法”6世纪,《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

2、罗马法的评价

积极方面:①罗马法的制定和实施维系了帝国的统治,稳定了社会秩序。②罗马法是欧洲历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典,极大影响了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司法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局限性:维护奴隶制度。

《十二铜表法》

1、编著:前452-前451年,在保民官提议下,编订十个法表,为贵族利益服务,前450年,增编两个法表而成。

2、内容:基本是未成文的习惯法汇编。明确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既得利益。

3、影响:A虽未给平民带来太多的好处,但是平民的胜利。B贵族不能象过去那样随意解释习惯法C罗马法的渊源,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查士丁尼法典

1、形成:前3世纪后,帝国统治者整理、汇编各种法律,最终形成罗马法体系,代表为查士丁尼法典。

2、组成:《法典》,《法学总论》、《学说汇纂》、《新敕》,总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法典。

3、影响:A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B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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