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项目转让合同(推荐31篇)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精选31篇)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 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 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 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 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

编号: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合作建房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甲方以总价_____万_____元包干价将自动化科学技术大楼整体项目及现状(已完成基础工程、主体框架一层和二层框架柱),建筑面积约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含现施工现场钢筋、模板、机械设备等),乙方不再支付下述费用(原有班组工人工资发放、退场及工地已施工所剩余模板、木方、钢筋和其它现有原材料所欠的货款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时将该项目原来所有的6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1总价及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费用按总价比例支付(签订协议后7日内支付总价的40%计350万元、竣工后待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支付700万工程款时再支付余款的30%计120万元、竣工验收后收回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支付全部工程款后付清余款计90万元),以上款相均不计息。

2工期

甲方应办理工期顺延手续180天,按原合作建房合同《编号:_____》中工期顺延(如果因为亚运延期则相应推迟)。

3责权

1)乙方应保证充足开发资金、负责本项目±00以上部分的建筑工程款的投入资金,负责指派工程部项目负责人三名(工程部经理一人、财务会计一人、工程部副经理一人)参与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所有项目受益归乙方。

2)甲方对上述项目没有向乙方交底的外债负有永久责任,如果发现在甲方清单外还有欠债,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绝不在乙方转包的总金额内支出。

3)甲方在乙方支付350万元时将工地场地、材料及四证文件、施工许可证、技术资料、图纸、设备设施移交乙方,清退现场工人及材料商,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甲方自始至终有协助乙方收回工程款的'义务。乙方也有向甲方提供工程相关进展情况的义务。

4免责

1)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收回投资,则乙方给甲方的还款顺延。

2)甲方退场后,如果有任何原来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或者工人在工地闹事,全部责任归甲方。

5其它

协议书违约金_____元。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首笔资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约人:_____签约人:_____

身份证:_____身份证: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3

甲方:_____

住所:

代表人:

乙方:_____

住所:

代表人:

鉴于:_____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_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_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_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_基发(20_)183号文件;

4. 北京市_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_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_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_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_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_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_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合同标的

第四条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_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_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第九条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_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_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_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甲方与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协议”,确定其双方的_________。甲方经重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乙方,并在此等重组中已将其_________等业务全部投入乙方。据此,甲、乙双方在此签订转让“_________协议”权益的协议,将该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予乙方。并且该等转让已商得_________公司同意。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协议”中就甲方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

二、乙方同意完全接受“_________协议”中甲方的权利、义务,继续作为“_________协议”的一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遵守贴水协议的各项约定。

三、甲、乙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就“_________协议”之权利义务的转让与受让安排,均已取得其各自有效充分的批准和授权。同时,双方授权代表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必要的授权。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可就有关的_________作随时的协商,以利“_________协议”的具体执行。

五、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将为终局裁决。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其效力追溯至乙方成立之日,并报“_________协议”之审批部门(国家计委)备案。

七、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并_________公司确认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甲方和乙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各方充分协商,就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房地产项目的特征

1.项目位置:该位置位于_________;其四至范围为:东______;西_____;南______;北_____。(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

2.项目性质:该项目的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_。

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规划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3)限高:_______________;

(4)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上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地下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已履行的有关法律手续

1.甲方以______式取得该项目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算,为_______年。

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5.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件为___________;

6.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一)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四条所列各项法律手续和证件同时转移给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移手续时发生的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二)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予以赔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合同解除,甲方罚没定金,

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费用总计

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币)_____万___千____百___拾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1.乙方须在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万___千____百____拾___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总费用向甲方全部付清。

第八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后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在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承担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

第十条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方转交各项证件:

1.在____年_____月____日向乙方转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转交“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可以拒交有关证件。

第十一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供参考,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2.负责该小区规划的开闭所、煤调站、供热点或锅炉房、电话支局等至该项目红线边缘的管线位置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小区规划道路及市政管线工程(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地块的拆迁及清理,完成为施工临时水、电工程所需的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以及施工道路地上物的拆迁及清理,并承担费用。

4.供电: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电的开闭所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5.煤气或天然气: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供气的中低压调亚站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6.通讯:负责完成小区向该项目提供通讯的模块局或电话支局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由规划路至地块红线的管线可由转让方组织施工,费用由各使用单位分摊。

7.负责城市热力干管至小区势力交换站或锅炉房包括交换站或锅炉房的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地块紧邻的规划路上,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8.负责完成小区市政管线(包括自来水、雨水、污水)工程,将所需管线接到本地块周围并与本地块昆邻的规划路上,为该项目预留所

需管线接口,并承担上述工程的各项费用。

9.负责规划道路引线延伸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的工程,并承担其费用。

10.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地块红线内树木的有关资料,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其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及有关费用的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

第十四条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

1.经确认,除另有协议的外,继续履行甲方为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已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拆迁、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2.为办理有关证件的转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第十条规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乙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应尽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并由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____%赔偿甲方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文写成。

本协议正本二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附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6

受 让 方(下称甲方):

住 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转 让 方(下称乙方):

住 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加油站项目转让给甲方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拟转让的加油站项目的名称为:新堰加油站(以下称加油站)。

第二条 加油站位置。该合同中所叙述的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安康市石泉县 。

第三条 加油站用地。乙方将拟建加油站转让给甲方的用地须为国有出让地,占地面积不少于 平方米(允许正负200平方米以内的偏差),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办理到甲方名下的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期限不少于国家法定的商业用地年限。

第四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加油站的建设、经营主体均

为甲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 天(日历天数,下同)内必须进场实施开工建设,并保证在 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并投入运营;

2、 作为加油站建设的主体,应对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承担相应安全、质量及相关法律等完全责任。

3、 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照应支付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累计滞纳金超过 %时,乙方有权收回所转让的加油站,并保留继续追诉乙方责任的权利。

4、 应主动协助乙方替代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

5、 自行完善乙方替代甲方办理的手续以外的应负责的手续以外的其它建设、经营必须的手续,并负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协助甲方办理加油站建设所需要的前置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其前置手续如下:

1) 项目立项批复;

2) 建设用地初审意见书办理;

3) 城建规划许可手续;

4) 公安消防审查核准意见书;

5) 安监局审查核准意见书;

6) 成品油经营许可、危化品证换证。

2、 负责加油站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完成回填、平整至现有公路标高。

3、 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建设施工的外部协调,确保加油站的顺利建设。

4、 负责协助甲方加油站经营所必须的与道路平交道口建设的协调工作。

第七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加油站转让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本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故乙方不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2、转让费按照四次付款:

1) 第一次,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

2) 第二次,甲方完成罩棚搭建或油罐埋设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

3)第三次,甲方完成国有土地证办理工作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即 万元人民币。

4)第四次,甲方加油站投入运营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本合同纠纷提交石泉县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住所:

开户行: 帐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 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位于 ,其四至范围为:东至 ,西至于 ,南至 ,北至 。(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1.2项目使用性质: (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 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5)地上面积: 平方米;

(6)地下面积: 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 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第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 项目法律手续

3.1 甲方以 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计算,为 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

3.8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 法律手续的转移

4.1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 )处理:

4.2.1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 %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 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 % 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 万元 。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万元;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 万元向甲方付清。第五条 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

6.1.3 等;第七条 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

7.2 ;

7.3 。

第八条 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8.2 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 (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 《工程监理合同》;

8.2.3 《商品房预售合同》,共 份 ;

8.2.4 。

8.3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 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9.8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1.2 乙方违约责任

11.2.1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11.2.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若逾期 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 %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年 月 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甲方):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___

项目规划条件:___

(1)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

(3)绿地率___;

(4)限高:___

(5)总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6)地上面积:___平方米;

(7)地下面积: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计算,为___年;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外销许可证号为___;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处理: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2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 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___‰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3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 (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6.5 资金收还方式:

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

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合法享有 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整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第二条 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

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转让价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价款的,乙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转项目转让程序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5

转让方(甲方):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_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___

项目规划条件:___

(1)占地面积:___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___;

(3)绿地率___;

(4)限高:___

(5)总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6)地上面积:___平方米;

(7)地下面积:___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___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_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_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计算,为___年;

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__;

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___;

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外销许可证号为___;

《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

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__)处理:

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___万元。

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___万元;

乙方须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__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上述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_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_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 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盖章: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7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鉴于: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基发(20xx)183号文件;

4. 北京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xx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 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非法或无效,提供该文件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合同标的

第四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 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 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保证

第九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XX大街17号

代表人:刘

乙方: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路4号

代表人:黄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5日签订了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现乙方承诺收购甲乙股东的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对原项目转让合作合同作如下变更和补充,以资双方共同遵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正在申报的“北京Q住宅小区”(暂定名)项目们于北京市XX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甲方承诺以高级别墅区的名义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申报该项目。并保证该项目不丰在兴建别墅的任何障碍。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继续以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甲方怠于履行该条义务而致该项目未获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方承诺不再就此项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权收购并办妥工商登记前,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关于此项目转让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构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乙方不履行股权收购之承诺,不协助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甲方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

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X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 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 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10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 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1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时间: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 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 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 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 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1

乙方(债权受让人):xx公司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 某某 公司拖欠甲方 款共计 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2

立契约书人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十一月三十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付款办法:

(一)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三、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十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十一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本年十二月十五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路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乙方:______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__年_月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3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专利项目(申请日、申请号:、授权日、专利法定有效期:)。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专利技术内容(包括实施该专利有关的一般技术秘密),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技术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在(地点)以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采取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

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参照第六条)

六、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 元年月日

(1)一次性支付 元年月日

(2)分期支付 元年月日

元年月日

(二)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 元支付日期

(1)按销售额%提成支付日期

(2)按纯利润%提成支付日期

七、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参照第五条)

八、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参照第八条)

九、专利权无效和侵权的'处理办法:

(参照第九条)

十、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三)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四)其他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参照第十条)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四、其他:(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经办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4

项目转让协议文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5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___________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___万元,评估价值___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内,乙方__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__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__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_________省产权交易中心_________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于_________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____页,附件_____件(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6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乙方:

住所:

代表人:

鉴于: 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 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行。

备案文件

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

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

2. 甲方与 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

3. 北京市 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 基发(20xx)183号文件;

4. 北京市 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xx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

5. 甲方与北京市 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

6. 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 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 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 区开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

非法或无效,提供该文件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合同标的

第四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 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

第六条 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

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

第七条 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

按甲方与 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 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

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 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

保证

第九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

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

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

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

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

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

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

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

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

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

第十三条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签字日期:20xx年8月5日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XX大街17号

代表人:刘

乙方:北京B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XX区路4号

代表人:黄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5日签订了项目合同,根据该合同第五条的约定,现乙方承诺收购甲乙股东的股权,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对原项目转让合作合同作如下变更和补充,以资双方共同遵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正在申报的"北京Q住宅小区"(暂定名)项目们于北京市XX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甲方承诺以高级别墅区的名义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申报该项目。并保证该项目不丰在兴建别墅的任何障碍。否则,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继续以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的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甲方怠于履行该条义务而致该项目未获行政部门批准的,应按本协议第四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甲方承诺不再就此项目的合作事宜同第三方接洽,在乙方完成股权收购并办妥工商登记前,甲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关于此项目转让协议或其他合作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构成违约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乙方不履行股权收购之承诺,不协助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甲方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签署和盖章: 授权签署和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7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苗圃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_______________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_________亩。

2、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

3、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__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法享有___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整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情况

第二条项目转让价格

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第三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

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

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项目转让价款,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2、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价款的,乙方应支付______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转项目转让程序的,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转让价款作为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按时履行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义务,或把本协议下的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万元的违约金。

4、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其他规定

1、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29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四条 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 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 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 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30

开发项目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开发项目转让合同 篇3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自然人 (身份证号: )

乙方(受让方):恒大公司

(合同指引:转让方为自然人的,需填姓名和身份证号,转让方为法人请写全称。)

鉴于:

一、AA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是依中国法律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____万元,注册号: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本协议签订时,___________公司/自然人出资______万元,占项目公司 ___ %股权;___________公司/自然人出资______万元,占项目公司 ___ %股权。

二、本协议签订时,项目公司已通过合法程序取得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称为“该地块”),项目公司债务不超 万元 / 项目公司其他资产债权债务情况详见资产负债清单。(可选择适用)

三、甲方同意将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主体(以下统称“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四、甲方承诺,甲方将项目公司股权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不需进行任何公示,亦不需公开竞价,并已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认可。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及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协议另有特别注释,以下词语含义如下:

1、征地拆迁补偿费

本协议中的“征地拆迁补偿费”是指因该地块被征收(用),需向所有有权获得补偿的主体(单位、镇、街道、村、社、承包户、承租户、个人等)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利、电力设施赔补费用、通信设施赔补费用、地下管网安置补偿、拆迁补偿等全部费用。

2、包干费

本协议中“包干费”是指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取得项目公司100%股权并获得该地块的全部权益且无其他义务负担,乙方应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金;因该地块产生的出让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税、征地拆迁补偿费、因容积率调整需补缴的出让金及契税、因用地性质调整需缴纳的所有费用;因剥离项目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甲方履行本协议的收益等已发生的和甲方为履行本协议将发生的全部费用。

3、交地

本协议中的“交地”是指甲方负责完成将该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电线杆(塔)、通信设施、地下管网等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并终止该地块用地范围内的所有租赁关系、承包关系及其他土地使用关系,并完成该地块用地范围内的一切补偿,甲方完成以上义务后,将该地块交乙方开发建设而无任何第三方阻止,乙方或乙方持股后的项目公司不需要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任何补偿,无任何第三方因交地前的事由向项目公司主张权益或影响该地块的开发建设。

4、交割日

本协议中的“交割日”是指甲方完成下列全部事项的当日:

甲方将项目公司____%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人员(以乙方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为准);甲方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印鉴(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财务资料(账册凭证、发票、税务申报等);该地块的出让合同、拆迁补偿合同等所有合同、批复、附图、证件等以及项目公司所有合同、文件、批复原件移交乙方。

以上事项在同一日完成的,则当日为交割日;如无法在同一日完成的,则以最后事项完成的当日为交割日。

(合同指引:上述资料移交时,双方应确认并签署交接清单,并注明日期。)

第二条该地块

甲方承诺对该地块情况的披露全面、真实、无遗漏,甲方承诺该地块相关情况如下:

(1)权属情况

“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 _。项目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日以___方式取得该地块__ 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现该地块已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取得国土证,国土证号分别为:______、______、 ______。

(合同指引:如已取得其它批复、合同等,也需写明。)

该地块的出让金及契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款项已全部缴清,并取得了完税证明。

(合同指引:如上述费用未缴清,需注明已缴金额,未缴金额、已缴至 年 月 日,附:相关合同及票据。)

该地块不存在土地闲置问题,无需缴纳土地闲置费、滞纳金、违约金等,不存在收地的风险。

(合同指引:如上述费用未缴清,需注明已缴金额,未缴金额、已缴至 年 月 日,附:相关通知、合同、资料及票据。)

该地块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与其他第三方合作、转让等情况,也不因甲方及项目公司的债务等原因被追索。

(合同指引:如有抵押担保,需注明抵押担保基本情况,包括贷款金额、贷款的利率、抵押面积、抵押期限、抵押权人名称等并附抵押担保合同;如有合作、转让,需甲方承诺解除原协议时间,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规划情况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_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容积率为__ __,总建筑面积不小于______平方米,可售/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____平方米,限高 米。

甲方负责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______,容积率调至____,总建筑面积调至____,限高调至 米。(如无需调整,则删除本条。)

(3)现状及拆迁情况

该地块现为净地,无任何拆迁,本协议签订后项目公司和乙方无须再支付任何征地拆迁补偿费。

(合同指引:如有拆迁,需注明已完成拆迁面积、未完成拆迁面积;已拆迁户数,未拆迁户数等。)

该项目尚未动工。项目公司及甲方未就该地块对外签订工程、建设、设计等协议。

(合同指引:如动工,需注明工程、设计等合同签订情况,款项支付情况、工程建设进度等。)

(4)回迁安置情况

该地块不存在任何回迁安置问题,项目公司也无需承担任何异地安置的义务。

如有:

该地块内需建回迁安置房的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标准、性质(住宅、商业、办公楼等)。

该地块异地安置的位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户数、标准、性质(住宅、商业、办公楼等)。

第三条 具体操作程序

1、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对项目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予全面配合,提供项目公司相关资料原件交乙方查阅,应乙方需要提交复印件,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在尽职调查后完成并不存在甲方在本协议中声明不符事项后,双方按本协议约定事宜展开实际操作,但乙方的尽职调查,并不代表乙方已对项目公司的实际状况全部知晓认可,并不在任何程度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尽职调查完成后,如存在与甲方在本协议中承诺的事项有重大不符,则乙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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