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工程机械短期租赁协议(通用3篇)
甲方: 签订时间: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连同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验收合格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24 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 72 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 72 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第四条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大写: 元。 2、 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发票凭证资料以及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乙方,支付金额为合同价的 %,计:¥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2)在货物经验收合格、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付款票据资料文件凭
证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乙方,支付 85 %,计:¥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3)委托的联合体成交(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凭证资料以作结算凭据。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日历天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签署《货物数量清点单据》。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
2、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
3、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的条款约定为准。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须付款额的天的违约金。
3
交齐货物之日止,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交齐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4、乙方交付货物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的10天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处理。
如经两次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另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
(二)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且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价款,否则无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方将 出租给承租方使用,以满足承租方 工程需要。。
第二条、 租用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 个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设备出租给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式,交纳方法及结算方式。
一、租金的计费方式:
按月租:每月租金 元(大写: );
二、租金交纳办法:
1、承租方在机械进场前应先行交纳 天的租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出租方交付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3、租金结算时间为 ,结算后并全额付清已经结算的租金,逾期 天未付,视为承租方毁约,出租方可随时停机退场,承租方不得阻挡干扰,出租方已经收取的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
第三条、 工作质量及工作范围和内容:
1、租期内,在正常条件和不损坏机械设备的条件下,出租方应尽量满足承租方工作要求,做到多做、高效、高质量完成工作;机械设备在往返途中视为正常工作,应按正常工作计算。
2、在工作中,承租方应派人员现场指挥,不得违规指挥,若承租方指挥不当,造成损失应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第四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
1、工作范围: ,若超出此范围,承租方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运行。
2、工作内容: , 若超出此内容,承租方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月租期内,机械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每月工作时间应为 小时之内,超出的时间则应另外折算计费,超出的时间计费方式每小时按 元收取,并同租金一起结算。如出租方因机械故障不能保证承租方每月 天使用,致使工作时间不足 小时,则不足部分按 元/小时由出租方承担租金。
2、机械进出场事宜:机械进场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指运输费、燃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机械在进场途中,承租方应选好路线,若造成街面、道路桥梁、隧道、通讯、电力线路和机械等损伤,由承租方全部负责而与出租方无关,机械出场 由出租方自行负责。
3、租用期内承租方承担供应本机械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燃油。
4、租用期内出租方负责维修保养,并承担修理费和零配件费用。
5、租用期内出租方负责提供机手一名,承租方应为机手无偿提供食宿生活事宜。
第六条、 出租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以本合同约定的收款标准为依据,足额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2、协助承租方做好机手的管理工作,机手应服从承租方的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但承租方若指挥不当,出租方操作手有权拒绝作业,若承租方强行作业,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租期内,出租方应注意机械维修保养,若机械发生故障,则出租方应及时派人修理,以有利于承租方的工作。
4、租用期内,如因机械原因不能正常工作,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承租方可通知机械提前退场,但不得视为出租方违约并要求赔偿。
第七条、 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期内,机械及机手全权由承租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内合理指挥。
2、租期内,承租方保证机手人身安全及安全工作。
3、租期内,应保证机械停放安全并派人看守管理,如发生机械人为破坏、被盗等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金。
5、承租方因出租方机手操作不熟练等技术原因,可要求出租方更换机手。
第八条、 本合同在规定租期届满前 天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在机械退场时结清款后自行失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尽事宜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___
承租方(乙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30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1)100租金1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主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板车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装载机租金3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5)挖机租金5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反程运费押金_____万元。
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
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
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设备按月结算。
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
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_____日内通知甲方。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
2、工作内容:____
3、施工地点:____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
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
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
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万元。
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九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
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条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8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2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维修时累计20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
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