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出租合同(精选13篇)
原告:杭州源通光大环境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
法定代表人:朱经德,公司总经理。
被告:杭州育福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闲兴路23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卫兵强,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
二、判令被告立即腾退租赁房屋;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金126977.74.9元(第一年租金56115.12元、第二年租金70862.62元,暂计至20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利息5417.44元(第一年租金利息4346元、第二年租金利息1071.44元,暂计至20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腾退房屋之日);
四、判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4493.41元(每日按未付租金的千分之二计算,暂计至20xx年7月15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年租金为251115.12元,第三年起租金递增10%,第五年后每两年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租金,租金的增减幅度在10%以内、协商解决”;“租金为一年一付,且先付后用。首期支付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一次
性付清,以后提前半个月支付”;“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双倍日租金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若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经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并且时间已超过30天的,原告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经原告方多次催讨,至今共支付租金195000元,即第一年的租金尚有56115.12元未支付,第二年的租金分文未付。就被告的拖欠租金事宜,原告已分别在20xx年4月10日、5月31日和6月27日书面发出了催讨函和律师函,但均催讨无果。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向原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发生纠纷时,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和《_____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 鉴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_________(铺位)的租赁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还需支付共计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双方再次证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定的所有租赁合同终止作废。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_________乙方(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的___《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乙方____规划原因,要求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计至___年__月__日。
二、从__年__月__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三、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将设备、管线等自行搬出,租赁房屋退回给甲方,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
四、原合同终止后,乙方除应付租金外,同意补偿三个月的原合同租金给甲方。
五、原合同终止后,双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六、双方如就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调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原告:易辉清,男,生于1946年03月04日,汉族,住重庆市巫山县 ,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71,联系电话:。 被告:石楚军,男,生于1987年01月15日,汉族,住重庆市巫山县 ,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371,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原告;2、判令被告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16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3、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84000元(大写捌万肆仟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29日,原、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所有的位于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二路236—238号2至8层住房,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租赁期共5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年租金为28万整(大写贰拾捌万元)。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让;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交租金、拖欠租金;3、乙方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可是在原告依约将房屋租赁给被告后,被告只向原告支付了120xx0元租金,剩余160000元租金至今未向原
告支付。20xx年9月初,被告在未经原告的同意下擅自将2—4层承租房转租给第三人,并向第三人收取高额租金。原告知其后,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解除合同并向其支付拖欠的160000元租金,被告都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辞。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6条、第8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巫山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甲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____________租赁合同》,租赁 小区 栋 号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____租赁合同》。
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 元,租金 元。
三、甲乙双方签署本解除协议且结清费用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租赁合同》,租赁 小区 栋 号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二、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押金 元,租金 元。
三、甲乙双方签署本解除协议且结清费用后,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签订的,租赁房屋位于,房屋总面积,双方至目前为止履行情况良好。由于原因,方请求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 签订的,上述合同租赁期计至 ,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应于 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承担返还租赁房屋之日前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
三、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四、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违约金。逾期达五天,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并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办理完退租手续或给甲方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乙方所欠费用或遭受的损失。
六、原合同终止时,如果上述事项均无异议,则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币仟佰元整全额归还乙方,并返回当月剩余房费人民币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赁合同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原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就原租赁合同事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陈国亚 谭继敏
乙方:李德品 张雪春
甲方于20xx年10月3日将其座落于织金县八步镇移民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3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5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20xx年10月23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于__年 0月3日将其座落于县镇街房屋一楼住房、二楼后面三间住房、三楼、四楼住房租给乙方,租期五年,因乙方经营不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合同,现对提前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年 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甲方于当日收回房屋;
二、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及借款共万元,不再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共同在甲方房屋内添置的设备、设施及乙方单独投资购置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合伙期间所欠高其品的电器款及文木匠的家具款以及乙方单独经营期间所添置设备、设施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偿还;
四、乙方与他人合伙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及第三人均不得用甲方房屋内的财产及设备、设施抵偿债务;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自觉遵守;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原告 ,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被告 ,男,汉族,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要求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二、要求判令两被告返还租用房屋;
三、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人民币156,000元;
四、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人民币55,836元(按每天所欠租金的3‰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履行之日);
五、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人民币12,000元(暂计至20xx年4月20日,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房屋之日);
六、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使用承租房屋产生的水、电和燃气等费用(暂计)人民币60,676.68元(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所占用房屋之日);
七、要求判令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2,290.86元(20xx年01月至03月的费用,实际要求计算至被告返还占用房屋之日);
八、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20日,被告因(饭店)店铺经营需要而与原告签订《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松江区X镇北路号、Y号和Z号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被告毛、叶。该房屋的租期为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其中,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为免租期。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6,000元(叁万陆仟圆整),且该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变。另外,月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租金按每三个月为一期支付,被告于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以后支付时间为每年的8、11、2、5月份的20日前。被告逾期支付租金的,逾期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的3‰支付违约金。此外,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同签订后,被告在租赁期内未按期支付租金和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已构成根本性违约,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经原告多次催讨后,被告仍未支付上述费用。因此,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于20xx年4月09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 ;
授权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6号朝外SOHO A座1009B室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20xx年1月1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
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 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 及一个月的租金人民
币
3. 乙方承诺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 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xx年12月___日 20xx年12月___日
出租人(甲方):
授权代表: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解除关于租赁xx市xx区xx街乙号的.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于xx年月4日签订的关于上述房地产租赁合同并签署本协议。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自动终止。
2、甲方应与签订本解除协议并办理退租交房当日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人民币,及一个月的租金 人民币。
3、乙方承诺于xx年2月3日前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甲方。
4、《xx市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原租赁合同相关违约责任。
5、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