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使用权转让合同(精选32篇)
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
3、土地性质: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职工活动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9、建筑覆盖率:_________
10、房地产证号:_________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
12、产权状态:甲方已授权交易中心通知产权登记机关临时冻结并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场地基本平整,按现状转让。
14、其他情况_________。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2、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3、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符合下列第项规定的转让条件:
(1)系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对土地进行了投资开发、利用。
(2)系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业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或原租赁合同规定,甲方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 合同正文
第三条下列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合同复印件(可以约定进行公证);
2、甲方提供的转让地块界址图和约定地块地理位置图;
3、甲方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4、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条件说明;
5、乙方提供的项目建设安排及进度表。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地块的使用权,作为乙方的用地。地块面积共计平方米,其地块形状和位置详见地块位置图和界址图。
第五条该地块用地性质原为用地。
第六条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地块土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土地交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给乙方的权属证明标明的使用年限为准。
第七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乙方有权依照政府规定就其在该地块使用方面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补偿。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单价元/平方米,总额为元。
第九条前条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算以土地交接时土地部门勘察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每平方米的价格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条合同签字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计元;待土地验收交接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剩余的%,计元。至此,乙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共计元。
第十一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交付地块的通一平,具体指的是。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土地验收交接时间不迟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
第十三条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费总额的%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就土地通一平进行验收交接,双方在《土地交接单》上签字盖章以示土地交接完毕。甲方具体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等手续,乙方予以配合,并负担相关手续费、税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第三人不拥有该地块的抵押权、土地使用权等权利。
第十五条在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内,乙方有权将地上建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连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一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并不得与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所指的合同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十六条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效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七条该地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届满日前,乙方要继续拥有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续期。申请续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不续期的,乙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土地;
2、所提供的土地条件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对该地块的使用和处置,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
3、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二十一条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量按照本合同地块总价的万分之计。
第二十二条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履约地具有专业权威的有关部门核定。
第二十三条违约事实发生后,违约方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和赔偿金的,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四条违约金、赔偿金最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偿付。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的比例追加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时间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不再为乙方保留本合同所定地块的使用权,并在扣除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后,退回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不计息)。
第二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如下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位置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地下负____层____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____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____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____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人:__杭州飞迈德箱包有限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运河镇褚家坝村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李伟森____________台胞证号:(01269666 )
注册地址:__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镇红丰南路毓秀家园三幢二单元102室
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如下:
一、转让人同意将其在商标局注册第9127567号“
二、转让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一万元整;
三、转让人保证有关上述商标的所有知识产权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设定质押。
四、转让人保证在第18类以及其他类别类似商品上,未就与上述商标相同或近似的任何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
五、转让人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上述商标或与其相似商标的包括专用权、收益权在内的任何权益。
六、转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七、受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签署“
八、本合同第二项所涉及的转让费用由受让人在商标局发布公告、颁发有关证书证明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____30日内以__现金__方式,向转让人支付。逾期应向转让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商标局核准上述商标转让后,转让人即丧失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保证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商标;受让人则即刻起享有与上述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
十、如果上述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则受让人无须向转让人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影响了合同的按时履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十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转让人:杭州飞迈德箱包有限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受让人:李伟森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 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 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
第六条 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 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
受让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日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可具体列表说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协议,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
___年__月__日
乙方(受让方)
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征得甲方家庭成员同意,甲方自愿将其本户取得的政府返还补偿用地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因政府征收寻旺乡西南村队的集体土地,建设桂平市第五中学,其中征收甲方土地亩。编号为:号。按照规定,甲方被征收土地后,取得的25%政府返还补偿用地一块,面积:亩,座落于长安工业集中区农户土地被征安置区(返还补偿用地的性质以甲方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为准,征地合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甲方将被征地取得的上述返还补偿用地转让给乙方,价格按照甲方被征地面积计算为万元/亩。合计转让价款为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给甲方(乙方已付定金的应予扣减),甲方应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执。
三、甲方保证:
1、保证被征用地无权属纠纷,负责与政府办理好一切征地的手续。
2、保证返还补偿用地交由乙方使用,保证返还补偿用地相关权利全部由乙方享有,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土地产权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
3保证处理因征地及领取返还补偿用地产生的纠纷。
4、负责本户所有家庭成员同意转让返还补偿用地给乙方。
5、保证在交付所转让的土地和协助乙方办理手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6、双方成交后甲方将与政府所签的征地协议书原件一同转交给乙方。
四、办理产权登记等手续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约违约金为转让价的两倍,如因日后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的损失,导致的利益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一方违约解除本协议,本协议仍然适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以及甲方收到款后即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受让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住址:电话:
乙方(转让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住址:电话:
鉴于: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签订。
第四条项目名称
(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技术状况
1、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专利权人:
3、发明人/设计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年。
第六条申请专利使用情况
1、乙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2、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专利实施情况
1、乙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2、乙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专利技术资料
1、资料内容:
2、交付时间:
3、交付地点:
4、交付方式:
第十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宁波市殡葬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墓位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权转让价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区(宁波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本条所指墓位面积是指全部人工建筑物的面积,包括围栏、水泥(石板)铺成的地坪面积。
第二条 墓位使用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
第三条 墓位养护管理费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养护管理费自墓位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支付:
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期墓位养护管理费,以后每5年缴付一期。甲方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缴纳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应当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使用期限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
使用期满,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于使用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订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墓位延期使用费和墓位养护管理费,缴费标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未按时交纳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当期养护管理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的,甲方将不再承担墓位养护管理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
第二条 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 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 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分 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
第六条 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 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 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 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 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 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 受让人:
年 月 日 年 月
见证人:年 月 日 日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________________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四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地合字( )________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商业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居住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小学________所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幼儿园________所,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________;
(九)建筑覆盖率:≤________%;
(十)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________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 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_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________地合字( )________号”《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六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亿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______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七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
第八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十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一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地合字( )________号”《XX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五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责任自负、低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享有的由安远县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位于_______县(市)_______(镇) 村的一块用途为“住宅”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给乙方用于建设住宅。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集体土地使用证号: 。(以上信息均以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为准)
二、土地转让方式、用途
转让方式:本集体内部协议低价有偿转让。
用途:双方约定按集体土地使用证规定的用途“住宅”进行使用。
三、转让金额
基于双方亲密的亲属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该土地使用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1元,大写 壹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转让期限
(一)付款方式:乙方于签订合同当天内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壹元。
(二)转让期限:永久转让。
五、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交付方式
(一)交付时间:合同成立生效即为土地转让之时。
(二)交付方式:合同成立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移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代替实际交付。待符合办理变更手续后甲方配合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为实际交付。
六、地上房屋归属
(一)该土地上已存在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二)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已建成房屋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让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转让的土地,及时向乙方转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转让。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土地使用证、合同,规范使用土地。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用地活动。
(三)保证此土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因土地转让之前产生的土地纠纷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此造成的自身损失或他人损失可由双方协商承担。
(四)在符合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的前提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将土地使用证转至乙方名下。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土地使用证、合同允许范围内规范使用土地。合法享有土和行使该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转让费用,不得擅自改变转让土地用途,不得对土地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在合同存续期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前,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将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全权承担因土地产生的法律责任。
九、合同的终止
合同存续期间:始于合同生效之日,止于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之时。
十、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转让土地,或不完全交付转让土地,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 壹元,并支付违约金 壹拾伍 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产增值部分)。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导致甲方损失(仅限于被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一类)的,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十一、特别约定
(一)在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拆迁、改造)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由 乙方 独自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构筑物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辖区的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也可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直接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村集体各一份,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经由 村集体盖章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签订地点为: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甲方签名(加盖手印): 乙方签名(加盖手印):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转让方:
受让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x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八、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一、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乙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_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_________方式以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
2、土地用途:
3、土地性质:
4、土地位置:
5、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6、土地面积: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8、建筑容积率:
9、建筑覆盖率:
10、房地产证号: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12、产权状态: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
14、其他情况见深规土规许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_________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同签订地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包含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内,一闪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_________平方米。受让人不得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受让人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应事先经规划主管部门和出让人同意,并按出让人重新核定的数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总投资额(包括出让金、厂房和配套水、电、路等辅助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置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出让金总额全部付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建设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一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_‰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六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_________%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功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八条受让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建设,应向出让人补足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按照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义务,受让人不履行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四十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__项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签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项;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项或第二项,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项,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项,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六条中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确定,出让年期的起算日期可视不同情况,自实际交付土地,或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但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选择第一项,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项,分期支付期限最长为60日。
七、合同第十一条中,应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xx〕58号)规定的控制指标,具体确定最低投资额、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
八、合同第十二条中关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的规定,只适用于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实行集中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不需要在合同中载明本条款内容。
九、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项;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项;属于第七条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贴价优惠的,选择第三项。
十、合同第三十六条关于土地闲置的规定中,受让人超过合同约定的功工开发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十一、合同第四十四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项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项规定生效。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权(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二、乙方已明确知悉本协议签订时甲方仅享有上述房屋的使用权,且自愿以上述价格购买该房屋的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房屋所属土地使用年限终止之日的使用权。所以乙方不得以甲方无该房屋的所有权为由向甲方过分主张。
三、该房屋的使用权自乙方支付完上述全部款项后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
四、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期间,如过户条件成熟,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乙方支付甲方保证定金_____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协议,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协议,定金不退。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七、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因该房屋系甲方公司福利房,乙方行驶居住权时须不得侵害该房屋所属公司的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签订时间:年 月 签订地点:日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鉴于条款)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税费
第八条、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其他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经营上的债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共计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抵给甲方所有。现就此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于该房屋是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_________公司牵头集资兴建,目前房屋的产权证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乙方对该房屋拥有永久性使用权,乙方保证该房屋无其它任何明示或隐性的债务。
二、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将该房屋的使用权让渡给甲方,并确保甲方能独立完整地使用。鉴于该房屋的土地因系划拨土地,无土地使用权证,现该房屋所在的_____大厦被___________公司抵押给了_____________。今后如遇产权登记、使用管理及抵押责任等方面的问题,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公司协商处理,如需乙方配合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三、鉴于该房屋产权证做在___________公司名下,本转让协议需经_____________公司确认方可有效。
四、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后,原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本协议生效后涉及该房屋应履行的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凡本协议生效前因该房屋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债务或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后,原房屋已出租的,由乙方通知承租户。出租房屋未到租赁期的房屋租金,自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收取;若乙方已收取了租赁期内全部租金的,乙方将未到租期期间的租金付给甲方。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符合本协议第三条条件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公司、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账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 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后__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 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 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书写,两种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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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模板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以下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墓位的基本情况及其使用权转让价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墓区(宁波市民政局批准的公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如下_____________穴墓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________元:
1.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排、第_____________号墓位,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造墓位的主要用材品质_____________,转让价(含进穴费)_____________。本条所指墓位面积是指全部人工建筑物的面积,包括围栏、水泥(石板)铺成的地坪面积。
第二条 墓位使用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
第三条 墓位养护管理费及其付款方式和期限
墓位养护管理费自墓位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每5年一期,每期_____________元,按以下第_____项方式支付:1.自墓位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期墓位养护管理费,以后每5年缴付一期。甲方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缴纳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应当于当期期满之日前一次性缴清下一期的墓位养护管理费;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墓位使用期限以及延期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使用期限为2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算。使用期满,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当于使用期限届满前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订立墓位延期使用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墓位延期使用费和墓位养护管理费,缴费标准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墓位养护管理费,乙方未按时交纳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向甲方交付当期养护管理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_个月的,甲方将不再承担墓位养护管理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 墓位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墓位建成并由民政部门认可的有验收资质的专业机构验收合格,交付给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情况,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的;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出让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墓位交付乙方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甲方逾期时间在________日之内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经缴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并按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逾期交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墓位证书的核发
甲方在乙方支付墓位使用权转让费后________日内,应当向乙方核发《公墓墓穴使用证书》,确认乙方的权益。
第九条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十条 墓位用材品质保证
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墓位的用材品质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内容。如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调换建造墓位的用材品质的,乙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无条件同意,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墓位质量保证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墓位质量实行保质期,保质期为10年,自墓位交付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内墓位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0日内负责免费修复。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间内修复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价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墓位的养护责任
甲方应当妥善养护本合同项下的墓位。
养护期内因甲方养护管理不善造成墓位损坏的,甲方应当自损坏之日起30日内负责免费修复。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间内修复的,乙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养护管理费2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本合同项下的墓位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缮,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修缮,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其中甲方承担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将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放入骨灰盒或者墓位内。因乙方擅自放入并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相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将墓位调换或者转让给他人使用,严禁传销、倒卖墓位使用权。
第十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前,乙方要求解约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墓位使用权转让费百分之________的提前解约违约金,甲方收取违约金后将墓位使用权转让费退还乙方,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
骨灰或遗骸安放入墓位之后,在使用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提前解约,将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迁移至他处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以自行拆迁,也可委托甲方拆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使用权转让费不再予以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墓位养护管理费计算至解约当月底。第十七条 墓位使用期内,乙方所购墓位所在墓区因政府规划开发建设,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迁移墓位中的骨灰或遗骸,其余事项按照政府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 墓位使用期届满后,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墓位延期使用申请并续订墓位延期使用合同的,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发出之日(以邮戳为准)起6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的,甲方在县级以上报刊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乙方仍不作答复的,视作自动放弃该墓位用地使用权,甲方可按无主墓位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期内,双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以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乙双方、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其中,甲方负责自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将合同文本分别送墓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民政(殡葬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详细资料如下:
1、转让的商标名称:
2、商标注册号: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4、商标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费为: 。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永久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没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将予以一并转让,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转让费用。
3、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乙方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4、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及时将被转让商标的相关资料交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并在即日起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所需的`一切资料文件,直至转让手续完成。(取得国家商标局的商标转让证明为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乙方即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仍在继续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的,应立即停止外,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全额付清转让费后,甲方另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或拒绝转让给乙方的,甲方同意按乙方已付转让金额的十倍金额赔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回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未付清全额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不退还乙方。
六、合同的解除
1、由于某一方的原因或行为导致本合同商标转让申请未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无法继续进行,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合同、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商标转让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应及时各自退回已交付对方的全部款项和资料。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传真后即生效。本合同自上述商标拿到商标局核准签发的《转让证明文件》终止。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系国第号、位于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文化路东南角,用途为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该地面积为10亩,计6666.7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图所示。
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月。
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价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元,附属物元。二项共计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九条除乙方负责土地出让金及政府规费外,乙方给甲方的补偿费用万元。a、以乙方名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乙方付甲方万元。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c工程开工建筑建设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
第十条以上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转让费、契税等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土地出让手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包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以乙方的名义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公司名下的有关土地资料和审批文件交给乙方。另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有关变更文件报送土地主管部门,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
第十四条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权中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总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有损失的还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办理。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九条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时本合同无追溯力。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正式形成的其他书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其他约定:
1、甲方所办理的建筑规划手续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
2、乙方给甲方赔偿的建筑面1平米。
3、甲方负责拆迁及费用,负责协调周边的一切关系及费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 ,房屋东边临 自留坡界,西至 自留山界,南至门前场边石炼,北至该房屋屋檐接水外 米,房屋为砖土木结构平房三间,长: 米,入深: 米,面积为 平方米,售房为所指四址范围所有财物(包括地内金石土木)以及甲方居住时的出入通行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及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将房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乙方不得侵占四址以外甲方产权,乙方在购买后四址内的产权若与第三者有财产纠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包括出入通行道路)。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若违约,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壹拾万元。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中间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 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年月日自愿购买甲方栋门的车库使用权,(车库为现房)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注:车库内有返潮现象,该现象不予保修。)
二、乙方一次性交付所购车库的全部款项,总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元。
三、乙方在使用权限期间,车库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开发商办理手续,转让手续费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四、暖库采暖费按网点标准50%收取。
五、车库使用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按住宅标准的`50%计算。
六、在车库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有碍居民生活的刺激性气味物品,不得私拆乱改结构。
七、服从绿色家园物业管理制度。
附:车库的交屋标准:
1、每个车库配备一个遥控车库门。
2、住宅内的各种管网均在车库内。
3、每个车库配备有一灯一电表一开关一插座一个总开关。
4、车库(除暖库外)无采暖。
5、备注:具体位置见附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路号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转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路1号小区地下车库及其中的车位属甲方所有,甲方同意转让、乙方同意受让号车位(摩托车位)的使用权,双方同意不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车位位置详见附件:地下车位平面图)
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为: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第一次交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做为定金。
2、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按以下第种
方式分期付清:
(1)分次付清: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最后一笔 元。
(2)分次付清: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
四、车位交付: 年 月 日乙方持本合同、转让款已付清的收据、身
份证到甲方及小区物业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缴纳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五、违约责任: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使用权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大岭山中学后门的教师宿舍楼d幢101(即靠近学校后门的那一套)的使用权明确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屋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自用使用权面积为93关规定而定.,使用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若房屋转让给乙方前就已经存在的债权债务则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如遇到中途拆迁,拆迁补偿款全部赔偿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交易总金额为壹拾叁万元整。乙方已向甲方付定金壹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乙方向甲方转入房款壹拾万元整,转帐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大岭山支行,转入帐号的存折持有人姓名:,转入的帐号: 。余款贰万元整乙方于 20_年07月31日前支付,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条 手续办理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时,甲方应即时将之前的房屋购买证明(大岭山镇政府开出的)和收据等相关材料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屋使用权交接
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由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没有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屋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元整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第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见证人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现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宅基地转让范围:甲方自愿将拥有使用权的位于重庆市县镇村,小地名——,面积约120平方米(具体以测绘面积为准)的一幅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其四至界畔为:东面以墙壁为界,西面以墙壁为界,南面以排面为界,北面以堡坎为界。乙方受让该宅基地使用权的目的是:自筹资金建房,建房面积以乙方自行规划为准。
二、转让费用和支付办法:
1、转让费总额: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2、转让费支付办法:在本协议签订之前该转让费已由、代行支付。
三、房屋建设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修建的全部手续;如果政府允许先行修建、后办手续,则甲方保证在办理相关建房手续时予以无条件的办理;从而保证乙方建房的合法性。否则由甲方将向乙方承担叁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含缔约过错过失责任)。
四、房屋建设及费用承担:房屋建设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在修建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乙方建设的房屋建设不因为宅基地权利问题而受到他人的影响和干扰。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五、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及费用承担。乙方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设完工后,需要办理产权证书时,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建房所涉及的全部产权手续,办理产权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届时因政策或法律的原因不能直接将产权证办在乙方名下则办在甲方名下,并保证乙方有对房屋的居住、出租、转让等房屋处臵权,且保证在能够过户在乙方子女田应良名下时,应立即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全部产权手续。否则由甲方向乙方承担叁拾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含缔约过失责任)。
六、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从而导致不能满足乙方居住、出租、转让房屋的建房目的,则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的现行市场价格计算的总价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含缔约过失责任)。
七、在乙方建房、自行居住(包括家人居住)、出租、出让房屋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处臵该房屋时应予以全力配合。否则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润损失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乙方所建房屋如果被政府及其部门或者其他单位予以征收征用,需要实施搬迁或者撤迁,其全部补偿费用(包括安臵补助在内)由乙方享有,而且甲方对乙方实施的撤迁工作和享有补偿的权利予以全面的配合。否则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可得利润在内)。
九、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小组存档一份,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所涉及的被转让商标详细资料如下:
1、转让的商标名称:
2、商标注册号: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4、商标申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二、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费为:。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2、甲方同意将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永久转让给乙方,并保证在类似商品(服务)上没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将予以一并转让,乙方不再支付任何转让费用。
3、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乙方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4、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及时将被转让商标的相关资料交付乙方,由乙方负责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并在即日起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所需的一切资料文件,直至转让手续完成。(取得国家商标局的商标转让证明为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被转让商标在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转让手续,乙方即成为该被转让商标的权利所有人。
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仍在继续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质押或向第三人再转让该被转让商标的,应立即停止外,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全额付清转让费后,甲方另将商标转让给第三方或拒绝转让给乙方的,甲方同意按乙方已付转让金额的十倍金额赔付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回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未付清全额商标转让费用,甲方有权拒绝转让该商标所有权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不退还乙方。
六、合同的解除
1、由于某一方的原因或行为导致本合同商标转让申请未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转让无法继续进行,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合同、过错方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商标转让无法继续进行的,本合同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应及时各自退回已交付对方的全部款项和资料。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传真后即生效。本合同自上述商标拿到商标局核准签发的《转让证明文件》终止。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______街(路)______号(或店铺名)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门面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门面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鉴于条款)
第一条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第二条 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第三条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四条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第七条 税费
第八条 违约及索赔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十条 其他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被许可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转让方
_______________
印花税票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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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