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罐车租赁合同最新(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项目施工的各项工作,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车项目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车辆租用价格标准:
(一)项目工地施工用车计费:________元∕天。
(二)长途用车:_______元∕公里。
四、结算方式:
项目完成后按在工地的实际天数及长途用车的公里数结算租车费用。
五、项目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吃、住,督促乙方遵守交通规则;
(二)协助乙方解决用车过程中的对外联系事宜;
(三)项目完成核实项目的用车天数及长途用车的公里数,作为租车费最终结算的依据;
(四)在项目用车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情况及时预付必要的费用;
(五)根据项目回款情况,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车费。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如因乙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要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出车任务;
(三)用车过程中,乙方应有安全行车措施,并按甲方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物品;
(四)乙方应保证安全行驶,应履行与公司签订的《车辆租赁安全协议书》中的全部条款。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联系人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司机):
联系人(工程部经理):
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_____一台,行驶里程数_______公里,租车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车辆状况良好,无任何安全隐患与潜在故障。
租还车地点_____。
2、甲方按每天_____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预付租金_____元,押金_____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押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联系甲方办理延期手续。
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期实际天数收取每天超时费为原日租金的1.2倍,以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元。
超15天如未归还,甲方有权报送机关公安。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发生丢失由乙方按照市场该车辆评估价格1.5倍进行赔偿,自丢失之日起至全部赔付完毕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以及定期保养中需要的各种滤芯等日常保养更换配件由乙方自行负责。
17、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违章由乙方承担,乙方租期满后,甲方有权将押金留作违章备用金30天。
在租赁期间如有违章罚款或扣分情况,甲方将扣除备用金相应罚款以及每分200元,不足部分乙方承担。
18、乙方用车期满归还时,车辆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19、乙方提前归还,按照甲方租期不同相应价格支付日租金。
1—6个月:60元;6—12个月:55元;12个月以上:50元。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
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人:
日期: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水泥罐车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临时租赁乙方一台载重量为50吨的散装水泥罐车一台,车号为吉J18001。
二、水泥罐车的工作内容为:从甲方临时库房转运袋装货物到甲方混凝土拌站并泵送至散装货物储存罐内。
三、水泥罐车租赁单价为人民币3000.00元/天,在租赁期间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车用燃油。
四、乙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机况良好,若因乙方本身车辆机况问题致使甲方租赁时间延长的,甲方不承担延长时间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应将设备停在甲方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车辆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运输途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由乙方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七、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需经过居民居住区,必须降低行车速度,以免造成扬尘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_年6月26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