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出租合同(精选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序号机组
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
功率电机单位数量单价
(RMB)
1
备注
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价格: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元整。
D、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_________________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_________________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设备运输、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十一、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十四、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五、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六、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十七、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设备基础图、报价单为合同附件。
十八、合同份数: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二手上柴12V135配兰州电机250KW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价钱与甲乙各方的责任:
1、发电机组价钱为50000.00元整(伍万元整)不含税票;
2、除发电机组以外,甲方向乙方提供两个足以供机组启动的蓄电池(24V);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吊、运及就位等费用;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到达乙方安装点的标准安装工作;需要的安装材料、电缆、切换开关以及室外排烟系统,导风系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保修时间与保修期各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承诺,保修一年或500工作小时(以先到为准);
2、保修期向甲方每季度定期对发电机组例行维护保养一次,如发电机出现故障,甲方收到通知以后四个工作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处理;(甲方的以上承诺不包括乙方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坏,失机油、失冷却水,超负载及不可损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三、结算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发电机组价钱的95%,即元整(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2、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以后,两天以内把机组运抵乙方指定安放的地方,(吊运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清余下5%款项 2500.00 元(贰仟伍佰元整)。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付款资料:
户名:叶兴妃
开户行:建行海口支付
账号:户名:叶兴妃
开户行:农行海口支行
账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合同签定地:
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二、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柴油发电机组 台、 柴油发电机组 台,共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 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 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三、租赁期限:
该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期共 天,自 日起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 天以 形式向甲方提出。
四、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 天租金为人民币 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保押。
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五、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20-97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机组安装地点。
乙方负责设备的进出运输、到场吊装、安装接线、接线电缆。
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时,所带负载不得超过合同注明功率值。
乙方不得自行对机组进行改造。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机组分租或转租。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乙方租赁的机组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应保证机组正常使用,负责机组的维护保养。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租赁款。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机组,杜绝人为的损坏或损害。
机组进乙方现场,乙方负责机组安全就位及联结、拆卸。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