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光纤转让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甲方):__,男/女,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承租方(乙方):__,男/女,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市_街道_小区_号楼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计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签字) 联系电话: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_________;
土地用途:_________。
第四条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五条共有部分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_________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六条专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相邻业主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八条物业用途
1、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
2、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具体如下:
(1)空调外挂设备应按指定位置安装;
(2)阳台外和窗外不吊挂和晾晒物品;
(3)不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
3、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
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1、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3、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4、_________。
第十条装饰装修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自用部分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登记,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2、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3、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4、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_________,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5、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共用设施的使用管理
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2、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3、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4、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公共秩序维护
1、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
2、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3、不在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4、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_________;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动物的饲养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机动车管理
1、机动车在住宅区内行驶时速应低于5公里;
2、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
3、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
4、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
5、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6、本物业区域的共用车位使用分配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留出适当数量的访客车位后,按顺序登记分配;
(2)轮换分配;
(3)以抽签的方式分配。
第十六条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1、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2、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1、业主应按规定或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并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和供暖等费用。
2、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支付相关费用。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按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续筹。
4、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
1、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2、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九条保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二十条物业的转让
1、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公约,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一条条违约责任
1、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3、违反本公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定义
1、本公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2、本公约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3、本公约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十三条公约通过
本公约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公约修改与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公约的决定均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本公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二十五条公约备案
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公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公约保存与执有
本公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签署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1)架设泾谓变电站至绿豆包变电站adss光缆:_______________m;
(2)架设绿豆包变电站至西开关站adss光缆:_______________km;
(3)敷设非金属普通光缆:西开关站至东开关站_______________km;
(4)电缆沟清理:西开关站至东开关站部分区域电缆沟清理,约_______________米。
(5)光缆熔接。
2、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内的查勘、施放的停电计划、放牵引绳、展放、接续成端的配合、旧线的回收等全部工作;
(2)提供施工所需所有施工机具、人力及其它施工资源;
(3)负责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交接验收及现场保管;
(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5)为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为保证正常施工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
(6)青苗赔偿、开挖、树木砍伐、线路通道清理、各级通讯干扰处理、施工临时占地等,以及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向发包方转交拆迁赔偿等必要的原始资料和凭证;
(7)承包方进场后应对线路走廊和工程本体进行看护和移交前的维护,并确保其在启动验收前满足设计规程要求;
(8)配合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线路参数测试、系统调试、启动验收、保证线路畅通;
(9)工程资料的归档、组卷与移交;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0)合同价款:施工费:每公里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费以最终办理结算为准)
二、发包方与承包方
(一)发包方:
1、免费提供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1套,承包方需要更多数量时,则增加的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2、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
3、提前完成工程所需所有材料,并运送到指定库房,保证施工过程中材料不欠缺。
4、专人配合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所有协调,以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所配专人必需熟悉相对工作环境的人和事)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2、负责协调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当地供电局、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停电计划按规定报批。
三、工程期限及进度
(一)开竣工时间:从_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特殊情况顺延并协商。
(二)进度计划
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日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据此编制月和周、天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并按约定在规定时间向发包方提供月、周、天工程进度报表及其他有关统计报表。
2、修订进度计划: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工程的实际进度与上述条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3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三)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进度计划条款的相关约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进度。若采取有效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
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因延误工期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四)暂停施工
1、发包方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在实施发包方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
批准后继续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承包方误工费用及其它合理费用。
2、暂停施工出于发包方的原因,相应顺延工期。出于承包方的原因,不顺延工期。
四、工程质量及安全责任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规范书及框架协议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施工,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程优良级标准的要求,杜绝重大质量事
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移交零缺陷、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达不到考核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承包方返工,直到符合本合同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的工时及材料费用,工期不顺延。
(二)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三)施工中由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事故由承包方完全负责。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为国家和省、市(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定额《通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2、合同价款是通过工程概预算和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确定,工程最终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在进行工程审计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3、合同价款调整,按相关合同条件中条款规定,并经协商解决。
4、施工中若有需变更的工程须及时通知甲方履行手续(必须由随工员工签证)。
5、工程价款的结算,已完工程经终验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后,乙方在10天内提出结算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在15天内审查批准,并在5天内办理工程款拨付。工程款拨付办理完后,乙方在5天内与甲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签定工程交接书。
6、工程价款的拨付、时间和金额:工程价款的拨付方式为支票、转帐支票或电汇,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持工程价款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
7、材料设备供应
(a)工程主材料及辅材由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自行购买。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b)供应责任: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供应不得影响施工,乙方在收到材料时要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由甲方提供),入库单需由乙方负责人签字。
8、施工验收、保修与维护
(a)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经审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工程初验的期限为收到竣工资料后的15天之内。
(b)工程竣工终验后,乙方对工程所有项目负责保修一年,对于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一切抢修费用,对于非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故障,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9、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首先请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经调解后,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未尽事宜及补充条款如下:
(a)工程中一旦发现分包、转包等二包、三包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乙方必须返回全部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b)工程中发生不可预见问题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计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合同签定后即生效,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