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汇总3篇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精选3篇)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篇1

甲方(卖方):王红伟,男,1978年9月9日生,身份证号:909801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高丽,女,1981年7月6日生,身份证号:9042722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转让购买晋中市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新通汇1号楼1幢3003号,面积为131.05平方米住宅一套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甲方拥有购买即将兴建的晋中市慧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城新通汇1号楼1幢3003号住宅房屋一套的权利。房屋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4750元,房屋面积131.05平方米、房屋具体位置在榆次区汇通南路180号。

二、甲方同意将该购房权利转让给乙方,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购房转让款,乙方另再交纳壹拾玖万元(190000元)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上述费用后,由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乙方享有该套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该房屋的登记、备案、过户等相关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若不尽配合义务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备案、交款、交房等手续或又将此房再行转让他人,导致乙方未能购买该房屋的,视甲方违约,甲方除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转让费,还要按房屋购买价与届时市场价差额计付乙方损失。乙方违约或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退还乙方已付的购房转让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号平米房屋指标(下称“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元整( 元整)。

2、甲方已与年月日以甲方名义交纳团购房报名款 万元整( 元整),故该报名款和转让费共 万元整( 元整)由乙方于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帐号后,相关的权利属于乙方。

3、甲方与乙方签订此《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乙双方均认可用甲方名义交纳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实际出资人与房屋团购指标享有人。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交款手续。

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所有费用,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整( 元整)

(2)乙方违约:乙方所付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日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篇3

商品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防城港供电局职工团购房(明珠园)一栋一单元11104号98.24平米房屋指标(下称“指标”)一套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整)。

2、甲方已与20__年1月25日以甲方名义交纳团购房报名款叁万元整(30000元整),故该报名款和转让费共陆万元整(60000元整)由乙方于20__-11-23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账户:-4234-9211-0167-571后,相关的权利属于乙方。

3、甲方与乙方签订此《购房指标转让协议》,在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乙双方均认可用甲方名义交纳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实际出资人与房屋团购指标享有人。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交款手续。

5、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退还乙方所付所有费用,赔偿乙方损失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整)

2)乙方违约:乙方所付所有费用归甲方所有。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本协议自20__年11月23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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