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媒公司知识产权转让合同(通用3篇)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前3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从事运营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点。
2、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其身体健康情况,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并同意薪随岗位而变更。
3、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周享受单休。
2、乙方享有法定节日的休息休假。乙方因病、因事请假的,应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必要的申请、批准等程序。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1、试用期乙方每月的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试用期后乙方每月的工资为人民币元。
2、调薪。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和工作内容变化等,上调或下调乙方的工资水平,在下调的情况下工资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定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假后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部门、岗位及工种和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上岗前培训,并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作业场所,乙方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保密与竞业限制
1、乙方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内,还是在离职后,乙方都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泄露给第三方,损害甲方的利益。
2、不论任何原因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在离开甲方前,须将所含有保密信息或与保密信息相关的所有印制、书面电子记录或其他的资料材料,根据甲方的指示予以处置或归还于甲方;乙方不得保留包括复制件在内的任何文件。
3、乙方违反约定泄露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偿其造成的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分别追究以下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但未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从涉密岗位调离,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级或辞退处理;
(2)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以及维权而支付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也应由乙方予以赔付。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投资入股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5、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说明(有任职单位的,则由单位出具证明),经甲方调查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7、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无权单方面解除。
8、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除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的竞业禁止义务外,还应支付甲方离职前一年总收入五倍的违约金。
七、解除和终止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1、试用期内的:乙方须自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的之日起交接工作,交接日期为七日之内。交接期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交接工作的,可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若乙方末经甲方同意又不按上述期限交接工作而解除合同的,则须按不足的天数以同等薪金赔偿甲方损失。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除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3、无论何种原因乙方需离职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工作交接、文件档案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
只有在乙方按照甲方的离职程序办理完工作交接及其他离职手续后,甲方才与乙方结算所有的工资,并为乙方办理离职证明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违约责任
1、违约金:甲乙双方同意,若一方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三个月的薪金。
2、本合同及其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中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3、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或指示办理离职手续,导致甲方资料遗失、货款无法收回、客户流失、生产工作停滞等等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九、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
1、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双方就_______________的设计知识产权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将设计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知识产权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的所有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双方就此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设计的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尽快按双方协议交付所有款项。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_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