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辆租赁合同范本(通用3篇)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车辆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渣土运输车辆的要求:
须配置淋水器,厢长5.8米,厢高1.8米,第三者责任险必须买足50万元。
二、渣土运输车辆号及租赁数量: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辆。
三、租赁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月租方式租赁。
四、租赁单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每台车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元/月)(税后)。
五、租车时间及起止计算:
以乙方的车辆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租用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出场时间,租用期限为一年,超出的时间不满一个月,按月租单价除以30天为单价计算。
六、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乙方必须保证双驾)。
七、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支付乙方所有车辆当月的全部运输费,乙方以打收条的形式为收款方式,乙方不承担税后(甲方如果不按时结清乙方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费,造成车辆停驶,工地停工和其它一切后果,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八、租赁时间:
1、渣土运输车辆在租赁期间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司机工资、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按每台运输车辆每月有两天的维修保养时间,若未维修保养,则甲方按每月月租+2天租金给乙方,若超过二天,则按超出天数单价从月租中扣除。
4、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给予每次双倍的罚款。
5、乙方的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规格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进场,如违反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车辆退还乙方,并承担甲方在此期间的工期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
6、租赁期内,甲方对所租车辆有使用权,甲方有权将所租车辆以一个施工工地调往另一个施工工地(必须在本标段内)。
7、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保证每台车________辆交通费用此款在以后的.月租中扣除。
8、乙方必须保证所签订车辆到场后进行运输作业,否则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按预支的________元返还补偿甲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九、车辆的工作量
正常运作的车辆,须参照甲方的车辆月趟,不能低于甲方车辆的3趟,如超出3趟则按每车处于500元的罚款,如果月量超出6000立方,超出的则按每方18元计算,归车方所得,以每3个月作为一个考核期(如因修车,超过双方约定的2天维修时间,超过的天数按月租除以30天的单价扣除。工作量以本车实际运作的天数乘以甲方车辆的月趟除以30天的得数,为该车本月的实际工作量。
十、合同履行
甲方在保证按合同支付乙方车辆运输费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履行合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之日合同终止。
十二、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合同将自动解除,甲方将结清乙方之前的所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解决。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加油站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络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 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租给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达成本租赁合同,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 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下表。
乙方租用甲方车辆只限于在广东省内运载汽油、柴油、重油。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发动机编号 车架号码 危运证号
在租赁期内,上表所列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3.1 租金逐车按年计算用人民币支付,租金标准为 元/年,车辆租金不包括检测费、管理费、保险及所有证件年审、办理等费用。
3.2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车辆营运证办妥之日或通过年审完毕之日起5天内将车辆下年度租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4.1 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等非甲方可控制因素发生变化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4.2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1 租赁物交货地点为 ,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国家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发证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赁物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5.2 租赁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应在一天内检查租赁物,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5.3 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和证件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时,乙方应在接货后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
6.1 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进行进行车辆及运输管理。
6.2 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事故或违法行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因租赁物导致人、车、货或环境等受到的伤害或损失。
6.3 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7.1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使用与维护保养记录应每月一次送甲方存档。
7.2 租赁物在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8.1 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项)和灭失的风险。
8.2 在租赁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复原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9.1 由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所有保险费用,甲方负责办理手续。
9.2 乙方必须购买的保险有车辆全额保险,以应付发生意外、事故所导致的风险及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的毁损风险。
9.3 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承保保险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10.1在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办理与租赁物有关的所有手续和证件,包括年审,保证车辆具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营运手续。
10.2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安排乙方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乙方必须配合和服从。
10.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协助、指导和监督乙方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
10.4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与租赁物有关的事故。
11.1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驾驶员、押运员和车管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车管员必须经过交通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名单及有关证书在给甲方查看原件后交复印件备案
11.2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置符合国家标准或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设施与防护器材,如灭火器、防火罩、静电接地带、卫星全球定位仪GPS等。
11.3 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甲方检查和监督。乙方对甲方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必须执行。
12.1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12.2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12.3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13.1 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13.2 乙方如不执行甲方的车辆运输安全管理要求或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
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13.3 租赁物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__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或发生事故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所欠租金,或负责妥善处理事故所需要费用。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国家和地方法规、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 ;
3. 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和有关审批程序发生改变 。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第( )项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该委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2)由___人民法院审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14.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双方乙方经济担保人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14.2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经济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
车牌号:
三、租赁期限: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出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张家港港市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