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租车合同范本简单(精选3篇)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1. 乙方所租的车辆车型为颜色为;车牌号为 。
2. 车辆状况
3. 驾驶员由甲方本人担任或由其雇佣,费用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保证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合法齐全。车辆行驶证号为,拟任驾驶员驾照证号为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 甲方自日 至年月日将所租车辆交付给
乙方使用。按照每月租金 元整( 元),租金按 (月/季/年)支付,并需提前三天提交下一次费用,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当实际使用天数不满一季度时,甲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退还相应租金。
2. 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不超过 公里。根据不同车辆,乙方使用超出规定时长,则超出部分租费为 元/时、超出规定公里数部分租费为 元/公里。
3. 费用包括:
(1)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维修、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4)驾驶车辆人员的工资。
(5)驾驶人员食宿。
(6)租赁费中已包含 公里的燃油费。
(7)停车费由 方承担。
(8)路桥费由方承担。
(9)其他费用: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 甲方驾驶员必须听从乙方指挥,按乙方要求出车。按照乙方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出车,如未按照规定时间出车,一次罚款50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目的地,一次罚款100元,未按规定将货物送至指定目的地,乙方则不支付租车费用。
3. 甲方负责投保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现重大意外风险责任的,甲方可通过投保等方式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驾驶员在工作期间,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乙方乘坐人员安全。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乙方人员损伤,应由甲方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
5. 车辆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车辆在租给乙方使用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及损失(车损、盗抢、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6. 如车辆由于甲方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辆自身原因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7. 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期限缴纳租金,则按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8. 甲方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出现货物损坏、盗抢或遗失等现象,甲方必须照价赔偿。
9. 甲方司机应着装整洁、行为端正、谈吐文明。
10. 甲方司机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车辆整洁,不得在工作期间做工作以外的事。
11. 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如实告知甲方租车用途,并将行程 ( 时间、地点、路线等 ) 及注意事项告知甲方司机。如有变动,需及时告知甲方司机。
3. 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三日到甲方处办理延期手续。
4. 费用需自行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中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乙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 由于车辆或司机原因影响乙方使用,应按 元/天减少租赁费用,连续3天不能使用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天不能使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要求未果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拖欠租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租用合同。
3.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他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由双方经协商解决。
附:1. 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 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3.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电 话: 地址: 银行账号: 日 期: 乙 方(盖章):代 表(签字):电 话: 地址: 银行账号: 日 期
车 主: 车号:鲁 (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愿租赁甲方的 号出租车使用,租期为 月,自阳历二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
二、租赁费的数量及交付时间。租赁费每月 元整,乙方每月的 号前向甲方交纳1个月的租赁费,若5天之内不付租赁费,甲方有权收回车辆。
三、车辆所需费用
乙方负责支付审验费、二级维护、春运证及与车辆有关的各项费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租金及公司管理费。
四、车辆的维修及养护
乙方必须按时向汽车提供每5000公里换三滤、机油,按说明书进行保养,三保,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间乙方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礼貌开车,若发现超速行驶,所有违规罚款由乙方承担。
六、如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车损、人损)由乙方全部负责,事故处理期间乙方每天必须交付每天的租赁车费和各项费用,否则甲方在车辆保证金中扣除。若发生车辆丢失或严重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80000.00元(捌万元人民币)的车款。
七、在租赁期满后的第二日乙方将车辆完好无损的交给甲方。其车辆状况和租赁前一样,若发现车辆技术状况相差太大,乙方必须负责修车,恢复车辆的技术状况,否则,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车辆维修费。乙方晚交车一天扣押金1000元。
八、租赁前乙方支付给甲方100000元的押金,用于本合同第七条款提出的事宜及违章罚款等各项费用。如无任何争议在乙方交车给甲方时退还押金8000元,一个月后如无违章甲方将剩余押金20xx元退还乙方。
九、乙方租车必须持有效证件,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出售或交给他人驾驶,如有违背,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扣除押金20xx元。
十、租赁期间的燃油补助归甲方。
十一、车辆每月租金随市场价格浮动。
十二、乙方交车时按全新轮胎使用寿命进行折旧赔偿。 十三、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