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租车合同模板(精选3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层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x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x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x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停车场车位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客户及租赁位置
乙方为甲方所管理大厦层客户,现租用甲方大厦停车场个停车位,租期为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此车位登记的车辆为(品牌),***号码为。
第二条车位租金
每个车位每月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交付首期车位租金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每的前五日内按时向甲方交付当期车位租金,无论该车位是否使用或空置。
第四条、乙方如逾期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并收取相关费用:
1、未交付当期车位租金的车辆,禁止进入停车场。追索应付款项并以滞纳天数计算每日加收所欠费用总额的0。5%。
2、乙方如果在应付款日起五日内仍未能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另行出租乙方之车位,且不需通知乙方。
3、甲方为追索欠款而发生的额外行政、法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应将车辆号牌、所有权人、保险单号码等向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不得将车位转租他人且只可停放已登记的车辆。乙方如需要变更该登记车辆,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在24小时内重新向甲方登记备案。
第六条、乙方车辆应停放在甲方指定的车位内,严禁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
第七条、甲方负责停车场的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并严格遵守停车场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甲方有权根据大厦整体需求对停车场进行规划和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调整。
第九条、甲方只向乙方提供场地租用服务,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损失、被盗等一切责任。乙方应自行在保险公司投保以确保乙方免于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在停车场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及添加燃料等工作,如给停车场造成污染,乙方应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如乙方损毁了甲方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均需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在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调整车位租金价格,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三条、协议期满乙方不再租用车位,应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停车位,本协议到期后效力终止。
第十四条、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任何一条的规定,均属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车位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日期: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汽车服务经营服务规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对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作为乙方班车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承租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自 至 。
第二条 承租车型
甲方将一辆 车牌号为 提供给乙方驾驶。
第三条 承租金额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自合同开始之日起,每月提供给乙方第二条款之车型,每辆车的月租为:人民币 。
2.结算方式采用先结算后用车,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三个月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车辆的齐全手续(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2.甲方及时缴纳车险(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对车辆进行年审,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甲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准时或无法提供服务,而给乙方造成损失需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转租)甲方车辆。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租金。
2.乙方负担租车费用、合同期间维修和保养费用及其他乙方经济责任,而车辆保险、验车费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6. 在乙方租赁车辆期间出现任何事故导致发生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害赔偿或向第三者方索赔的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甲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向乙方报销。
7.乙方在按时交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完好,内饰整洁。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某一方需修改合同文本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定一致后另行制定补充合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履行责任,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租金并要求甲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履行责任,属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一个月租金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