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房屋出租合同(汇总三篇)

集装箱房屋出租合同(精选3篇)

集装箱房屋出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____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装箱房屋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乙双方就集装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项目的工人生活区内一幢三层的306、308和二幢一层的102号集装箱出租给乙方,二幢102号集装箱作办公使用,一幢三层作员工宿舍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共计2个月。

二、三个集装箱每个月租金:¥   元,两个月租金共计:¥   元一次付清。

三、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乙方应在____年__月__日以现金支付租金¥   元。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水费5.3元/吨,生活用水30元每人每月按人包干,卫生管理费按人头每人每月10元,电费1.2228元/度,电损耗按每月用电总数的31%结算,以上费用每月30号收取。

附:电表起底读数0000度。电表限额100度,使用当中未超过限额免缴电费,超过部分按上述第四条当中相关内容收取费用。

五、房屋出租保证金

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水、电保证金¥20__.00元。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六、乙方租用集装箱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不做违法乱纪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有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对于防火、防盗、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集装箱财产损失,有乙方全额赔

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有乙方全额赔偿第三方,并按违约处理。

3、集装箱配有窗户、电表、漏电开关、空调及遥控器不得故意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集装箱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七、乙方对租用集装箱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集装箱。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集装箱,不再签约续租。

九、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保证金可视情况给予退还。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集装箱和所有有关物品,如果所租集装箱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十、合同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集装箱。

擅自将集装箱转让,对外投资入股或他人调换;

利用承租集装箱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工作日3天。

若甲方依上述第1、2、3项约定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执壹份、乙执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集装箱房屋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其用途为 。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的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

4-3、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转租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9、乙方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10、甲方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的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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