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标准范本(通用3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使用租赁合同的机会很多。签订租赁合同时,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可爱的小编帮大伙儿收集的厂房租赁合同标准范本(通用3篇),仅供借鉴。

库房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租赁库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以本合同价每两年递增5%。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库房的电费按每度电_______元。

2、房租按月交付,乙方应于每月___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合理改建。

六、转租

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七、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八、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原价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 时间:

厂房租赁合同标准 篇2

出租方:天长市冶山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厂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用途及附属设施 1.乙方委托甲方建设 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占地 亩,在冶山镇工业园区内,建成后水电气配套完工,达到出租条件后租赁于乙方使用。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仓储及办公使用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4.该厂房前为办公楼砖混结构,后为钢结构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厨房、厕所、仓库等。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10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双方及时办理交接,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必须按时归还承租厂房,如甲方继续出租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如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6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厂房租金为每年人民币72元/平方米,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总租金,年租金为 元。

2.本着先付租金后用房的原则,租金第一个半年每季度预付一次,以后每半年预付一次,提前10天一次性付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3.乙方租金按甲方指定账户汇入的方式支付。

4.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厂房租赁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协议正式履行时转作首次房租款。

5.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担厂房使用所产生的水、电、生活、网络等一切费用。

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环评等有关手续,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环评等手续而不能承租厂房的,甲方应及时退还全部押金,本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除以上3.6以外原因不能履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8.甲方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履约,应在5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万元。

9.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有实际负荷200KVA以上三相电供乙方使用,并使用120以上的铜芯电缆接入租赁物中乙方指定位臵,车间安装照明设施。甲方为满足乙方的正常生产,需安装250KVA变压器,费用由甲乙双方均摊,租赁期满,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 厂房的使用及维护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租赁厂房进行非法生产或经营活动。

2.乙方如需对厂房进行装修或搭建临时用房,应事先挣得甲方的同意,并不得改变或影响原建筑结构。乙方在厂房外空地不得任意搭建,应事先和甲方商量。

3.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在此过程中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的影响。

4.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不当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故障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故意拖延或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租赁期间内,乙方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现厂房及其附属实施有故障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乙方应尽量减少损失的扩大。甲方在接到通知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予维修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装修时损坏的一切维修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在租金中扣除。

6.租赁期间内,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7.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造成的安全、环保等纠风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处理。

8.如承租方逾期不予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9.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10.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10.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

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

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九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附加条款)

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印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库房租赁合同 篇3

一、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二、 出租库房坐落地址:

三、 储存商品名称:

四、 租赁面积: ***x平方米的库房(与相临区域有通道隔离)

租赁期限:租期为此合同生效日至200x年x月xx日止。

五、 租金及交付方式

1、 租金以***x平方米为准,不足一月的每月租金按月实际天数计算。

2、 租金按月收取,每月的25日前一次付清当月租金。

六、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的大环境(防火、防盗、防鼠、防雨、防洪、社会治安等)。如遇火灾、偷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依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甲方派看守人员,保留库房院落大门钥匙。

2、 甲方负责对仓库的监护,并负责库房、地面、门窗等库房设施的维护、维修。

3、 甲方负责提供所需水源、电源、照明设施等库房设施。

4、 在乙方提取货物时,甲方必须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经乙方签字确认放行。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仓库。

2、 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3、 乙方负责设备的运输和码放,提取货物时,需提前一周与甲方联系。

4、 乙方按时支付仓库租金。

5、 协议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必须先租赁给甲方。

八、 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直接影响货物的储存安全,甲方应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乙方,并在2天内提供事故详情,依据对乙方设备影响的程度,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九、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xx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协议从甲、乙双方鉴订之日起生效。如协商期限未满,双方无终止协议的意向,则本协议自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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