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转让合同(通用11篇)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友好、有偿、诚信原则,并经村委会同意,就“荒山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山地概况 :
1、转让荒山地位于石门凳村4组 。 山地面积为:平方米。
2、转让前山地用途:
3、转让“荒山地”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转让方式 :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形式进行转让。
2、荒山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荒山地”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本转让款包含该地块本身转让费、补偿甲方红薯窖费、乙方整理宅基地倒土费等关联事项)
本荒山地转让属一次性转让处理,后续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纠纷。
四、权限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山地的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土地征用赔偿款、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争议确定
1、该荒山地转让后双方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甲方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
2、甲方保证处理好遗留的任何问题。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自愿友好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永不反悔。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则,经双
一、转让山地的地点与面积
乡组 小地名 四址界限详见1:1万地形图,面积约 方(按林权证过户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本山地转让期限为30年自日至年
2:本山地用于林业开发(种植油菜)以及配套附着物的建设;
三、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转让价格每方共计 元,自签订本合同,乙方付给甲方定金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2:甲方转让后的山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除国家用地)否则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
3:乙方自主经营、自主投资、与甲方无关,不得干涉,乙方享有相关优惠补助政策与甲
4:如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在规定日期内未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项,过户林权证无效,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订金不与退还,本合同自然终止;
5:林权证过户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开支乙方不负责;
6:甲方必须在规定期内把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2个月内);
7:租期满后如村民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分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名下的榆林市经济实用住房名额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为经济实用住房,目前已交报名费计人民币贰万元整(小计20xx0元整)楼层未定,面积未定。名额转让费计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小计120xx元整)。
二、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一次性付清甲方所交报名费及名额转让费叁万贰仟元整(小计320xx元整)。
三、双方约定:甲方只是转让自己申请经济实用住房的名额,故因该房所产生的'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因该房产生的连带责任。
四、在有需要甲方来人或出示有关证件时,甲方应主动配合乙方随叫随到。
五、本协议壹式叁份,内容相同。甲方、乙方及中间人各执一份,该协议中无任何图改处,如有图改,则执有者应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解释。
六、该协议一经生效后,该房的房产权及所有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已丧失向甲方要求好处费的权力。
七、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任何一方反悔,均要付给对方房价的15倍补偿。
八、本协议至甲、乙双方及中间人签字押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包家湾村的一块山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此山地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出售金额为?80600.0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元整。
二、该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须保证该土地使用权确属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该地的使用权属于甲方。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签字后,即获得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五、乙方转让该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达成的,当事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_0.00元(贰万元整),余下款项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双方应为对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则,经双
一、转让山地的地点与面积
乡组 小地名 四址界限详见1:1万地形图,面积约 方(按林权证过户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1:本山地转让期限为30年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山地用于林业开发(种植油菜)以及配套附着物的建设;
三、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转让价格每方共计 元,自签订本合同,乙方付给甲方定金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2:甲方转让后的山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除国家用地)否则必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3:乙方自主经营、自主投资、与甲方无关,不得干涉,乙方享有相关优惠补助政策与甲
4:如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在规定日期内未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项,过户林权证无效,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订金不与退还,本合同自然终止;
5:林权证过户的相关手续及其费用开支乙方不负责;
6:甲方必须在规定期内把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2个月内);
7:租期满后如村民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乙方:xx公司
(盖章)
甲方(出让方):
乙方(买受方):
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宣威市西宁街道包家湾村的一块山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此山地享有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转让出售金额为?80600.00元,大写捌万零陆佰元整。
二、该地四至界线: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甲方须保证该土地使用权确属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该地的使用权属于甲方。
四、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签字后,即获得该地的永久使用权。
五、乙方转让该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不得单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的,均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国家政策调整变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达成的,当事人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20_0.00元(贰万元整),余下款项于20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双方应为对方有保密义务。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_年4月6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自留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经两方充足商量并达到如下协议。
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自留地四界为:_________________
三、自留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给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此自留地使用权如有第三方纷争,一切由甲方负责。
附:_________________此协议一经签字立即奏效。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x
乙方:
乙方为发展个体经济、扩大种养业规模,需要甲方处于南村南机坳一块山地开发利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转让协议。
1、甲方同意转让山地的永久使用权给乙方。具体山地界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西以原水泥厂拆除的房屋屋基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沟边(南进一米)为界;南以靠山掘进10米为界。共计总面积约肆佰肆拾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叁拾元的转让并青苗补偿费购买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一次性从银行转入甲方账户。
3、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若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有关纠纷,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5、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则甲方代表应在乙方申请表上签字。
6、乙方获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后,不得转卖。
7、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表示无异议,应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项付清,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协议时间:20__年_月_日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位于细柳街办南等村 组西户公路以东的 亩拥有使用经营权的土地转 让给乙方(具体面积以。坐落(四至)东: ,南: , 西:。面积 (亩)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长期。在国家和其他企业征用该土地时该合同自动终止。但其地面附着物及由此衍生的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三、转让费: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及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总计人民币陆万元整。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一次性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
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转让金之日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
五、土地使用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l、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建房经营收益,经营决策、地面附着物处置等权利。其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予干涉。
2、由于该宗土地无法与原始土地发包方办理使用权转移手续,若乙方在以后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权益处分时,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给予乙方提供土地承包原始资料等方面的配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转让合同金额的三倍。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3、如因甲方反悔在经过法院被判定该合同无效时,甲方如因此受益,甲方仍应履行以上1、2条款的赔偿责任。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转让金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友好、有偿、诚信原则,并经村委会同意,就“荒山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山地概况 :
1、转让荒山地位于石门凳村4组 。山地面积为:平方米。
2、转让前山地用途:
3、转让“荒山地”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转让方式 :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形式进行转让。
2、荒山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荒山地”转让款人民币¥元;大写:,(本转让款包含该地块本身转让费、补偿甲方红薯窖费、乙方整理宅基地倒土费等关联事项)
本荒山地转让属一次性转让处理,后续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的纠纷。
四、权限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山地的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土地征用赔偿款、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争议确定
1、该荒山地转让后双方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甲方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
2、甲方保证处理好遗留的任何问题。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自愿友好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永不反悔。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 方(签名): 日期:
乙 方(签名): 日期:
村委见证人(村委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