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库租赁合同范本(精选6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冷库库房租赁事宜,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按仓储面积每月计算;
二、租赁价格
收费标准: 元/月;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按月支付租金,每月末前5天支付租金。但第一个月租金须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三日内支付。
五、冷库的用途;只做储藏冷冻食品使用,但下列物品严禁入库:
1、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
2、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3、变质、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4、患有传染病畜禽的肉类商品;
5、有强挥发气味的商品;
6、肉禽类无动检证商品。
承租方违反本条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应负全部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凡已冻结的货物入库温度不得高于-8°C度,否则造成损失由承租方
负责,承租方自行负责库内商品的保质期;出租方提供冷库温度为-18(±3);
七、承租方存放的货物应具有包装完整完好的,不得存放零散货物,甲方仅对整包件数量负责,对包装箱内的货物数量不承担责任。
八、货物的出入与装卸
1、承租方出入货物,应由出租方指定人员装卸,以保证装卸质量及缩短装卸时间,(除出租方认可或由承租人本人装卸外)。
2、承租方出入货物时的人员和车辆应严格按出租方的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出租方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租条款: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冷库库房进行转租或合租。
十、合同的解除条件:
1、承租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转租的;
3、存放下列货物的:
a、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
b、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c、变质、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d、患有传染病畜禽的肉类商品;
e、有强挥发气味的商品;
f、肉禽类无动检证商品;
g、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冻库转租他人;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文本的份数、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日期:
出租方 :
承租方:
第一条 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 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 %/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 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
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
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
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
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
第九条 保险
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
(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
(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第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扣抵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处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
(2)迳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
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
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
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租赁物不属于承租方破产清算的范围。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件的处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
1.自费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本合同相同)继续承。
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 担保
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本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情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号购买合同、《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担保函》、《租赁物件收据》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 号冷库,面积约 平方米,用于储存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承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冷库租金标准为 元/月/间,付款方式为季付,签订本合同同时付 元,二次交费日期为 年 月 日前。
第四条 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
第五条 电费支付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电费自付,每度1.00元,每统一按照市场规定查表计收。
第六条 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1. 甲方应依法制定有关冷库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对冷库的整体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监督使用。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冷库的管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冷库用途、房屋结构或转租转让给他人。
4. 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交纳租金及电费等费用,逾期未交者,除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加收应收费用2%的违约金,逾期5日,甲方有权力采取停止电力供应,强行收回冷库等措施。
5. 严禁存储违禁、变质及危险货物,否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其他相关事宜
1. 使用冷库前先预冷,24小时后方可入货。
2. 自出租之日起货物自行保管,如货物保存不妥,后果自负。
3. 冷库交付乙方使用时各种设备设施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或零部件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冷库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市场维修部。
4. 合同期未满提前终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加:附件一、二、三、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的冷库用于储藏商品(等)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冷库租赁给乙方用于储存冷冻货物。
2、甲方将号低温冷藏库,总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一楼平方米,二楼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
3、租凭期限: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入库时间从_年_月_日起计算,_年_个月甲方给予乙方优惠使用,库房租金按每月_元/每平米计算,三个月后按甲乙双方协商冷藏收费标准执行。租赁费用:以租用冷库面积按月计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具体费用以甲方每月下发的交费通知单为准。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缴纳每平米_元人民币作为冷库设备使用保证金,履行完本协议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4.1如遇市场竞争加大,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租用价格以保证市场竞争力,每年4至9月,属于冷库租用淡季,乙方可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减少库房的租用面积。
5、冷藏收费标准:
5.1低温冷藏库费:一楼每月_元/平方米计算、二楼每月_元/平方米计算。甲方对外出租库费价格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协商价格(见缴费清单)如有低于乙方拿出缴费单,可终止合作,甲方不得干涉,退回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承担责任。
5.2进出库装卸堆垛费分别按_元/吨计价,若在下班和节假日期间装卸的,在正常堆垛费_元/吨的基础上另行收取_元/吨的延时装卸费。
6、结算方式及日期:
6.1结算方式:现金存入或转账
6.2结算日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缴费通知后5日内缴清(一般为每月1号至6号),若乙方逾期不交纳,每日按应交纳费用总金额的1%收取滞纳金;若乙方逾期15天不交纳相关费用,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停止其进出货物的权利。
7、甲方对乙方库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使冷冻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库内温度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并力求保持库房温度、湿度的稳定,由于甲方设备、设施等原因造成乙方及乙方商品损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8、甲方承诺为保证储存商品质量,低温库房保持—X°C,在大批量进、出库货物过程中,库内温度的波动不超过(+、—)X°C。
9、甲方质检人员将不定期对乙方租赁库房内的商品进行抽检,如发现库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立即对商品进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工商、税务证照(原件)及相关身份证明(原件)供甲方验证,并将上述证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1、乙方要求进库的商品应向甲方提交具有检验、检疫资格单位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12、乙方承诺不会将以下产品带入冷库:
12.1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12.2患有传染病禽畜的肉类商品。
12.3编制腐败、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商品。
12.4用盐腌或盐水浸泡,没有严格密封的商品,流汁、流水的商品。
12.5易燃、易爆、有毒、有化学腐败的商品。
13、乙方保证商品进库后,产品冷藏时间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期限,如有违反,造成的商品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4、乙方使用冷库期间需遵行甲方有关冷藏设备管理规定,甲方上述规定需书面向乙方告知。
15、乙方在库房内要留有合理的走道,商品须离开库房壁不少于10公分,二层库房货物高度应离库顶不少于40公分,便于库内设备通风、车辆通行、设备检修,保证安全等。
16、乙方在进出库及库内操作,要防止运输工具及商品碰撞冷库库门、风帘、电梯门、柱子、墙壁和制冷系统管道等工艺设备。
17、乙方不得将解冻的商品散铺在库内冷冻。
18、乙方不得把商品直接散铺在地坪上或垫上席子等冻结、严禁将商品及器具等在地坪上摔击。
19、乙方可自行将租赁库房转租。
20、乙方不得违反冻库的相关规定将未达到温度要求的商品带入库房,甲方没有拒收,视为乙方商品符合要求。
21、协议各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2、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协议各方约定:违约金为本协议所涉总金额的10%。
23、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4、本协议可因下述原因而终止:
24.1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
24.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履行不能达到九十日以上;
24.3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违约赔偿责任并不因为本协议终止而消灭。
25、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以及政府行为等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无法控制的事由的出现,致使甲方或乙方不能适当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履行受挫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履行受挫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由的出现立刻告知另外一方。在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履行受挫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6、双方可以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经过协议双方签字的有关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贴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8、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9、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冷库给乙方储藏果蔬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己的冷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自 年 月 年月日止。
二、租金按件计。每件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租金( 剩余租金 元,(大写: ),货出完付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缴纳库房内的电费和水费,(不含工人生活用电)。
2、甲方负责保证乙方在冷藏果蔬所需的温度内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制冷机开到乙方货物全部出完,方能停机。
四、乙方责任:
1、如乙方在不关冷库门或进、出果品时,库温如升至方自己负责。
2、果蔬出库后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变质、腐烂、一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造成冷库库体、保温层,库内设备及设施、住房、仓库等损坏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文明经商,安全生产。
五、甲乙双方在租库经营期间应做好配合工作、协调关系,做到遵纪守法,如因发生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洪灾等),造成库房停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六、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进行无理干涉。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冷库不得私自转让,不得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且不退还库房租金或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未按照其权利与义务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双方损失情况进行一定赔偿。
2、本合同约定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互相商议、补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冷库,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将市场冷库编号 ,面积共计: M2租给乙方作冷藏 之用。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应清除库内所有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
二、 每月冷库租金为人民币 元(含税),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指定账户(账户详见“附件)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冷库租赁费,从乙方租用甲方冷库第二个月开始,乙方应在每月十五日前通过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当月冷库租凭费。乙方拖欠库费5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用以冲抵所欠库费。
三、 租库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库保证金 元。甲方出具收据,合同期满,乙方无欠款、乙方凭收据领回保证金。(不计息)
四、 乙方应遵守本市场管理规定,清楚冷库《客户须知》中告知的内容,爱护所租冷库,合理使用,若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 乙方入库物质质量及数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货物湿度及所租库房清洁卫生均以及乙方进入库区人员的安全也由乙方负责。货物发生霉变,乙方应及时予以清除。
六、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设定库内温度,温度设定为 :。出入库、设备检修及冲霜时例外。
七、 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入库查看库内设施是否安全,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规定,若不合规定,甲方指出后,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扣取违约金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八、 合同期内,因甲方温度设定不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而造成乙方水果损坏,甲方按进货价格进行赔偿。
九、 本库属水果保鲜库,不能存放高热量货物,如板栗等。
十、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违约,违者,应赔偿给对方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 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其它:乙方进出车辆需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强行进入。
注: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将保证退给乙方。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租房“发票”。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