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琴行简单合同范本(通用4篇)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惠州市水门路象岭巷2-3号的__________店铺,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__________店铺空档,不包括器具、存货及原有设施。转让价格共_______元(包括一千元整的'房租押金在内)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元;其余款_______元于三个月内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一概不由乙方承受教育,不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由甲方负责。
(二)商号名称可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惠州市水门路象岭巷2-3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及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琴行概况:该琴行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琴行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三、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五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注意事项:
1、位于宜宾市江北书香府第2栋3单元2楼1号鑫韵琴行江北分店因是分店,所以只把琴行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以更改招牌但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害鑫韵琴行品牌形象。
2、乙方付清所有转让费用后将自动拥有琴行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应自觉履行甲方与房东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执行。在每月1日前付清房租,如因乙方未按时交清房租造成的滞纳金与纠纷将由乙方全权负责,本协议签订后琴行每月产生的房租、水、电、气、物管、电话、安全等一切费用与责任,由乙方全权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3、因甲方在租用房屋时缴纳了房屋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付给甲方房屋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甲方与房东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还有意愿继续经营,甲方可协助乙方续租。
4、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证件号(身份证):乙方:证件号(身份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琴行概况:
该琴行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价款:
经双方友好协商,琴行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千分之五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注意事项:
1、位于宜宾市江北书香府第2栋3单元2楼1号鑫韵琴行江北分店因是分店,所以只把琴行的经营权和管理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可以更改招牌但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害鑫韵琴行品牌形象。
2、乙方付清所有转让费用后将自动拥有琴行的经营权和管理权,乙方应自觉履行甲方与房东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执行。在每月1日前付清房租,如因乙方未按时交清房租造成的滞纳金与纠纷将由乙方全权负责,本协议签订后琴行每月产生的房租、水、电、气、物管、电话、安全等一切费用与责任,由乙方全权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3、因甲方在租用房屋时缴纳了房屋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付给甲方房屋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甲方与房东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还有意愿继续经营,甲方可协助乙方续租。
4、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兹就营业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惠州市水门路象岭巷2-3号的'__________店铺,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__________店铺空档,不包括器具、存货及原有设施。转让价格共_______元(包括一千元整的房租押金在内)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元;其余款_______元于三个月内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商行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一概不由乙方承受教育,不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由甲方负责。
(二)商号名称可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惠州市水门路象岭巷2-3号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及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